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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鑫鑫和她姑妈分别已经到深夜一点,千军再把沈烟雨送回到她住的地方已经到两点。沈烟雨本打算把千军留在自己的住处过夜,她还有很多很多悄悄话要与千军说,而且许久不见千军,与千军难舍难分。
但千军考虑到她马上要在伦敦大剧院开个人演唱会,如果自己留在她住宿的地方的话,她显然没有足够的睡眠时间——至于原因相信大家都清楚,所以千军最终还是告别沈烟雨。
千军来到伦敦大学附近,租了个房间住。他用的是相关人员帮他办理的假身份证,作为帝伊的皇帝,千军的行踪将成为绝密否则很可能成为势力庞大的共济会攻击的目标。做为帝伊的皇帝陛下,千军的假身份证甚至比别人的真实身份更加真实。除非认识他,否则绝对没人会知道他是帝伊的皇帝。千军目前最迫切的事情就是要先把安德森抓住,他将成为千军找到共济会的突破口。
第二天天气晴朗,很早阳光就照进千军的房间。
被阳光照醒千军起床,先打了个电话给小鑫。昨天发生的事情让小鑫现在都还有阴影,千军需要关心她,更有义务帮助她。曾经两人没有任何关系千军或许可以硬起心肠在旁边当个冷酷的看客。但既然他已经认小鑫做妹妹那他就再没有任何理由抛下她不管。既然选择接受,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还好,看起来小鑫的情绪很稳定,有千军这个哥哥的关心让小鑫心里踏实不少。至少,在伦敦她已经有了强而有力的依靠。
千军便叫她好好上课,下午有空的话一起出去吃个饭。再嘱咐了小鑫几句后才挂了电话。谁知过一会电话又响起来,原来是沈烟雨一大清早打过来的。
千军接通电话,便听见沈烟雨娇滴滴的声音:“喂……亲爱的,你在哪儿呢?”
声音嗲嗲的有种撒娇的味道,听得千军浑身都酥麻。
“我是伦敦大学这儿,今天有些事情需要办。”
“喔!”沈烟雨一听千军有事情要办,情绪顿时就低落了,幽幽道:“那……你今天不能过来找我了?”
“不能!乖,好吗?”千军抚慰沈烟雨的情绪。
“唔。那好吧!你在那儿要注意安全好吗?如果想我的话,我这里随时欢迎你过来。”
沈烟雨聪明的不会说诸如一定要千军过来或者一定要千军有空就给自己打电话之类的话。千军的身份决定他绝不可能像普通男人那样一下班就围着老婆女朋友转,他还有江山要管理,有社稷要费脑。他的事情太多,聪明的女人该懂得如何帮他打理后勤,懂得在他疲惫的时候给他一个温馨的港湾而不是给他添无穷无尽的烦恼。
与沈烟雨再说了会话千军便挂断电话。随即,他打了个电话给莹莹,想问她在不在学校内。千军记得今天好像是说有一场棒球赛,安德森会出场。
过了很久莹莹的电话才接通,一大清早她还在宿舍的床上睡懒觉。接到千军的电话她显然惊喜了一下,千军想约她吃个早饭,莹莹顿时如小鹿般跳起来,报了自己住的地址然后叫千军在她住的地方等她半个小时她马上就下来,便挂了电话。
莹莹所住的地方是在伦敦校内,虽然校内住起来并没有校外舒服,但校内有更好的安全保障。
千军走进伦敦大学校内,绿树成荫,道路十分宽宏,千军也分不清这学校哪是宿舍哪是教学楼,不过看起来这学校的建筑都有些岁月,不像共和国内的大学都是庞大、现代、却显得臃肿。
其实好的大学并不在于它的面积和现代化的教学楼。有时候古朴一点、沧桑一点反而显得更有文化底蕴,一个走在绿树成荫的小道上或者波光粼粼的湖面古老而富有韵味的建筑边读书思考,绝对比走在光秃秃的、只有小树苗然后到处都是钢筋混凝土有现代感却没有安全感的时代建筑旁更有感觉。
一个学校充满古韵与沧桑,说明它经历了许多雨打风吹,桃李满天下。
一个学校只是现代冷漠以规模大来追名逐利却不在学生身上下工夫,它的使命也到头了。
