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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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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方二婶家回来,方安和和方妙正好也背着竹篓到家,三人一起把草给摘干净,然后放在阴凉的地方。

    现在家里有九十六只兔子,其中有六只小的,六只小的因为行动不便一直就没放到笼子里,其余的九十只大的分别装在十个笼子里,本来养兔子的话,公兔和母兔最佳比例是一比七或者一比八,抓回来的兔子里公兔子要多些,林芸希让郑猎户直接给处理了,做成了肉干准备给方岁寒送去。

    照顾了几天,方安和已经摸透了兔子喜欢吃哪种草,每天就是要多走很远的路也要让兔子们吃的开心,几天下来,竟然比林芸希还要上心。

    “妙儿,你知道咱家那荒地的位置吗?”弄完水和草,实在不知道该干什么,林芸希决定去看看分给她的那块地。

    “知道,三嫂你要去看吗?”方妙问道。

    林芸希点头,先看看那地,然后再决定要种点什么。

    听说要上山,方妙和方安和又拎上篮子和竹篓,一脸的跃跃欲试,“正好,摘点蘑菇也野菜。”刚才上山因为背的东西有点多就没摘蘑菇,真是可惜。

    雨后的空气异常的清新,天蓝的好像毫无瑕疵的蓝色翡翠,多看几眼感觉心理特别的舒畅,越向山上走去,草木的清新的味道就越发的清晰,边走林芸希边大口呼吸了几口,这里的生活水平跟前世差的太远,但是空气和环境真是好了不知百倍,看着那绿色叶子上面滚动着水珠和水珠上折射出来的美丽光线,林芸希想也许自己更适合这里的生活,平淡而又宁静。

    因为路不太好走,所以绕了一段,走了约莫十分钟左右,三人爬上一个小山头,方妙在一片茂盛的野草前停下,回头对林芸希说道:“三嫂,就是这,自从我爹没了以后,大哥和二哥嫌这里的石头多庄稼没法长,就一直搁置了,所以这里的地就荒了。”

    虽然野草没过膝盖,但依然能依稀看出曾经开垦的痕迹,因为泥土翻动过而且地里的野草要比别的地方的草要高大茂盛些。林芸希弯身从地上抓了一把土摊在手里心,土壤呈黑褐色,比较疏松,如果地里没有那些大大小小成块的石头,种庄稼倒也不会太差。

    这个小山头是离村里最近的,如果道路顺畅的话,从家里到这正常也就五分钟左右,真是近的很。山头不大不小,整个约莫有五六十亩的样子,除了山头这两亩多以外都是荒的,村里人宁愿多走几步也要去远处的缓坡处开山地,为的就是种和收的时候少遭点罪,毕竟一锄头刨出来一个石头可真是够呛。

    “哎呀,这里还长着婆婆丁呢,嘿嘿,正好摘回去做炒菜。”到了地,方妙就开始到处寻摸,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的如愿了。

    把身边的嫩一些的婆婆丁拔下来放到篮子里,方妙发现了一棵开着紫花的低矮的灌木,有几个稍微粗壮的枝子上还挂着小小的红色果实,虽然长的只比膝盖高些,但是枝桠可伸展不少,扒拉了半天都没找到头。

    “三嫂,你看这蒺藜竟然还结了果子,我是第一次看到呢,这东西能吃吗?”方妙冲林芸希招手道,同时小心翼翼的把那堪比两个米粒大的果实摘下来放在手心,虽然小的可怜,但是红红的,还挺喜庆。

    闻言,林芸希走了过来,看了眼她手心里的东西,果实呈椭圆状微,表皮微微凹陷,蹙了下眉毛,虽然比前世见到的要小些,但这东西的确是枸杞没错,林芸希伸手将那果实捏起来放在嘴里,嚼了两下又咽下去,道:“这不是什么蒺藜,这东西叫枸杞,是种药材,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全身都是宝呢,行啊,妙儿,运气不错,找野菜还能找出宝贝来。”说着,她指指那枝条,“虽然这东西和蒺藜比较像,都有刺,但是蒺藜是黄花,枸杞是紫花,非常好分辨。”

