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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人未静,叶雪和叶风还在前厅和父母开家庭会议。
叶风的医名传了出去,现在有许多病人是冲着他的名号去保安堂看病,有人游说他干脆出去自行开业,也有不少药铺东家想上叶家挖角。
父母的意思是,只要保安堂的老板肯自动给叶风调薪,倒是可以再商议合作,父母是老一辈的人,总是把安稳摆在第一位。
叶雪则是希望大哥可以自立门户,就算保安堂替他加薪,了不起五两、八两,几个月前,她觉得那些钱很了不起,但把书卖出去之后,她的心变大了。
父母开设学堂虽然能够赚钱,但要赚到脱贫,从穷端到富端,恐怕还有得拚,教育事业嘛,怎么样也没有科技业、医院好赚。
她从小就崇拜大哥,认定他是天才型男人,只要存心想做什么,都会成功的,况且自行开业,他可以加入现代医学观念,不必像现在,想帮病人开个刀,别说东家不提供手术用具,开刀前还得签下切结书,倘若病人在开刀期间发生意外,他得自己承担风险,保安堂不给予任何庇护。
反正风险都要自己承担,有钱为什么要分给别人赚?
叶风却认为自己对古代医术的了解还不够,保安堂里面几个老大夫经验丰富,可以教导他不少事,考虑再三后,还是决定继续待在保安堂,但条件是要谈的,月银之外,他希望每个月能挣取八天休假,并且每天能够在未时之前回家。
就在叶家人开家庭会议时,萧易礼悄悄潜进叶雪的房里。
这不是他第一次潜进她的闺房,但他翻遍每个角落,都翻不到左传中的藏宝图。他怀疑过,也许舞灵当初撞她那一下子只是障眼法,事实上,她并没有把东西塞到她身上,但如果没有,舞灵究竟把东西藏到哪儿去了?
他敢确定,东西绝对不在舞灵身上。
突地,黑漆漆的屋子传出一声娇笑声。
萧易礼闻声,急急抬头望向屋梁,透过微弱的月光,他看见舞灵坐在屋梁上,穿着葱绿色长裤的两条腿,在上面晃个不停。
“还是找不到吗?师兄,你已经在叶家待了不少时日,怎么会连一张藏宝图也找不到?”说着,她又咯咯笑了两声,颊边的酒窝忽隐忽现,圆圆的大眼睛眨呀眨的,浪漫而天真。
他撇撇嘴,不回答。
“师兄生气了啊,好吧,别气、别气,我来告诉师兄几件事,师兄听完就不气了,好不好?”
她从屋梁上飞下来,轻灵的身影就像是个仙子,她站定在他身边,仰头,笑盈盈的望着他。
“哼!”萧易礼背过身不想理她。
他受不了她装可爱的模样,明明是蛇蝎女,却要扮清纯。
“还气啊?对不起嘛,我知道错了。”舞灵噘着嘴,扯扯他的衣袖,他不理人就是不理人,她没辙了,只好踮起脚尖,在他耳畔低声道:“师兄,我确实把藏宝图塞到叶雪身上,所以东西绝对在叶家,无庸置疑。再者,那个藏宝图很怪,和咱们想象的不一样,是一块龙形玉佩,我前前后后看过好几遍,着实看不出藏宝图刻在哪里,所以你别老翻叶雪的书册了,东西不在里面。还有啊,不只师兄,我也里里外外、把叶府翻过十数遍,一样没找着,这个叶雪太会藏东西了。”
萧易礼板起脸孔,她找不到,他便找不到?!那可不一定!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只要师兄生气,她就觉得心好烦,好像被迫吞了颗生鸡蛋,腥臭的感觉卡在喉间,不上不下的,真难受,师兄怎么就不对她笑一笑?
