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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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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望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雪兔子回不过神。雷克思已经预备好名片,挑了张最干净的,上前殷勤地递给黑衣男:

    “兄弟,救命之恩啊!大恩不言谢,我叫雷克思,是雷克萨斯啊呸雷氏克思侦探所的私家侦探,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一声!”

    雷克思表面说得顺溜,但是瞧着对方还是有点紧张,这“雪兔子”的个子和一米八七的他差不多高,得有多眼瘸才能叫人家“兔子”啊?不过接着他又觉得似乎有点道理,雪兔子的眼睛好像有点红红的,当然不是哭红的,而是瞳孔里带着一抹红光,再配上那一头如雪的微卷发,小的时候估计百分百能叫“雪兔子”。

    而宁望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一是因为雪兔子居然根本不是兔子,不仅如此,他很可能和盗风阿妙他们是一路人!二是因为自己原本打算帮雪兔子救回赖雪儿,却搞砸了,还反被雪兔子所救……不管是一还是二,都糟糕透了。

    雪兔子就应该是每天下午四点出现在中央公园樱花树下的雪兔子啊……

    雷克思按捺不住好奇地打量起雪兔子挂在腰间的武器:“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武器呢,这是什么材质做的呀?”

    对方没回答,转身就走。

    那反应让两人都有点心碎,不过雷克思很快就看开了:“哎,天下高手都是这样,习惯了就好了。”

    两人只好努力习惯高手的沉默,跟在闷头直走的雪兔子身后。

    临走前宁望还是决定捡起那只突击步|枪,虽然弹匣里已经没几发子弹了,但是没准以后还能补充。他数了数剩余的子弹数,正要把枪挎上,枪口忽然被抓住。

    宁望抬头,看见冷冷地握住枪口的雪兔子,突击步|枪被对方一把扯过去,扔掉了。

    雪兔子扯枪的时候宁望根本没敢用力,直接就放手了,眼瞅着好端端一把枪被弃在渗人的尸堆里,大刺猬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好凶……他觉得自己好像碰见了一只抢食的大兔子,只能赶紧松开爪子“好啦给你都给你”……

    然后一把短刀冷不丁递到他眼前。

    宁望诧异地看着给他刀的雪兔子,纳闷地接过来,从刀套中拔出刀。这是一把银光熠熠的猎刀,上下开刃,上刃靠近刀把的位置有一排锯齿,下有弯口,然而最特别的,无疑是刀刃表面反射的那抹银光——刀锋处竟然淬过银。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自信得出这个结论,但当手指掠过刀锋,刹那间皮肤上烙下的战栗感让他确信这就是银。而雪兔子的意思很显然是让他用这把刀,他立刻点头:“谢谢!”想了想又红着脸补充,“我叫宁——”

    雪兔子转身走了。

    宁望揣好刀,灰溜溜地跟上。

    这时候那两匹金刚狼也早已自燃透了,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恶臭,现在他们手上有了汽灯,宁望赶紧示意雷克思查看那把□□。他想知道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

    雷克思退出弹匣,宁望把汽灯提过去,雷侦探审视掂量着那几枚银光闪闪分量不轻的子弹:“这肯定不是铜弹铅弹,比铜手感还重,我看着像是……银?”

    宁望忙拿出雪兔子给他的那把刀,两人一比对,刀刃的部分和子弹不管怎么看都是同一材质。

    “真的假的?”雷克思皱起眉头,“怎么会有人用银做武器啊,钱多烧脑了吧!”

    宁望不这么觉得,盗风的沙漠|之鹰,阿妙的复合弓箭,雪兔子给他的这把猎刀,应该都是银制不假(至于雪兔子的黑色长刀/鞭,目前还不清楚是怎么回事),那些自燃的人和野兽,被普通武器所伤,伤口就能不断愈合,唯有在接触到这些银制武器时才会发生自燃,但是这显然无法用任何一种科学理论加以解释,但如果这些武器上镀的当真是银这种贵金属的话,他倒是听说过一个传说,将将好能将他今次经历的所有怪事对号入座。不过这传说太过荒谬,他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

    雷克思察觉到刺猬头青年异样的表情,催促:“喂,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宁望觉得太扯了:“没。”

    雷克思抓狂:“想到什么就说啊,你是要急死我啊!”

