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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火焰……硕大的拳头轰击着他的脸……从天而降的女警带着他逃出生天……
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鼻尖上爬动,很小,很刺痛,还带着一丝痒。他睁开眼,朦胧中看到眼前一张牙舞爪的黄绿色生物。他抬手赶走这只蝗虫,坐起来张望着四周。绿油油的草原,蔚蓝的天空和雄鹰,不远处的天鹅湖和更远距离的蒙古包。他知道自己又来到了所谓的潜意识中。
“你知不知道,古欧洲那边有一种职业叫做骑士。他们从小就开始训练骑马、射箭甚至是吟诗。他们披盔戴甲奔赴战场,只为了某一个对于君主的誓言赴汤蹈火。他们用利剑割开敌人的喉咙,不加怜悯,骑着马踏进村庄,踏碎倒霉村民的尸骨。他们就像一团烈火,即烧得越旺,熄灭的也就越快,他们只求充满荣誉的一死,然后让人们在灰烬中寻找他们的故事。他们活着就是为了死后能成为小酒馆里面家喻户晓的传奇故事中的英雄。”孩童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樊狸抬起头看着他,他低着头对着自己微笑,高脚杯里面的酒水仍旧是那么鲜艳。
“我的确遇到了火焰……”
“那不是℃,火焰,是愤怒。”孩童解释道。
“愤怒?你指的愤怒是什么,对了,上次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伏雷得姆,或是隔,你还是叫伏雷得姆吧,听起来顺口点。”孩童依旧微笑着。
“那么愤怒呢?”
“就是浮躁,就是发怒,就是没有耐心地去做每一件事,就是被你们所体验的快生活蒙蔽了双眼。”伏雷得姆的话让樊狸感到惊讶,他总是觉得这孩子的思维变化莫测,前一刻还在谈论古时候骑士的事情,说得还头头是道,后一秒就已经把‘快生活’搬出来了。
“所以你见到的不是火焰本身,而是人们心中的愤怒,如果一个时代的人们过于愤怒,就会出现战争,过于浮躁,就会出现各种古怪的事情,到时候就像那本《山海经》,每座山上都住着妖魔鬼怪。”
“可是我能感受到那种灼热,我甚至看到他把别人烧成了焦尸。”樊狸想到二猛子的恐怖样子以及那几个受到连累的倒霉蛋。
“人就像一滩油,在外面铺上一层水,就可以无所担心伤害别人,可是能让油深入水中需要太多太多的修行。而在油上撒一枚火星,这就简单很多,于是这摊油就会立刻燃起,这就是怒,怒是会给别人留下永久记号的东西。”
“你是说,那人能够烧死别人是因为他们心中的怒?”
“有点意思了。”伏雷得姆转头看着远方。“暴怒是弱点的表现形式,更是战争的最终来源。”
“他好像醒了,樊狸!樊狸!”伏雷得姆突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漆黑。樊狸睁开眼睛,看到萧晓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他转头看着四周,萧云、凯弩和褚江河开门而入。
“珈蓝呢?”樊狸坐起身,摸了摸脖子,肌肤依旧光滑细腻,居然没有烧痕,难道昨晚那女警在自己脖子上涂抹的黏状物是药?那么这种药也太神奇了吧。
“她去调查了。”凯弩指了指一边的电视机,樊狸很惊讶,他们什么时候都有电视机了。一瞅周围才发现不对,这里竟然是医院?
“走!快走!”樊狸说着就要拔掉手中的针管,被萧云一只大手牢牢按在床上。“哎呀,你干什么,要是被金老板抓住就惨啦!”
