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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呀,竟乱花钱,妈这病都多年了,吃了不少药也不不见好,何必浪费这钱呢。”
看着程枫递过来的小瓶,聂兰眼睛湿润了,儿子养这么大,现在终于知道心疼人了。
假装怪了程枫一通,接过小瓶装进了围腰的口袋后,又开始忙碌起来,一边收拾,一边问:“艺馨她好点了吗?”
“妈,这事儿您就别操心了,医生说她已经脱离危险期,用不了多久就会恢复。”
“这就好,这就好,你不知道啊,当时妈接到你的电话,差点吓死了,这么大的人还要老妈操心。”
聂兰说完,已经收拾好了,端着托盘往厨房走去。
…………
…………
一顿饭都是在老妈的注视下吃的,老妈不停的给他夹菜,一片母爱尽显无遗。
程枫吃得很饱,很饱,因为,只能在家里才能感受到这份情怀。
“枫啊,眼下艺馨还在医院里,明天,你回去照顾她吧!”
吃完饭,程枫帮着老妈一起收着碗筷,老妈突然说了一句。
“妈≧,,艺馨她有人照看着,没事儿,好不容易休息,让我多陪你一天嘛!”
“不行。”
聂兰见程枫不答应,马上板起了脸:“你能回来妈就很开心了,你明天还是回去。现在她一个人在医院,怎么能让妈放心,万一她出事怎么办?再说,我可没多少钱每天给你做这些好吃的。”
虽然汪艺馨还没过门,但她都已经认准了这个儿媳妇。
人漂亮不说,还很懂事儿,每次回来都会买这买那,更重要的是,对她这未来的婆婆也很孝顺,这样的儿媳妇去哪里找?
现在,儿子把人家一个人撇在医院,又没人照顾,让她这做婆婆的怎么能放心。
“哦,我知道了。”
程枫知道老妈此刻担心的是什么,为了不让老妈担心,他只能笑着答应下来。
汪艺馨能否醒来,现在他也不知道,那基因强化药剂能改变人的体质没错,但对大脑恢复有没有效果他还真没底。
程枫不想在这事儿上多谈,连忙把话题转移:“妈!那药是一个同学从国外给我捎回来的,你服用后效果好,千万别到处宣扬啊!人家怕麻烦的。”
“国外弄回来的?一定很贵吧!”
聂兰一听从国外带回来,立马放下手中的抹布,看了眼儿子,颇为紧张的问。
现在儿子正需要钱给儿媳妇看病,可不能乱花钱,若这药太贵,她宁愿自己不吃,也会让程枫退掉。
“妈,你不用担心,这药不要钱,是我大学时期的一个同学送的,他老妈也犯了这病,吃了后病就好了,而且没再犯。上次同学聚会时听我提起,专门给我寄了一份过来。再说了,不就一瓶药么?人家里条件好,哪还会在乎这点小钱啊!”
“这样啊,那你得感谢人家才是,人啊,要记住人家的好,千万不能忘恩负义。”
“嗯,他回国,我一定请他吃饭。”程枫说着走进厨房给老妈倒了杯冷开水。
出来后递给老妈:“妈,你把药吃了吧,让我看看这药的功效,看他吹的很厉害,我就不相信这药能有那么大的效果。”
程枫必须看着老妈服下他才会放心。
否则,明天他走了,老人家一下发善心把这药剂给了别人,那他的努力就算白费了。
这事儿,程枫不是没见过过,老妈只要听到别人说身体不舒服了,哪怕自己没钱,也会把准备好的药给别人送去。
这东西,需要一万多块钱一瓶呢。
虽说做善事能获得公德值,但前提是必须得有资本才行,现在的他,做这样的善事未免太勉强自己了。
咯吱!
正等着老妈服用基因强化药剂时,一道尖锐的刹车声至门口传来。
听到声音,程枫琢磨着可能又有客人来了,笑着看了看老妈:“妈,咱家这小店生意还不错嘛,这么晚了,还有人来吃饭。”
“你以为老妈开这店容易啊,有时候十一二点还没清闲呢。”
聂兰头也不抬的收拾着碗筷,不以为然的道。
八点这个时段来粉馆吃粉的人并不少见,对此,她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而且,这段时间过节,在晃县做工的外地人不回家的也挺多,他们不少都在这个点来吃饭。
“妈,钱是赚不完的,您的身体又不好,以后别那么晚还拼命了。”
“呵呵,你以为你妈想啊,你现在没结婚,你妹子也还在上学,老妈的任务还重着呢。”
聂兰见儿子体贴,心里着实高兴,笑了笑说。
“妈,结婚的事情我自己想办法,哪能让您来操心呢,对了,以后妹子的学费也由我来负担吧!”
听到老妈话,程枫的心又一阵绞痛,自己都那么大的人了,却还让老妈这么操心。
这都是没钱造成的呀!
咯吱!咯吱!
正说着,突然又传来两道刺耳的刹车声。
听到连续响起的刹车声,程枫不由皱了皱眉,不太对劲啊!他家不过是一个小粉馆,吃个粉条还会拖着几车人来么?
赶紧地扭头朝门外看去,入眼处顿时让他眼角微微一抽,闪亮的眸子透着一丝意外。
那停在自己家店门口的车,竟然是整整三辆体表泛着深蓝色光芒的豪华卡宴。
卡宴啊!
他记得,前天叫他画图的那个大老板周通去年买了一台,据说花了一百多万。
这么名贵的卡宴,在怀南市也是凤麟麒角,没几个人买得起的,就连他前老板范建,也只不过开着40多万的奥迪而已。
没想到,晃县这么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小小县城,竟然也有人开这一百多万的名贵小车。
能开得起这卡宴,而且一出现就是三辆,看来,它的主人也不是普通人物了。
只是,这条街道远离城中心,是晃县出了名的落后之地,如此偏僻的地方,按理说不可能有这样的人光顾才是。
纳闷的同时,前方车门已经打开,每辆车下来三个人。
这些人穿着清一色黑色西装,脚底踏着一双擦得雪亮的黑色皮鞋,脸上带着一副大墨镜。
笔挺挺的站在那里,那排场,颇有几分港台电视上那种大哥大的派头。
看到这里,程枫摇了摇头,有些哭笑不得的把目光收了回来。
这些家伙,看来是闲的不一般的蛋疼,没事跑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耍酷。
难道在那些星级酒店,酒吧装~逼已经让他们腻味,为了追求刺激,大改旗号专门跑贫民区装逼来了?
不再关注那些人,转过头继续收拾碗筷,等会还得给沈丹去个电话,问问现在她在哪里,是否平安。
虽说沈丹与他没啥关系,但说出来的话泼出去的水,人不能言而无信。
这月黑风高夜,万一对方真出了什么问题,自己永远也不会心安的。
“枫哥。”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嗯?”
听到那声音,程枫不由得扭头一看,看到那人之时,眼角狠狠的抽搐了几下。
好半响才回过神来,站起身跨步迎了上去,咧嘴笑骂道:“靠,我道是谁呢,原来是你小子啊。什么时候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