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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迟到了。”
周休星期六的早晨,林明萱匆忙的走在人潮尚未聚集的街道上。
她穿着一袭宛若中古世纪欧洲仕女打扮、低胸高腰的白纱洋装,手肘挂着珍珠制的银色皮包,她边盯着腕表,一手拉起白纱裙摆加快步伐。
什么早上六点之前要准时到新娘家集合,那么早谁爬得起来?天都还没亮呢,她嘴里嘀咕着。
若非早上那通吵死人的电话,她真的会睡到晚上。周末咩!她只是个上班族,工作了五天,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假期可以睡个好觉。
冷风迎面吹来,林明萱身子瑟缩了下,眯起一双凤眸东张西望,不经意的瞥见左手边一条暗巷。
她记得这条狭巷是通往公车站牌的捷径,晚上龙蛇混杂,普通老百姓不敢在深夜时走这里,不过,现在是大白天,应该没关系吧。
心思一转,她脚步便往巷子走。
“这裙子怎么那么长?”她不耐烦的抓着丝滑细致的裙摆。这累赘曳地的裙摆让她不能跑,更走不快。
真不知道是谁昏了头的发明这种蓬蓬的白纱礼服,让女人行动受限。而那些自称新娘表姐表妹们的伴娘群,什么不好挑,偏偏挑这种麻烦的伴娘礼服。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她微弱的抗议很快被那群跟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的三姑六婆给淹没,还规定她也要跟着活受罪。
“啊”她停下脚步,忽然发现拉起的裙摆后沾上了一大片殷红的脏渍,她微恼“真糟糕,衣服弄脏了。没事叫人穿什么白色小礼服,也不过是当伴娘,为什么穿黑色就不行,现在可好了。”早知道她应该穿牛仔裤出门,到婚礼会场再更衣就好,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
“小姐。”微弱的呻吟响起。
“这礼服还是租的,要赶紧弄干净,否则留下污渍就糟了。”她捞起沾了污秽的裙摆,试着用面纸擦拭,一边加速前进。
“小姐。”
“得赶紧赶路,要不然唐唐会打电话来催。”
“小姐,等一下。”冷不防,一声大叫冒出。
叫她吗?这空荡荡的巷子好像只有她。
“谁?”她脚步一顿,警觉的回头张望。
没人呀!
“我在这。”声音从地上冒出。
她低头,只见一个黑影躺在角落,被垃圾挡住。
“你谁呀?”
“我是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你没看到吗?”他吃力的爬出角落,一手捂着腰侧,脸色惨白,活像电影里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他唇边还残留鲜红的血渍。
“看到什么?”她收回视线。这污渍恐怕得送洗才清得干净。
“女人你眼睛瞎了呀,你没看到我受很重的伤吗?”
“原来这地上的血是你流的。”她这才注意到垃圾堆边的一摊血,本以为是垃圾袋里的腐肉残渣渗出来的。
他点了下头。
“就是你的血弄脏我的小礼服。”林明萱取出小皮包内的纸笔,俐落的写完撕下塞在他上衣口袋“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邮局帐号,洗衣费就汇到这帐号。”时间快来不及了。
“等等,小姐”只要是人看到他伤重快死掉,也该拉他一把,而这个女人居然对他视若无睹。看她要走,他连忙大叫。
“还有事?”不管了,到时再想办法清理。她再不赶紧一点,准会被一早打电话来催她的新娘骂到臭头。
“我受伤那么重你没看到吗?”他咬紧牙根,勉强扶着墙站起。
“看来伤得很重。”但那又与她何干?这年头做好人不长命。
他用力点点头,总算引起美女的同情心,他可是素有美女杀手的称号的一阵昏眩袭来。
“要不要我替你叫警察跟救护车?”举手之劳。她低头自皮包内正要取出手机
“不不可以。”他赶紧伸长手抓住她。
“啊,我的衣服,你这该死的家伙放手。”林明萱惊骇的猛抽口气,愠火的瞅着他染血的手抓在泡泡束袖的手肘上,她脸色不变也难。
这下死定了,沾了血的晦气,她还能去喜宴吗?
