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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起死人 肉白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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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样的,以为你们死过一回就可以跟小哥我装不死鸟啊,怎么样,小哥这独门暗器朱砂狗血电光炮的威力不好受吧?

    说起这朱砂狗血电光炮,我还真得谢谢不着调都死胖子。在前一阶段习练《阴符藏经》的时候,我和胖子练得腻味了的时候,就开始挖空心思的高搞怪整蛊,就琢磨着怎么能开发出一些新奇有趣的降妖除鬼的法器。

    于是,我们俩受了掌心雷的启示,就想啊,掌心雷不外乎就是调动体内的元阳之气来激发符纸上蕴藏的能量,就像用氧气来帮助燃烧一个道理。既然这样,我们干嘛不想一个可以节省体内元阳之气的法子呢。

    那么,什么才是可以代替刚猛的元阳之气的替代品呢?没错,当然就是我们一直引以为傲的四大发明之一:火药。

    说起火药,还真就和道教颇有渊源。

    火药发明于唐朝,是道士们炼丹的过程中无意发明的,当然,估计那个最早发明火药的道士哥们做梦都不会想到,在几千年以后,他的伟大发明不仅被用于进行人类与人类之间的批量屠杀,而且还被两个后生晚辈开发成了法器,希望他能以我们为自豪。

    话题又跑偏了,我和胖子都属于敢想敢干没头脑那伙儿的,所以,我们俩就画好了五雷油池火符纸,再用符纸去卷混合了朱砂、晒干的黑狗血沫和黑火药的炮仗药,最后做成了独家经营、别无分店的毛南道教混元派大麻雷子,专司斩妖除魔之职。

    这次赴秘密基地之前,我和胖子就决定带上这一款秘密武器,准备找个合适的机会试验一下新式武器的性能。不过,说真的,对这玩意儿是否真的管用,我心里也没底儿,所以要不是被逼到份儿上、五雷油池火符咒没了,我还真就想不起来用它。

    可眼下我已是弹尽粮绝,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姑且试一试了(毕竟老咬舌尖吐血那也是很疼地,能不咬还是不咬的好)。

    结果其功效出奇的好,这些骷髅被细碎的符纸、朱砂、黑狗血击中后,瞬间就失去了战斗力,被打得满地乱滚,看样子很痛苦。

    不过,即便是这样了,那些骷髅一看到地上的油灯,还是拼了命地往油灯哪里爬,就好像那油灯里有什么宝贝似的。

    我看着那些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的骷髅,心里突然感到了一些不忍,看来这个油灯对于它们真的很重要。而它们,也只是想拿到这个油灯而已,我却带着一种倚强凌弱的快感去恣意屠戮它们,这种感觉,真的很恶心。

    黎叔儿生前不止一次说过我的心太软,很容易被别人利用,但我还是改不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吧。

    眼下,看着那些艰难地爬向油灯的骷髅,我本可以轻而易举地消灭它们,但我竟然下不去手,而且,还主动将油灯挪到了它们跟前儿。

    那五具骷髅围着油灯开始跪拜,那诡异的一幕,看得我是毛骨悚然。以前倒是听说过狐狸拜月,为的是吸取日月之灵气,修道成仙。可是,这骷髅拜灯到底所为何来呀?

    且不说我在一旁暗自狐疑,就见那五具骷髅围着油灯虔诚地跪拜,似乎在进行什么神秘的祈祷仪式。

    不一会儿,就见三缕白色的淡淡烟雾从油灯里飘了出来,并如同有人引导一样,飘进了其中三具骷髅的鼻孔里。

    那三具吸进了白色烟雾的骷髅开始剧烈地抖动,以至于我在一旁看着都担心它们会把自己抖碎了。

    可是,令我至今记忆犹新的一幕发生了:就好像看科幻电影一样,从那三具骷髅的脚部开始,慢慢地生出了血管、肌肉、表皮,并且那些新生的肌肉就像树藤一样,顺着脚踝旋转着向上生长,先是腿部,然后是腰,再次是上身……大概两根烟的工夫,我真正见识了一回什么叫起死人、肉白骨。

    因为,三具在10多分钟前还是骷髅的白骨现在已经变成了三个有血有肉、但气色看起来很差的男子。

    那三名男子齐刷刷地冲我跪下磕头,嘴里还乱糟糟地说着“多谢恩公超度之恩”之类的话。

    我此时已经是目瞪口呆,嘴巴张得塞进三个汤圆还得加两勺汤,都快脱臼了,额的个神啊,这他妈简直都突破一个资深精神病患者的想象空间了,我要疯啊我。

    呆了片刻,我才战战兢兢地一指那三个人,问道:“那啥,你们到底是啥东西,麻溜的说,要不我还用炮崩、崩你们。”