    说话的功夫林芸希也看清楚了长在野草中间的枸杞树,三十多厘米高,分出去十多个枝子,每个枝条上开满了紫花,其间稀稀落落挂着十多个枸杞,枸杞树是多年生的植物,一般三年以上才能收成,这棵估计也就四五年的样子,结果不多。

    “药材?”方妙没想到这么不起眼的东西竟然是药材,登时兴奋了,双手挥舞着,“三嫂,这东西值钱吗?”农家人最怕生病,因为找大夫和吃药都要花银子,所以在大多数的人心里,药材就等于很多钱。

    这个问题可把林芸希给难住了,前世买一小袋枸杞大概十元左右,但是这物价以及种植的普及程度不同,她还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枸杞到底值多少钱,不过不值钱不值钱关系也不大,因为这一株也就收几十颗,卖也没法卖,也就够自己家喝几顿的。

    林芸希照实回道:“我也不知道这东西值多少钱,就算不值钱自己吃也是好的。”

    “唉,这东西要是值钱就好了……”方妙小声嘟囔道:“咱家地里有不少这个,如果能卖钱该多好啊。”

    哎?有很多?

    林芸希猛的站起身,左右仔细张望,果然又在附近找到几株被野草掩盖住的枸杞树。又向前走了几步,用木棍扫几下同样也发现了踪影,枸杞树分布的非常不均匀,有三五步一棵的,也有五六棵挤在一起的,总之这两亩多的地里有相当多的数量,而地两边却一棵都没有,这简直,简直就像是人为种的一样,如果真是人种的,毫无疑问是方家人,因为不可能会有人跑别人家地里来种药材。

    看着这一大片枸杞树,林芸希有种天上掉馅饼正砸在脑门上的眩晕感,拉着方妙的手使劲的摇了几下,“妙儿!安和!咱们赶紧把草给拔了!”

    “三嫂,来了!”在远处割草的方安和听到喊声,赶紧跑过来,篓子里已经装了大半的苜蓿草。

    两亩多的枸杞树啊,得产多少枸杞啊,而且现在已经到了结果的时候,以后不用怎么伺候每年都可以摘枸杞,怎么也比种田收人要多,没想到被方家人放弃的地竟然长满了药材,而方家为了不损失耕地把这块荒地让给了她,这个阴差阳错的惊喜可真够大的。

    不过谨慎起见,林芸希还是冲方妙询问道:“妙儿,地里为什么会长枸杞?”如果是刻意种的话,那为啥大房和二房一直没收拾这地,明显他们就不知道这里种的是什么。

    方妙也挺奇怪的,她从来没听说家里种了这个啊,皱着眉头想了半天,突然眉头就舒展开了,大声道:“我想起来了,三哥在回来方家之前拿回来一大包的种子,让我交给大哥和二哥找块闲置的地种下去,说不用怎么伺候,自己就能长出来,对对,当时还是我拿回来的呢,死沉死沉的,胳膊疼了好几天。”

    方妙继续回忆道:“当时大哥和二哥也没怎么在意,种子放了好久,后来我怕时间长了不发芽,催着他俩种的,种了以后他们也没管,我来过几次,看着这东西不是蔬菜也不是粮食,后来也就没在意了,没想到竟然是药材啊。”

    这可是真是机缘巧合,当初方岁寒拿回来让方元武和方庆林种可能就想着以后枸杞树长大了以后卖枸杞,改善下家里的境况,结果两个人都没放在心上,当没用的给处理了,然后就便宜了自己,想着二哥当时极力把这地推给自己的情景,林芸希笑了,她也不算捡了便宜,顶多算是物归原主吧。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方岁寒当时种下的因,自己得这个果,兜兜转转还是没有便宜了别人。

    因为高兴,边拔草林芸希一边给方安和和方妙讲这东西的好处,“这枸杞全身可都是宝贝,春天的时候采的枸杞叶,性苦甘凉,可以入药,夏天采集的花和冬天采集的根都是中药材,秋天采子,就是枸杞子,可以食用也可以药用,你说这东西好不好?”