“不能叫警察要是叫来警察,那就糟了。”蓦然眼前一黑,他整个身子往前倾,最后飘入耳中的是她拔尖的叫声。
“啊!”她脸都绿了,他突然倒向她令她措手不及“我的衣服,你这天杀的混蛋,怎么要死不死干脆一点!”
他满身是血的扑在她身上,同时也毁了她身上的伴娘礼服,而他沾满血的手就贴在她纯白的胸口。
胸口!
瞪着胸前那慢慢滑下的血手,向来自讶冷静过人的她心里燃起一把火。她很想给他踹下去、打个几拳,可是要是真这么做了,他一命呜呼,他身上沾了她的指纹鞋印,她岂不倒楣变成了杀人犯?
正想推开他之时,杂沓的脚步声从巷口传来
“刚刚看到他往这!”
“兄弟们,继续搜,别让那家伙逃了。”
闻声,林明萱心神一凛。这家伙死抓着她,理智是很想扔下他不管啦,可是万一他被逮住了,那么她身上这套租来的小礼服的清洗费找谁赔?
踌躇了片刻,她咬了咬牙,算她倒楣!
“你最好给我撑下去。”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拖行到更里面的暗巷后藏起,歹徒果然没发现。
等待那些威胁的脚步声远去,她心口大石头落下,转身瞪着躺在地上垂死挣扎的他,他的手还死命的揪着她裙摆。
她这样怎么去参加喜宴?
这时皮包内电话骤响,她忙不迭的拿出手机。
“喂,唐唐,是我”
“萱萱,你人在哪?全部的人都到齐,就差你一个人。”
“我”话还没开口就被打断。唐思雪,她大学的好朋友,个性乐观开朗,唯一的缺点是
“我们等会要去婚纱店化妆,车子已经来接我们,对那个是喜幛,先拿上车,还有捧花也顺便一下。”
“唐唐,有”
没错,说话跟机关枪一样。
“啊,我老公在催我,我得去准备,你快一点。”
“等下。”深吸口气,林明萱大吼一声。“让我把话说完。”
“噢,抱歉,我又忘了。”
“没关系,我要说的是,我不去了。”
“啊,萱萱,你生气了,对不起,我话太多,你也知道平常家里都只有我一个人,泰佣又不会说中文,都没有人陪我讲话,我常常自顾自的说个没完没了,只有你会认真听我说话,你不来,我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你我会怕,是不是你忘了我家路怎么走,要不然我派司机去接你,你现在人在哪里”
没机会插话的林明萱额头挂着四条黑线,叹了口气“不是交通的问题,就算迷路我也会搭计程车过去,不过我得先回家换一套衣服。”遇上唐唐这样的女子,她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拒绝。
“衣服!是衣服的问题吗?你昨天试穿的时候不是好好的?是太小还是裙摆太长了?这没关系,有问题等你到了,我们再请礼服公司的人修改,你快点过来就好了。”
“跟衣服没关系”
“萱萱,那有什么问题?”
“我算了,别等我,你们先去婚纱公司化妆,我尽快赶到。”婚礼在饭店举行,他们还包下饭店的套房,方便新娘更衣和补妆。
“好吧,那你要快一点喔,我会等你。”
收起电话,林明萱看着横躺地上、奄奄一息的陌生人。如果有一把刀,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切断衣角,但衣服不是她的。
“算你狠。”
她毫不客气的在他身上摸索了下,本想如果有证件或名片之类的可以通知他家属亲友。
可恶,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皮夹、没有任何证件,只有染血的衣着看得出是名牌,也不知道是不是仿冒的。
既然没有身分证明,当然无法打电话通知警察或救护车,他被抓的话她找谁讨洗衣费?
包何况要是他不小心死在这拜dna科技发达,刑事犯罪鉴定的先进,她说不定还会被当成嫌疑犯。
真要见死不救吗?她的良心也说不过去哪!
