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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突生变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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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间的气氛进行的还算顺畅,众人都有说有笑的,来宾还纷纷上前来敬酒。只是张杨表面上看起来一副高兴的样子,暗地里却隐隐透出一丝忧虑之色。

    我心下感到有些奇怪,他这是在担心什么,难道说事后他的叔父还会再跟他强要那把刀么?想来是了,就凭他叔父那种贪鄙的性格,不可能会轻易放过那么贵重的东西的。然而,以后的那些事情我也无能为力了,如果他的性格还是这样软弱,不能维护好自己的利益,那么就只能怪他自己不争气了,别人谁也帮不了他什么。

    话说,对于这种软骨头的性格,我是相当无奈的。如果是小孩子没有自主能力的,倒还另当别论,但像他这种都已经是成年人了,还这样软不啦唧的,就实在是不应该了。

    筵席结束后,张杨出来送我们,我说:“稚叔,自己的东西一定要自己保护好,不要去管那什么纲常伦理的。”

    张杨微微笑了下说:“有劳成廉兄告诫,稚叔会铭记于心的。”

    我不由暗暗叹息了下,看他这个样子,能铭记于心才怪了咧。

    “呵呵,二位这就走了,不留下再喝杯茶吗?”这时,张懿忽然笑眯眯地走了出来。

    奉先拱手道:“承蒙张刺史盛情挽留,鄙村还有诸多事务要处理,故而便不敢再叨扰下去。”

    张懿笑道:“既然如此,二位且走好,请恕下官不远送了。”

    我不禁翻了个白眼,虚情假意的,还是回了吧你呢。

    随即奉先拱手道了句:“二位请回。”我们五个便牵着马走了。

    走了一段距离后,我又悄悄用磁场往回探测了下,果不其然,张杨又把刀交到了张懿的手上。唉,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话说的还真是有那么点道理。

    随后,奉先突然问我:“贤弟,方才你为何要说张刺史的眼珠子是钛合金的,难道说他的眼珠子不是肉做的吗?”

    我不由笑了下说:“哪儿啊,我只不过是在讽刺他「狗眼看人低、有眼不识金镶玉」而已。”

    奉先不由点头释然道:“原来如此。”

    这时,身后的魏续突然打趣说:“以后若是有不认得我,我便说「呔,瞎了你那钛合金的眼珠子,认不得本大爷是谁吗」,呵呵,想想还挺威风的嘛。”

    众人不禁笑了笑,却听秦谊道:“出门在外还是和善点好,与人为善,才好在这世道上生存下去。”

    奉先点了点头说:“嗯,的确如此。”

    我却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说:“个人的生存之道只是小事,大家的生存之道才是大事;是否要与人为善,也得看那人值不值,岂能为了个人那所谓的生存之道,就败坏了道义与气节。”

    然而秦谊却又说:“可是,若连生存都不能保证,坚守道义与气节又有何用呢?”

    我说:“从道义的角度来说,无论是让你我生存下去,还是让别人生存下去,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人类种群的繁衍,因而不管谁能生存下去都是一样的;倘若仅仅只是为了个人的生存而生存,人人都不愿坚守道义和气节,那么生存还有什么意义?人之所以是人,因为人有道义当作原则;禽兽之所以是禽兽,因为禽兽只为了生存而生存;如果人连自身最基本的原则都不能坚守,那还叫什么「人」呢,干脆直接叫「禽兽」罢了。”

    奉先顿时笑道:“呵呵,贤弟此言可谓一语惊醒梦中人哪;宜禄,贤弟说的没错,我们要向他学习。”

    秦谊点点头道:“嗯,明白了。”

    随后,我跟奉先又前往每个店铺里巡察了一番,一切正常。又看了看天色还早,向秦谊嘱咐了声,就回去了。

    等我们回到霍村的时候,天色已至傍晚了。而后,才刚进到村里,守村的民兵就向我们禀报说:“不好了二位首领,大雄伤人了。”

    平日里我不在的时候,大雄都会用铁链拴在窝棚里,因而我对此感到有些意外,便问:“怎么回事,牠怎么会伤人的?”

    民兵又说:“我们也不晓得,今早你们走了之后,二娃去给牠喂食,哪料想牠突然发起狂来,一下就扑向了二娃,还好二娃躲得及时,只是胳膊被抓一道口子,不然只怕小命不保了。”

    “替我把马牵回马厩去。”我听了这话,心下有些恼火,将坐骑扔给了其他人,便风急火燎地跑了回去。

    魏续突然说:“哎呀个娘咧,这成廉哥咋跑得比以往快了这么多啊!”

    奉先微微笑了下说:“看来贤弟是深藏不露啊。”

    三步并作一步,不过分分钟的时间,我就从村头跑回了家里。旋即我绷着个脸,走到窝棚跟前,这时我忽然发现大雄双眼通红,正在四下乱走,嘴里还不停地吼叫着,显得很是急躁的样子。

    我去!这什么情况,这般狂躁该不是得了狂犬病吧?唔,不对,在窝棚里呆着好好的,怎么会得狂犬病的。

    这时,大雄看到我回来了,就安静了许多,显得没那么焦躁了。不过,牠还是瞪大了瞳孔,朝我吼了几声。我心下了然,敢情这货是发情期到了。

    随后,我走到跟前说:“行了,吼啥子吼,知道你丫的也有生理需求,等会儿,等我把你解开。”

    旋即,我将铁链从树上解了下来,然后牵着牠往村子东头走去。出了城门以后,我牵着牠一直来到了山脚下的灌木林边,接着我便把铁链从牠的脖套上解开。我说:“好了,就送你到这里了,以后这片山林就是你的地盘,你可以不用再回村里了。”

    牠听我这样说,就围着我打起了转,显得很有些不舍的样子。我立时摆手说:“哎呀,行了行了,蹭啥子蹭,森林才是你的家;去吧,记住以后不许再伤害村子里的人,不然让我知道你就完蛋了,听到了没有?”

    牠把耳朵往下压了压,摇了下尾巴,表示:知道了。

    我抚了抚牠的头,说:“好了,去吧。”

    旋即,牠便转身朝着林子去了。当牠跑到林子边时,又转身过来看了看我,此时我却头也不回地往村子的方向走去。离别总是伤感的,但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不希望自己为这种无谓的伤感而牵绊。

    牠在林子边上伫足观望了会儿,便一头钻进了丛林里。去吧,只有那儿才属于你的天堂,人类的世界不适合你。

    回到村子以后,我去看望了下二娃,还好他的伤势不怎么严重,敷上金创药,休息个十天半月也就差不多了。

    此时此刻,我不禁在反省,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早该料到的。倘若当初我没有将大雄带回来,也许就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情,对于此事我应当要负全部责任。

    然而,此时我虽然这样认为,在未来却又发生了一些意外的事情,让我忽而发现,我将牠带回来又似乎是对的。这不免让人感到世事无常,祸事有时也会变成一种好事。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