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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 CHAPTER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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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里有很多比我厉害的地方。

    这显然是明摆着的事情。她比我有钱,她比我瘦,她比我漂亮,她比我理智,她比我凶狠,她比我勇敢。这种句子举例起来一时半会儿没个尽头。

    但我也有比她厉害的地方。比如我比她感性,我比她头发长(但同时也见识短),我比她家庭圆满。我之前还可能会觉得她脾气太过暴躁,急性子就像纸包不住火,所以我会觉得我比她沉得住气。

    但显然,我错了。

    她在知道了崇光没有死,并且就是眼下活蹦乱跳的陆烧之后,不动声色地过了一个多星期。她看向我的目光清澈如水,仿佛一潭水深只到脚脖子的清泉池,里面几条小鱼来回游动,清晰可见。但谁知道,她在里面藏了一头抹香鲸。

    可是,在我听到她嘴里说出“崇光”两个字后,我几乎没有一秒停顿地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我刚刚一说完,唐宛如就叹了口气:“哎呀你傻啊!”显然,她阻止我已经来不及了。

    顾里抬起她那张躲在安全帽下的滑稽小脸,眉毛拧成了一个NIKE的样子冲着唐宛如:“这么说起来,你也知道了。”

    唐宛如也不说话了。

    顾里又把头轻轻地转向了卫海,卫海的脸色没有惊奇,只有尴尬;没有震撼,只有慌张。所以——“看样子,连卫海也知道了吧?”

    在一屋子的沉默里,顾里轻轻地摘下她的墨镜。她的目光在我们几个人的脸上轮流地扫视着,两只戴着塑胶手套的手轻柔地搓来搓去,就像她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在手上涂满厚厚的手霜时的动作一模一样。

    我想,她是要准备开始分尸了吧。

    但我又猜错了。

    我发现我对顾里十几年来的了解,最近越来越不准。以前我还能大概猜到她下一步的动向,但这大半年来,我屡发屡不中。

    她并没有把獠牙翻出来冲我们咆哮,也没有拿起白花花的刀子把我们优雅地大卸八块。她甚至就完全没提这事儿了。你说这让人受得了么?这算哪门子路线?

    但从单纯的搬家角度来说,唐宛如邀请顾里,算是邀请对了。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带了一个保洁队来。当那支专业训练过的队伍出现在唐宛如这个小小的旧公寓里时,我真的觉得像在看激光武器和纳米防护标准配备的飞虎队在执行一个“带老奶奶和小朋友们过马路”的任务。杀鸡焉用牛刀,顾里带的不是牛刀,她带着倚天剑屠龙刀来的——所以,唐宛如或者说唐宛如这个公寓,就是那只倒霉的鸡。

    所以,当这支统一白色制服、面戴口罩眼镜的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开动起来之后,我们之前几个人,就下岗了。我们剩下的任务,就是和顾里一起,在刚刚清理出来的沙发区域悠闲地喝茶。当然,这个茶叶已经不是从唐宛如那个柜子里倒腾出来的了,顾里之前用唐宛如的茶泡了一壶之后,她只喝了一口,“至少我尽力尝试过了”,说完就把那壶热气腾腾的茶水倒进了洗手池里。随后,她就提议:“要么让他们收拾着吧,我们去璞丽酒店的庭院里喝个下午茶怎么样?我和你说,那个庭院里竟然还能看见野生的鸟,那鸟奇大无比,我一度以为他们家在院子里养鸡。”——当然,这个提议被我们无情地否决了。唐宛如说:“大家都走了,这些人偷东西怎么办?”