    林芸希前世的时候爱看书,因为专业的关系,对中药材也涉猎一些,枸杞这种已经普及的东西更是熟的不能再熟。

    “三嫂!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那叶子和根竟然也是药材,天啊,我还以为是野蒺藜,差点给拔了,还好,还好……”方妙后怕的拍拍胸口,这个东西让前襟沾了不少泥土。

    听了凌菲的科普,方安和也一改刚才那随意拔草的动作,更加小心翼翼,那眼神虔诚的就像抱着小兔子时候,眼睛亮晶晶的,特别的专注。

    用袖子抹抹额头上的汗,凌菲笑的眉眼弯弯,“当然是真的,等到这果子熟了,咱们就摘下来一起去县城。”枸杞的成熟期比较长,从七月份到十月份陆续成熟,需要分别采几次才能将所有果实收起来,自家地里的枸杞是新树,估计收的比较少,再过一个月左右就能摘了,到时候领着方妙和方安和去趟县城,家里填点东西然后再给她俩做身衣服。

    “真的吗?我俩也去县城?”方妙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她已经好久没去过县城了,上次去还是三哥带着去的,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呢,不过,不知道三哥现在怎么样了,想到三哥,方妙刚才的热情突然就熄灭了。

    “怎么了?”见方妙上一妙还笑的春花灿烂,下一秒就哭丧着脸,林芸希奇怪的问道。

    拔草的动作一下子停住,方妙蹂躏了半天手里的草叶子,低头小声道:“三嫂,我想我三哥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他在我心里是最厉害的人,但是……”说着,方妙的眼眶有些泛红,使劲抽了抽鼻子。

    听她提到方岁寒,凌菲也愣住了,脑海里一下子就映出那个晚上纠缠在一起的场景,压在上面沉重而又火热的身体,还有那个算不上亲吻的吻,想到那个男人对自己坚定的说他一定会活着回来,不知道为什么,手不受控制的细细抖起来。

    那些回忆清晰的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伴随着那些回忆的是那种钝钝的痛,那种痛好像好像在方岁寒离开的时候就开始在心里扎根,时时从来没有停止过,不过一直原来自己都选择了忽视。

    搬到新家的那一晚上,她梦到了方岁寒,那个男人依旧是那副凶狠的模样,但眼里的温柔好像是在安慰自己,迷茫以及愤怒在他如水的眼神慢慢淡去,最起码这个男人他是支持自己的。

    “嫂子、嫂子,你怎么哭了……”一边的方妙久久没听到她说话,一抬头就看到她三嫂呆呆的,两颊挂着两串晶莹的眼泪,虽然没有发出声音,那表情让人看着心里堵的厉害。

    “唉?我哭了?”回过神来的林芸希慌乱的去擦脸,因为太着急,忘记了手里都是泥,结果抹了两三下,脸上多了好几道黑色的印记。

    “别动了,我给你擦!”看她越擦脸越脏,方妙赶紧过来帮忙,但是她袖子和手掌也没有一块是干净的,只能用手背给蹭几下,泥是掉了不少,但是脸上却变得黑一道白一道的,看着十分滑稽。

    “哈哈,三嫂,你现在看上去真像一只大花猫!”知道自己刚才提到三哥触及到了三嫂的伤心事,方妙赶紧转移话题,指着林芸希的脸笑个不停,还喊方安和一起过来看。

    方安和是个老实孩子,一看三嫂脸都花了,一点都没有围观的意思,一直喊方妙找帕子给擦擦,只有三个人的山头立刻变得鸡飞狗跳的热闹起来。

    “这是谁家的地?”从山上走下来两个人听到山头上的喧闹声停下了下山的脚步,一个穿着紫色袍子的年轻人问道。

    “回少爷,这个山头因为碎石头比较多,鲜少有人在这种地,我想想,应该只有方家在这有地,不过这块地已经荒废了好多年了。”随行的五十开外的一个老者躬身回道。

    “哦。”问话的年轻人一听那山不适合种地就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提提袍子的下摆,嫌弃的盯着上面溅上去的几个泥点子,“真不知道上山有什么好玩的,到处都是泥,弄的鞋和衣服都脏的要命,鞋底到底沾了多少泥,走路都费劲!”