    宁望这才沉吟半晌:“……你信这个世界上有吸血鬼吗?”

    雷克思愣了一会儿,挠挠后脑:“我不知道。这丧尸如今我见到了,倒也信了,吸血鬼我还没看见,你说那些人是吸血鬼吧,也没见他们长着獠牙吸我们血啊?”

    宁望心想也是,都没吸血叫什么吸血鬼?心中不由放松了几分。

    “喂,快点,”雷克思推推他示意他快走,还朝前面努努嘴,“雪兄等得不耐烦了……”

    宁望提着汽灯往前一看,雪兔子就停在他们前面十来米的地方,他把灯光照过去时刚好看见雪兔子低头朝手心哈了口气。

    ……是真怕冷啊。宁望心想,难怪大春天了还穿着高领毛衣和大衣,现在在这地下,估计都快冷得受不住了吧。

    雪兔子看他们跟上来了,放下哈气的手,又掉头在前方领路,一直保持着十来米的距离。

    宁望看雪兔子渐渐耸起肩膀,还不时把毛衣的高领往上提,领子都包住整个下巴了还不够,恨不得把脑袋全包住。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将手里的汽灯塞给雷克思:“帮我提下!”说着脱了卫衣追上前。

    雷克思傻眼地看着大刺猬把衣服慷慨地递给转过身来的黑衣美男,顿时有种傻小子在女生寝室楼下举着花的即视感——虽然论身高雪兔子只比宁望高出五六公分,但是论气场那是足足比大刺猬高出十层楼啊……

    “冷的话穿上这个吧。”刺猬头青年热心地说。

    雪兔子下半张脸都藏在黑色毛衣的高领里,只露出一双冷冷清清、透着红光的眼睛,像一只高度警惕的兔子,趴在草垛里盯着他。

    宁望胸口咚咚咚直敲鼓,心里有只刺猬伤春悲秋地扯着花瓣——他送给我刀,就表示不讨厌我吧?可他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是不喜欢我吧?循环往复。

    雪兔子扫了他手里的卫衣一眼,没接,转身走了。

    雷克思走上来,同情地拍拍宁望的肩:“想开点,人家可能很直。”

    大刺猬什么也没说,一只手提着衣服,一只手接过汽灯,不动声色地加快了脚步跟在雪兔子身后,悄无声息拉近了两人的距离。

    现在没有十米,只有两三米了。然后把那只汽灯提高了几分,橙黄色的灯光映照在雪兔子穿黑毛衣的背心上,看上去似乎很暖和。

    宁望手里还提着那件脱下来的“我吃饭,你洗碗”的卫衣,既然是给雪兔子穿的,他就不打算再穿回去了。雷克思说得对,雪兔子可能很直,但是如果偷偷地喜欢,应该不是罪大恶极的事吧。

    不知这样走了多久,漆黑的甬道终于走到了头,大把的光亮涌来,却不是自然光。

    雪兔子停在光亮的出口处。

    宁望也停下脚步,他们抵达的是一间四四方方的石室,这大概是迄今他们见过最像样的一间地下室了,四周灯光充足,地板上铺着大块的石板,正对面是一扇高大的雕花双扉石门,而石室左右两边则各有一条甬道,应该和他们现在穿出来的通道规格差不多。

    诡异的是,这石室正中央背对着他们站着一个人。

    更诡异的是,那人脚边的地上,围成一圈整整齐齐摆放着十八个……雷克思虚起眼,赫然看清,不由骂了声“靠”,那是十八只焦黑的头颅!

    你妹,哪个变态王八蛋把这些人头切下来一颗颗码在这里的?雷侦探心头一阵反胃,结结实实干呕了一声。

    “怎么了?看见自己的杰作不是应该感觉很亲切吗?”男人沉声笑道,慢慢转过身来。

    宁望才看清被那人圈住脖子桎梏在身前的女孩:“赖雪儿!!”他急迫地上前一步,男人抬起手,将抵在赖雪儿太阳穴的枪口又压了压,威胁地一笑,宁望只得止住脚步。

    这男人看起来有四十岁的样子,虽然长得尖嘴猴腮,然而身形精壮,不像是那些被诱拐来的年轻人,但显然也不可能是治愈师,付东说过,治愈师是个年轻的洋鬼子。

    男人来回打量三人,目光最后落在雪兔子身上,眼眸里精光一射:“是你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