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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五下午的活动课,简瑶带着陆嫣去了学生活动中心的文娱教室,教室里正在排练校庆时的大合唱——《军港之夜》。

    刚到走廊上,陆嫣就听出来,钢琴声明显跟不上大合唱的节奏,整个合唱听起来就显得很不流畅。

    教室门口,她听到指导老师对一个女生说:“蒋依依,‘海风轻轻地吹’这句,你又唱慢了一拍,断断续续的,整个协调性都被影响了。”

    蒋依依无奈地说:“老师,不是我的问题呀,是音乐的问题吧,我都是跟着音乐旋律走的嘛。”

    她说完,怨怼地望了钢琴边的舒梦绯一眼。

    舒梦绯立刻向老师道歉:“邹老师,真的很抱歉,虽然我很努力去练习了,但还是有些跟不上节奏,不过您放心,比赛的时候我肯定能练好的。”

    她的态度让邹老师感觉非常受用,于是反过来安慰舒梦绯:“没关系,重在参与,只要努力就好了。”

    邹老师说完,又扫了现场的女孩们一眼,责备地说:“看看人家舒梦绯的态度,再看看你们的态度。我说过了,这次合唱不仅仅是要把歌唱出来那么简单,最重要的是,你们要有团结协作的精神,这才是合唱的意义,你们啊,与其在这里抱怨,不如多向人家舒梦绯学学吧。”

    女孩们都不以为意,甚至有人翻起了白眼。

    邹老师拍了拍舒梦绯的肩膀,安慰道:“你也不要有太大的压力,实在不行,上台的时候咱们就放音乐伴奏,你做做样子就好了。”

    这话正中了舒梦绯的下怀,她立刻向老师保证道:“邹老师,我一定好好练习!”

    门口,简瑶对陆嫣耳语道:“现在知道,为什么她不会弹钢琴却还能留在合唱团了吧。”

    陆嫣点点头。

    她早就见识过舒梦绯的手腕,无论在哪个年代,舒梦绯这样柔柔弱弱又“励志努力”的小白花人设,永远吃香,永远受欢迎。

    简瑶推门而入,拉着陆嫣进了教室,对邹老师道:“老师,我找到一个会弹钢琴的同学,要不您让她试试。”

    舒梦绯看到陆嫣的那一刻,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邹老师当然认识陆嫣,上次新秀杯的比赛,陆嫣先声夺人拿下了第一名,甜美动人宛如天籁的嗓音让他印象非常深刻。

    “是陆嫣同学啊,你会弹钢琴吗?”

    陆嫣应道:“我会的,老师。”

    简瑶不等邹老师回答,立刻将陆嫣推到钢琴边,拉开了舒梦绯,扶着陆嫣的肩膀坐下来,说道:“不管怎么样,来都来了,先试试呗,《军港之夜》,会弹吗。”

    “有谱子就行。”

    “有的。”

    简瑶从架子上找出了琴谱,热心地将谱子摆好放在陆嫣面前,附耳低声对她说:“加油,干掉她。”

    陆嫣看了看谱子,五指落在琴键上,熟练而流畅地弹出了前奏的旋律。

    合唱团女孩们也跟着调子开始轻哼了起来,负责指挥的女孩立刻挥舞手臂,于是女孩们放开了嗓音,跟着旋律唱了起来。

    第一次配合竟然完全没有中断,从头唱到尾,也没有人慢半拍或者快半拍。

    第一遍就能配合得如此默契,想来应是陆嫣的节奏保持良好的缘故,不会像舒梦绯那样磕磕绊绊。

    结束之后,简瑶连忙问邹老师:“老师,您觉得怎么样?”

    “嗯,陆嫣同学的钢琴弹得很不错。”

    “那……”

    舒梦绯见邹老师显出为难之色,似乎是有些动摇了,连忙说道:“老师,陆嫣同学肯帮忙那就太好了,我会向她多多讨教,如果她愿意教我的话,校庆前我一定会努力把这首曲子流畅地弹出来。”

    合唱团里的女孩们的脸上都浮现了不满的神色,显而易见,简瑶把陆嫣带过来,不是让她教舒梦绯弹钢琴的。

    邹老师见舒梦绯这样说,也皱起了眉头。

    一方面,陆嫣若能为这次合唱弹钢琴,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几乎不用磨合就可以走马上任,合唱团有这一强势助力的加入,绝对能在校庆上先声夺人。

    但另一方面,作为老师,他不忍心打击学生的积极性,毕竟舒梦绯看上去是真的很想在校庆上弹钢琴。

    虽然能力不足,但她很努力啊!