    老者点头不语,心里长叹了一口气,明明是少爷说趁刚下完雨踏青的,结果刚走不远就踩了几个水坑,弄的鞋里全是水,发了顿火走到一半就回来了,这能怪的了什么,不过在少爷发火的时候,绝对不能多说话,否则这气肯定会洒在自己头上。

    半跪着替少爷用小树枝将鞋底的泥都刮干净,老者劝道:“少爷,这也快到晌午了,再也不会去老爷和夫人就要担心了,咱们先下山吧。”

    用了两块手帕才把脸擦干净,不过那种又干又绷的感觉真是难收,眼见着日头转到正中,三人收拾收拾准备回家吃饭。

    抱着草刚下来坡就看到小道上站着两个男人,因为不像是村里人,林芸希就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看穿戴和举止应该是一主一仆,不知道怎么跑到山上来了,虽然一个胖的走路都费劲,另一个年纪挺大不像什么坏人,但这荒郊野岭的遇到陌生人,秉承着小心无大过的原则,林芸希还是低声喊方妙和安和快点走。

    她一说话,本来还低声喋喋不休的少爷被声音吸引着抬起头看过去,只一眼,就立刻呆愣在原地,眼睛直直的盯着林芸希的脸,美人,美人啊,真正的美人。

    白皙的好像吹弹可破玉脂的皮肤,两道娥眉淡若青烟,仿佛含着春水一般的眼睛,俏生生挺立的鼻子和那殷红小巧的嘴唇,比画中的仙子还要美几分,虽然穿着粗陋的衣裳,但一点都没有损失这人一点美貌。

    见到这陌生的女子,周瀚元感觉自己之前在醉乡楼看到的那些头牌个个都成了庸脂俗粉,都不配给这女子提鞋。

    刚拐上小道,前进的道路就被拦住了,林芸希抬头一看,那一个人能顶他们三个人粗的富家公子正站在道中央,这路本来就不宽,被他给堵了个结结实实。

    路突然被拦住,林芸希停下脚步戒备的看着他,见美人直直的看着自己,周瀚元感觉刚才那烦躁感一扫而光,向前一步,做出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在这荒郊野外竟然能遇上这么美丽的人儿,简直就是天赐良缘,敢问是哪家小姐?”话里透着轻佻,精光四射的小眼睛死死的盯着林芸希看个不停。

    长的肥头大耳还恬不知耻的拦路搭话,这就是电视里演的经典的好色之徒了,不过看这人衣着像是个富家子弟,怎么出现在这里?竭力忽视那恶心的目光,林芸希向旁边退了一步,什么都没说,只是冷冷的看着来人,这登徒子不知道是什么来历,还是静观其变。

    啊,美人冷着脸也那么好看啊,在林芸希的冰冷的目光下,周瀚元更是兴奋起来,张着双手,解释道:“小姐放心,我并不是什么别有用心之人,虽然没见过你,看样子你是村里人吧,我是周文家的小儿子周瀚元,咱们可都是一个村子的,敢问小姐芳名?”

    自报完家门,周瀚元有自信这个女子一定会对自己放松警惕,也许会另眼相看也不一定,因为他家有百亩良田算是小有财富,怎么说也是个大地主,他爹周文在这十里八村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虽然自己在村里鲜有露面,但报出他爹的名号肯定有用。不知有多少人都想把自己家闺女嫁到周家,因为嫁到周家成了少奶奶,等于一辈子衣食无忧甚至锦衣玉食,所以对那些饭都吃不饱的人来说,做梦都想要那样的生活吧。

    周文?周瀚元?林芸希在脑子里搜寻了一遍,表示自己不认识,她嫁到方家村时日尚短,不过听他的意思,这人的爹好像在村子里挺有名的。

    深知这个时代的女人不能和别的男人有太多的接触,尤其是在这很少有人经过的野外,要是传出什么不好的谣言,那可真是跳到黄河都洗不清楚。林芸希没理他,拉了一把方妙,淌着旁边小腿高的水坑直接绕了过去,路边的草木又高又湿,从那经过,身上基本就湿了一层。虽然湿衣服粘在身上不舒服,不过能躲过那个恶心的人,一点都没犹豫。

