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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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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风时在店里吃完了四块只有指甲盖大小的金箔巧克力,喝完了一杯热腾腾的美式咖啡,便离开了门店。

    他站起来的时候,已经觉得状态好了不少。

    当他走出了门店的时候,视线意外地停留在不远处的一个男子身上。

    挺直得像是钢笔一样的体态、线条流畅的侧颜——

    金兰殊?

    宋风时的心漏了一拍。

    像是有所感应一样,金兰殊也将目光转了过来,然后很快凝视住了宋风时。

    宋风时紧张起来,咽了咽唾沫,不知该不该打招呼。

    当宋风时仍在“大方打招呼”和“装不认识”这两个选项中犹豫不决时,金兰殊已帮他做了决定一般地大步走来。

    好吧,既然金兰殊走了过来了,他只得扬起笑脸打招呼了:“是你?这么巧?”

    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但金兰殊绝不肯承认自己是从资料库里看到宋风时在这个广场工作才特意过来的。

    绝不承认。

    金兰殊便斩钉截铁地说:“是的,就是这么巧。”

    宋风时还在干笑着想该怎么回答,金兰殊却先朝宋风时撇撇头,说:“走吧。”

    “去哪儿?”宋风时没反应过来。

    “逛街。”金兰殊说,“买衣服。”

    金兰殊的语气还是没得商量那种,宋风时只得跟在金兰殊身后,觉得自己活像个小跟班。

    金兰殊像是想起什么一样,看了看腕表,又瞥宋风时一眼:“你这么早下班?”

    说起来,刚刚金兰殊还特意去了宝梵琉的门店一趟,却没见到宋风时,扑了个空,没想到却在准备放弃的时候遇见了他。

    宋风时像是忽然想起了金兰殊是自己的老板一样,蓦地心虚起来:“我……我是有点不舒服,提前下班了。”

    金兰殊凝眉:“哪儿不舒服?”

    语气带了点罕见的温柔。

    但因为句子过分短促、语气过分稀罕,让宋风时以为自己又产生不合时宜的错觉了。

    宋风时红着脸说:“你还问呢。”

    金兰殊愣了愣,很快明白过来,便在宋风时耳边带笑低语道:“失礼了。”

    宋风时一下子就满脸通红。

    金兰殊看着宋风时变红的耳根,分外愉悦。

    宋风时则忸怩而生硬地转换了话题:“你平常都去哪儿买衬衫?”

    金兰殊说:“如果是正式场合穿的会找公司的设计师做,平时就买普通牌子的。”

    宋风时有些意外:“你要穿别人的牌子,不会显得不支持宝梵琉吗?”

    金兰殊说:“我每天为宝梵琉加班,还不够支持?”

    宋风时闻言,惊讶问:“你可是宝梵琉的总裁呀?”

    “我现在是。”金兰殊更正道,“宝梵琉只会是我的一个经历,而不可能成为我的全部。”

    宋风时一怔,半晌又想明白了,金兰殊是代表夔龙集团而来的,集团掌控着好几个品牌呢!显然,金兰殊根本不满足于只当旗下一个品牌的ceo。

    宋风时笑笑,说:“那你为了宝梵琉也算殚精竭虑了,却只是当它一个节点、一个经历。”

    金兰殊答道:“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说着,金兰殊的目光投向了处在商场显眼位置的宝梵琉广告牌,淡淡说道:“我想要的是,别人提到宝梵琉就一定要想起我;但提到我,却不一定要想起宝梵琉。”

    这就是他的想法,非常自我又自大的想法。

    也很符合金兰殊的性格。

    宋风时其实很羡慕。

    他总不敢自大,也不敢太自我。

    他想自己会如此迷恋金兰殊,也必然是因为“越是缺什么,越是爱什么”。

    就像是他们这些奢侈集团的基层员工,特别爱穿名牌。宋风时也爱穿名牌——他当然是喜欢潮流产品也喜欢设计美学的,但他更多的将自己定义为“寻求群体认同型的奢侈品消费者”。按照某份报告的详细定义就是:“他们并不是经常消费奢侈的人,但是知道消费可以承担得起的奢侈意味着被某个群体接受(主要和工作相关)。他们对价格很敏感,会在各种渠道比较价格再购买。每年平均奢侈消费为 3000 欧。”

    金兰殊曾经也是这个群体,并且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个阶段挣扎着。

    但现在,金兰殊已经跳出来了,成为了报告中说的“奢侈免疫体质”,即“有足够多余钱可以消费奢侈,但对此又没有什么欲望”的群体。

    金兰殊买蒂凡尼袖扣,也不是冲着这个牌子去的,就是他酒店附近有一家店,他进去逛了一下觉得这个不错,就顺手买了。买了就买了,他也不会跟宋风时这种中等收入者炫耀说“你看哥的蒂凡尼”,同时,也不会有人跟金兰殊说“蒂凡尼都是小姑娘玩意,成熟男人就该戴宝格丽”。

    有时候,金兰殊买衬衫都去快销品牌,随便买件几百块的纯棉t恤,没什么不好的。

    可今天的金兰殊就别扭起来了。

    他看着身边穿着八宝利风衣、切尔西皮靴的宋风时,只觉宋风时还是挺有腔调的,他也不好显得低端。

    事实上,他还不知道宋风时的八宝利风衣只有3件,都是打折的时候买的,皮靴也是祖宗似的供着——下雨的时候踮着脚将鞋子脱了抱怀里的那种虔诚。

    金兰殊带着宋风时逛了几家名品店,专挑贵的看,瞬间从“奢侈免疫体质”变成“暴发户型消费者”。

    宋风时看得眉头大皱,怀疑金兰殊被不知名的外星生物绑架了。

    金兰殊自己也有些看不下去,拎着那件五颜六色的印花刺绣t恤,心想:吗呀,都什么玩意儿。卖那么贵怎么好意思长那么丑?

    店员还特别盛情地说:“这位先生真有眼光,这件可是我们的定制版,限量的。您看这个肩背的大幅刺绣,是不是很贵气呢?”

    金兰殊看着这件黑色t恤肩背上大片的大红、大金色的“中国风”刺绣配上巴洛克风格的图案,觉得这衣服真该配上黄老热设计的那双“步步金莲”球鞋,一套穿下来,整个就是行走的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