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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男主寻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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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就过了两日,好不容易找到青蛙妈妈的于氏小蝌蚪天天在陆小鹿屁股后跟着,引得欧阳爸爸吃醋不已。只是这几日他得接待扬州来的表舅一家难以抽身,只好派了自己的贴身小厮去沁兰苑多盯着些,一有动静就回来禀报。

    半年前,他在返家途中遇到流落街头的于淳。那对澄净可怜的眸子像极了他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犬,等他好不容易将心神从那可怜兮兮的眼神中抽离出来,却愕然地发现自己已经将他带回了家里。只是沐浴换了身衣服,乞儿就变成了翩翩少年。他举止优雅,谈吐不俗,面对欧阳家奢侈的吃穿用度面无异色,分明是名门大家才能养出来的小少爷。他不忍将他当作小厮使唤,唤了他过来询问是愿意留在欧阳家与他做个伴,还是赠银送他返家。本以为他会仔细考虑一二才是,没想到于淳只歪头想了想就憨笑着喊了他一声“大哥”,倒让他不知接什么话才好。

    想来只有是家破人亡或是有难言之隐才会不愿回家吧。小小年纪就遭此剧变,不仅要接受从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沦落为街头乞讨的乞儿的悲惨事实,还要强忍住逆流成河的悲伤并装出这么一副坚强乐观对世界充满希望与热爱的模样真是太不容易了,欧阳夜璃看向少年眼神中多了几分同情。

    正在接受小鹿妈妈投食的于淳小朋友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夜璃大哥脑补出了如此惨绝人寰的身世。其实当初他的想法再简单不过。

    ——在“回家肯定要被娘亲骂”和“这里有吃有喝有人罩”两个选项中选择一个,还需要犹豫吗?

    欧阳家后花园小亭,夜璃心不在焉地啜了口茶,眼神飘忽,时不时往亭旁的小道拐弯处瞥上一眼。

    突然,拐弯处匆匆跑出个小厮来,进了亭子在欧阳夜璃身侧低眉顺眼地站定。

    “如何?”夜璃极快地低声问了一句,神色未动。

    小厮凑到他的耳边,小声嘀咕:“两人还待一块儿呢,一早就吩咐厨房做了糖炒栗子,现在那姑娘正亲手剥了喂给于公子吃。”

    “喂?!”捏着茶盏的修长手指蓦地用了力,他急急地抿了口茶,咬牙道,“就知道她是个不会照顾人的。这会儿就吃零嘴,等到了晚饭时阿淳哪吃得下饭。”以往这个时候,他俩应当在小院里焚香弹琴才对。

    明明是他精心养了小半年的,没想到一见着故人就彻底把他忘了,这个小没良心的……欧阳夜璃吃味地想着,心中有些发酸发涩。

    小厮憋着笑,垂手在一旁不接话。

    “琉之可是有事?”对面的中年男子尴尬地问道。

    有事,自然是有事的。欧阳夜璃真想一走了之,但从小养成的良好家教决不允许他因为私事而将客人丢在一旁。他按捺住内心的急躁,极有修养地笑笑:“无事,舅舅继续说吧。”

    杜韦年自然是不信的,那小厮都来了七八回了,他又不是没长眼睛。但毕竟是他有求于人,此时也不好说什么,只当作不知道:“不知你爹何时能有空?舅舅此次来杭城,有些事想与他谈上一谈,你看,我都来了两日了……”

    “舅舅觉得这茶水如何?”欧阳夜璃不动声色地打断他的话,示意身旁的奴婢给舅老爷添茶,“家父本想亲自招待舅舅的,只是无奈明年开春春闱在即,不少士子都来求父亲的点拨,实在是难以脱身。大哥又忙于学堂那边,只好由小侄我代为招待,如有不周还请多多担待。”

    这实在算不得好的借口。眼下才刚入冬,离春闱还有好些月份呢,再忙也不至于连见他一面的时间都没有。杜韦年心里有些不舒坦,却也无可奈何。谁让自家妹妹去得早,这些年两边走动不多,自然生疏了。

    这个话题便就此搁下不谈了,两个各怀心思的人重新拣了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敷衍了几句,没多久便各自散了开去。

    而那厢暖阁里,陆小鹿与于淳剥栗子吃得正欢。于淳不仅脑子笨,手上也不灵活,连颗栗子也剥不好,连啃带咬的,浪费了不少仁肉。陆小鹿看着心疼,干脆把装栗子的匣子抱在怀里免得继续被他糟蹋,作为补偿也偶尔剥几颗送进他嘴里。于淳自然是乐意得很,搬了小凳坐在一旁翘首等着被鹿妈妈投食。

    陆小鹿看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心中虽然恨铁不成钢,但手中剥栗子的动作却没停。她就搞不明白了,在于家庄时明明已经把他教成正常人的模样了,怎么一下山又变得这么蠢了呢?居然就这么乖乖跟着陌生人回了家,还住了半年?敢情她处心积虑骗了他那么多次、言传身教他人心的险恶全白搭了咯?