舞灵绕到他身前,勾起娇甜笑意,一双灵活的大眼瞅着他,既可爱又讨喜,许多人都为她这个表情着迷呢,可惜师兄不为所动。
他怎么可能动心?和舞灵生活数年,他太清楚这丫头的心思和外貌完全不一样,一个不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真的这么生气?好吧,我承认自己调皮了,发誓!以后绝对绝对不会再坏师兄的事。”
萧易礼翻了个大白眼,还是不理她。
舞灵看他那副模样,看来真是把他给惹毛了,不过无妨,师兄就是这副性子,对天底下的女人都没有好脸色。
“师兄,师父要我到苗疆一趟,最快也得三个月才赶得回来,到时候如果师兄还找不到藏宝图,我发誓,一定会把这件事给解决掉。”
“解决掉?你能怎么解决?”他寒声问。
她闯的祸事,哪一次是自己解决的?哪次不是师父、师姑出面收拾善后?师门不幸,收到这种徒弟早该灭掉,以免祸害人间。
听见他终于有所响应,舞灵乐呆了,兴奋的道:“还不简单,把叶雪抓起来,一点附蛆粉、一颗蚀骨丸,就能逼她把东西给交出来!”
什么,她居然要拿附蛆粉、蚀骨丸对付阿雪?!想到阿雪脸色苍白、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瞬间,他全身汗毛倒竖,心像刚洗净的衣服,被人狠狠拧扭,非要榨出最后一滴水似的不行!不可以!
萧易礼猛地抓住舞灵的手腕,怒道:“你要是敢动她一根汗毛,信不信,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舞灵被他凶恶的反应吓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句话,不断在她耳边盘旋。而且他抓着她的力道好强,她觉得手腕几乎要被折断了。
有这么严重吗?不过是个女人,还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女人,看起来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为什么师兄在乎她?难道师兄对她难道近水楼台
不会不会不会的,师兄对女人没有感觉,在很久以前,师弟曾经私底下问过师兄,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当时师兄毫不犹豫地回答“比男人更了不起的女人”当时她听见这话,还笑了老半天。
天底下哪有比男人更了不起的女人,何况师兄就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人啦,哪还有谁能赢得过他,所以啊,才没有这种事呢!
何况叶雪有哪里好,又骄傲、又自负、又难相处,师兄使了劲儿,和叶家上下都处得很好,让大伙儿对他放下戒心,独独叶雪,对师兄还是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模样。
这种女人,怎么看、怎么讨厌,师兄根本不可能喜欢上她的嘛!
松口气,忍着手腕的痛,拉回笑意,舞灵向他靠近,柔声问:“师兄是不是担心我对叶雪使坏招、伤害她,师父真会废了我的武功、把我赶出师门?不会的啦,师父只是嘴巴说说,一个会真的这么做,师姊比我坏上十倍呢,师父到现在也没把她赶出师门啊,师父是刀子嘴、豆腐心,师兄别担心啦!”
谁担心她?萧易礼甩开她的手,冷哼道:“总之,我的事,你别再插手。”
“知道了,不插手就不插手,要不咱们来约定,只要师兄往后对我说话别气嘟嘟的,我一定不同师兄作对。”
但如果师兄喜欢叶雪另当别论。
舞灵的眼底闪过一抹狠戾,她的阿礼师兄只能喜欢她,怎能喜欢别人呢?所以那个叶雪想来想去,她还是去死比较好,没错,死了好,别活着碍心、碍眼,碍得人讨厌!
“你要是再同我作对,就算师姑不逐你出师门,我也不会拿你当师妹看。”他恐吓道。
他不知道,女人心,蝎尾针,他越是恐吓,舞灵心中越是警觉,但是她笑得春意盎然,笑得天真浪漫,笑得眉眼微眯,小小的虎牙露出来,这种可爱会让所有男人爱到不行。
“知道了啦,要不要我发誓啊?以后绝对绝对不再坏师兄的事儿,行不行?”她举起一手发誓,却在手放下时,轻轻一个弹指,无色无味的粉尘从她指尖弹向叶雪的枕头。
萧易礼定眼望着她,许久之后才吁出一口长气。
师姑为人挺好,可教出来的徒弟却一个比一个坏,也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啊,怎么会这舞灵刚进师门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她天真可爱活泼,老是跟在他身边,师兄师兄一声声喊,每次被她几个师姊欺负了,只会哭着跑到他身边求助,没想到越长越歪,和她的师姊们一个样儿,是因为被欺负得太厉害,于是跟着学坏,以暴制暴吗?
