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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铃铃铃”
翌日一早,对面窗户就传来刺耳的闹钟铃声,已经睡了十多个小时的雷克南蜷曲在被窝里,攥了被子翻个身后,继续的梦着周公。
一会儿后,也许是十分钟还是半小时?空气中飘送来烤面包的香味,紧接着是浓醇的咖啡香随风而入。
他勾起嘴角一笑,坐起身来,做了一个深呼吸──嗯,在这种充满温暖的香味中醒来,心情真是莫名的好。
他很快的下了床,梳洗好,换好衣服后,再也不能克制自己的脚步往小阳台走去。
可是,令他失望的,对面的窗子百叶窗是拉下来的。
他想了一下,假装做起晨操来,先是扭扭腰,跳一跳,再做做伸展操,一边若无其事的说着“好香的味道啊。”
他继续动动手、动动脚的,可夏芷莹没听见吗?百叶窗动也不动,他蹙眉看着窗子,再深吸一口气,加大音量“好香啊!”但对面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她不在吗?
不可能,这早餐的味道还好浓。
“咳咳~”
他清清喉咙,打算调皮的来个长天一啸时,百叶窗突然往上拉,一身粉白色洋装的夏芷莹拿着长长的晾衣架,将一个竹篮子挂上后,竟朝他这儿递来了。
他靠向栏杆,伸长手臂,拿走竹篮,看到了里面放有加了蔬菜、荷包蛋的三明治,还有一杯热咖啡。
他惊喜的看着在晨光下更显得清丽动人的脸庞“这要给我的?”他含笑的黑眸定定的啾着她的双眸不放。
这一眼波相对,夏芷莹的心又很不争气的卜通卜通狂跳起来,浑身血液直往脑门窜,连脸颊都发烫了。
她紧抓着手上的晾衣架,朝他点点头“对,所以,你吃吧我得去上课了。”
他一愣“那你不吃吗?”
她怎么吃?她只有准备那一份啊,但她不好意思说那么白,只是摇头“我要去上课,来不及了,没关系,我再随便买点东西吃就好,再见。”
话语一歇,她立即放下百叶窗遮掩他的视线,抓着晾衣架的双手就放在失速狂跳的胸口,她在紧张什么?
大大的呼了口气后,把晾衣架放到一旁,她走到床上坐下。
双手摸着滚烫的脸颊,她是怎么了?被他吸引了吗?
不,是他长得太英俊,而且,一双炯亮有神的黑眸频向她放电,分明很清楚自己对女人的影响力,她得把持住,别被他的男性魅力给迷得神魂颠倒了。
她在心里对自己猛做心理建设,接着冷不防想到自己要赶地铁。
糟了!她急急的拿了包包,把套房的门上锁,这才急着离去。
不同于她的匆促,对面的雷克南可是舒舒服服的享用她做的早餐。
当然,他猜出他吃了她的早餐了,毕竟她跟那些想跟他玩玩的女人们不同,不会为了博得他的好感,特地为他准备早餐,所以,原因在于──
他一大早在她的对窗鬼吼鬼叫?!
真是善良。他勾起嘴角一笑。
他低头大口咬着香酥的三明治,说不出的好滋味甜上心坎。
没两三下,三明治就全进了他的肚子,再喝一口黑咖啡,感觉很不赖。
他满足的将身子往后靠往沙发椅背,再看看这一间有一大堆锅碗四散在地上的房间,忍不住笑了起来。
“叩叩!”
敲门声蓦地一响,他转回头,这才看到自行开门进来的潘大同。
“我趁着上班前,特别替你这个上司买了早餐,想来个早餐约会,没想到你吃饱了?!啧啧啧!”
潘大同持着一袋早餐走进来,斯文俊秀的脸庞上有着大大的不以为然,不过在看到摆放了一室的盛雨脸盆、水桶、锅、碗时,他这才尴尬的想到之前被忽略的问题。
“天啊,昨天下大雨,我都忘了,我会搬离这里就是因为外面在下大雨,这里也在下小雨,可怎么”
他不解的看着干净、没淹水的地饭,再狐疑的看向好友“你这个大少爷会跪地擦地板?”
