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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醒来的时候,日头已经很盛,明亮的阳光透过紫罗兰的帘子照入屋内。我所在的房间,正是昨天亲自选的向阳的一个屋子。我在床上安静地坐了片刻,心想这个时候老先生应该也是刚刚起床,但身体上残留的疲惫让我依旧不想动弹。
我伸手在温暖的阳光下,感受它所带来的热量和活力,然后才赤着脚下床,踩在屋里花纹繁复的波斯地毯上。如此,地毯柔软的触感就透过我的脚心传到四肢百骸一般,我动了动脚趾,看着阳光笼罩我全身,从赤|裸的脚到脚踝,再到小腿、大腿,仿佛能看见细细的绒毛一般,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呼吸着美好的空气。今天有一个好天气呢。
调整好心态之后,工作也应该开始了。
我愣了片刻,发现自己想不起来工作服放在什么地方了……也是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昨晚昏厥过去之前,似乎是莱斯特将我带回房间的,而此刻我浑身上下竟赤条条地只剩下了内衣内裤……
我感到脑子里好似有什么东西爆炸了一样,白着脸将自己的身子又看了一遍,在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后,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但脸却在同时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因为唯二的两件女仆装都被换掉了,我也只好穿上那件低胸的洛可可旧服。出门的时候,我是感激莱斯特白天不在家里的,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但要是此刻面对他,我会感到尴尬,非常非常的尴尬。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起来的太晚,当我离开房间,发现整座屋子的厚重帘子都挂着,外面明媚的阳光全部被阻隔着,屋里只有中央点着一盏幽暗的油灯,看起来整个屋子都笼罩在浓郁的黑暗之中!我犹豫了片刻,然后走到窗边,刚刚伸出手去打算将窗帘拉开,就被一个极大的力道往后扯了一把!在我发出惊呼之前,一只冰冷的手捂住了我的嘴巴,我看到大手的中指上戴着绿宝石的戒指,此刻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他从我身后抓着我的身子,左手捂着我的嘴巴,因为身高的差距,我此刻像是镶嵌在他的怀里一般。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早上的尴尬还未过去,在他那寒冰也似的怀里,我都能感到浑身莫名其妙的燥热。他微微低下头,下巴抵在我的头顶,然后低声笑了起来:“嘘……不要发出声音……”
我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然后莱斯特就松开了我,他将我的身子一扳,让我面对着他。
“……德·莱昂科特老先生还在睡觉吗?”
“当然,现在是夜晚,他当然应该在睡觉。”
黑暗中我看不清楚他的脸色,但他的语气是那么认真又轻快……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典范。不过,莱斯特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昨天晚上他和我没说完的事情。我抬头看着他,小心翼翼地问道:“所以,先生您是想欺骗……想告诉老先生,白天是夜晚,而夜晚是白天?”
“是不是欺骗并不重要,总之,这样做对谁都好。”莱斯特很夸张地打了一个哈欠,然后说,“以后浣洗和整理花园的事情就交给新来的短工做。你只要照顾我的父亲就可以了。”
“先生,您招来了短工吗?!”一听这个,我就忍不住激动,其实之前我也是发愁莱斯特一直不找新的工人。那样的话,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一个季度。我听见莱斯特轻笑一声,然后他说:“怎么?你不乐意了?你这只身体孱弱的灰兔子。”
我一阵气闷,但还是生怕他反悔,赶紧说:“我怎么会不乐意?先生您真是个好人。”
莱斯特愉快地低笑了起来,说:“不过不许他们到屋里来。在花园的东边有个洗衣房,你有什么要洗的东西直接拿到那里去让她洗。哦,这两名短工是一对母子,工资是日结的,就由你转交给他们。”
说完,莱斯特就掏出了几个铜板,放在大堂的桌子上。
“……好的,先生。”我在心里想,也许我一开始也应该应聘短工的。
那对母子在半个小时后就来了,是一对住在附近的白人,母亲四五十岁左右,叫做拉瓦利,男孩看上去二十岁不到的样子,叫做约翰。他们见到我的时候好像也有些惊讶,大概是很少见到亚洲的人。但他们还是很有礼貌地称呼我为“管家小姐”。虽然从莱斯特的举动来看,我好像真的“升职”了,但这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我让他们直接称呼我的名字“苏墨”,但由于中文名字对他们而言太难了一些,到底是只叫我“苏小姐”。
——至于邦妮那个名字,老先生他们爱叫就叫吧,反正我是不会告诉别人了。
就这样,在他们熟悉了工作的环境后,我也去吃了一些东西,由于昨天睡的很饱,而老先生现在还没起床,我就到了花园里晒太阳。大概是早上九点左右,一辆马车从城里驶来,然后停在了隔壁的庄园外,我心里还在想着不知道邻居是什么人,就看到一个醉醺醺的高大男人从马车里下来,脚刚沾地,就半跪在地上大吐特吐了起来,也真亏得他还知道自己家在什么地方……
然后庄子里就出来两个女仆,神态关怀地扶起了男人。
等他站起来后,我倒是认出了这人——可不就是我匆匆见过两次的路易吗?!
莱斯特居然把房子买在了路易隔壁……好吧,虽然因为是庄子的关系,两者之间还是有挺长一段距离的。不过,这也让我再度想起来初时莱斯特对路易的那种感兴趣……我打了个寒颤,心想,难不成,其实莱斯特他……喜欢男人?虽然在二十一世纪的西方国家,同性恋不再是遮遮掩掩的事情,甚至荷兰和比利时还允许同性恋结婚,但在时下,即便有同性恋也不会光明正大的……所以说,莱斯特真的是因为性倾向不正常,才会为了他的“男朋友”而避开老先生,一直不回家里?
约翰的话打断了我的思路,他正在我边上修剪草坪,看到我一直注视着路易的庄子,他对我说:“……苏小姐,您认识那位先生?”
“不、不认识……只是见过两面……他还是每天都烂醉如泥吗?”
“是的。不过附近的人都见怪不怪了。他们这样的有钱人,出门总是骑着大马,或者坐马车,我们以前就是看到了,也不敢直视的。但自从他的妻子去世之后,他就天天买醉,不管是酒馆还是妓院,有酒的地方都能看到他。你看他现在回家来,等睡醒了就是傍晚,到时候又会出去喝酒,一直喝到天亮。”约翰年轻的脸上露出一丝不解来,“不过这个先生,一定是个好人吧?至少,他很爱他的妻子呢。”
耳边是约翰地道的英语,而我却对着隔壁那庄子,久久无法回神。
因为我看到在庄子二楼,漆黑的房间里,有一个留着金色长发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血淋淋的婴儿站在窗户边上,正神色凄婉地看着路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