    三人好像被人追一般逃下山,一路上方妙憋的脸通红,等到了家,才把手里的筐狠狠的掼在地上,气的直哆嗦,咬牙切齿道:“周瀚元那个混蛋,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就胡作非为,竟然、竟然敢……”都说周家的小儿子是个好色之徒,今天看了果然就是这样,没想到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真是色胆包天。

    “哎,哎,别想了,你这么小的年纪老发火会老的快哦。”林芸希实在想不明白那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只有野草和泥土的山上,不过这次也给她提了个醒,以后再出去要小心些。

    虽然气的不行,但是方妙也知道自己不能把那个王八蛋怎么样,这事要是宣扬出去对自己和三嫂的声誉都不好,只能咽下这个口,恨恨的抱柴禾准备烧火,把自己心里的气全都撒在干柴上,使劲折成一小段一小段的。

    对于她这种孩子气的行为,林芸希只是笑笑,并没有多说什么,心里则是叹了口气,家里没有男人真是没有底气啊,今天若是有方岁寒跟着,那个周猪头肯定不敢拦路搭讪吧,唉……

    前世活的将近三十年加上穿过来以后过的将近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林芸希第一次感觉到男人的必要性,但是这种现状暂时没法改变。

    “老三家的、方妙、安和,有人在家吗?”林芸希刚把米给淘好,就听见有人在门口喊,听声音应该是二嫂刘氏,不禁皱起了眉头,她来这里干嘛,当初分家的时候那老死不相往来的眼神她可一直没忘,不过她这个二嫂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肯定没什么好事。

    因为位置偏僻,刘氏已经好久没来祖宅这边,一直以来的印象就是一片残垣断壁,所以看到那高大气派的青砖墙和干净宽敞的院子愣了一下神,五尺多宽青砖铺就的小路从门口通到正房,将偌大的院子分成两部分,右边靠近大门的地方有整洁的水井,左边的有新搭建的棚子,棚子旁边摆着几盆盛开的花,空气中好像飘散着若有若无的香气,跟自己想看的那又赃又乱散发着兔子屎臭味的院子截然不同。

    这院子收拾好以后看着可比方家那个拥挤的院子要强很多,能顶方家两个大,以后起了东西厢房,养鸡鸭和种菜都有富余,不过再好这里也姓林,刘氏心里不禁有些后悔就那么轻易把祖宅让给林家。

    “二嫂,真是好多日子没见,今儿过来有什么事?”对待这个一直以来对自己恶言相向的嫂子,林芸希虽然厌恶但是还是保持了表面上的平和,只希望她赶紧说完来的目的,赶紧走人。

    自从偷银子的事情被当众揭发,自己又险些被族老驱逐出方家,刘氏做贼心虚不敢靠近林芸希,很是老实了好多天,不过事后大哥和大嫂都一直坚持说没有拿银子,她俩都是被老三家的给诈了,刘氏跟方元武对这事一直半信半疑,一方面,若是大房的人没拿银子怎么会知道老三家的有那么一大笔银子,大嫂撺掇自己去偷银子就是想让她顶缸,另一方面,刘氏跟方元武也有些相信大房并没有拿那银子,虽然大房在村里一直装作老好人和孝顺,但是作为最想分家的人,如果真要拿了那银子肯定会找理由搬离老院子,而不是现在天天面对自己摆出那副臭脸子。

    刘氏谁都不相信又看谁都像是害她的人的,见了这院子更觉得林芸希帮着娘家人夺她们方家的家产,那点心虚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愤怒,所以说话的口气就冲了,“老三家的,你什么意思,怎么,我还不能来这里了?”