迫于无奈,林明萱使劲撑扶起他,就当是日行一善。
她记得这条巷子的转角尽头有栋荒废已久的独栋别墅,走路约莫五分钟。
那栋别墅庭园杂草丛生,据说屋主一家三口瓦斯中毒身亡,还听说有情侣在屋内殉情绘声绘影的谣传那是栋鬼屋。
总之,大门颓废的敞开,也没有人有胆进去,经过也是快速通过,那个地方藏人应该很方便。
她可不想将他带回家,她住鲍寓,还得爬上四层楼,她又不是疯了,光拖着他前行一分钟,她就汗流浃背。
还好冬天周末清晨一大早,天空阴沉沉的,没什么人,她吃力的背拖着只剩半口气的他闪闪躲躲,听有人声和车逼近,她马上躲进暗处。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终于让她到达鬼屋大门。
这时候的天色仍是晦涩昏沉不明,深蓝的幔布覆盖住整个天空,刺骨寒风袭来,几乎冻结她的手脚。
林明萱小心翼翼的推开颓废虚掩的木门。
“咿呀”脆弱的门扉不堪一推的往她身上倒下,她花容失色的来不及闪,只见门板倒下
咚!“哎唷,搞什么?”刚好她肩上的他高个子顶着,门板击中他脑门。
他,醒了。
“你醒了,太好了。”她吁了口气,正想扔下他时,岂料他张开眼睛,眼珠子转了一圈后往上翻起白眼,他沉重的身子软趴趴的压回她身上。
不省人事。
林明萱脸色丕变。他该不会被砸破了脑袋,提早见阎王去了吧?
她忐忑不安的拍了拍他苍白的脸“ㄟ,你要不要紧?”没反应。
她赶紧把他拖进鬼屋里,随地放下,然后趴下身子,将耳附在他胸口。
呼还好还没死。耳朵听到的微弱心跳让她如释重负。
不过,他身体传来的高热令她眉头打结,再不赶紧给他急救,说不定他真的要跟阎王拜年去了。
刻不容缓的,她拎起裙摆奔出鬼屋,往她家的方向去。
一名醉汉经过,乍见白影从鬼屋闪出,他揉了揉双眼,那白影不见了,当场酒醒了一半,脸色别白。
“鬼呀!”惊吓的醉汉转身拔腿就跑。
耀眼的冬阳泻入断垣残壁的别墅内。
落地门已经不见了,地板龟裂,杂草丛生,颓圮的梁柱倾斜,而不见窗子的墙上空着个洞,墙上也有好几条大裂缝,还露出红色砖块,裂痕处甚至冒出生命力强的绿色藤蔓垂落地面。
天花板的状况更惨,半边的天花板掉落满地砖瓦泥碎,刚好变成楼中楼,可以清楚看到二楼的惨状,冷凛刺骨的寒风从四面八方灌入屋内。
天花板淌下冰冷的水滴在他脸上,滑过颈部渗透衣服底,冷得他身躯不自觉的瑟缩了下,他冻醒了。
微弱的呻吟引起林明萱的注意,她斜睇了他一眼“你醒了,我就省事多了。”不枉费她拚命用酒精替他擦身体降温,不讳言的,他古铜色的结实体魄不逊于电影里的闪灵杀手。
他眨了眨眼睑,环顾四下后,沙哑虚弱的呻吟逸出喉咙“这是什么地方?”这里看起来不像人住的地方。
“鬼屋。”
“鬼屋?”听到她的回答,他吃力的转头,这个一身全白的女子正蹲在他身边。
林明萱怕他一命呜呼,不仅婚礼没去,连换衣服的时间都省下,回到家拿了急救箱就赶紧来救人。
“你住这?不怕吗?”居然住表屋?
“险恶的人心比鬼更可怕。”没必要跟个麻烦的陌生人做太多解释。她毫不手软的把整罐酒精倒在他伤口上,消毒!