    顾里摊开她那双塑胶手套,耸耸肩膀说:“你以为这些人都是吃素的么?他们的收入可比你高多了,你家里这些东西,他们偷回去没有任何用处,只能捐给慈善机构。从他们的收费标准来说,我不认为他们是会做慈善的人。他们给我开出来的账单简直太不慈善了。”

    唐宛如沉默了。但她依然保留着最后的尊严,死活不肯外出喝茶。

    于是顾里退而求其次,从自己那个“行李箱”中,拿出了装在一个日本漆器哑光盒里面的茶叶,她打开之后,又倒腾出了一个镊子,小心地一片一片地从里面夹茶叶出来,因为她穿着消毒褂子,戴着手套口罩(还有那顶滑稽的安全帽),所以,她看起来像是一个法医正在进行尸检:“那就喝我的。”

    我喝着她重新泡出来的那壶茶,百感交集。这是这些天以来,我和顾里第一次这么长时间地待在一起。尽管眼前的场面是我们最最熟悉,也最最亲密的习惯场景:一群人聚在一起,听顾里讲那些生命中尖酸刻薄的段子。

    如果换了以前,我肯定已经是斜躺在沙发上,靠着自己的男朋友,或者靠着南湘,然后笑得四仰八叉,同时不忘大喝特喝顾里提供的奢侈饮料。我会觉得岁月如景,人世安稳,我会觉得顾里就像是战场上的女武神,我们几个小兵只需要跟在她背后,拿着塑料小刀假装挥舞呐喊,为她喝彩,她就能战无不胜,永远凯旋。我们活在她的庇佑之下,就像热烘烘的树洞里冬眠的松鼠,风雪离我们很近,但寒冷离我们很远。

    但现在,这种感觉没有了。

    我看着顾里,觉得她很陌生。

    我看着她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看着她拿起一条爱马仕的小丝巾挥来挥去的,像一个交警,又像一个正指挥航海的海盗。我听着她嘴里那些小钢珠般喷射出来的“笑话和毒舌的混合怪物”,心里却开心不起来。

    我觉得我不再安全。

    我想依然躺在树洞里,但外面的森林,却开始焚烧了起来。

    “那个花盆已经那么脏了,就不要了。刚刚我没看错的话,里面是不是有一条蚯蚓?”

    ——顾小姐,这是一个碗。

    “不要把洁尔阴放在洗手台上,像什么样子!这种东西当然应该放到冰箱里!”

    ——顾小姐,这是漱口水。

    “你说这是什么?毛巾被?别搞笑了,这明明就是一条地毯,来,帮我把它铺在过道上。”

    ——顾小姐,可是这个背面有标签,写着“毛巾被”三个字。

    “卧室里面为什么要在床边上放一个洗碗机?就算主人习惯了躺在床上吃宵夜,但也不代表她就一定能接受在床上洗碗这个事情啊!来,听我的,放到卫生间里。”

    ——顾小姐,这个不是洗碗机,这个是空气加湿器。

    “空气加湿器?什么是空气加湿器?世界上并没有这种东西,你们不要想当然地就随便给东西起名字,你以为你是谁,爱迪生啊?我告诉你,世界上的空调都是自带加湿功能的。”

    ……

    所以,我们其余的人,就只剩下两件事情可做了:一,坐在沙发上喝茶;二,一边喝茶,一边看顾里表演单口相声。

    这支训练有速度的飞虎队在小小的公寓里飞檐走壁,不到一个小时,这个家就已经看起来有那么点意思了。

    又过了一个钟头,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完了,只剩下最后一个蛮大体积的纸箱子,但飞虎队们的表情明显有一点犹豫,因为上面写着六个大字:“最美好的时光”。

    飞虎队们不敢动,因为之前他们已经陆续被“菁菁岁月”“悲伤逆流成河”“这些,都是我给你的爱”“女人花”等几个盒子惊到了。

    “你们就放那儿吧。这个箱子我自己来收拾就行了。”唐宛如对这些穿着消毒大褂的人说。

    那些专业保洁队的人一会儿就走了。屋子突然空下来,我感觉整个空间变大了,甚至连温度都跟着一起降了下来。我顺手扯过沙发靠背上搭着的一条毛毯裹在身上。崇光看了看我,不动声色地朝我走过来,轻轻地把他的胳膊搭到我的肩膀上,然后把我往他结实的胸膛上拉了拉。

    “说吧,这箱子里面到底是什么?”顾里一边把手套和安全帽摘下来,一边问唐宛如,“是尸体还是毒品?”她依然穿着那件消毒大褂,但是因为此刻她刚刚摘掉帽子,头发凌乱,面容苍白,看起来就像一个快要分娩的孕妇。