见他不生气了,舞灵笑道:“师兄,你多久没回萧家啦?”
“做什么?”
“我今天走了一趟萧府。不小心听到一个消息,要不要师妹告诉你啊?”她头歪歪的笑着,模样天真得紧。
旁人会被她这副模样给骗着,但萧易礼可不会,他没忽略那一瞬间,她浑身迸射出的杀气,他带着警戒,沉声问:“你听到什么消息?”
“师兄的爹娘已经给师兄订下亲事了,说不定下次回府,师兄就要被迫当新郎喽。”
“什么?!”他难以置信的瞪大眼,上回不是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吗?
见师兄反应良好,舞灵收敛杀气,嘟起嘴,鼓着腮帮子,一脸的不服气。“师兄果然不知道这件事,那师兄晓得长辈们说的是哪一家吗?”
是叶家吧!不行,这几天他得找个时间回去讲清楚,他是决计不会娶叶霓的。
见他不说话,她自顾自的又道:“是叶家嫡女叶霓,你爹想捡便宜呢,叶家庶长女嫁给德王世子,在这时候要是能与叶家结亲,便能与德王府搭上线。也是啊,你大哥那么多年都没考取进士,要是有德王世子帮忙,明年下场考试肯定没问题。家里有个当官的,以后想抢皇商生意,会容易些吧。”
萧易礼还是没答话,只是憋了一肚子气。
他没想到自己的态度这么明白,爹娘和奶奶还会自作主张为他订下亲事,他们难道不知道自己是个混的,谁都不能勉强他的心志,真逼急了,就再逃一次家,反正现在他可以容身的地方很多。
“师兄,觉得麻烦吗?要不要师妹亲自出马,帮你解决?”
他不用想也知道她会怎么解决,不是直接弄死叶霓,就是把她整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他虽然不喜欢叶霓,她却也不是无恶不作,非得赐死的人物。
“我要说几次,不准插手我的事!”他态度郑重道。
“好啦,人家知道了,但如果师兄有困难,一定要告诉我哦,就当是补偿师兄吧,我会替师兄解除麻烦的。”她咯咯轻笑,一个纵身,飞出叶府。
虽不是身处民主国家,叶家还是秉持民主精神,进行投票表决,最后三票对一票,叶风继续留在保安堂,精进医术。
不过今天叶雪有好消息,除了卖掉大漠英豪的三百两银子之外,她兜里还有钱天佑的七百六十几两银子。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本以为碰上小白脸是再倒霉不过的事,没想到转眼间,就有七百多两银子收入,那是一百多个学生一整年的学费呐!
不只这个,她还有三百两粮票存在杜康楼,他们一家人随时都可以去打打牙祭,在这里,外食没那么恐怖,没有过多的味精和化学原料可以掺进食材中。
这笔额外收入,除买地建屋之外,她决定替大哥打造一组精密的手术器材,她不知道大哥会不会变成再世华佗,但她相信,身为人,不管男人女人都需要成就感,她希望大哥能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
所以今天的家庭会议,在众人开心欢喜间落幕。
走回屋子的途中,叶雪满脑子都在想,利用这个时代的技术,不知道能不能替自己盖一间现代化设备的屋子,电视、冷气机她是不敢想啦,但弹簧床、沙发,说不定可以试试看,对了,她还要搭一个棚架,种葡萄也好、丝瓜也好,她想要在夏日里,躺在棚架下吹着风看小说。
越想,心越美,她终于觉得穿越的人生有了点乐趣。
走到中院,她发现萧易礼蹲在两片药圃中间。
其实今天的家庭会议应该邀请他一起来开的,毕竟能够赚到这么多银子,他厥功至伟,只不过以前是她强力反对他参加家庭会议,今天靠他赚了钱就让人家加入,似乎显得有点势利。
叶雪走到他身边蹲下,学他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圈圈画画。“在想什么?”