    那三个人热泪盈眶地看着我:“恩公再造之恩,我等永生难报,请受我等一拜。”

    见他们三人那股感激涕零的劲儿不像是装出来的,我心里踏实多了,清清嗓子,而后有点儿装逼地问道:“啊,谢不谢的以后再说,都是为人民服务嘛。”我一琢磨,自己这说什么呢,驴唇不对马嘴的,赶紧换下一话题,“你们到底是人是鬼啊,撒愣地说,要不我、我晕车。”

    那三个男子对视了一下,还是瘦高的男子先开口了:“恩公,说来一言难尽啊。”

    我就着油灯点上根儿烟,又给那赤身裸体的哥仨一人发了一根儿。可那三老爷们拿着烟卷直发愣,好像不认识手里这根圆咕隆咚的小棍子是干嘛使的。

    我还以为他们是客气,就说道:“别外道,抽吧,压压惊。”

    那哥仨看来是真拿我当恩公了,见我发了话,学着我的样儿,硬着头皮把带过滤嘴儿的那头咬在嘴里?,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

    我靠,这个几个是吓糊涂了还是卖萌呢,我这个乐啊,赶紧告诉他们叼反了,又拿着油灯挨个给他们点着,然后就一起蹲在地上边抽烟边听那瘦高的男子痛说血泪家史。

    “恩公,要说起俺们的遭遇,那可真真是……您老能再给俺、呃,那个东西么?”那瘦高的男子看样子烟瘾奇大,一根烟他一口就能吸进去半截。

    瘦高的男子接过我递给他的烟,依旧学着我的样、但还是掩饰不住一脸惊奇的将有过滤嘴儿的那头叼在嘴里,用手里的烟头点着,然后才拉开了生锈的话匣子。

    那瘦高的男子看样子是有年头没说过话了,一嘴儿的河北唐山口音不说,夹扎着半文半白的语言也不说,最要命的是,他描述的事儿总是东一句、西一句,而且吭哧半天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

    这把我听了,恨不得找把剪子把他肚子豁开,直接把里面憋着的话掏出来自己剪辑排版,太jb折磨人了。

    不过,在忍受了半个多小时的折磨后,我总算理清了这哥几个的身世,我靠,闹了归齐,敢情这哥几个还是打同治年间来的。

    同治?我数了数年头,一嘬牙花子,我操,按着年头算,就他们那身五花三层肉,也能算是古董了。

    这哥几个的故事并不出奇。听瘦高的男子讲,他们原本都是顺天府小山(唐山在清朝为小山)军屯村的村民,自打生下来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土里刨食儿,对于自己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很是满足。

    可是,自打道光爷年间洋人来了以后,这一切就变了,这倒不是说什么洋人以来就烧杀抢掠、奸淫掳掠之类的,其实,在他们这些草民眼里,洋人们干活给工钱,反倒比那些拎着鞭子见人就抽、见鸡就抓的下乡催粮的差役更受人欢迎。

    所谓改变,是经常有洋人来村里雇佣一些身体健壮、大字不识的男子跟随他们外出去当力工。因为洋人给工钱爽利,而且一算细账,还比在家里种地实惠,所以,村里的青壮年大都选择给洋人当农民工。

    据说,村里的农民工好像最远的还曾到过玉门关,连来带去的,溜溜走了一年。不过,当那汉子回来后,从褡裢里摸出数十块叮当乱响的墨西哥鹰洋扔给小脚的婆娘,全村人的眼睛顿时都被晃瞎了,也就更加坚定了信洋人、得鹰洋的信念。

    因而,在当时的大清朝,出现了很奇怪的一种现象:在广东、福建等南方地区的子民们大都选择下南洋谋生发财,去挣外国人的银子;在北方,草民们则大都选择给洋人当马仔,跟着洋人满中国的乱转,挣得也是外国人的银子。

    可是,这洋人吃饱了撑的,漂洋过海地来到大清帝国,图的就是领着一群衣衫褴褛、面有菜色的中国人可着大清国的国土瞎转,您当他们是那近亲繁殖的哈巴狗的智商呢,自个追着自个尾巴尖儿咬还玩得很嗨?

    说实在的,那时候的西洋各国跟咱大清朝的比,就是一穷横穷横的流氓。很多来大清国淘金的洋人,都是一些在本国不招人待见、混得很落魄的主儿,估计到大清国来的船票钱,不是从情人那里连蒙带骗来的,就是明抢暗偷来的。

    那么,他们费劲巴力、不远万里地非要到大清国来,为的是什么呀?难不成都是白求恩大夫家的亲戚,都是为了一种国际主义精神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