    “毒品?你以为我是南湘么。”唐宛如大大咧咧地说着,她说得轻松自然,毫不在意,但全场其他人都听得毛骨悚然。

    “哦对哦,南湘怎么不在?又加班么?”顾里想起来,冲我扬了扬下巴。

    “应该是吧。”我头皮一阵发紧,我看了看卫海的表情,他刻意地沉默着,看来并不打算告诉顾里。既然当事人都不愿意提起,我就更没有这个立场来昭告天下,于是,“你也知道,刚进《M.E》的助理和东莞的纺织女工没什么区别。”

    顾里点了点头,看样子她并不想要追究下去。她显然被那盒“最美好的时光”迷住了。她歪了歪下巴,两只眼睛里发射着耗子精的光芒:“唐宛如,我记得电影里有一段台词是‘你知道你们一定会上床,但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上床。这就是最美好的时光’,说吧,这箱子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如果和你的初夜有关的话,就别打开给我们看了,否则我直接交给警察局当做犯罪呈堂证供。”

    唐宛如冲顾里甩了个媚眼,用苏妲己那个狐狸精的腔调说:“里面,有你~”

    顾里默默地往我身边挤了挤,扯过半条毯子盖在身上。她默默地闭了嘴。

    唐宛如目光挪动到我的脸上:“林萧,里面,也有你~”

    我明显感觉到崇光抱着我的胳膊哆嗦了一下。

    ——我没有想到,那个箱子并没有成为将我们所有人理智轰碎的原子堆,反倒,它成为了我和顾里和解的催化剂——说和解,其实也谈不上,我们并没有反目成仇、兵戎相见。应该这样说,它成为了我和顾里重新变得亲密的催化剂。后来,很久很久的后来,甚至到我们这群人故事的最后,每次只要我回忆起那个下午,当唐宛如打开那个箱子的时候,我总是感觉能闻到一种气味,一种仿佛具有生命的气味。它不浓烈,很稀薄,脆弱得让人怜悯。它就像一个不能适应恶劣环境的物种,睁着惊恐而慌乱的眼睛,带着怨恨带着狼狈地在这个世界上顽强地存活着。

    它是属于我们的,过去。

    它唤醒了我身体里所有的对顾里的信任和喜欢,依赖和纵容,回忆征服了我,过去抓紧了我。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怀疑和憎恨过顾里。但是,我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一天,全世界都冷漠地转过身背对顾里的时候,她的身边,剩下的人,竟然只有我。

    箱子里面有很多很多的过去。

    箱子里有我们的照片、我们的涂鸦、我们的同学录、我们寝室里曾经摆放的摆件、我们的学生证、我们的食堂卡、我们的教材课本、我们练瑜伽用过的毯子。

    箱子里还有我们共同买的睡衣。那是2007年1月的时候,MUJI第一次进入上海时发售的款式,现在看起来很老很土气,但是当年能够穿MUJI,简直是那些喝着速溶咖啡迷恋安妮宝贝时刻想去丽江一夜情的文艺青年们的终极梦想。顾里像一个暴发户一样甩了一把现金为我们一人买了一套,她用**裸的嘴脸摔碎了所有文艺青年们的心。

    箱子里还有从南湘胳膊上拆下来的一截石膏。大学刚刚开学的时候,南湘还没有买自行车,于是我总是载着她去上课。那一年春天,满校园刮着毛茸茸的柳絮,我的眼睛在这种带毛的风里严重过敏流泪不止,于是某一个没有睡醒的早上,我神志不清地松开双手,去揉眼睛,于是我和南湘连人带车,摔下三米高的绿化带,南湘的左手当场骨折,但我只是擦破了皮。她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出院的时候,顾里悄悄地结掉了所有的医药账单。

