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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滚滚、吴克、贝尔、披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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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四天时间里,克莱门特还是每天都会来,不过她已经不用太在意高西了,而是经常跟闪电和蝙蝠侠玩得不亦乐乎。倒是高西,自己一个人在那里不断重复地练习各种动作,一天一种动作,从早上一直练到晚上天快黑,虽然说有些枯燥乏味,可是一想到自己将来也可以像武侠小说那些大侠一样自由的控制马儿在草原上驰骋,他就不觉得什么了。

    这点苦都吃不了,那还谈什么骑马啊。

    当然,如果高西的动作又什么不妥之处,克莱门特就会迅速指出,也不知道这小丫头是不是脑袋后边长了眼睛,明明跟闪电它们玩得那么开心,竟然还可以发现自己在干什么。

    通过四天的练习,虽然说高西还不能算是个骑术高手吧,但最起码也算是会骑马了,在训练场上就算是稍微加快一点速度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到了第六天的时候,克莱门特告诉高西,可以跟尼基塔分别了,这匹初学者的训练马已经光荣地完成了它的任务,高西要想继续提升骑术,那就应该选择稍微年轻一些的马,受教育程度没有尼基塔那么完善,但是却更加利于培养。

    听克莱门特的意思,什么样的训育师,培养出来的马儿就是什么样子的,所以高西想要成为真正的骑手,那就必须得自己培养自己的马。

    克莱门特的建议是选择两匹马,一匹五岁以下的小马,基本上没有过任何的训练,一匹是五岁到六岁的年轻马,这样的马应该受过基础的教育,骑起来没有小马那么困难,还有一定的培养价值,作为过渡的话,是最好的,而小马则是要完全由高西自己培养的。

    高西的选择很快就出来了,他先是选了一匹六岁的马,这是一匹杂交的安达卢西亚,当然,因为杂交次数太多,血统已经十分混乱了,不过马儿的颜色比较好看,虽然不是纯白,但这黑白相间的颜色,还是挺特别的,再加上它也比较符合克莱门特的要求,所以就定了。

    这匹马的名字叫“滚滚”,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颜色跟国宝大熊猫是一样的,而大熊猫俗称“滚滚”,所以高西就这么叫它了。

    另外一匹马的选择可是遭遇到了克莱门特的强烈反对,因为高西选择的是亚瑟。

    在克莱门特看来,这亚瑟骨瘦如柴,明显天生营养不良,如今这个年龄,其实再补救已经有些晚了,再加上野性太强了,简直就跟野马似的,她怕高西驾驭不了,所以无路如何不愿意高西选这匹马。

    可是高西呢,就偏偏要选,两个人为了这这事儿还进行了一场“冷战”。

    那一天,高西去镇上买来了一箱子冰激凌,然后跟克莱门特两个人比赛看谁吃得多,吃的多的那个,就拥有最后的决定权。

    很显然,在吃冰激凌这个事儿上,克莱门特是没法跟高西这个经过魔法泉水改造过身体素质的人相比的,可想而知,自然就是输了。

    冷战失败的克莱门特只能乖乖去听高西的话,让高西选了亚瑟。

    不过她当然不知道,高西在这六天时间里已经开始负责照顾亚瑟了,给亚瑟清理身体用的都是生命泉水,给亚瑟喝的也是生命泉水,这六天时间,其实已经把亚瑟的身体调理得非常不错了,只是因为时间比较短的缘故,所以看起来还没有完全恢复健康,但高西相信,只要这么坚持下去,不出一个月的时间,亚瑟就能摆脱小萝卜头的悲惨命运,正式成为一匹神骏的宝马。

    至于魔法泉水,高西没有给喝,他现在研究正在进行之中,虽说已经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就,不过还不敢贸然去尝试,而是先捉了些小白鼠进行实验,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会正式投入到应用之中的。

    这个不着急。

    说起来,生命泉水就好比是雪中送炭,而魔法泉水更像是锦上添花。

    生命泉水是必须的,又没有副作用,直接喝都没有问题,而魔法泉水则必须得谨慎使用。

    当然了,他虽然偏心,可是对他来说,整个牧场的牲畜那都是他自己的财产,所以每一次在肯特他们给牲畜们饮水的时候,他都会加一点生命泉水进去,虽然不多,但效果还是有的,之前有几头牛因为不太适应新环境,都有些病恹恹的了,可是经过高西的努力之后,已经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了。

    此时牧场上的二十匹马已经有七匹算是有主之物了。

    本来买这些马,就是拿来用的,其中一些就是给牛仔们买的,他们虽然用四轮摩托也能工作,可还是更喜欢骑马。

    尼基塔的沉稳和老练让肯特非常喜欢,所以在她完成了让高西从骑马初哥到新手这个阶段之后,就被肯特当作专有的坐骑了,老将配上老马,那才是真正的搭调啊。

    阿托斯选的马是一匹性格不太好的夸特马,马鬃特别长,尾巴也很长,不过这马倒是很喜欢阿托斯这个莽汉,不过阿托斯给它起的名字就比较让人无语了,就因为高西曾经叫了他一声“吴克”,然后并且解释了这是中国的一种网络用语,说的就是光头的意思,结果这家伙就把自己的马叫作“吴克”了。

    这个名字,还真是蛮特别的。

    克拉克的马属于那种跑得比较快的,而这家伙因为是最近的英国移民,所以比较喜欢足球,不是美式橄榄球,所以干脆就被自己的马起了个名字叫“贝尔”,高西心里头暗想,这匹马的颜色是棕黄色,倒是真有点接近猴子的颜色,叫“悟空”的话应该更好听吧。

    阿纳斯塔西娅的马跟她的性格一样非常温柔,也是一匹母马,名字叫“薰衣草”,或许是因为这马的颜色有点接近紫色的薰衣草的缘故吧。

    特蕾西作为一名牛仔,她选马还是很有一套的,所以她的马,综合素质应该是这些人所选的里面最好的一匹,虽然颜色很不同,只是一匹栗色的夸特马,但真正的牛仔自然就更注重的是实际了,毕竟这马是要用来在牧场上工作的。

    但是她起名字真是没什么天分,想来想去,最后干脆起了个名字叫“披萨”,当时就雷晕了一群人,不过她还特别倔强,偏偏不改,说叫披萨没什么不好的。

    没办法,也就只能这么叫了。

    高西本来还打算给董晨选一匹来着,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等董晨自己回来之后再慢慢选吧。

    他现在的首要任务当然还是练习骑术,按照克莱门特的说法,他现在虽然基本技术都掌握了,但是真正的骑马可没有那么简单,尤其是马术比赛的话,还有许多花样。

    比如说西部牛仔比赛里就有个绕桶的比赛,这非常讲究骑手和马儿之间的配合,因为你不仅速度要快,还要能及时的转弯,这对于马术的提升非常有效,于是在确认了高西的基本技术掌握都比较好了之后,就开始让高西练习这难度比较大的动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