    “我并没有那个意思,二嫂。”林芸希真想把人直接赶出去,再把门关上,让她滚蛋,先是遇到登徒子然后她这个热衷于挑事和骂街的二嫂又上门,发现枸杞的高兴的心情彻底没了。

    往灶膛里塞了一把柴禾,方妙猛的掀开西屋和厨房之间的帘子,一点也不客气的反驳道:“二嫂,三嫂当然没那个意思,这院子和房子现在可是姓林,三嫂嫁到方家就是方家的人,我们三个现在是寄人篱下呢,不敢以主人自居,自然就谈不上什么欢迎不欢迎的呢,至于我们为什么会有家不能回,这原因二嫂你不是最清楚了吗?”做了那么不要脸的事还敢这么大刺刺的上门,还用那种理直气壮的口气,她可是从来没见过比她这个二嫂脸皮还厚的,她是小辈本来不应该这么说话,实在是气不过了,她们这才过几天的消停日子,这根搅屎棍又上门,所以一点都没有保留的把刚才从周瀚元那受的气全都撒出去了。

    骂的好!凌菲在心里给方妙点了三十二个赞,心里那口闷气解了,但是面子上的工作还是要做的,所以笑着把帘子又扯下来,正色道:“二嫂,妙儿岁数小说话冲,你这个做嫂子的千万别往心里去,我大哥大嫂是不介意我们住在这里的,他们要是知道你来也会很欢迎。妙儿,好好烧火。”

    刘氏再傻也听出了她俩的意思,这不是方家,别在这放肆,本来还想发作但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暂时还不能跟老三家的闹僵,只能打落了牙齿吞到肚子里,向门口瞪了两眼对林芸希道:“方妙这性子不改改以后嫁出去肯定会闹出什么事来,到时候可就不好看了,当然她现在跟了你我也不好多说,我今天来是想把安和领回去呆两天,娘这几天想他想的紧,饭吃不香觉也睡不好。”

    这话听着实在有些假,虽然没在方家呆多少天,但凌菲也能看出来吕氏对安和非常一般,只是停留在收留弟弟的骨肉别让他饿死然后养大成人的阶段,并没有向对子安和子浩那些孙子那么上心,否则也不会坐视大房和二房使唤安和干那些重活而没什么表示,说什么想的饭也吃不下的程度太夸张了,两家虽然离的远,但是最起码在一个村里,要是想看来一眼,至于弄的像什么天涯海角嘛。最重要的是婆婆被分到大房那边,听说虽然住在一起但是饭食已经分开了,吕氏就是想安和也应该是自己来或者让大嫂吴氏来,二嫂这肯定是别有用心。

    在她看来,方安和在方家就是干活,根本没有享受到他这个年纪应该有的那些撒娇、玩闹和识字,刘氏来找安和肯定就是找个听话的劳力,既然把安和从方家那个火坑弄出来,凌菲自然不会轻易让他回去。

    “二嫂还是你想的周到,这事是我疏忽了,这样吧,我晚上领安和去娘那里,我也挺多天没见着娘了……”她正好也回去看看,要说对吕氏有多担心倒不至于,只是不想让大嫂和二嫂给她带“分家以后对长辈不闻不问”这帽子。

    一听这话,刘氏就不乐意了,脸拉的老长,“老三家的,你看我都来了总不能空跑一趟吧,我先把安和领回去,你就别来回折腾了,听说你现在养了不少兔子,肯定少不了费心,娘知道你又忙又累,都是一家人不会多想的。”

    分家以后地和家里的木柴和水要各自弄,还有鸡鸭之类的活物都分开养了,一起养的时候有方妙和方安和照顾着,她和大嫂吴氏很少操心这些,现在她俩走了立刻就觉得缺手了,大房那边刚开始也乱,后来不知道大嫂用了法子,吕氏现在也分担了一些活,加上老大家的三丫头也能帮上手,虽然还不利索但是大嫂现在省心不少。

    她这边则是乱糟糟的一片,当家的是个下不了力的,每天一下地干活就脸黑的跟锅底一样,地里的活大半都是她干的,每天累个半死,没有时间上山捡柴禾割草,回家以后拖着直不起来的身体再伺候那些鸡猪,简直忙的团团转,但没有办法,大儿子要读书,二丫才比锅台高一点根本干不了什么活,家里家外全靠她一个人操持,几天就受不了,这时候她才想起来安和和方妙的好处来,已经分家她不能再指使俩人干活了,只能想了个名目先把安和骗回去,然后自己再跟娘哭诉一下,让她答应让安和帮帮自己,娘开口的话,老三家的肯定说不出什么。

    猜到她目的林芸希才不会上当,也不点透她的心思,只是笑着说道:“我也不想让二嫂白跑一趟,但是下午安和真是有事去不了方家,等晚上我一定领他回去。”

    见她这么油盐不进,刘氏有些急眼了,使劲拍了下桌子,杯子被震得撒的出大半的水,险些倾倒,刘氏粗糙的眉毛竖起来,大声道:“有什么事非得今天下午办?”