她想,如果话题顺的话,也许可以提提,以后一起开家庭会议的事,他不是常常觉得自己是叶家的一分子吗?既然是一分子,那就开个会而已,天经地义的。
“没事。”萧易礼摇摇头,侧脸望向她。
“今天,我欠你一句谢谢。”
谢谢他帮忙扫除之前不愉快的记忆,谢谢他主持公道,谢谢他替自己出了一口气,也谢谢他在把她护到身后时,带给她说不尽的安全感。
“没什么的,钱家那小子,谁都想揍上几拳。”
“你怎么知道他的隐私?”
她可以直接说不举的,不过虽然很讨厌入境随俗这句话,但移民大半年,吸多了古代空气,她多少沾染一些古人气息。脑袋里清楚,身为女子,有些话不能说得太露骨,否则会吓得一票男人心脏衰竭。
“他明明不行,却老要上青楼找人陪,本意是想掩饰,却没想过那些妓子闲来无事,最爱聊这种是非。上回我从金玉满堂经过,恰巧听见几个女人在讨论钱少爷那事儿,你知道的,我们习武之人耳聪目明,不想听见都困难。”意思是声音自己钻进他耳朵里,他也没有办法。
这话,说得八分真、两分假,他不是没事经过,而是和凌大哥、康二哥约在那里见面,金玉满堂本就是康二哥的地盘,想知道这点小事有何困难?何况,钱天佑那话儿,还是他亲自下的药。
钱天佑口口声声孝顺,说要把亲生娘以正妻之礼下葬,结果呢?竟是在丧事期间,天天和女人厮混。
原本他没想过这么恶毒的,只想让他泻个三天三夜,以儆效尤,没想到这人没良心、不孝顺,所以就、就就这样啦!
“今天,他的颜面丢光了。”
“这种人连里子都没啦,还顾什么颜面?”
“也是。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他恶名昭彰,只要在京城里来回多走上几趟,谁不认得?他家里妻妾众多,还到处买女人,有的人家不肯卖女儿,他便恶言恶语、坏人名声,想害得人家嫁不出去,只能从了他。那次他又做坏事时,恰恰被我撞见。”
“你出面主持正义了?”问完,叶雪忍不住先笑了,她这话问得真是废话,照在餐馆的情况看来,钱天佑摆明不认得阿礼,如果他曾经在阿礼手下吃过苦头,肯定不敢那么嚣张。
“我有想过,不过县老爷出现,钱天佑再横,家里就是个营商的,有钱没势,哪敢和官斗,何况那家的女子早许了县老爷的庶子,他只好摸着鼻子,夹尾巴逃跑。”
她点点头,原来钱天佑不是只用这法子对付自己,而是用来对所有看得上眼的女人,苍天有眼,坏人终得报应。
“阿礼,认真说来,我不只欠你一句谢谢,我欠了你很多句。”
“为什么?”
“我很感激你帮我找到书铺子,把小说顺利卖出去。我其实一直不开心,常觉得自己无用,现在能靠自己的双手替家里出一份力,我开始觉得自己不是多余的,这让我很愉快,阿礼,我很感激你。”
“你怎么会没有用?你很有用的,你的菜做得很好吃。”他反驳她的话。
“别哄我,张大娘做得都比我好,在做菜这件事上头,世间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取代我。”
萧易礼明白了,她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骄傲,她不只是希望有用,她更希望与众不同,希望自己无法被人取代。
“你的算学教得很好,还有那个阿拉伯数字,我经常去偷听你上课,学生们不懂事,不晓得如果能将这些学通,对自己的将来有大益处。”
“这点你说对了,学算学的目的不只是加减乘除、方便日后算帐,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人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更有逻辑。”叶雪突然觉得自己找到知音,她不晓得阿礼可以这么好聊。
“要是你能把算学这门学问发扬光大,就太好了!”
