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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侠歌歪着头,望着一脸认真在那里努力站直身体的杨振邦,战侠歌突然闪身跳下汽车,伸手拉住杨振邦,和他一起大踏步向前走。杨振邦回头望着战侠歌丢在路边的悍马军用吉普车,道:“你的车……”
战侠歌道:“让美国大兵见鬼去吧!”
怎么样,这句话说得够洒脱,够豪迈吧,够光芒万丈吧?
战侠歌还在脑袋里幻想着杨振邦对他伸出一根大拇指,说上一声“好汉子”呢,杨振邦已经从嘴里小声做出了一个评判:“败家子!”
似乎觉得这样并不能表达出自己的思想,杨振邦对着呆若木鸡的战侠歌道:“不对,败家子还只是败自己老爸的家产,可是这辆汽车的主人,该不会是你的老爸吧?”
战侠歌把头摇得象个拨浪鼓似的,开玩笑了,这辆车属于中国第五特殊部队,虽然现在社会上流行什么母校,母河之类的东西,可是他战侠歌总不能把第五特殊部队当成他的“母队”吧?!
“那就更不对了!”杨振邦在这个时候,脸色竟然严肃了起来,“你这就是在浪费国家的财产!”
看着杨振邦已经透出几分神圣光芒的脸,战侠歌心中不由暗暗叫苦,他怎么就忘了这位杨振邦大哥是一位带兵的副连长呢?说是副连长,大概实质姓的工作,就是教导员吧?一想起那些从食堂的饭缸里捞出半个啃剩的馒头,也不管卫生不卫生,把人吃出病会不会支付出更多的医药费,反正就能逼着所有人都啃上那么一口的连队教导员,战侠歌就觉得自己一个脑袋比两个还大。
“我们当时一个兵身上连十颗子弹都没有,为了迷惑敌人我们往子弹袋里塞满了树枝。同样的,我们每个人身上背的炒面,也顶多只够两三天吃的,为了迷惑敌人,我们把炒面袋分成了两半,其中小的那一半放炒面,大的那一半,里面就装满了沙子。”
战侠歌在心中狂叫:“不好,大概、也许、可能、貌似、竟然要忆苦思甜了!”
在这个时候,杨振邦的双眼目光迷离了起来,显然他的思絮,已经飞回到了对他只是一场大梦前的中国,那个战火纷飞的最黑暗年代。
“我参加过长征,我实话我不怕死,但是我真害怕那片草地了。在那里到处都是草,明明沼泽里到处都是水,但是没有人敢去碰,因为那种水如果不烧热的话,喝了很可能就会不停的拉肚子,直到全身脱力为止。在我们的前面,已经有一批战友走了过去,我们在那里甚至连野菜和野葱都很难找到,为了塞饱肚子,我们甚至试过象牛和羊一样,去吃满地都有的野草,但是那种味道真的太苦涩了,我们闭着眼睛硬把那些草塞进肚子里后,又全部吐了出来。”
战侠歌已经不只一次听有人讲长征的故事了,但是相同的内容从杨振邦这个历史的真正见证者嘴里说出来,却有了绝对不同的份量与意义。
“当时我们手中有一批煮熟后又放硬的玉米粒,在最困难的时候,我们每个人装着炒面的袋子都被集中到了一起,只有伤员和病号才能享用炒面,而我们每天两顿饭,每顿饭只能分到三十五粒玉米。那些玉米粒可真硬,硬得我们根本没有力气去一粒一粒咬碎它们,我们就只好把这些食物用水吞咽下去。结果肚子里一点油水也没有,这些玉米粒竟然又完好无损的被我们拉了出来。我们舍不得浪费粮食,就把这些玉米粒,又拾了回来,洗干净后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当时大家都笑着说,我们红军有了一个能伸能缩的橡皮肚子!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终于有一些从小娇生惯养,有大少爷脾气的人,做了逃兵。”
战侠歌在静静的听着。
“但是那个大少爷也不傻啊,他知道如果自己双手空空的逃走,他一定会饿死在那片大草原上,所以在晚上逃走前,他从负责管理口粮的司务长那里,偷走了半袋炒面。他认为,那本来就是自己带进大草原的粮食,他带走属于自己的东西,那是天经地义。”
说到这里,杨振邦看了战侠歌一眼,问道:“如果换成是你,你觉得应该不应该这么做?”