    我们大学里一起制作的四个纯白色的杯子也在里面,这是我们四个一起去周庄游玩的时候,在一个游人如织的庸俗纪念品商店买的。当时我们觉得,除了上学之外,能够把顾里拖出内环,简直是一件值得载入史册的事情,于是我们琢磨着怎么也得留下点纪念。于是我们就做了这四个杯子:只要杯子里加进热水,我们的照片就会从杯壁上浮现出来。照片是我们现场用顾里的手机拍来导进店主电脑里的。当年,只有顾里用的是智能手机,但现在,我们几个都在用苹果了。

    箱子里有顾里起草的“室友准则备忘录”,一共11页,共7大项,119小项。从“严格禁止带同性回寝室过夜,异性得提前申报等待批复”,到“当某项提议无法达成共识时,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如果出现二比二的情况,以顾里所在的一边意见为准”。备忘录的最后一页,有我南湘唐宛如三人的血手印,看上去就像卖身契,但是顾里,却潇洒地盖了一枚私章。

    还有很多很多的照片。

    我十六岁生日的照片,双层的蛋糕面前,我看起来像一个来自埃塞俄比亚的饥饿难民,我看起来不像是在准备吹蜡烛,我看起来像断食三天的村妇。顾里在我的身边,脸上流露着满足而自豪的表情:因为蛋糕是她买来送给我的。这是我十六年来的人生里,见过的最大最贵的蛋糕了。之前很多年的生日,我都是在家里吃一碗长寿面就过了。

    有我和简溪第一次大吵架几乎要分手时,我跑去顾里家过夜的照片。我穿着她的真丝睡衣,裹在她的被子里。我的双眼通红,像泡过水的桃子。我记得那时顾里轻描淡写地对我说:“所以呢?要弄死他么?你一句话的事儿。”说完,她从柜子里倒腾出相机,举在我们面前,拍下了这张照片,“林萧,拍照留念,纪念你第一次来我家过夜。”那个时候,我们俩的胸部都还很小,真丝的睡衣下面,只能看出小小的荷尖。我的脸贴在她的脸上,我看起来好丑,她看起来真美。

    还有我们大学第一天报到时的照片,我俩坐着顾里家的私家车,在大学门口下车,提着两只大口袋和一口笨重的箱子以及一只登山包的我,和只拎着一只CHANEL 2.55戴着墨镜仿佛逛街般轻装上阵的顾里在学校门口合影。合影完之后,她指挥着从后面一辆车上下来的两个用人,把她的那四口RIMOWA铝合金箱子运进寝室里。然后,她伸出手,帮我拎起了一个布口袋。

    还有一张我用手机拍下来的照片,唐宛如竟然冲洗了出来。照片里,南湘和顾里坐在一起,但彼此拧过头,明显在赌气。照片里的南湘眼泪汪汪,仿佛一朵被雨淋湿的郁金香,而顾里嘴角有一块乌青,但是她的眼神依然是清冷的,她的面容永远如同月上霜,山上雪。她们刚刚和席城打了一架,事情的经过简单说来,就是席城给了南湘一耳光,顾里看不惯,拿可乐泼了席城,南湘心疼席城,出面制止,结果席城趁顾里和南湘争吵的时候,一把扯过顾里的头发,朝她脸上扇了一耳光。接下来,南湘没有任何犹豫的,抓起身边一个啤酒瓶子,朝席城头上砸了下去:“******,你以为顾里是我啊,你想打就打!”

    还有一张照片,是我和顾里,我们两个穿着黑色的连衣裙,她的耳鬓别着一朵白色的山茶。背景是连绵不绝的青山,和一块一块白色的墓碑。那是在她爸爸下葬时,我们一起的合影。

    还有一张南湘和顾里合力把唐宛如压在沙发上殴打她的照片。拍照人是我,我在旁边记录下了这一精彩的时刻。那天南湘在下晚自习之后,在学校后门买了份宵夜,结果回来的路上,在转角,遇见了一个骑自行车的暴露狂。他才艺惊人,身怀绝技,面露淫笑单手骑车而过——当然,另外一只手在忙着掏东西。南湘惊魂未定地回到宿舍,窝在沙发上,我帮她拿了条毯子,顾里帮她倒了杯热水,安慰她:“你应该这么想,辩证地看,这件事情其实侧面证明了你浓郁的女性荷尔蒙吸引力,否则,他干吗不去对着卖麻辣烫的那个陕西来的大妈掏东西呢。”这时,唐宛如体贴地飘过来,刷地从怀里掏出一个条状物:“来,南湘,吃一根香蕉压压惊。”于是,南湘尖叫一声之后,和顾里一起扑过去,开始揍她。