“啊”灼烧的剧痛让他弹坐起身,音量拔高“你搞什么!很痛耶,不会轻一点。”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难怪那么冷。
“以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来说,你的精神挺不错的。”恢复力也惊人,不过一个白天就恢复意识。
要不是他不留神也不会给那些匪徒有机可趁。“谢谢你的安慰。”他没好气的道。知道她是在帮他上葯,只是动作一点也不温柔。
他低头,只见上衣已被掀起,西装外套垫在身下,避免伤口碰到地面。
“是你救了我?”
“嗯。”腰眼的一个洞的血已经凝结,子弹擦过他腰侧,穿透后背,没伤及内腑。
“那些追兵?”
“找不到你就走了。”林明萱好奇的看着他伤口“你这是枪伤吗?没死真是命大,你该感激那枪手射偏了。”
“是我身手敏捷。”
“如果真行的话,就不会被打到,要在道上混先把身手练好,下次就没那么好运气了。”这也是她第一次治疗枪伤,想不到她随便照电影里的方法也有效。
他悻悻然的说:“谢谢你的忠告。”这女人是他遇过最不可爱的一个。“你叫什么名字?”
“林明萱。”她替他上好了葯,拿了绷带和透气胶布帮他包扎好,口气平板得没有高低起伏。
“真名?”
“对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我不需要撒谎,是不是做你们这一行都有神经质,疑心病特别重?”
“你说话都是这样直来直往的!”损人不带脏字。
看了眼腰间缠绕的绷带,血已经止住,虽然包扎技术不怎么样,但聊胜于无。
他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清雅玫瑰馨香,稍稍消弭了这屋内阴冷迫人的寒气。
“实话总是容易被人误解。”她满意的看着第一次为人包扎枪伤的成果,随后起身,她拿起急救箱。
“你不怕我是作奸犯科的罪犯吗?”还告诉他本名。
不奢望她的搀扶,他以单手撑着地面,忍痛站起。看不出她有着如模特儿般的高挑身材,他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她的头顶刚好与他视线平行。
“你不提我还真差点忘了。”林明萱从小皮包内取出纸笔“这是邮局支号和帐号,在你被警察抓到之前记得先把帐结清。”清醒了就死不了,也与她无关了。她看了腕表,是该吃晚餐的时间。
“礼服干洗费五百元?”收过她写的纸,字迹很娟秀。他念着上面的数字。
“收你五百算客气,我还没跟你算耽搁我时间的费用,你让我没时间去参加婚礼。”她在这里一天,手机也关了一天。
“你的婚礼?”
她不想多做解释。淡睨了眼身材挺拔的他,没想到他这么高,她很少看人还需要仰头四十五度。
他咬紧牙关,忍着腰问灼热撕裂的剧痛,目光一瞬也不瞬的端详着留着一头薄削的短发的她。白皙的脸蛋上看不到毛细孔,他一掌就可以覆盖住她整张脸,五官匀称,英挺的柳叶眉下是双黑得晶亮的瞳眸,看得他呼吸一窒,屏气凝神。
他该不会是脑袋被敲坏了吧,居然觉得这嘴巴很毒、姿色平庸的男人婆长得很美!
为了掩饰看她入神的尴尬,他冷嘲着“我可以请问一下这位为社会除害的伟大英雄是何方神圣吗?我为他的英勇牺牲致上最高敬意。”
林明萱语气不冷不热。“我现在明白你为何会被人追杀了。”这种人少一个,社会少一个败类。
“我叫步惊奇。”
“噢。”她虚应了声。他叫什么她才不在乎。
“你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叫步惊奇。”她的反应怎么跟一般人不太一样,身为堂堂“步氏企业”三少的他,名声虽比不上娱乐界的演艺人员,好歹也是报章杂志的常客。
“看你外表挺正常,怎么还需要人提醒你叫什么!年纪轻轻就有健忘是老人痴呆症的前兆。”
他额头青筋突起井字线条“步氏企业你总该听过吧?”提起司法界所向披靡、金牌律师步惊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改行从事殡葬业依然炙手可热,黑白两道都卖他三分颜面。
“你的帮派已经进步到企业化经营啦,真看不出来。不过漂白漂得不干净才会被人追杀,可见你的能力尚待加强。”
现在这社会早就黑白不清、是非不明了,某黑帮的大哥被枪击,知名度大到丧礼还有大官去致哀,还荣登新闻头版供人瞻仰,声势之浩大动员到警政商三界,让人真搞不清什么是黑什么是白。
步惊奇头顶飞过一排乌鸦,自牙缝挤出话来“我说过我不是混黑社会的。”不知道她是真不知还是故意装无知的,在台湾多少女孩子想获得他青睐,这该不会是她欲擒故纵,想引起他注意的方法吧?