“很公平!”战侠歌道:“逃兵虽然是可耻,但是每个人都有生存下去的**,军人也一样。拿回一份最基本,也本来就应该属于自己的口粮,只要能留下他的武器,不算过分。”
“对,当时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也是这么想的。”
杨振邦轻声道:“他以为取走半袋炒面并不算什么,就算大家发现他当了可耻的逃兵,也没有多余的精力来追捕他。可是他错了!那个司务长发现他留下了武器偷走半袋炒面当了逃兵后,竟然独自返身沿着他留下的脚印,杀过来了!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当时吓坏了,无论那个司务长怎么向他叫喊,他就是不敢回头,哪怕听到背后的枪响,他还是拼命向前跑,结果他最后脚下一软,摔进了大草原不知道吞没了多少生命的泥潭里。那个娇生惯养的少爷下意识的挣扎,结果他越挣扎,陷得就越快。就在烂泥已经没过他的脖子,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他却得救了,是那个司务长把他救出了绝境。但是,那个司务长自己却留在了那里。”
泪水,不知道什么时候蓄满了李振邦的双眼,他轻声道:“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拼尽全力,但是他真的跑得太累了,他最后还是没有把司务长拽出那片泥潭。在沉入泥潭之前,司务长把他手中的枪,和一小块用棉布包着的黄糖,连带那个大少爷偷出来让他最终送了命的炒面,一起挂到了大少爷的脖子上。他最后留下来的一句话是……记住,这是大家的!你想活,我们大家都要活下去!”
战侠歌怔怔的望着杨振邦,他知道杨振邦大哥嘴里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是谁,但是他真的无法想象,原来杨振邦竟然还有过当逃兵的经历。
“后来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带着那半袋炒面追上了自己的部队,他这个应该被枪毙的人,得到了宽容。可是大草原没有原谅他,他在掉入泥沼时,大腿被泥潭里尖锐的东西给划伤,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中,几天后伤口就恶化了。大少爷认为,这是大草原要让他留在这里了。”
杨振邦突然瞪着战侠歌,叫道:“可是其他连饭都吃不到的兄弟,硬是用几根树枝扎成的担架,轮流把那个大少爷抬出了两百里路,把他抬出了那片大草原!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因为当我成为一个军人的时候,我的命已经不单单是自己的,我在同时,也是属于大家的!没有人可以浪费大家的东西,所以他们没有放弃我!”
说到最后,杨振邦已经忘记再用“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来掩饰这个故事主角的身份。杨振邦轻抚着战侠歌随手丢到一边的悍马军用吉普车,用手指轻轻抹掉汽车厢壁上一块黑色的泥点,道:“记住,这也是……大家的!”
这大概就是不同时代,军人面对战略物资,或者是国家资产时,皆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在杨振邦那个时代的军人眼里,这些物资就代表了战争延续的根本,就是身边每一个兄弟赖以生存和战斗不息的保障,甚至就是生命!
战侠歌的身体再次次狠狠一颤,如果说开着汽车在城市的街头横冲直撞,是他的特权。那么,随意把价值上百万的汽车丢到路边,却不向上级报告,是不是也是少数人才会拥有的特权?明明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懂,用骗的方法,把苏27战斗机开到了空中,最后不顾这种战斗机的昂贵价格,硬是耗尽了燃料把战斗机丢进了大海里,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这是不是更是一种极少数人才会拥有的特权?!
战侠歌勉强在心里给自己找足了理由:“不过特权有时候也是非常有用的,至少我可以用非常手段把杨振邦大哥从那个鬼地方救出来,却没有被当场打成马蜂窝。”
不过战侠歌在心里已经隐隐觉得,他实际上似乎并不是那种完美的职业军人,在他身上,被杨振邦大哥不接受的“特权”的确是太多了一点。
战侠歌最后伸手拦住了一名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交警,在出示了自己直属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特殊证件后,战侠歌把车钥匙塞进交警的手里,道:“麻烦你帮把这辆车送到八师的驻地去。”
交警丢下自己的摩托车,开着吉普车赶向当地的驻军营地,杨振邦在一旁冷哼道:“还是特权!”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