    最后一张照片很大很大,被装裱在一个咖啡色橡木的镜框里。照片上,我们四个人穿着学士服戴着学士帽,在夏日明晃晃的毒辣阳光里,站在学校图书馆前那个全国闻名的巨大台阶上——当全国开始风靡《Gossip Girl》的时候,无数女高中生女大学生都一窝蜂地模仿着Blair坐在楼梯上喝酸奶时,我们都只是拈花一笑,因为我们从一进大学开始,就每天坐在这个巨大的台阶上聊天、发呆、看书、看男人了,只不过我们喝的不是酸奶,我们喝的是豆浆。照片里面,唐宛如一如既往笑得满脸皱纹,鼻孔朝天,如果下起雨她就能窒息。我买来送给她的那双墨蓝色球鞋,已经被她洗成了酱紫色,此刻正从学士袍下面露出来;南湘的身材就算是裹着学士袍,也依然前凸后翘,纤纤一握,她的笑靥依然弥漫着浓郁的美艳,她的头发、眉眼、睫毛、瞳孔都仿佛带着水墨画晕开后的朦胧,黑得彻底,黑得动人。而我则看起来有点傻,刘海被风吹缺了个口,帽子在头上看起来摇摇欲坠,我手里拿着一杯挂满了水珠的星巴克星冰乐。而顾里,她的表情永远都是一贯的不耐烦,嘴唇微微翘着,有一种混合着高傲和美艳的生人勿近感,她眼睛里含着几颗冷冷的星光,仿佛她刚刚被人从冰箱里叫出来。在这张照片的下面,唐宛如写了一行字: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得很对,但是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它的镰刀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十年之后,我们一定还可以拍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我毫不怀疑。

    我承认,我被这些照片、这些旧物、这些封存在琥珀里的旧时光,拉进了一片酸涩之海。我仰面朝天地漂浮在泛着白花花盐粒的水面上,感觉身下躺着一整座巨大的泪池。

    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只是缓慢地抚摸着那一张张照片,一件件旧东西。不时有人会掺和进来,说一些突然想起的故事,好笑的,难过的,尴尬的,幸福的。

    所有凝固的时间又重新融化成水,仿佛春天到来时,孤傲了一整个冬天的山顶冰雪,终于露出了柔美的微笑,它们化身成丝滑的绸缎,冲刷下山谷,抚摸过一寸一寸森林的肌理。我对顾里的怨恨,就在这些融化的时光之水里,被冲刷得一干二净。只剩下一些淡淡的惆怅,这些惆怅来源于我对自己的思考:毕业后的这些日子,我们都怎么了。

    等收拾完那箱“最美好的时光”之后,天已经暗了下来。

    顾里把消毒大褂一脱,露出她身上的驼色细山羊绒连衣裙,我想起来了,这是最新的Valentino秋冬款样衣,是《M.E》借来拍照的,我之前还签过签收确认单。果然,她又堂而皇之地把赃物穿在了身上。她把手套和安全帽一脱,潇洒地挥挥手:“走吧,我请大家吃饭,为了庆祝唐宛如搬家成功,也为了庆祝我们最好的时光。唐宛如,你想吃什么?”

