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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庄凛坐到回家的车上——是的,回家,和游笙的那个房子,才是他的家。
唐乐见他眯着眼靠在那里,便放慢速度,还开了段舒缓的轻音乐。
这段时间庄凛忙得昏天暗地,把自己当个机器人,再这么下去,身体迟早垮掉。
知道是因为前面的那位庄太太,在庄凛身上,唐乐最大的感叹就是,世界上是真的没有后悔药吃的。
有的人,你以为她会一直在那里,所以你肆无忌惮的撒野、挥霍,浑然不知她的心也会凉,再也捂不暖。
能让她回温那个人也不会是你。
庄凛睡得很沉,带着一丝安心,因为知道要回去的是什么地方。
但是,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孤寂和空虚。
白天疯狂的投入工作,寂寞的感觉没那么浓重,回到这个熟悉的房子,没了等待自己的灯光,没有“家”应该有的熟悉味道,连空气都是清冷的,呼吸进去后肺部有点胀痛。
将所有的灯打开,庄凛倒在沙发上,习惯性的将一个雪白的毛茸茸的兔子玩偶揽过来抱着。
以前游笙就喜欢这么抱着玩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其实她不是真的喜欢娃娃,庄凛知道,游笙一直想养只暖暖的亲人的猫狗,但他嫌麻烦嫌有味道,不准她养。
庄凛这么说道:“你的注意力只能在我身上,不然我会吃醋,把它丢出去。”
游笙窝在他怀里,无奈又好笑,“可我一个人在家有点无聊……”
“那就出去血拼或者美容,等过段时间没那么忙了,我带你去欧洲度假。”
庄凛直接给决定了,没有听到游笙的心声。
他的游笙,在职场是那么鲜活,光彩奕奕,就因为庄凛认为拼搏是男人的事情,他不需要游笙那么努力,只想工作一天累了回到家,看到游笙就安心。
娶她就是要供起来当贵妇的,哪舍得她出去工作。
何况,公司内外,总有不长眼的愣头青表达对游笙的好感,无视她无名指上的钻戒。
是不够闪吗?
庄凛说想要一个温暖安逸的家,游笙婚后就退回了家里,从和他并驾齐驱,到站到他身后,越退越远,直到别的女人站在了他身边。
一天中,游笙最快乐的时候就是庄凛回来,可他回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