“我认为很难,学习本来应该是件快乐的事,可是人类太功利,只想为着某种目的、做某些事,所以读书是为了把学问卖与帝王家,学武是为了在战场上立功、荣耀家族,如果没有这些明确的目的,愿意念书的人肯定更少。”
“我明白,世间人多数浅薄,只想安安稳稳过一生,不愿意离开舒服的生活去冒险,却不晓得看得越多、懂得越多、学得越广,心会越丰富。”
“说得好像你很有阅历似的。”叶雪不以为然的瞄向他。
“我是啊。”
“你是?”她怀疑的反问。
“我年轻的时候不听话,不肯与家里相中的女子成亲,连夜离家出走,我整整离家五年,这五年里,我走南闯北,到处晃荡,和两个哥哥义结金兰,还拜了个师父学武功,走的路多、见的事广,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教我撞见不少。如果没有这五年,我肯定不晓得这世上和自己知道的,相差这么多。”
“快说说,你见识过什么新鲜事?”
叶雪爱好旅游,曾发下宏愿,要在三十岁以前走过三十个国家。
过去一个背包、一份打工的薪水,就可以让她坐着飞机到处飞,现在嘛就算钱没问题,也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任性自由。
“我到过苗族,亲眼看见他们养蛊。”
“真的有情蛊吗?有没有苗家姑娘看上你,想把你留下,就给你下了情蛊?”
“情蛊你也知道?你会不会知道太多事了?”萧易礼有点故意地回道。
蓦地,她脸红,二十一世纪的人,谁没看过几本武侠小说?不过终是说溜嘴,她有些吃憋。
见她这模样,他又忍不住乐起来,他肯定有病、绝对有病,每次看她生气,他就忍不住开心。
“不就是从书上拼拼凑凑出来的嘛,又不像你,亲身体验过,快告诉我,真的有吗?”
叶雪转口又问。
“被你说中了,真的有情蛊,不过我师姑是专门给人下毒的,就算不是嫡亲弟子,也多少知道那些手法,哪那么容易中招。”
“苗族姑娘美吗?”
“美!尤其那些银饰披挂在身上,走路时发出清脆的声响,远远地,像是仙女下凡尘。”
“既然如此,怎不留下?”
“为了一片风景,放弃全世界的风景吗?你以为我是傻子啊!何况当时我去苗族,是有任务的。”
当时他追逐一名武功高强的刺客深入苗寨,那刺客出身北疆,身负重任,领命到京城刺杀凌大哥,他收到康二哥的飞鸽传书之后,决定半途拦截,不把战场拉到京城。
他本以为出其不意,那人肯定躲不过自己的暗招,没想到对方不是个普通人物,难怪左家肯花大把银子,把人从北疆给请过来。就这样,两人一路缠斗,最后那人中了他的毒,而他也被对方一剑刺中腰部,差点儿死在苗疆,所幸被苗女所救,却也惹出一段情债。
“任务?”
一听,萧易礼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太多了,连忙笑着敷衍过去“我师姑让我到那里采集制毒的吟风草,吟风草不多见,据说只生长在苗疆。”
叶雪点点头,又问:“后来呢?”
“还能有什么后来,采完吟风草,就连夜辙离苗疆。”
“这世上真的专门制毒之人?制毒的目的是什么,害人吗?为了害人,花费一辈子的青春岁月去专精这门学问?太奇怪了,谁天生有这么多对手敌人?把人生投资在害人上头,简直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制毒只是衍生出来的一门小学问。”
“什么意思?”
“学医者为采集药材,往往会碰到有毒草药,慢慢经验累积,对于毒物有了认识和研究。就像我师姑,她是一名医者,曾经治好不少药石罔效的病人。”只可惜她收的徒弟,对毒物比对医术更感兴趣。
叶雪这下子听明白了,果然没有儍瓜会把自己的一生拿去研究毒物。
“你再跟我说说其它有趣的事,好不?”
她的眼睛亮亮的,眉毛弯弯的,没有刻意去笑,却让人觉得舒心,和舞灵的装模作样截然不同。
“好,这个你一定要听听。直到现在,我还弄不清楚,这是作梦还是真实经历。”
“你说。”
“有一次我闯进一片山林里。”
“山林最可怕,根本不晓得会闯出什么野兽。”到处黑漆漆的,谁也不晓得什么东西会冒出来,就像在玩恐怖箱。
“我经常进出山林,有时候为了躲避追踪的敌人,也会进林子避难,但那次的山林经验很特殊。”
“怎么说?”叶雪不懂,林子里不都是树、藤蔓、野草和虫蛇、野兽吗?
