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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柏杨先生的一篇小文借书不还天打雷劈,很痛快。前一阵刚读完丑陋的中国人,很是喜欢他敢言的正气豪气。我虽没有多少藏书,仅仅喜欢买些书来读,却有些借书不还的切肤之痛,更别提藏书丰富的“家”们了。
为维持表面的和气,近的且不去说它,说说若干年前的某人某事。那时候,我很喜欢读童话,老父在紧紧巴巴的日子里抠出来些碎钱,买了两巨册中外童话集子送给我,有千页之多,读后甚是喜欢。可后来不晓得为什么却不喜欢读童话了,有一阵忽然发现了这个转变,于是想重读那些曾经着迷的童话故事,寻找昔日沉醉的源泉和现在失落的原因,书却没有找到,一想被某人借去了。其中讨还的细节和过程就不说了(以避免对号入坐),最后回到手上的是残缺不全的下册,书页柔软不堪,黑糊糊的像沾了一层油,平放在桌子上,书页拱起来,一眼望去如同破残的狗耳朵。这是一例而已。
关于别人开口借书时的心理焦灼反复翻滚,是每个爱书之人都能切身体会的;当然开口借书人的恳切缠绵也曾经出现在自己的脸上,若果真爱不释手,免不了生下不还的心。但感情上的理解不能成为行动的借口,我们也很理解孔乙己偷书不算偷,却不能容忍那么去做,更何况这比偷更可恶,简直是泼皮无赖明目张胆的抢。如果真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认真的去读倒也罢了,可往往是借了后翻几下便扔在一旁,最后不知所踪了;自己也没捞到什么,徒然增加别人的苦痛,才真正不可原谅。
不愿意书籍外借的理由,余秋雨同志在文化苦旅里的一篇藏书忧里讲的挺清楚,总结为“三怕”:一怕急用的时候遍找无着,二怕归还时书籍被弄“熟”弄脏,三怕借去后彼此忘掉。其实就一个,怕对方不还。余秋雨是所谓文化名人,故不还的担忧在于“这些书曾经参加了我的精神构建,失落了它们,我精神领域的一些角落就推动了参证。既有约约绰绰的印象,又空虚飘浮得无可凭依,让人好不烦闷。”虽然说的很大,对于咱们普通的爱书者来说很是离谱,但道理是相同的。书是成长道路上的路牌,是过去延伸到现在的线索,是现在之所以如此的依据,是追溯回忆和总结的凭借。我相信这是大多数爱书者的想法,只不过程度有别而已。对于个人来说,我出外旅行的车票、所住旅舍的发票都还有意识的保存着,更不用说书本了。我希望有一天老了,可以让这些浸透着时间滋味的东西毫无困难的将我带回记忆,重新体味过往的一切。于坚有首长诗,说人是档案,一点不错,不同的是这份档案是属于我自己的,这一点已经无法改变,所以就要尽可能完整的呈现。
还有一点就是,这些书大都是在穷与穷之间抠出来一本本积累下来的,实在不忍心就那么落入他人之手。这点或许就是所谓“穷酸”的证据。所以唐朝那位杜老先生才告诫子孙,借书是不孝之举。那时的不孝是很大的罪名,以伦常相恫喝的方法大概有些用,可现今不孝便不孝,连眼皮也不眨的。近代叶麻子直言不讳“老婆不借书不借”有股子豪爽凛然气,铁了面下来,实用的多了,若能再加一句恐吓,如说“若借我书,我必借你老婆”效果会更好。而柏杨先生直接追讨至别人家,不仅物归原主,还顺手牵羊,略施薄惩,则当效仿之。
柏杨先生建议组织一个“借书必还大联盟”匡正借书风气,固然是好,但不知失书之痛,怕是难践必还之行。因此,不如组织一个“死不借书大联盟”专门吸收饱尝失去痛苦的爱书者参加,在此圈内考察数月,再展开相互借书的行动。我因为有一个梦想,在花甲古稀时能藏书万册,所以拾人牙慧;意只在先自声明,即日起凡属之书概不外借。并且力请爱书者声讨袁子才那句害人不浅的半吊子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