    我一听到顾里说出这句话,我就慌了。

    要知道,我们几个以前一起出去吃饭,一般都是顾里做选择,她是我们这个群体里面当之无愧的阿尔法狗,其次,就是南湘,她是我们的二当家。仅有几次唐宛如做出的决定,都让我们恨不得把自己塞回娘胎里面重新出生一次。

    比如去年的万圣节,唐宛如执意要带我们去一个又洋气、又时尚、又好吃、又划算的餐厅。结果呢,她带着我们去了她家小区后门外马路上的一个热炒店。那个店小得只能放下两张桌子,我们几个再加上我们几个的男朋友,一进去,就瞬间把这个店塞满了,墙上贴满了波导和金立手机的广告海报,录音机里传来一阵一阵“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慕容晓晓神经病般歇斯底里的歌声,电视里播放着湖南卫视,再加上刚刚到来的顾里、顾源、Neil、蓝诀等等穿着黑白灰高级成衣、仿佛刚刚从米兰T型台上走下来的人,真的,整个场面看起来就像是一部科幻大作。而且我说那家店小,真的不是夸张。当我坐下来之后,我发现炒菜师傅巨大的锅炉就几乎贴着我的后背,每次他把菜从锅里抛起来的时候,我都觉得后背一阵密集的油点飞过来,好几次我甚至觉得我闻到了自己的头发烧焦的味道。他炒完菜之后,动都不用动,直接一个转身,就把锅里的菜倒进了我们桌上的盘子里。我至今依然久久不能忘怀这一出科幻巨制,之后的一个星期,宫洺在离我十米远的距离,都会用手盖住鼻子,我身上的那股油烟味让我在公司里成为了一段时间的红人。只有Kitty有点良心,她说:“你这款香水的味道虽然我不喜欢,但是……我欣赏你的大胆!”

    我想要开口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让我选择么?天哪,我受宠若惊,要知道以前我可都是跟着你们吃喝拉撒的,毫无发言权啊,没想到我一搬家,就翻身做了主人,看来女人还是要独立,才能获得尊重啊!”唐宛如正准备继续发挥,就被顾里打断了:“如如,你以前只是跟着我们吃喝,至于你的‘拉撒’,抱歉我们并没有参与。而且问你想吃什么,也不代表你就翻身成了主人,你要知道,我也经常问我家阳台上养的那只孟加拉鹦鹉想吃什么,但是它一阵吱哇乱叫之后,我往往还是数十年如一日地丢一根西洋参给它。”

    唐宛如立刻颓了,她坐下来,歪着头想了想,说:“要么就家附近吃吧,平易近人一点,鸡公煲,或者小杨生煎?”

    “你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么两个提议?”顾里的白眼快翻进脑前叶里去了,“你知道吃完这两个玩意儿身上连续一个星期都有味道么?你从别人背后走过去的时候,如果他不回头,他绝对会以为背后有个送外卖的端着一个火锅过来了。你要知道,老娘身上现在穿的可是……Valentino!”她明显地停顿了一下,我了解她,她刚刚想说的其实不是“Valentino”,而是“赃物”。

    “顾里,你就别挑剔了,你就这样想,如果此刻一把钢刀架在你的脖子上,有两个选项让你选择,你会选鸡公煲,还是小杨生煎?”

    “有‘动手吧,砍死我’这个选项么?”顾里视死如归,一脸忠烈。

    “好了好了,如如,你就别闹了,选一点靠谱的地方。”我怕闹出人命,开口阻止,“你要拿出你当年在学校,死命抱住顾里的大腿让她带你去学校食堂提供的昂贵个人自助早餐的架势,当年你双膝着地地被拖过小半个操场,不就是为了宰顾里一顿么,现在怎么就鸡公煲了呢?拿出你的勇气,随便说一个什么地方,只要不是市长家的厨房,顾里应该都能帮你搞定。顾里已经好久没有请我们吃过一顿大餐了,你应该好好抓住这个机会。”

    “此言极是!”唐宛如猛然醒悟过来,“既然如此,就得从长计议。林萧,你有何想法,不妨直说。”

    “我恶心。”我直说了。

    崇光在我身边轻轻地笑了,我侧过头,他的嘴唇真性感。

    “我听说外滩开了一家英国餐厅,他们的最大卖点就是所有的waiter都是吊着钢丝,在你头顶上飞来飞去地上菜的,就像蜘蛛侠一样,嗖,一盘牛排从天而降,刷,一瓶香槟横空出世,我看过网友们在微博上发的视频,别提多带感了!可惜他们不聘请女服务员,否则我一定要去应聘,你想想,每天都像周芷若一样飞来飞去的,多带劲儿啊,我靠,以我的姿色和柔韧度……整个场面我夹住!!”唐宛如大手一挥!