“那里的树很高,树叶将阳光完全遮蔽,而且当时明明是炎热的盛夏,可是一进到林子里,就阴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到处都是山岚雾气,地上覆着厚厚一层落叶,却不见杂草,湿气相当重,在里面走路,时不时就是一阵雨水落下。
“我有轻功,所以从不曾在林子里迷路过,但那次我却迷路了,更可怕的是整座林子非常安静,听不见任何鸟叫虫鸣,除了脚下的落叶发出的细碎声响之外,整座林子像被人用罩子罩住,无半点声响。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淙淙的流水声,心头一喜,想着只要顺着河道走,就可以离开森林。我侧耳倾听,施展轻功在林子东奔西跑,可是不管我怎么跑,始终找不到溪流,我不明内,水声潺潺,明明离我很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
“当我心里正觉得纳闷之际,突然听见有人呼救,我想也不想,快步往声音处奔去,我跑到谷边,发现一个女子吊在谷边,她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树藤,要是体力不支、手松开,将会掉进万丈深渊。”
一个女子没事跑去森林里做什么?不会是聂小倩或鬼吹灯吧?她认真倾听,却在心底盘算女子的来历。
“我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眼神干净清灵,她的五官细致,身材纤细,像白瓷做出来的人偶,美到让人无法形容。”
叶雪满脸的不苟同。“人家都已经吊在那边了,你还有心情打量人家的长相。”
萧易礼深怕她误会,连忙替自己澄清“我当然是先把人给救起来才打量的,何况她再漂亮我也不会喜欢,我只是觉得、觉得”
“眼睛一亮?”
“对,就是眼睛一亮!因为真的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以精致成那样那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对,就是这句,不食人间烟火。”他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
她道:“食色性也,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是视觉型动物,才会逼得女人不得不为悦己者容。”她就不信,林志玲和小甜甜排排站,哪个男人会选小甜甜来组队。
“不对,你还是没弄懂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她长得很不一般,她的银色长发及膝,明明没有风,身上的白衣却微微飘动着,全身像是有一层蒙蒙的光晕笼罩着。
“她赤|luo双足,足踩挂着一串银色链子,更奇怪的是,我刚刚说过,她差点儿从山谷摔下去,但是我把她救起来的时候,她身上没有半点脏污,就算赤足踩过泥泞,她的双脚依然干净得像被溪水洗涤过。”
叶雪这才理解,他不会是碰到传说中魔神仔,或西方世界的精灵吧?“确实有点不对劲,后来呢?”
“我向她请教出林子的路。”
“她告诉你了?”
“没有,但她愿意带我走出林子。一路上,我看见三个男人,有一个在挖泥地里的蚯蚓,一挖到就飞快往嘴里塞,好像饿得很厉害;一个用头撞树,把树上的毛虫撞下来后,仰头张开嘴去接毛毛虫;还有一个守着地上的一个小洞,我上前问他在做什么,他来不及回答,就看见到一只老鼠从洞里爬出来,他动作飞快,手一伸一缩,就把老鼠给抓起来,紧接着张嘴将老鼠的头给咬下来,他咬得喀滋喀滋作响,好像正在吃着什么人间美味。
“这时候,我开始感到害怕了,我不自觉停下脚步,不敢跟上前,那个女子转过头,对我嫣然一笑道:“别害怕,你不会变成他们那样,你的心地纯正,不存邪念,快跟上吧,马上就要出林子了。”说着,她就把她刚折下的小树枝递给我。
“如果是平常的我,肯定不会接过,但她的声音像是有种魔力,我觉得自己应该听她的话,于是在犹豫了一下之后,我接过小树枝,跟上她的脚步。不多久她便带我走出了林子,她告诉我,我是个不凡的人,将会有不凡的际遇,要我秉持纯善信念,终会化险为夷。
“我想向她道谢,却看见阳光穿透她的身子,她一点一点变得清透、模糊、消失,我还记得她仰着头朝我笑的样子。”
“很可爱?”