    这样努力上进的学生,不止邹老师,任何老师都是很喜欢的。

    邹老师试探性地问道:“陆嫣,你愿意教舒梦绯……”

    “不愿意。”陆嫣一口拒绝。

    她自小被她老爸搁掌心里宠大的,从来都是有话直说,不会拐弯抹角也不会刻意迎合讨好。

    “邹老师,我学习任务很紧,没有太多时间去教别人。而且钢琴不是随便教两下,练几天就会了,我从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接触钢琴,几乎每天联系时间都在两个小时以上。”

    她望了舒梦绯一眼,平静地说:“你想要在舞台上呈现更加美好的自己,只有脚踏实地一条路可以走,没有任何捷径。”

    也不是随便卖弄小聪明就可以糊弄过去。

    简瑶抱着手肘,倚在钢琴边,散漫地说道:“观众可不傻,到底是真弹还是放伴奏,他们一耳朵就能听出来。”

    邹老师作为文娱部的指导老师,当然也希望这次的校庆大合唱能够完满落幕,不想有任何意外发生。

    斟酌了前后利弊,他只能转身对舒梦绯道:“舒梦绯同学,我知道你很努力,但是这一次钢琴演奏,就让陆嫣同学来做吧。”

    舒梦绯眼神中流露出失望之色,眼周也红了一圈,她抿抿嘴,委屈地点头:“邹老师,我知道,陆嫣同学钢琴弹得比我好,这种事情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没有,能者居之,我理解的……”

    周围女孩见她咬牙抿嘴的委屈模样,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而合唱团的男生们见舒梦绯这楚楚可怜的模样,一个个心软得不行,保护欲蹭蹭地升起来——

    “明明之前已经定了舒梦绯,随便换人不太好吧。”

    “是啊老师,我觉得舒梦绯弹得挺好的,我反正是听不出差别。”

    女孩们立刻反驳道:“拜托,她连一首完整的调子都弹不出来,怎么可能没差别,汪强,你屁股也太歪了吧。”

    汪强咕哝说:“本来就是,舒梦绯这么可怜,就让她弹钢琴吧。”

    简瑶冷笑着说:“汪强,你觉得她可怜,你代她高考去啊,帮她考上清华北大,这样她就不可怜了吧。”

    那个叫汪强的男孩胀红了脸,无可辩驳,只能讪讪地闭了嘴。

    邹老师看看泪眼婆娑的舒梦绯,又望了望陆嫣,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陆嫣耸耸肩,说道:“邹老师,既然舒梦绯同学这样坚持,那就让她弹吧。”

    她转身要走,女孩们立刻撂挑子不干了,说道:“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也不唱了,男生们要唱,就跟着她的调子唱呗。”

    邹老师还是希望合唱团能够在校庆上有更好的发挥,于是说道:“这样吧,陆嫣同学,弹钢琴的工作还是由你来做,这几天就辛苦你了,舒梦绯同学,如果你愿意的话,就留在合唱团里,跟大家一起合作把《军港之夜》这首歌唱好。”

    舒梦绯脸色沉了下来,她当然不愿意淹没在合唱团里。

    她要么就不做,要做就一定要做到万众瞩目的那一个,所以当下便拒绝了邹老师的提议。

    走出活动中心,简瑶对陆嫣说:“就舒梦绯这样的,自作聪明,其实蠢得要死,她真以为邹老师会因为她随便卖卖惨,就真的能让她上台么。”

    陆嫣不解地望向简瑶。

    “以前是没有找到更合适的人选,现在你来了,邹老师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她上台,因为这次校庆合唱直接关联老师的年终奖金,这是直接利益相关的问题,就算邹老师打心眼里倾向于她,也一定会以利益为重。”