“那也得要命。”萧云说道。“金老板哪有那么神通广大,就算他料事如神知道你今天进了医院,要一家一家的查也得两天时间,况且这是一家小门诊,没有那么多眼线。”
听到“小门诊”这三个字,樊狸长吁了一口气,转头看向电视机,里面正在播报一条新闻,正是关于昨晚巷子里面那几具尸体。
“这焦尸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都封不住嘴了,那片市民已经闹到了政府楼下,这回引起了不小的恐慌。”褚江河一边喝着柳橙汁一边说道。
“放心吧,政府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樊狸故作一脸轻松,这时门开了,珈蓝带着一份煎饼走进来,看到樊狸醒了,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直叫他发慌,好像一眼就能看破昨天这事情是他做的。
“对了,我昨晚什么时候回来的?”樊狸问道。
“今天凌晨四点钟。”珈蓝回答道。“有人送你回来了,当时你醉了,喝得都不认识我们了。”珈蓝走到樊狸身边,熟练地一按针头上的棉球,拔出针头。“走吧,时间差不多了,我问过医生,可以出院。”
虽然珈蓝已经解释过樊狸并无大碍,萧云和凯弩还是热心地一左一右将他架出门去,两只健壮的大膀子挤得他腋下生疼。
“萧云,你和萧晓去给樊狸买点补品,凯弩、江河,你去定个养生饭店,我今天卖了一点饰品,请大家改善伙食。”
“真的?”一听到吃,褚江河就拉着凯弩一个劲猛跑,萧云心重,他看了珈蓝一眼,看到她点点头后,便拉着萧晓离开,多年的伙伴一个眼神交流就能明白,珈蓝只不过想和樊狸单独说几句话。
“你不会是真的发达了吧?”樊狸和珈蓝跳上越野车后,樊狸开口问道。
“昨晚我正准备出去找你,正好碰到那些人把你送回来,我看得很清楚,她们都是女人,穿着蓝色的制服,而且各个都别着手枪,有一个还扛着机枪,我说你不是去找叶雨凝了吗,怎么和这群人扯上关系的?”珈蓝一脸怒意,一副审讯的样子看着樊狸。
“你知道我去找叶雨凝?”樊狸一脸诧异,不过马上又轻松下来,还好知道这件事的只是珈蓝,而不是萧晓或者褚江河,要不然肯定会传的沸沸扬扬。
“我和你从小玩到大的,你那点花花肠子我还不知道。”珈蓝一撇嘴,叼起一根薯条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我看你是跟踪我吧。”樊狸清楚的很,以珈蓝的身手跟踪自己不成问题。当初爷爷把珈蓝招过来帮助自己的盗灵事业,就是变相给自己找了一个可信的保镖。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珈蓝跟踪自己,那么当自己被二猛子暴揍的时候,她为什么不出手呢?樊狸转头看着珈蓝,她一脸轻松,好像压根没有把自己去找叶雨凝这件事情当回事。
“我哪有那个闲心。你昨天一回来就不在状态,昏迷过去的时候竟然还喊了一声叶雨凝的名字,我说你也真是厉害,你们刚刚见面,竟然就约到一起了,人家还是一个明星……”
樊狸没心情再听珈蓝后面的碎话,他发动汽车,朝着仓库的方向驶去。一路上他都在考虑自己手背上蓝焰的问题,他将最近发生的怪事都联系在一起,最终把目标放在那枚匕首上。问题又回到了匕首身上,真是刚刚告别叶雨凝带来的那份清静,麻烦事就都扑面而来了。
回到仓库,樊狸翻阅历届盗灵人的资料时,这时一本词典般的书砰的砸在眼前,吓得樊狸惊叫一声,他叫不是因为被吓到了,而是发现这正是爷爷那本。樊狸一抬头就看到靠在门口的珈蓝。
