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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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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人家不管啦,您一定要为人家订制一件最新式的舞衣,才不会被隔壁的春花比下去。”

    又是一个为了舞衣争扰不休的怀春少女,吵得她在庙口摆小吃摊的母亲频频摇头叹气。

    树下几位下着棋的老头儿,也正拿这件事儿在磨牙闲聊。

    “这个楚霸天也不知是什么严厉,平白无故地就在南京城里冒出头来,现下又说要开个劳什子舞会,搞得家家户户人仰马翻,真是无聊!”

    “无聊?那是你说的,自从孙中山先生改国号建都南京以来,这可是天字第一号的大事咧!”

    “什么舞会?中国人干嘛跟人家流行那种洋玩意儿?男女授受不亲,跳起舞来搂搂抱抱地,成何体统?虽说现下已经是民国,礼法还是不可偏废呀!”

    “你甭老骨董了,人家在国外啊,舞会可是正当的社交活动咧,男人找娇妻,女人找金婿,你到底懂不懂啊?与其偷偷摸摸地私会,不如像这样在公开场合里大方的交往。”

    “可是咱们中国人时兴的是抛绣球,婚姻让天意来决定,才合乎传统”

    连日来,舞会这件事已经搞得全城沸腾,左一句舞会如何如何,右一句楚霸天如何如何,听的林巧儿的耳朵都快受不了了。

    倒是开裁缝店的林老爹乐得合不拢嘴。

    民国初年,改朝换代不久,经济不甚景气,人们多是看紧着荷包在过日子,自然在新衣的用度也跟着缩减,林老爹的生意也就大受影响。

    这回拜这舞会之赐,林老爹的裁缝店也变得门庭若市,几乎所有南京城的女子,都对这个舞会充满期待,每天都会有人来订制舞衣,即使花费不赀,也在所不惜。

    大把大把钞票进帐,林老爹当然眉开眼笑,不过订单接下了,就得赶工完成给人家,于是他从早忙到晚,熬夜熬得两眼发红,三餐也只是匆匆扒几口了事,镇日裁布缝衣,做得腰杆儿都弯了,林巧儿看在眼里,极其不忍,放下书本,无论如何也要过来帮忙。

    林老爹原本极不舍得女儿的动手,但订制的舞衣实在太多了,他和老婆两个人日夜赶工也做不完,只好顺从女儿的孝心。

    “女儿啊,你别只忙着为别人做舞衣,也得为自己设计一件最出色的啊,然后穿到舞会里去亮亮相,有谁不夸我女儿是南京城的第一号大美女呀!”

    “老王卖瓜!”

    林大婶笑着啐了林老爹一句,不过却打从心底认同,虽说在美女名媛比比皆是的南京城里,巧儿或许称不上顶尖,但也绝对不差,在他们夫妻俩心目中更是永远的第一。

    林巧儿但笑不语,只是埋头缝着手上的舞衣。

    很快地,夜色暗下来,林大婶点上灯,吃过饭后,两老仍继续赶工,却不准女儿再费眼力,连连赶她回房休息。

    经过连日来的帮忙,林巧儿确实也累了。

    她回到房中,约略梳洗,拿起日前看到一半的章回小说,斜倚在一张凉椅上翻阅着,打算再看几页就睡。

    窗外夜色极好。她的闺房紧临着后院,皎白的月牙儿静静地镶在梧桐树梢,晚风轻扬,拂来几许夜来香的馥郁香气,她深深吸了几口,伸了伸懒腰。

    忽然,后院传来一声闷响,恰似重物落地,紧接着,仿佛又有细碎的脚步声,然后就声音杳然,四周又回复原先的谧静,只有远巷偶尔传来几声狗吠,亦发显得更深人静。

    林巧儿轻抚胸口,按捺着等候,良久,却无动静,她忐忑不安、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欲走到后院瞧个仔细。

    未料脚才跨出房门,根本不及走入后院,马上有一黑影窜闪过来,抓住了她,将她推进房里,并且先捻熄了屋内的灯。

    “啊!”原就胆小的林巧儿,受此惊吓,连对方脸孔长得什么模样也没来得及瞧清楚,就昏了过去。

    但就着月光,楚霸天可是将林巧儿瞧得一清二楚。

    他瞧着瞧着,不由得呆了!几乎忘了自己方才经过一阵血腥厮杀,为了躲避对方愈聚愈多的人马,才脚底抹油,逃进了这胡同底的人家。

    昏倒在他怀中的女子,就像是从古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那么精巧细致,肤白如玉,与他见惯了的北方佳丽、南方淑女截然不同,也与时下赶时麾的民国女子气质殊异,她的鼻梁秀挺,完美的唇好小好巧,两道柳眉弯弯地,一对闭着的凤眼上,睫毛疏长而翘,连身子都好娇小,抱在怀里,软玉生香,柔若无骨,轻的就像一袋棉花。