“你以为昨天下的是红雨?”
雷克南笑笑的再喝了一口凉了但尝来仍然美昧的咖啡。
潘大同这才注意到大少爷的心情跟昨天打电话给自己时已是南辕北辙“遇到什么好事了?”他在他身旁坐下,注意到桌上的咖啡杯不是他屋子里的东西。
雷克南眉开眼笑的将昨天的事跟他大略述说一遍,也把自己的决定跟好友说了。
“什么?这间破房子继续借你住?那个台湾女孩肯定很正吧?让你情愿放着豪宅不住,留在这里演落难贵公子。”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他边说边起身往小阳台走去。
“甭看了,去上课了,不过,不知上什么课就是了。”雷克南也跟在他后面。
潘大同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好友“那你这个上司又要跷班了?”
讲到工作,电克南脸上的笑意一僵“我有没有去有差吗?不过是个坐领干薪的挂名总裁而已。”
空气里顿时被一股沉闷的气氛所笼罩。
“雷氏企业”是一家计算机及计算机周边产品的制造商,在德州有桌面计算机的组装厂,在旧金山、多伦多都拥有服务器、驱动ic设计等厂,据最近一期全球知名的财经杂志所公怖的五十大单身科技新贵榜,雷克南就排在第八名,原因在于雷氏的总资产傲人,达千亿美金。
只是身为他的麻吉兼大学同窗,潘大同可一点都不羡慕他,就他的感觉,雷克南的人生就像一首悲伤的歌。
雷克南撇撇嘴角“不提了。帮我打个电话给安,丽娜拿走了我的皮夹跟芯片钥匙卡,你要她重设密码,免得那个泼妇找不到我又闯了进去,还有,你帮我把我的证件全部报遗失再申请好给我。”
“是,”他无奈的点点头“那丽娜的事,要不要我跟鹰帮老大提一下?这不是第一次了。”
他不得不抱怨,他从来没有看过那么缠人的女人,动不动就去堵雷克南,怕外界不知道她是鹰帮老大的独生女。
但最怪的是雷克南,老是被穿着黑西装的鹰帮手下用枪“请”去跟丽娜吃饭、看戏剧,甚至开房间,他建议过要上司派几个保镖随身保护,可爱好自由的雷克南却不想要有跟班,这才老是上演这种秀。
不过雷克南可不是嫌自己的命长,他又不是九命怪猫,不让保镖跟是因为他掌握到消息,丽娜的爸有派人监控女儿,只要她又找他麻烦,就会有人冒出来解救他。既然如此,他何必再找人保护自己?
何况,丽娜要的是活跳跳的他,哪会伤害他。
潘大同见他笑得诡谲,奇怪的问:“在想什么?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的?”
雷克南直接给他一记大白眼“你到底以为我是怎么逃开的?十多个孔武有力的大男人守着我一个人,我还能逃掉?你以为我有翅膀?”
潘大同蹙眉,脑筋转了又转,大概猜出应该是有人在帮他,但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破坏丽娜的好事?鹰帮大小姐声名狼藉,个性暴烈又骄纵,是个出了名难惹的麻烦人物!
瞧好友又是满头问号,雷克南仰头一翻白眼“好了,你去上班吧。”他转身回到床上躺下。
潘大同抿抿唇,看看自己砸了大笔冤枉钱买下却又不得不舍弃的狗窝“你住这里,要不要替你拿些换洗衣物、换家具什么的?”
“那我要不要直接回我的房子比较简单?!”雷克南没好气的打断他的话。
真是不该顾什么同窗情谊,潘大同这下子倒识相了,干笑两声,拿了早餐走人,反正上司吃饱了嘛。
而雷克南直到他走了,才想到自己身上还是没有钱。
天兵!