    于淳隐约看得出她在生气,因此除了张口乞食外不敢再有其他的动作。可陆小鹿一见他畏畏缩缩的模样就愈发生气。她将匣子往桌上重重一搁,冷着脸教训他:“我在家里是怎么教你的!陌生人的东西不能吃、不能拿,更不能跟他走,全当作耳边风了吗!”

    于淳将溅出匣外的栗子一颗颗捡回来,小心翼翼地捏在手心,小声嗫嚅道:“那时候三天没吃东西了......再说夜璃大哥也不是坏人啊。”

    陆小鹿冷笑:“坏人会在额头上写‘我是坏人’吗!扒你钱袋的人有告诉你他要偷你的钱袋了吗?”

    于淳舔舔嘴唇,“噌”地坐直身体澄清:“我记得的!你说过要提防有意无意靠近你的人,所以我的钱袋护得好好的。”

    “没被偷还三天吃不着饭?”陆小鹿不信。

    于淳被她扬高的声音吓得缩了缩脖子,委屈地辩解:“你在家里也从没教我出门要带钱啊。在外头吃了饭我才知道是要用钱的,他们抓着我不放,我拿簪子抵了饭钱才放了我。我四处打听第一剑住在哪里,大家却都嘲笑我,说是他们要是知道哪还轮得到我去找。”

    他瞥瞥小鹿黑掉的脸色,连忙开口补救:“小鹿小鹿,其实外头还是有很多好人的!听说我没有盘缠,有个好心的小哥带我去了一个叫作当铺的地方。老板收了我身上的玉佩和衣服,说虽然成色不好又是旧货,但看在我孤身在外不易的份上给我多加了二十文钱,一共给了我一百文呢!”

    陆小鹿的牙齿咬得咯吱响。上好的碧玉滕花玉佩和蜀锦流云纹外袍居然只值一百文?!

    “可惜一百文很快就花完了。我又遇上另一个好心的大叔,他保举我加入了一个叫做丐帮的江湖门派。小鹿你听说过这个门派吗?听大叔说这门派厉害得很,门下的人遍布五湖四海,一呼百应!”

    呵呵,五湖四海……一呼百应……这传销手段专门用来诓傻子的吧!

    “不过在参加帮派集体活动时,我得的赏银总要比给其他同门师兄弟多得多,他们为了我着想,劝我到别处另立支派,招募门徒,好将本派发扬光大。”

    “但另立支派并非易事,虽然我一直坚守着教义一路乞讨来了杭城,但却没能拉到徒众。后来讨来的钱也越来越少,我渐渐地就吃不上饭了。还好遇上了夜璃大哥这样的大好人!”

    于淳满脸感激地历数着一路上遇到的“好人”,却没瞧见陆小鹿的脸色越来越黑。

    “虽然磨难重重,但是幸好有这些人出手相助,我才能找到你。”于淳认真地为自己的旅程做了一个完美的总结,然后将手中的栗子捧到陆小鹿面前,自认为体贴说道,“这些掉地上了不干净,你剥了给我吃吧,免得你吃了闹肚子。”

    陆小鹿拣了一颗捏在指尖,笑得森然:“你可还记得这些好人都住在何处?”是她天真,是她错了,他的痴病压根不是被治好了,而是恶化成傻癌晚期了!没得救了!

    于淳惊惶地盯着被捏成栗子泥的栗子尸体,半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他……他又惹她不高兴了吗?

    接下来的一刻钟里,陆小鹿从于淳的口中一点一点挖出了完整的好人名单,一一记在心中,准备什么时候得了闲好好“报答”一番。

    她本想一找到于淳就把他送回于家,但现在看来怕是不成了。与其在于家被惯成不知钱为何物的傻子,不如由她牵着在外头溜溜,真正感受一下什么叫做人心险恶。

    她正想起身找欧阳夜璃辞行,没想到他却恰好自己进屋来了。

    “不行。”他一口拒绝,“太危险了。”

    陆小鹿耐着性子保证:“我会保护他的!”

    欧阳夜璃冷笑一声:“就是有你跟着才危险!”

    陆小鹿被这话气坏了,明明是跟着他才危险好嘛!她狠狠瞪着他,寸步不让,夜璃也不甘示弱,厉色地回瞪了回去。

    四目相交,电流带火花。

    眼见着火药味越来越浓,门外突然跑进来个小厮,躬身禀报:

    “二少爷,璎珞姑娘上门来了,说是来取您上次说的残谱。”

    璎珞?

    陆小鹿的眼睛一亮。

    太好了,终于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