林明萱耸耸肩“不是就不是,你不需要特地解释,我不想知道你是哪个帮派大哥,也无意和你攀关系,等你上了社会新闻头版我会为你默哀三秒钟。”就算他混黄道、走道、旁门左道也与她无关。
深呼吸的和缓脾气,他嘴角勾起迷人的微笑“算了,反正你记住这名字,我步三少可不是个忘恩负义之辈,我欠你一份人情。”以他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岂少得了女人送上门,不缺她一个,他只是不想欠人情债。
“喔,既然你没事,我该告辞了,你保重。”她说完即转身离去。
“ㄟㄟ,你就这样走了?”他清醒不代表他没事,看来她是真的不知道他是谁,居然当真丢下他不管。
“还有事?”能够站还能走,就不需要担心他死在街头。
“我饿了,也有点渴。”
林明萱恍然大悟,拿出手机。“给我你家里的电话。”
“做什么?”
“打电话通知你的家人来认领。”她救他已经仁至义尽,没必要供养他。
步惊奇登时绿了脸“你不会弄点吃的来吗?
“从这出去左转到大马路上有便利商店,不过,你身上似乎没有半毛钱,需要我先借你吗?”
“不用了。”他咬牙切齿的念了一串电话号码。
他到底遇到个什么样女人?说话直接不矫饰,表情四平八稳没有多余形色,个性怪异乖僻媲美他家的惊玉,可是惊玉至少不会见死不救,而她居然冷血的扔下受伤的他掉头走人!
“找谁?”
“方惊云。”他是自己那位花心种马的父亲因为与母亲冷战而在外发展,不小心播下的种。
他会姓方是因为他的生母方姨坚持不愿让儿子入籍,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早把他们母子视为一家人。目前他在台北念书边帮忙打理步氏企业,职称是步氏企业总经理。
“请问是方惊云先生吗?这里有位名唤步惊奇的受枪伤,麻烦你过来接他,地址是对,就是这里,他还活着,不过他很饿对了,顺便带衣服给他替换,免得一身血出门吓人,就这样。”
林明萱交代完后旋即关掉手机,免得唐唐电话打来,她现在可没啥精神应付。
“好啦,对方说大概一个钟头后会到。”
见她转身就要走,步惊奇忍不住出声“喂,你走了我怎么办?”留他一个人在鬼屋!
“难不成还要叫人来陪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她还是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为妙。
他脸色僵了下,鼻哼一声“随你,你要走就走,我才不需要人陪。”算他倒楣,被个个性古怪、说话没大脑的女人救。
林明萱停下脚步,回瞟了他一眼,一身狼狈仍掩不住他与生俱来、优雅自信的尊贵气势,就算落难也骄傲得维持男人的尊严。
他薄削的嘴角抿着倔强的线条,而深邃眸子却不经意闪过一抹孤寂,活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大猫,却又骄傲得不向人乞怜。
她心悸了下,胸口一根名叫恻隐之心的弦被拨了下。她深吁了口气,看了眼表,应该赶得上晚上的筵席。
“恶人无胆这句名言果然说的没错。”
“你说什么?”步惊奇两眼暴睁。他这张潇洒帅气、俊俏迷人的脸庞哪里看起来像恶人!
身为步氏企业三少,加上律师头衔、高大英俊的外表、健美强壮的体格,多少女人渴望与他共度一夜春宵,这女人太不识货。
“我就陪你到你家人来。”她救人救到底。
这女人冷不防冒出这句,他发现他的一颗心像吃了安非他命,飘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