“不对,不应该用可爱来形容,美丽嘛,又不对她彷佛是仲夏里,一汪清澈的溪水流过胸口,清凉、舒畅、愉悦、满足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最奇怪的事还在后头,我出了林子不久,就遇见出来寻我的师兄师弟,他们说我已经失踪整整七日,可是我觉得从进林子到走出林子,了不起一、两个时辰,我甚至连饥饿的感觉都没有。”
“她给你的那根树枝呢?”叶雪突然想到什么,急问。
“你问到点子上了,我明明亲眼看见她从树上折下一段树枝,可是在我与师兄弟会合时,竟发现自己握在手中的树枝变成一把玉杖,如果不是作梦,怎么短短的一、两个时辰会变成七天?如果是在作梦,树枝怎么会变成玉杖,我想不通!”
“那根玉杖呢?”
“我给了师父。师父的腿脚曾经受伤,走路有点跛,师父很喜欢那根玉杖,便随身带着。”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自从带着那根玉杖,师父多病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强健,前些日子还写信进京,要带着师兄、师弟过来助凌大哥一臂之力。
左氏的势力太人,罪行罄竹难书,连师父都看不下去,打算出山,为天下百姓出头。
“看来,你确实心思纯正、品格高洁,才会得仙子高看。”
在这个时代,不对美女动心的他,可以说成心思纯正、品格高洁,倘若再晚个几百年,就会被怀疑他是不是同性恋。
“不过,这还不是我最特别的经历。”说到这里,萧易礼不禁笑了。
叶雪定定的望着他,见他眉眼弯弯,眸光带着一抹暖意,要不是有大胡子遮掩,她会看见他脸上写着满满的幸福。
“还有更特别的?”
“有一年,我搭船出海。”
那趟行程,原本是康二哥要走的,据说在海的那一端有个豫国,那里的百姓非常喜欢大魏的陶瓷、茶叶和玉石,往往商人走一趟船,就可以赚得钵满盆溢。
当时金玉满堂刚开张,还不晓得生意会怎么样,但是凌大哥急需用钱,所以想开发这条商路。
但京城里发生一些事,凌大哥不得不把康二哥留下来,于是他代替二哥走一趟,那趟行程,替他狠狠赚到五万两银子,也是这笔钱,让他开始当老板,在京城里外开设最早的十几家铺子。
“然后呢?”她急着想知道他的经历,催促道。
也许在现代,那个把科学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她,会觉得他的森林偶遇是唬烂,但亲身经历过穿越,她不再铁齿,她开始相信世间有太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
“我在返航时,遇见狂风暴雨,摔进海里。”
听到这里,叶雪突然紧张起来,明知道他人就在跟前,他说的是过去、是记忆,是不会再造成危害的东两,但她就是忍不住揪心。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一个方方的铁盒子里,我的眼睛看不清楚,但我知道有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不断推搡我的手臂,焦急的问:你还好吗?,我不好、我很痛,胸口里面被水灌得饱饱的,好像一开口,里头的海水就会冲出来、淹没铁盒子,但是我很想告诉那位姑娘我很好、我没事,想让她别为我担心。”
“这个道理不通,你说眼睛看不清楚,怎么会知道她是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姑娘?”话讲出口,她才发觉自己的口气里有嫉妒,她马上自嘲一笑,摇摇头,她在想什么啊。
“我没办法回答你,但我就是知道她很漂亮,非常非常漂亮。”
萧易礼咬定了这件事,只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坚持,但他确定的是,只要想起那次落海,他的心里就会不断冒出满满、满满的温柔,满满、满满的温暖,满满、满满的喜悦,那一人堆满满、满满的,会让他忍不住嘴角往上飞扬。
所以他不记得铁盒子之后的事,却很确定他喜欢所有和落海有关的事。
“好吧,她是很美丽、很漂亮、很聪明、很美妙的姑娘,然后呢?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
叶雪在心底偷偷腹诽,千万别告诉她,那个非常美丽的姑娘,长了一条鱼尾巴,没事带着他龙宫游一趟,知道他非要回到陆地的人类世界,她就变成美丽的泡泡,消失在清晨的阳光中。
如果他真的这么说,她一定会日夜祈祷,让自己穿越到安徒生身边,她要狠狠揍他一顿。
“不记得了,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被救回船上。”
“换言之,那个很美丽的姑娘只是作梦?”这次可没有玉拐杖来证明他的经历真实发生过。
萧易礼毫不犹豫的回道:“我很确定不是作梦。”
“你凭什么这么确定?”