    以前陆嫣看着妈妈泛黄的照片,以为妈妈是个特别单纯女孩。而现在,她发现这个能被一众不羁少年称之为是“简爷”的女孩,绝对不是象牙塔里不谙世事的纯真少女。

    她很早就接触社会,也深谙人心人性。

    只是,这样一个看上去和自家傻大个老爸绝对不搭的酷炫少女,到底是怎样和陆臻摩擦出火花来,还爱得惊天动地,以至于让陆臻往后一生都对她念念不忘。

    陆嫣真的很好奇,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

    放学之后,沈括很难得来教室门口找陆嫣。

    陆嫣的班级还没有放学,他索性站在走廊边,耐心地等她。

    不少女生都注意到了沈括。

    他穿着一件清爽的白衬衣,修长的手臂随意地揣在裤兜里,疏懒地倚在走廊围栏边,夕阳的余晖笼罩着他挺阔的侧脸,咖色的眸子在阳光下略显浅淡。

    他没什么表情,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莫名的冷感。

    课堂上,绝大部分女生们目光总是有意无意地瞥向沈括,注意力也全被他吸引了。

    沈括这样的男孩,无论是性格还是气质,都偏离主流审美太远了。因此女孩们平日里总说他这个不好,那个不好……

    可事实上,当他就这样猝不及防闯入她们视线中,她们还是免不了产生心如鹿撞的感觉。

    沈括浑身上下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但他不似陆臻,帅的明明白白阳光灿烂。

    他是那种冷不丁的……一个表情,甚至一个眼神,都能让人晕眩,让人产生初恋的感觉。

    很快,下课铃声响了起来,陆嫣早已经坐不住了,收拾好她的小书包,宛若稚鸟投林般……朝着沈括扑过来。

    她穿着一件干净的浅T恤配黑色长裤,扎着蝎尾辫儿,清爽又日常。

    或许是因为教室里空气不流通的缘故,她脸颊白里透着一丝绯红,耳垂也是红扑扑,可爱极了。

    沈括表情不自觉地缓了下来,伸出食指,顶住了小丫头的眉心,与她隔开了几步的距离。

    “唔……”陆嫣不明所以。

    沈括望望四周,甩给她一个上扬的眼神,然后转身离开。

    陆嫣读懂了他眼神中的意味。

    他让她跟着自己,但是不要太明显,保持一点距离。

    也对,这里是学校。

    要知道,无论是那个年代,女生对八卦的好奇心永远不会减弱。

    即便是陆嫣这种不太爱多管闲事的人,每天都能听见同桌齐玉嬛在她耳边叨叨,哪个班的谁谁谁和谁谁谁在一起了。

    陆嫣看着他颀长挺拔的身影走下楼梯,走出教学楼。她走在他身后半米的距离,乖乖的,跟个小尾巴似的,和他一起出了校园。

    出了学校大门,陆嫣俨然松了一口气,加快步伐来到他的身边。

    沈括个子高,尤其是一双大长腿,格外养眼,因此迈的步子也大。陆嫣显然有些跟不上他的步伐,几乎是带了小跑,才能勉强跟在他身后。

    很快,沈括就意识到了小丫头的窘境,他没说什么,但是放缓了脚底的步伐,把速度放慢下来,让陆嫣能够和他并排走在一起。

    沈括显然是完全没有任何恋爱经验,甚至连和女孩子相处的经验都完全没有。

    所以很多事情,他一开始意识不到,譬如走太快身边的女孩会跟不上,但是他愿意慢慢去学。

    陆嫣好奇地问他:“去哪儿啊,沈括?”

    沈括没有直接回答,只说道:“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里啊?”

    “去了就知道了。”

    “好吧。”

    陆嫣规规矩矩跟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朝着马路前方走去,两人穿过正在拆迁的街道,又路过了门市林立的商业大市场。

    过马路的时候,等红绿灯,沈括停下脚步,等了约莫半分钟,行人的绿灯亮起来,他不自觉的牵起了身边女孩纤细的手腕。

    陆嫣浑身一颤,敏感地望向他。

    他没有任何表情,视线平视前方,拉着她加快步伐,随人流一起穿过了马路,随后便自然而然地放开了。

    就像她老爸小时候牵着她过马路似的。

    陆嫣低头,抿嘴浅浅一笑。

    陆臻总是说“你这么喜欢跟沈括玩,那就去给他当女儿好了”。

    以前陆嫣很难想象,给她沈叔叔当女儿会是怎样的滋味,但是现在她有点感觉了。

    沈括不是没有感情的男人,只是他的情感藏得很深,深厚而绵长。

    他不会说出来,但是如果他爱你,你一定会感觉到……

    就在陆嫣胡思乱想的时候,沈括却停下了脚步。

    小丫头险些撞上他,赶紧稳住步伐,抬头环顾左右四周。

    这里已经处于郊区边缘的地带,周围杂草丛生,前面灌木之上,是没有被铁丝网拦住的铁轨。

    远处青山苍翠绵延,铁轨上铺满了白色的小石头,长长的轨道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远方。