“爷爷临走的时候把它交给我,他不想让你再加入盗灵纷争了,可是他又不想让你受到伤害,他说,你也长大了,也懂得我们的祖上是如何用鲜血和生命守护秘密的,于是就偷偷把这本书交给我,让我转交给你。。”
樊狸沏了杯茶,将房门反锁,靠在床头翻开这本书。小时候,樊狸和珈蓝经常躲在角落里偷看爷爷查阅资料,他们把这本书称为“盗灵大典”,后来爷爷才告诉他们,这本书名为《皮》。
皮就是动物包括人的那层表皮,而古时候,樊家人喜欢用皮囊来代表人的躯体,他们觉得支撑人活动的不仅仅是骨骼,更是灵魂,所以皮自然而然成了灵魂的载体。皮指的就是人的肉身,皮下就是灵魂,皮上就是纹身图腾,所以这本书命名为“皮”,其实大部分都是在讲皮上皮下的故事。
樊狸迫不及待地查阅有关“火”和“愤怒”的资料。这本书是由前人手绘而成,一般都是樊家祖先所为,里面的图特意找工匠画的。樊狸突然瞅见一副他熟悉的图,那是一枚红宝石挂坠,被制成项链状。他立刻滚到一边的衣柜子里面,将从幽都拿出来的“钥匙”取出。经过对比,二者一模一样。在这幅图下写着一行小字,都是古文,翻译过来就是:烈火烧制而成的龙鳞,能打开通往地狱的烈焰之门。然后下面就是一些相关介绍,关于这玩意是如何如何的难得,炼制一个不知要烧坏多少龙鳞,能练出来全凭运气。
看到这,樊狸只觉得心中大喜。他以为这东西只是简单的红宝石,是个“钥匙”,只想留作纪念,现在却明白它比那巨大的红宝石还要值钱,应该说是无价之宝,卖了的话,别说这辈子,下辈子都不用愁了。
想到这,樊狸身上冒起冷汗,自己怎么会这么想?他觉得纳闷,因为爷爷曾经告诉他,作为一个盗灵人,如果不能做到面对财物熟视无睹的话,就算是多年修炼而成的听灵之音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消失。
难道是这东西有蛊惑人心的能力,让他自然产生如此的想法?
带着这样的疑惑,樊狸翻开一页继续往下看,却发现对着这东西的介绍只写了这么一页,最后写了一句“至今都没有发现实物体”就结束了。他很失望,便漫无目的继续往下翻,扫过一些不认识的图案后,一把方天画戟勾住了他的双眼。他看到下面写着一行小字,说这方天画戟不是吕布最拿手的武器,据《三国志》记载,这吕奉先杀敌刺董的武器是矛,没有方天画戟一说。而《荡寇志》和《三国志平话》中说,方天画戟重四十斤,长一丈二。
樊狸对历史和由历史演变而来的小说没有兴趣,他只是想到幽都之中的古兵器,如果这玩意被拿到黑市拍卖,一定是天价。该死,自己为何又开始这么想了。
下面又有一串介绍,说据汉代一座墓穴中的壁画上记载。这方天画戟是力量的象征,有人吹嘘自己见过手持方天画戟的英雄,说此人骑马自北南下,率领一队青盔青甲的武士,而此人自己穿着血盔血甲,头戴恶神面具,异常狰狞。他手持方天画戟,带着这一队人马将敌军三万杀的片甲不留。樊家祖先曾经在墓穴中发现这样的壁画,上面画着一把横在棺木上的方天画戟,周围是一群全身着火的骷髅架子,正手拉手围着棺木跳舞。据说这个君王曾经是个武将,崇拜力量,生前找到大师求教,大师不说什么,画下这幅画,并告诫他在死后临摹这壁画到主墓室中,便可以在来世获得神力。
樊狸继续往下翻,下面大多都是介绍方天画戟在各个朝代出现的线索,当他翻到最后一篇介绍时,上面直接贴着一张模糊的黑白老照片,但是就是这么一张黑白老照片,让樊狸立刻觉得自己连呼吸都感觉不到了。
老照片上面画着四位年轻人,他们的背后正是一把方天画戟,而在方天画戟的背后,还摆着两件小件物品,虽然这照片的年代久远,根本看不清那小件物品的细节,可是樊狸一眼就从它们的轮廓上猜到这些是什么,那正是九尾咒灵和爷爷见过的石砌匕首,但是这四位年轻人到底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