    “是含住。”顾里喝了口茶,淡淡地说。

    “而且,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大的卖点,是这些清一色的金发碧眼的帅哥们,全部都是穿着苏格兰裙的传统打扮,男人穿裙子,你除了看过Neil小时候穿过之外,你还见过么?这种人间奇景,难道我们应该错过么?”

    “亲爱的,怎么说呢……如果你和我们的时尚圈走得稍微近一点的话,你就应该明白,怎么说呢……古往今来,海外海内,从Mark Jacobs到李东田,从小沈阳到蔡康永,穿裙子的男人一抓一大把。”顾里放下茶杯,拿起一张丝巾擦了擦嘴,忧心忡忡地说,“而且,如如,你知道苏格兰裙子如果按照传统的穿法,他们里面是不会穿内裤的。”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唐宛如拗在一把椅子上,说,“这种场面就更应该去啊!”

    顾里点点头,显得很淡定:“好看是好看,一群金发碧眼的帅哥裙子下面不穿内裤的场景,听上去确实挺诱人,但是亲爱的,怎么说呢,你确定你要让他们光着屁股从你的盘子上飞过去么?”

    我身边的崇光和卫海,同时发出了两声轻呕。

    随后的十几分钟里,唐宛如和顾里一直持续地进行着火热的交流。从她们的对话来看,其实她们俩的神经调频是在同一个数字上。她们彼此交流格外顺畅,我们旁边的看客,完全插不上嘴。比如唐宛如说“那家的空心菜,用了一种特别的酱料,感觉就像南乳汁烧出来的一样”时,顾里接了一句“男乳汁?这挺稀罕的,得卖多贵啊?”

    在持续不停、匪夷所思的对话里,崇光实在受不了了。我看他的眼睛已经快要睁不开了,而且头发像一堆被风刮乱的草一样顶在头上,明显头皮已经发紧了。他站起来,朝顾里和唐宛如同时做了一个闭嘴的手势(我当时心里默念了一句“帅气”),然后说:“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去一家餐厅。”

    我没想到崇光带我们去了思南公馆。

    我知道这个地方,但是我从来没有去过。不是我找不到,我找得到,我甚至能清楚地背出它的地址。因为Kitty上个月整理给我的最近的宫洺的喜好里面,有好几家餐厅都在思南公馆的酒店群里。我也在网上和杂志上,查询了所有关于思南公馆的资料,以备宫洺的突然询问。

    车开进一片浓郁的法国梧桐的树影里。傍晚的秋风吹过,一片一片金黄的落叶从车窗外飞过,看起来有一种老电影般的惆怅。

    顾里坐在我旁边,冲前面正在开车的崇光说:“我只是请你们吃饭,我没说想要放血。”

    “放心了,太贵的话,就拿给我哥去报销。”崇光笑着,“你又不是没干过这事儿。”

    “说得也是。”顾里点点头,觉得很有道理。

    “这个街区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啊?我记得以前就是一堆破房子呀。”唐宛如趴在车窗上,风吹着她的羊角辫,她兴奋地张着嘴,高兴的表情看上去像一只被主人带出来的腊肠犬。

    “这里在过去的十年里,都是被一圈绿色的脚手架围住的工地。十年前,它们是一堆上海典型的七十二家房客一样的拥挤居民区,每一栋楼里最高纪录居住着十七户人家。你能想象么?这种密度也只有蜜蜂或者蚂蚁能够挑战了吧。”我想起之前在网上查过的资料。

    “一栋别墅里面住十七户?那一转头就能闻到邻居的口臭了吧。而且,洗完的胸罩也没办法往外面挂吧?那得多少人看到你的罩杯啊?”唐宛如把半个身子都探出车窗去,看起来像要自杀。