    林芸希将刚倒给刘氏的那杯水端到自己跟前,这杯子值好几个铜板呢,可不能打喽,自己长记性了,下次她再来绝对不给倒水。

    欣赏了半天刘氏如斗牛一般气哄哄的脸,林芸希不紧不慢的开口道:“村里的私塾最近不是要新收一批新弟子嘛,我想着家里现在也安稳下来,安和也该跟着先生去认点字,咱家的子安和子浩岁数跟安和相仿,那俩孩子早两年就开始跟夫子学了,安和更得抓紧了。”

    古代的教育非常不普及,很多人到死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更倡导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女子读书更是少之又少。不是他们不想而是花费非常高,农家人除了家里殷实点的让自家孩子去学百十来个字以外,一般人饭都吃不饱哪有闲钱供孩子读书,子安和子浩能读书那是托了方岁寒那个傻大憨的福,林芸希早就存了让安和去私塾的心思,这孩子心静,能沉下心来,比较适合念书,她更希望方安和能通过读书拓宽视野、博大胸怀,不能只知道糊口而不去思考,男孩子可不能给养废了。

    马上就是乡试的时间,大多数应试的学子们都闭门潜心学习,私塾所以才会招收弟子,凌菲从方二婶那得到这个消息就做了这个决定,其实最近半个月什么时候都可以去报名,凌菲还想问问安和的想法,结果刘氏这个节骨眼来,她直接把这事说了,正好让她死了那条心。

    听到林芸希要送安和去私塾,刘氏一下子呆愣住了,去读书一年的束修就得将近一两银子,除此之外还有笔墨纸砚,这些东西也是贵的要命,家里供一个读书人就相当于一家人一年的花费,安和不过是已故亲人家的孩子,只要给口吃的养大就成了,老三家的竟然让他去读书,浪费银子也不是这个浪费法,直言道:“老三家的,你想要安和出人头地是好事,但是这强扭的瓜不甜,我看他砍个柴和下地干活倒挺还行,安和根本不是读书那块料,我劝你不要浪费银子了。”更重要的是方安和若是进了学堂,她的如意盘算可就落空了。

    见刘氏这样轻侮方安和,林芸希脸上的笑容也淡了下来,似笑非笑的挑挑眉:“二嫂,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凡事不能以貌取人,不去试试怎么才知道能行不能行,读书识字是好事,如果相公在的话肯定也会同意这事。”

    提到方岁寒,刘氏就有些怂,那道伤疤和向来都面无表情的脸无一不都散发着戾气,她是从心里忌惮那个小叔子,本来以为老三一走,他这个面团一样的媳妇肯定会任她揉捏,没想到竟然是个嘴利的,虽然表面对自己笑呵呵,其实自己找她的事情就从来没有如愿过。

    虽然不甘心,但是又挑不出什么别的事,随便扯了几句别的就灰溜溜的离开。她一走,方妙和安和就进了屋,看来刚才是在偷听。

    方安和低着头扯着衣角看不出什么表情,方妙则是叉着腰看向林芸希,激动的问道:“三嫂,真要送安和去学堂吗?哎呀,真是太好了,你可能不知道,安和写字可好了,我看比子安和子浩写的都好看的多,哼,凭什么让子安和子浩读书不让安和去,这下好了!”说完她拍拍安和瘦削的肩膀,“安和,进了学堂要乖乖读书,一定要比那些欺负你的小混蛋好,别让三哥三嫂失望。”

    方妙叽里咕噜说了半天,方安和始终没有抬头,半天才吐出几个字:“三嫂,我不想去学堂……”

    方妙激动的说个不停的话戛然而止,屋子里立刻陷入一片安静之中,偶尔只能听得外屋灶膛里木柴燃烧发出的轻微的噼里啪啦的声音,说完那句话的方安和头低的都快到了地面,手握成拳头放在身侧,小小身子缩成了一团细细的发抖着,整个人看上去像是受伤的小兽。

    能去学堂是所有孩子梦寐以求的事情,她明明看到安和经常盯着子浩的书发呆,眼睛里流露出的渴望那么明显,怎么现在又不想读书了?

