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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挖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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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我们几个一边劈柴一边交流美白心得之时,却突然听到林子里传出阵阵野兽的吼叫声。却听奉先喊道:“不好,是土狼,快拿上兵器看看去!”说罢,他第一个抄起弓矢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奔了过去,其速之快矫如脱兔。其他人闻言,也都赶紧扔下了手头的活计,抄着家伙就冲了过去。

    我拿着长矛紧随奉先其后,跑进林子只转了几道弯,便发现陈卫正一手拿着斧子一手拿着木棍,背靠着一颗大树跟一群土狼在搏斗。看不出这小伙子还挺有两下子的嘛,一个人单挑一群土狼竟然毫不畏缩,而且还龇牙咧嘴的跟这帮畜生比起横来了,好家伙,这以后长大了肯定更加不得了啊。

    却见奉先怒目凝眉,浑身气势不动如山,随手从箭囊里一把抽出四支箭矢,而后连射四下,其速如流星,例无虚发,竟然每一箭都能射穿一头土狼的身体。这时候,另三人也紧跟着射出了手中的箭矢,不过一两合,那群土狼便损失了半数,而后我还没来得及出手,剩余的却都夹起尾巴逃之夭夭了。此时此刻,我不禁站在一旁瞪起了眼,这丫的战斗也结束得太快了吧,我还没发威呢。不过,也不得不说,古人的弓矢也是有相当制敌力的。

    奉先走到了陈卫跟前,问:“怎样,没伤着哪儿吧?”

    陈卫摇头说:“没,总算你几个来得及时。”

    奉先点了点头,又对其他人说:“大伙收拾收拾战利品,回头把土狼的皮给剥了,拴在车梆子上晾着,把肉剔了用盐给腌起来,骨头留着炖汤。”

    魏续不由笑着说:“嘿嘿,此次战果可真够丰盛的,这些肉可够咱几个吃上十来天的了。”

    我拎起了两头土狼,不禁问:“你们每次狩猎,通常都能打到多少猎物?”

    魏续回道:“这个不固定,时而打的多些,时而打的少些,多是在秋猎时打的多些。”

    “最多的时候一天能打多少斤肉?”我又问。

    他说:“最多时,一天打了两头大野猪,三头麋鹿,还有兔子、野鸡啥的,差不多有一两千斤肉呢。”

    换算一下,这个时代的一斤只有我们那个时代的半斤不到,一两千斤也不过就是八九百斤,折合国际单位就是四百多公斤,一天能收获这么多,也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说起来,我射击水平虽然还不错,但是我没有学过射艺,要是弩枪我还能玩得来,弓矢就完全不在我的技术范围之内了。话说,一个优秀的弓手,配上一把射程精良的长弓,其作用绝不会比一名老练的狙击手逊色。

    我不禁说:“看不出你们还挺厉害的,有空教教我射艺怎么样?”

    魏续忙说:“跟布哥学啊,布哥可是堪比古之后羿的神射手呢,他教得肯定要比咱好。”

    李肃说:“这倒是,方才你也看到了,这可不是吹出来的。”

    这时,奉先忽然说:“贤弟若想习练射艺,为兄倒也可指点你一二。”

    我笑道:“好啊,就有劳兄长了。”

    他说:“贤弟客气。”

    随后,我们把那些土狼开膛破肚,将内脏掏空,皮剥下来拴在了板车的梆子上晾了起来。然后又把肉都剔下来,放在河里清洗了下,便用粗盐腌上,装在我们随行携带的罐子里。

    这时我说:“对了,这些大骨我们可以用老火慢炖,炖上几个时辰,然后捞出来把关节敲开,吸食里面的骨髓,对身体很有滋补的功效。”

    奉先笑笑说:“看来贤弟也是个懂吃的行家。”

    我说:“以前学过厨艺,所以知道一些食材的吃法。”

    魏续忙道:“那好哇,一路上咱大伙可有得口福了。”

    却听李肃突然说:“你个黑胖就晓得吃,再这么吃下去就真吃成肥猪了。”

    魏续反骂道:“你个死黑娃儿,胆敢说我是猪,看我不拿锥子戳死你!”

    李肃却说:“来啊,谁怕谁啊,你有锥子,我有铁锹;反正咱兄弟几个就属你最能吃,你说你不是猪谁是啊?”

    魏续道:“你个死黑娃儿,还敢说我,小爷今天跟你拼了!”

    我见二人这般,心下不由好笑不已。看其他人都对两人的打闹不以为意,笑笑了事,估计这两人平日里就是这么活宝吧。

    吃饭的时候,魏续不禁问我:“嗳,成廉哥,咱们此去能挖多少金子啊,够不够分的?”

    我笑笑说:“如果走运的话,少说应该能挖个十来斤吧。”

    其他人一听,不禁都诧异不已,却听李肃说:“嚯,那咱们这回可要发大财了!回头我要好生保养我这容貌,往后定要娶他个白净的婆姨!”

    “呵呵。”众人闻言,不禁都笑了起来。看得出,这是他们每一个人心中的想法。

    然而,一旁的奉先却忽然说:“你几个可要听好了,此次不论能挖多少,咱们都只能从中分得固定的一小部分,剩余的则要用来招兵买马、打造兵甲,可晓得不?”

    秦谊点头说:“奉先所言极是,咱们是要干大事的,岂能贪图眼前这点小利,依我之见,还不如将挖来的金子,全都用来招兵买马,以资军需。”

    这时,我却摇头说:“不,金子是一定要拿一部分出来分的,一来可以让你们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该建新房的建新房,该娶媳妇儿的娶媳妇儿;二则要用来作为吸引其他人加入我们的噱头,到时候你们可以跟别人说这些金子是我发给你们的家用,让别人觉得以后跟着咱们会有好日子过,这样他们才会愿意加入咱们的队伍;当然,队伍暂时不需要招募太多的人马,最核心的人员就我们六个,其余还需要数十名绝对忠诚的骨干,而剩下的小将小兵数百人也就足够了;兵在精而不在多,我们需要的是那些能够以一当百的勇士。”

    却见李肃笑着说:“这话不假,若能有精兵利器在手,咱兄弟几人随便哪个都能以一当百。”

    奉先也点点头说:“嗯,贤弟所言令为兄茅塞顿开,依我之见,不如就推举贤弟为我等首领,统率诸人发号施令,如何?”

    我不禁感到有些意外,却听秦谊说:“我倒觉得奉先你做首领更为妥当。”

    “嗯,没错。”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奉先却不解道:“此话怎讲?”

    秦谊回道:“奉先你早年曾随父率军戍边,跟鞑子打过仗,又抗击过盗匪之乱,在州内素来颇有威名,若你为首领,必当做到一呼百应;反观成廉兄弟,初来乍到,知晓他本事的人也就咱们几人罢了,别人又如何能信服他呢?”

    我点头说:“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如今的世道,想要招兵买马干一番大事,光有钱有本事还不够,没有好的名声也不管用嘛。”

    奉先点了点头说:“既然贤弟都这样说了,我若再推辞,只怕就显得矫情了,如此,便多谢兄弟们抬举了。”

    我不禁笑笑说:“兄长太客气了,咱们弟兄何分彼此,有啥好客套的。”

    李肃不禁附和说:“这话说的不错,咱们弟兄都是过命的交情,太客套反而显得虚作了。”

    奉先不由笑笑说:“看来,这倒成了我的不是了。”

    吃完了饭,众人收拾了一番,便继续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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