    我没有继续和唐宛如聊天,我忍不住也转过头看向车窗外灯火通明的别墅群落。十年前,政府宣布将这里重新规划改造,而时间弹指间过去,当那圈神秘的绿色脚手架拆除之后,一个顶级的酒店群诞生了。地面无数的景观灯勾勒出它掩藏在无数巨大树荫里的建筑轮廓。从名叫Aux Jardins (法语里“花园”的意思)的餐厅,到贩售标价为天文数字的当代艺术品的画廊,从奢侈品名店,到顶级公寓,这里应有尽有。它甚至不惜仅仅是为了景观好看,而将一栋三层别墅整栋楼宇原地旋转90度重新摆放,仿佛上帝在摆弄一个积木。思南公馆神秘地一夜之间崛起在上海,它拥有低调内敛的陈旧外观,它将时光沉淀成加冕的皇袍,它像被上帝的大手赋予了一层最昂贵的金箔,它将上海大部分高调的五星级酒店瞬间衬托成了陕西煤老板在自家后院修建的养老院。在市中心租界区,这样一个别墅群,感觉就是一堆钻石码放在那里,只不过上面盖了一张灰色的布。那种感觉就像是**裸地在对你呼喊:“我很贵,但别人都不知道。所以你快来。”

    十年的时间,可以让一座废墟,变成一座官邸。

    我不由得想起唐宛如在我们的毕业照片下面写的话语,十年之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像是被脚手架包围在绿色的安全网里,当时间的大手撕去我们的包裹,那么,我们会看见什么样的世界?

    一座废墟可以变成官邸,反过来,也一样啊。

    餐厅里人不多。我翻开菜单的时候,就知道他们用多么恶毒的价格隔离了全上海99.9%的消费者。昏暗的光线里,我看见一个玲珑浮凸的裹在黑色小礼服里的熟悉身影。

    我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南湘。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和南湘一起来的人。

    他穿着一件西山羊绒的大衣外套,深灰色的轮廓看起来像是要把周围的光线都吸收进他的身体里一样。他的面容是苍白的,像屋檐下的雪。他说话的声音低沉而缓慢,音量很小,让人有一种想要靠近他聆听的魔力。他低头在南湘的耳边说着话,纤长的手指不时地在他面前的那本大象灰皮革笔记本上指点着一些东西,南湘的表情看起来又专业又妩媚。她穿着一件看不出品牌,但感觉却很高级的黑色哑光缎面小礼服,她的肩膀在柔和的灯光下晕染出惊人的性感,她的锁骨凹处能够盛放所有男人的目光,她的胸线,她的腿,她仿佛花瓣般饱满的嘴唇。周围有几个外国男人的目光,像是溺水者的双手一样,一直紧紧地抓着她的背影不放。她望向他的眼神,包含着类似月光下湖泊泛起的涟漪。

    他是宫洺。

    宫洺将大衣外套脱下来,递给南湘,南湘转身拿给侍者存放了起来。当她转过身的时候,宫洺已经在她身旁,静静地为她把椅子拉了开来。这是他们家族的习惯,崇光也会这样。无论对方是他们的长辈,还是他们的下属,只要是同桌用餐的女士,他们就一定会为对方拉开椅子,用餐中途如果有女士离席上洗手间或者打电话,他们一定会同时起身,然后再坐下。如果同车,那么他们一定会为她们拉开车门。这些看上去毫无意义的古板礼节,对他们来说,就像是骑士胸膛上的徽章,战士背上的伤痕一样,是种无上的荣耀。

    南湘小心地合了一下腿,然后轻轻地在宫洺身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她把餐巾打开,放在自己的腿上,然后抬起头。

    这个时候,她看到了坐在对面的我们。

    我们是指:我,唐宛如,顾里。

    她没有看见卫海。

    我反复洗脑自己,她并没有看见卫海。否则她不会这么淡定。她不可能这么淡定。她不应该这么淡定。我心脏里有一只爪子,开始用细小的指甲挠我。

    南湘看到我们之后,优雅地点了点头,烛光下,她的面容仿佛贝壳里的珍珠般散发着圆润而优雅的光芒。

    然后,她就轻轻地转过了头去,没有再看向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