    这孩子,唉。林芸希拉着他的手让他坐在炕边,摸摸他的头,轻声道:“安和,抬起头把刚才那话再重复一遍,如果你真不想去,三嫂也不会勉强你。不过你可想好了,读书可是一辈子的大事,我倒不是强求你得什么功名,只希望你能识字懂礼。”

    说这话的林芸希语气是前所未有的轻柔,她是从心底疼惜从小就受尽苦难的方安和,虽然是个男孩,但是心思却很细腻敏感,父亲横死,被母亲抛弃,跟着方岁寒来到这个处处排挤的家,方岁寒是个好哥哥但是不经常在家,根本没法照顾他,寄人篱下的生活让他整日里惴惴不安,战战兢兢,养成了怯懦的性子。分家以后方妙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但是他却一直患得患失,瑟瑟缩缩的,担心眼前不过是一场梦,林芸希感觉是时候让这孩子敞口心胸了。

    看到林芸希使眼色,方妙闭住了嘴,安静的退出了西屋,坐在外面的小凳子上竖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

    方安和是个听话的孩子,半晌慢慢抬起了满是泪痕的脸,小孩不知道悄无声息的哭了多久,流下来的泪水把领子都给打湿了,浸泡在眼泪中的眸子写满了复杂和挣扎,轻轻抽动着鼻子,低声道:“三、三嫂,我、我……”

    捧起哭的一塌糊涂的脸,林芸希用帕子给他擦着不停流着的眼泪,定定的看着他的眼睛,“安和,不管是因为你三哥的嘱咐还是出于责任,我真心把你当自己的孩子养,你和妙儿都是,我希望你能长成一个独当一面、有情有义的男人,首先你得先克服你心里的恐惧,把这里当成你的家,不要担心什么睡过头、吃多少和怕我花钱,说实话你这样让我很难受,我从心里疼你,但是你却时时刻刻怀疑这一切……”

    一颗大大的泪珠砸到蓝色的衣服上,留下一个深深痕迹,直到方安和的手摸到脸上,林芸希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竟然哭了,看着方安和她好像看到了前世的自己,每次考试得了第一都拿着卷子去给母亲看,那时候真心盼望着她能夸自己一次,但是每次那个女人都冷冷的看着自己,嘴里说的是“为什么你偏偏是个女孩”,但每次那个男人来送生活费的时候,她总会笑着给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然后面带笑容的教给自己要怎么向那个人撒娇,那仅有的温柔一次又一次的带给她希望又让她绝望,因为成绩优异,那个男人总算分给自己一些注意力,母亲高兴的都要发狂,交代自己一定要顺从那人所有的要求,那段时间她像所有的母亲一样,每天做饭对自己嘘寒问暖,那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安和很像吧,感觉自己每天就像做梦一样,特别的不真实,在得知自己在报志愿的时候放弃了商务管理而选择了草业科学,母亲发疯的砸了所有的东西,认为自己破坏了她进入豪门的机会,美梦破碎,残酷的现实就是把自己赶出了家门。

    但她和母亲不同,所以安和没必要担心那些没用的。

    见林芸希笑着流泪,方安和慌乱的去给她抹眼泪,结果越擦越多,急的也哭出了声,然后俩人抱着狠狠的哭了一通。

    等饭菜都好了,俩人才收住了眼泪,林芸希哑着嗓子问眼睛哭的跟兔子一样的安和,“以后不要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了,下午跟我一起去见先生吗?”

    眼睛肿的像桃子一样的方安和点点头,看着林芸希望过来的眼睛道:“三嫂,我想去读书!”

    “抬起头来,大声点说!”林芸希轻拍他微缩后的后背,等小孩肩背都绷直了,笑的眉眼弯弯,“我们家安和是最厉害的,赶紧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吧。”

    赶紧长成跟那个男人一样可靠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