璀臻的阳光穿透落地窗,在史泰登岛上这栋荷兰风格的屋内洒进一片金黄,一张米白色的真丝地毯就铺在这间奢华而富丽的书房里,两面墙边置有雕刻精美的桧木书柜,另一边的落地窗则垂着厚厚的纲缎帘幕,阻挡了一半的光线,但阳光已映亮了天花板上的垂挂水晶灯,投射下来的五彩晶光打在下方红桧木桌上那只以玉石雕琢的展翅飞鹰上,鹰眼更形犀利。
桌上一只烟灰缸里塞了好几根烟蒂,其中一、两根还有残余的火光,另外有根抽到一半的烟搁在上头,缓缓扬起氤氲烟雾,显示抽烟者心中的烦躁。
室内气氛不若窗外的明朗天气,而是充塞着凝滞的沉闷氛围。
“行!你真行!雷克南不要你,你竟干脆找人把他掳来史泰登岛,你疯了吗?”
金发蓝眼的法兰西坐在桌子后方的真皮座椅上,怒气冲冲的对着无法无天的掌上明珠咆哮。
“爹地,我是不平,雷克南可以跟个认识一小时的女人一夜情,我认识他六、七年了,他却从不肯正眼瞧我。”
与年近六旬的父亲一样有一头亮丽金发的丽娜双手环胸,一身鲜红色洋装衬托出她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漂亮的紫眸里窜着两簇怒火。“他在酒吧勾搭上的女人,我也找人揍了她一顿,将她理成光头,脸上划了几刀,看她以后敢不敢碰我的男人!”
闻言,法兰西怒不可遏的站起身来,走到女儿面前大声咆哮“我真的是把你宠坏了,你都二十六岁了,男人不敢要你就是因为你的个性太激烈。”
她也大为光火的吼了回去“男人不敢要我是因为你!因为你是黑帮老大,跟我的个性有什么关系?!”
法兰西瞪着跟自己长得一般高的女见,他真的会被她给气死,鹰帮的确是黑帮,而且在过去十年,是政商界人士听到就会畏惧的恶势力,然而这几年在他的努力转型下已漂白了不少。
只是赌场生意、军火买卖仍是帮中经济动脉,因为风险高,该有的人手不能撤,但一些分堂堂主的第二代、第三代可都很争气,他们从知名学府毕业后各有成就,一些生意也做得极好。
其中,在科技产品上,由于雷氏企业在这个产业算是佼佼者,他是经由几名友人牵线,好不容易才说动雷家那个退而不休的老总裁雷旭跟他们“tr集团”做生意。
但他这个老大的努力,自己的女儿完全不在乎,因为她看上雷克南,三不五时就用黑道的方法来要人。
瞧她气呼呼的,他也懒得跟她说了,他的目光移到另一旁站立的五名手下,对站在第一位的杰斯道:“把保护小姐的人全数给我换上另一批,免得这种荒唐事一而再的发生。”
“爹地,那些人已经跟了我好几年了!”丽娜马上不从的大叫。
“所以才不敢违抗你的命令。”他恶狠狠的瞪着还敢冲上来的女儿“还有,不准你再接近雷氏企业的办公大楼,当然,更不准接近雷克南。”
“爹地!”她大声抗议。
“我们不是黑道了,你不要给我捅出什么楼子来,不然,就算你是我的女见,我也会派人把你押离纽约。”
丽娜气得直跺脚,甚至把桌上的书跟文件全扫落地,更过分的是连那价值百万美金的玉雕都被打落,气得法兰西马上咆哮下令“把小姐押上飞机送回加州,好好的给我盯着,不准她踏进纽约一步!”
被架出去的丽娜又是尖叫又是挣扎,刺耳的叫声在房间里回荡。
法兰西抚着抽痛的额头,频频摇头,拿起烟狠狠的抽了一大口。
杰斯拧眉上前“这样好吗?大小姐的个性很反骨,老大越阻止她越──”
他吐出一大口烟雾,正视着这名跟着自己水里来火里去的老手下。
“不然呢?五年前,雷克南的孪生哥哥是怎么到天国的,别人不知道,你我都清楚。”他沉痛的摇头“雷家就只剩雷克南这个独子,我不能再让丽娜做错事了。”
杰斯一听顿时明白,老大这也是为了保护大小姐吧,毕竟一个人不可能有两次的幸运,杀人都是要偿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