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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当家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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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年的前一天早上,齐家老大齐复然亲自登门造访。

    ——今年的小年聚会轮到齐家做东,他特意前来相邀。

    要说这齐家,是“凌、吾、陆、齐”四个家族中最低调、最深谋也是最不容小觑的。

    几十年前,齐家率先赶闯海外市场。

    经过三代人兢兢业业的努力,已经成绩斐然。

    虽然有了实力,齐家却从未忽视过跟其他三家的联系。

    每有团聚的活动,他们都会举家回国参加。

    若不是吾奕欣立志不婚、陆非烟早有归宿,而凌语橙又摆不上台面,他们甚至很想跟其他三家结成姻亲。

    不为别的,“归根思想”所致。

    从齐家三个儿子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齐复然、齐思然、齐宗然。

    寓意为:复而思之,不忘本宗。

    在陆非烟的婚礼上,五叔和思昂哥都表明了要跟陆家绝交,齐家自然得站出来做“和事佬”。

    遂,小年聚会就是个最好的由头。

    齐复然表明来意之后,五叔不置可否地转头看我,“二婶儿,这件事得由您来拿主意。”

    我瞪大双眼望着他,“为什么是我?”

    “因为您现在是吾氏的当家主母。”他的唇角骤起水样波纹,眸光明亮,“侄子我负责赚钱养家,二婶儿您负责管理内务。家庭聚会隶属内务,由二婶儿做决定,是理所当然的。”

    我拧起了眉毛,——他的话,不就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意思么?

    可问题是,吾院的内务也从来没有让我管过呀!

    现在又整出个什么“当家主母”的头衔,这是唱得哪一出?

    见我发愣,齐老大郑重开口,“二婶儿,复然诚意邀请您和竞尧出席明天在盛宴酒店举行的家族聚会。”

    透着那么的诚意满满。

    然,我还是摇摇头,“复然,很抱歉。我现在处于守丧期,不宜参加此类活动。”

    理由不用多,一个就够了。

    齐老大并不勉强,失望地点点头,“嗯,这一点,我能理解。”

    “至于竞尧要不要去,全看他自个儿的意思。”紧接着,我把自己跟五叔摘开。

    ——嘁!真当我是榆木脑袋啊?

    什么“当家主母”,什么“负责内务”,不外乎是为了跟他这个吾氏“当家人”的名头相匹配。

    听了我的话,齐老大又看向五叔,“竞尧,你的意思呢?”

    五叔毫不迟疑地拒绝,“复然,很抱歉,你这趟白来了。作为侄子,在小年这种日子,是该陪在自家长辈身边的。所以,明天的聚会我也去不了。”

    哟呵,借口很动听嘛!

    齐复然先后碰了两颗软钉子,又待了会儿,讪讪地起身告辞。

    作为待客之道,我和五叔双双送他出门。

    车子载满了失望,绝尘而去。

    天空有些阴沉,不冷,是将要下大雪的征兆。

    在街门外站了片刻,五叔搭着我的肩膀,半拥我回了院子。

    “你为什么不想去聚会?”穿过垂花门,我缓下了脚步。

    他撇撇嘴,“所谓的家庭聚会,本就意义不大。大家各怀心思,要么是显摆自己的发展势头,要么是寻找合作机会,哪有什么真情实意。这次凌家受难,一下就看出了人情冷暖。交情若是真好,不在这种形式上!”

    “嗯,有道理。”我颔首认可。

    他抬手揉揉我的发顶,“这些都是次要原因。最主要的是,小年,对你来说是个很悲伤的日子。我不想在你难过的时候去看别人嬉笑逢迎!”

    我懂他的意思,莞尔一笑,抿唇不语。

    午饭后,天降大雪。

    我无心调香,站在睡房窗前,望着外面纷纷扬扬的雪花发呆。

    冬雪,见证了我生命中的两次劫难。

    彩姐过世,是在一个大雪天。

    孩子离开,也是在雪天。

    同样的,冬雪也见证了两个男人对我的情意。

    那次暴雪,五叔为了救我而出车祸,差点丢掉性命。

    还有,亚叔在第一次玩雪时,向我倾述了内心的脆弱和渴望。

    回首之前的五年时间,经历了太多的生离死别。

    人生啊,真是应了那句话,——明天和意外,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来……

    望着院子里满目的素白,倏然很想置身其中。

    念头一旦冒出来,是怎么都摁不回去的。

    遂,穿好轻便的羽绒大衣和雪地靴、戴上手套,出去踏雪。

    积雪很厚,已经没过了鞋面。

    舍不得踩踏平整的雪地,我贴着墙根缓缓而行,绕到了抄手游廊里。

    掸了掸身上的落雪,摘下帽子,凝望着纷纷繁繁的飘雪发呆。

    蓦地,垂花门传来响动。

    我下意识闪身,躲到了廊柱后面。

    偷眼观瞧,但见五叔从门外走了进来。

    ——早上送走齐复然没多久,他就出门去了公司,忙得连午饭都没回来吃。

    他本来是脚步很急的,走了一段路,戛然站下。

    放眼眺望一番,便开始在雪地上疯跑。

    真跟发了疯似的,绕着圈子狂奔。

    唉,洁白平整的雪面,就这么被糟蹋了,有点可惜。

    我收回目光,靠着廊柱,从口袋里掏出耳机,塞到耳朵里,用手机听歌。

    选了一首应景的老歌《飘雪》,单曲循环播放。

    听着听着,耳机忽然被拿掉。

    转头看去,帅气的男人就站在身旁。

    他的额头上有汗珠,整个脑袋腾腾地冒着热气,显然是剧烈运动的结果。

    我拿出纸巾递过去,他却没接,顾自把耳机塞进耳朵,信口咕哝着,“……干嘛听这么伤感的老歌?”

    不想解释,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缘由。

    抬手,帮他拭掉额上的汗,为了掩饰小小的不安,动作有点粗鲁。

    男人唇角带着弧度,默不作声地掏出手机,停止播放,缠好耳机线,再把手机塞回我的口袋。

    一系列连贯的动作做完,拉着我的手,走出游廊。

    稍后,在垂花门附近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我仰望着他,不解地问道。

    他站到我身后,扳着我的双肩,令我正视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