    沈括三两步跨上了灌木台,然后站在铁轨边,回头望她——

    “过来。”

    陆嫣望望四周,感觉好像做坏事似的,看有没有铁轨管理人员。

    显然,周遭人迹罕至,除了他们俩,没有其他人了。

    那时候的铁路管制并不严格,而且也没有修建天桥,因此行人是可以随意穿行于铁轨之上的。

    不过沈括没让她站铁轨上,而是站在两个铁轨之间的水泥步道上。

    沈括俯身随手折了一节青草茎,送进嘴里叼着,踏上细长的铁轨,慢慢地踱着。

    难得见他这般放松的模样,带了些平日里少见的轻痞,却也多了些少年气。

    陆嫣走在他身边,让他的一只手撑着自己单薄细窄的肩膀,以保持身体的平衡。

    “沈括,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呀?”

    沈括漫不经心地答道:“这里没有人。”

    周围是没有人,连一只鸟都没有见着,很安静,除了呼呼的风声,什么都没有。

    “干嘛要到没有人的地方啊。”

    “你说呢?”

    他说完这句,陆嫣的耳根忽然有些红了。

    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们应该是在……约会。

    意识到这个问题,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而暧昧。

    主要还是陆嫣紧张,沈括扶着她的肩膀,都能明显感觉到她身体绷紧了。

    “怕什么?”

    “谁……谁怕了。”女孩磕磕巴巴,舌头都快打结了:“我才不怕。”

    不就约会么。

    陆嫣跟在他身边,心脏砰砰直跳。

    虽然以前也曾单独相处过,但两个人都从来没有这般刻意地……找寻没有人的地方。

    陆嫣不知道呆会儿会发生什么,紧张害怕……但又有些期待。

    她低头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

    完全没有任何打扮,穿得很普通也很日常,因为根本没料到他会把她叫出去啊,高三党这么忙,陆嫣都好几天不见他人影了,两人只能晚上通电话或者发短信,确定对方还活着……

    “别紧张。”沈括似看穿了她的心思,柔声安慰道:“不会做什么。”

    这话一说出来,陆嫣整张脸“刷”的一下胀红了。

    她……她才没有期待做什么!

    没有!

    “走走吧,聊会儿天。”沈括调子闲淡:“这里很安静。”

    原来“这里没有人”是这个意思,陆嫣想多了。

    行叭,她无所谓地耸耸肩。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只是随便走走,聊聊天,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陆嫣乖巧温顺地走在他的身边,任由他搭着自己的肩膀。

    沈括摸到书包袋子,这才注意到,陆嫣还背着重重的双肩书包。

    他立刻将她的书包取下来,挂在了自己的左肩膀上。

    陆嫣笑着说;“一看你就是第一次给人当男朋友。”

    沈括看着脚下的铁轨,温柔地应道:“嗯,你是我第一个女孩。”

    一阵暖软的微风拂过脸颊,她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被笼上了一层轻盈的薄纱,舒服极了。

    知晓未来的她,能成为沈括的“第一”,何其有幸。

    “那我能成为你的唯一吗,沈括?”

    小丫头鬼使神差地问出这句话,自己先臊了起来,“哎呀”地叫了一声,跑远了几步。

    她怎么问这么肉麻的话啊!疯了吗!

    沈括忽然失去支撑,从铁轨上跳下来,轻盈落地,望向女孩。

    女孩蹲在石头沟里,捂着脸,臊得不行了。

    “没听到没听到!你就当刚刚什么都没听到!”

    沈括的嘴角缓缓漫开微笑,调子上扬:“答应你啊。”

    她放开手,抬起烧红的脸蛋望向他,他身后是一片被夕阳烧红的流云,宛如一副灿烂而盛大的油画。

    “答应你,至此往后,你是我唯一的女孩。”

    永远,不会再有第二个。

    陆嫣看着他漆黑的眼眸,里面泛着坚定而决绝的光芒。

    她忽然怔住了。

    老爸破产以后,陆嫣为了“知己知彼”,曾把公开媒体上所有关于沈括的消息都搜集了来。

    沈括至中年仍未娶妻,洁身自好,甚至酒醉之后都从不沾染半分女色,一度成为业内八卦小报的谈资。

    曾经有财经节目访问他,曾经问到他,有没有想过结束单身生活,找一位伴侣共度余生。

    陆嫣依稀记得,沈括说的是——

    “我曾经许诺一人,让她成为我此生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