“第一,我还记得那个地方叫做香港,我被铁盒子送进一个叫做医院的地方。”
香港?不会吧!香港已经存在这个世界?不对,不是这样说的,应该说现代的香港在这个时代也叫做香港?或者说,这两个香港根本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地方,只是不小心同名同姓?更不对,铁盒子?他指的会不会是救护车?医院明明是现代的东西
叶雪还没从他话里搜寻出合适的解释时,他又说话了——
“我很确定,我在香港住了一个月,但把我从海里捞起来的下属,却说我落海没多久就被救上来,所以每个人都说我是在作梦,可是我非常确定不是。”
很好,这就是所谓的罗生门吧。
就像他们一家子穿越,她也不确定,他们全家人会自动从认识的人的记忆里全数删除,还是像爷爷奶奶他们会在知道这个消息后,确定是妈妈手上的丑玉镯,把他们安全送到另外一个世纪。
这种找不到答案的事,只能归类于罗生门,就像阿礼的奇遇。
不过他铁定有特殊体质,才会一次一次碰上特殊事儿,不管是精灵、香港美姑娘,或者他们这一家穿越者,他的人生确实与众不同。
“好吧,你确定就好,只是有点可惜,如果你能记得那段经历,我想,一定很精彩。”
“你相信我的话?”
“当然,难不成你是骗我的?”
“我没骗你,只是我跟所有人提及此事,大家都认为我被海水泡儍了。”
“我理解,正常人类对于自己无法合理解释的事,都会用胡扯、瞎说等等负面评语一语带过,因为,理解太辛苦。”
她的话惹笑了萧易礼。“对,好像是这样子。”
之后,他又讲了几段奇遇,但是没有前面两段那么灵异、精彩,对看过无数电视、电影与纪录片的叶雪而言,那些不过是小case。
这个晚上,他们聊得很愉快。
她发觉阿礼比自己想象中的更有意思,不光是他的经历,她也对他讲故事的能力相当佩服,她还以为他是木讷、不善言辞的男人,没想到
也许人类真的应该行万里路,也许多样丰富的经历,会让人不那么枯燥贫乏。
“阿礼。”叶雪转头唤他一声。
“嗯。”“你很想当大将军吗?”她想起钱天佑的话。
“并不。”
事实上他当过,不是大将军,只是小将,是大哥把他安插进去的,在战场上跑了一年,打过许许多多人小战役,他才明白自己有多痛恨杀戮。
幸好当今皇上是个崇尚和平的,再加上那些战役把诸邻各国给打怕了,大魏朝才能保下未来十数年的和平。
“既然如此,为什么留着大胡子?”
“我因为、因为”因为想掩盖真面目,京城里认得他的人不少,但总不能老实跟她说吧?
但叶雪不打算知道他的理由,笑着又问:“把胡子剃了,好吗?我想看看你的真面目。”
她想看他的真面目?意思是她想认识他,她想知道他的真模样?
心一次、两次、三次狂跳,她和他的关系在短短一天之内,有了大跃进。
他确定自己找到正确钥匙,打开横在两人当中的那扇门,他知道他们之间将会有所不同,他知道他们的未来将会很美丽,他知道
笑容在大胡子底下成形,和想起那个铁盒子里的姑娘时,一样幸福、温柔。
男人就是这样的,常常会因为一个无解的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所以萧易礼明知道不该拿掉假胡子,但他还是拿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