从这点看,国外的许多名校比共和国学校显然做得更好。
千军被莹莹欺骗了!他其实早该知道这个活泼长得像精灵一样漂亮的女孩性格肯定很狡猾。
莹莹叫千军在楼下等她半小时,她马上就下来,但千军等了一个小时莹莹才出来。她下来的时候穿着一件漂亮的黑色短裙,脸上画了淡淡的妆显得十分淡雅,因为喜欢运动的缘故,她的大腿显得圆润而富有光泽,不过此刻洁白的脚上却穿着一双精致的高跟鞋,手里拿着一个爱马仕的小包包让她此刻看起来极有女人味道。
之前莹莹给千军的感觉是活泼而充满朝气,此刻这身装扮反倒让千军有些不适应。
目睹千军的惊讶,莹莹的脸色微微一红,随即嘴巴一厥气呼呼道:“看什么看?付大公子难道没见过美女么?!”说完觉得有趣,自己倒轻盈盈笑起来。
千军摇摇头,夸奖道:“你很漂亮。”
“谢谢夸奖!”莹莹毫不客气的把千军对自己的夸奖收入囊中,然后喜滋滋的拉起千军的手去吃早餐。
伦敦大学的校园食堂装修得十分漂亮,不过里面铺开来的绝大部分都是适合西方人口味的西式食物,这让千军很没有胃口。莹莹察言观色把千军带到一家川菜馆——天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川菜馆——千军终于笑起来。
这家川菜馆里还供应热腾腾的包子和豆浆,似乎在国外的中餐店都热枕于混搭售卖食物。不过看起来这家店的生意不错,不但许多东北亚面孔的留学生在这里吃饭,饭馆里同样布满黑人和白人。
千军本打算请莹莹吃饭的,反倒莹莹帮千军去买包子油条然后递给千军,千军说了声谢谢,与莹莹一同坐下吃饭。
喜欢运动的女孩一向开朗而健谈,莹莹眨着眼睛,露出贝齿丢给千军一个无污染极其健康的笑容:“帅哥,你那么着急找安德森,有什么事情?”
“事情暂时不能告诉你,不过你帮我,我会报答你。”
莹莹就摇摇头,调侃道:“你要报答我?那好,本姑娘我看上你了,要你以身相许,行么?”
千军笑而不语。
“切!”莹莹猜到是这结果,眼睛转了转突然道:“对了,你会打棒球吗?今天我们队伍正好缺了个主力队员,我看你也喜欢运动,不如加入我们的队伍吧?!不但可以还我人情,还可以和安德森零距离接触,何乐而不为呢?”
“你要我杀人我会,打球就算了!”
千军可没开玩笑。打棒球?那玩意只在国外时兴,他还真没怎么摸过,作为付家太子爷他接受过无数社会上层人士应该学会的礼仪或运动,比如高尔夫,比如华尔兹,但对棒球一窍不通。
“没意思。”
莹莹摇摇头,不再提一起打球的事。她表姐说千军是一个只知道吃喝嫖赌没有正本事的太子爷,在莹莹看来要这种严重缺乏锻炼的人去打球?不现实。
“嘿!这不是莹莹吗?噢……大伙儿快瞧瞧!超喜欢运动的莹莹小姐今天居然穿得这么性感……我的天,我的伙伴们我不是看错了?她是不是在勾引男人?”
苍蝇总是无处不在的,尤其是美女多的时候。就在千军与莹莹专注于解决身边早餐的时候,一帮人突然闯入千军的视线。
这是一帮穿着棒球服拿着棒球棍的老外,他们的身上画着满满的纹身显得极其骁勇,他们对千军冰冷的目光显示他对千军充满敌意。
又是一个看起来像狒狒的黑鬼大叫:“是啊!看起来莹莹小姐又发~春了,性~感得就像我屋子旁边的弗拉德小姐——我先声明一下,弗拉德小姐是一个妓女!”
公然的侮辱让莹莹站起来,沉声道:“你们几个,最好给我滚!有本事在球场上打败我们,否则别像苍蝇一样只知道说垃圾话!”
很显然,这帮家伙就是莹莹在棒球赛场上的对手!
……
PS:原始都忘记了有没有欠章节!不过依前几天少更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欠了。所以今天加些字数以弥补之前所欠的章节。字数不多,请童鞋们将就着看。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