    他真是不怕死耶!明明外头有人追杀,等着将他砍成十八段,他却在这里痴迷地凝望着这陌生的年轻女子。

    为了看得更仔细些,他索兴将她轻轻放躺在窗下的凉椅上,而自己则坐在一旁的踩脚凳上,微侧着头,俯望昏睡中的女子。

    月光将林巧儿白皙的肌肤染上了一层温润的晕黄,发出象牙一般晶莹剔透的光彩。

    哎!如果有人瞧见他此刻的模样,打死也没人相仿这竟然就是威猛冷酷的楚霸天。

    楚霸天出生于当时仍相当荒凉落后的台湾,母亲是鲁凯族番女,父亲则是不知混过几混的平埔族勇士。

    性喜冒险的他,从小混在香族、汉族间,十三岁就远度黑水来到大陆,跑遍大江南北,十五岁就长的像成人那般强壮,还曾经混进军队,干几年嫌烦了,重回江湖,连军火生意都一把抓。

    他的那股狠劲,向来是令黑白两道都惧如鬼神的,最恐怖的是一对牛眼又大又凶,目光犀利,瞪起人来,就贴身兄弟都吓得不敢作声,留着又黑又粗的络腮胡,虽修剪得还算干净,模样却颇像这摩祖师!

    但瞧瞧他现下的呆样,牛眼般的双眸竟是一片柔和,刚硬的脸部线条软化了,连络腮胡也温顺了,嘴微张,呃,还有几滴口水险些就要从嘴角上淌下来,那样子不像只哈巴狗嘛,倒可说像是一只毛绒绒而温驯的兽。

    坦白说,他的长相到底帅不帅没人知道,即使很丑,也快快被络腮胡遮去了半张脸,能丑到哪儿去呢?但他的模样,顶多配称性格,不过也所幸他模样性格,髓格壮如铁汉,所以即使时常面露凶相,依旧是不少女性会爱上的类型。

    这会儿,他总算发现自己的失态,粗鲁地抹了抹从嘴角淌到下巴的口水。

    此时的他,又恢复了那惯有的凶悍表情,挺起身来,环顾房内四周。

    房里到处是书这哪像个女孩子的闺房?!

    楚霸天很不以为然地摇头,从口袋里捞了颗糖栗子,也不剥皮,直接就抛进嘴里,嚼得卡滋卡滋地响。

    哎,他也真是管太多了,人家女孩子一屋子书,关他何事?

    但他瞧着就是挺不顺眼的,把一本本书从柜上拿下来,随意翻翻,又胡乱塞回去。

    他人虽精明聪敏,却是大老粗一个,字倒是认识,但写起文章却只比狗屁不通稍微流利些。

    在他认为,做人嘛,从生活里学习才是最实在的,书本管啥用?

    乱世里,百无一用是书生。

    瞧吧,他最崇拜的孙中山,就是个文人,虽创建了民国,却不得不为了息事宁人,将大好江山拱手让给袁世凯,没多久,袁世凯还不是又给推翻了?孙中山他老人家还回头去管铁路局。

    他是不认得孙中山本人啦,才刚踏上大陆那年,他老人家就翘辫子了,不过听说孙中山生前,对这名利权势挺看得开,一手打下的江山,被人整碗端去,屁也没放一个,反倒是他想起来就挺不爽的。

    “小姑娘家,也看这个这个革命群这个矮啐,我都看不懂了,她瞧得懂?书翻得这般烂,显然是穷的紧──”

    楚霸天啧啧怪声地翻开那本革命群疑,坐上书桌,摇晃着二郎腿。

    寂静中,忽闻几声狗吠,继而杂沓人声隐约响起,他机敏地靠在门边倾听,不一会儿,院外的纷乱足音就走远了。

    此番他不愿让北方军阀收用,往南潜到了南京。

    没想到国都南京黑白两道各有势力范围,他一个外来客想要分一杯羹,门儿都没有,凭良心讲,他初来乍到时,原也想学学孙中山先生那种神仙般的气度,一切好来好往,谁知道好人的方法根本不管用,终究还是得靠智谋武力掠龋

    嘿嘿,大概人类的生存竞争就是这样吧,总脱不了血腥,比较直接的,靠的是拳头武器,披着一层道德假象的皮,不过是把阴巧手段隐在背后,本质却还是一样地杀人不眨眼。

    他用自己的方法,没多久就在南京闯出了名号,神出鬼没,黑白两道通吃,而更大的野心还在后头呢。

    适才他就是去捣毁一个地方角头的势力范围,已经撂倒了最重要几名大哥大,剩下的都是没啥路用的小混混,留给他的弟兄们处理也就得了,省得到时候怪他太小气,吃肉啃骨兼喝汤,也不留一些屑屑给他们尝尝。

    于是他好整以暇地坐了下来,眼光犹离不开眼前的小美人,还寡廉鲜耻地偷香了一口,觉得挺满足的。

    但凭良心说,他倒也不是个毫无原则的yin魔,只是唯我独尊惯了,向来心里想怎么做,就毫不顾忌的会马上行动,此刻他心中却无邪念,只是升起了一股怜惜的柔情,嗯,这感觉虽然挺陌生,但却又挺好的,他舔舔嘴唇,忍不住又俯身香了林巧儿一下。

    “啧,这女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过苍白、太瘦弱了,该养胖养壮点才好。”

    他自言自语地下结论,也不想想人家的苍白可能是被他吓出来的呢!

    说着,他端起林巧儿搁在桌上已经凉了的菊花茶,轻轻啜上一口。

    “没啥味道,嗯不过也还可以喝。”

    他气定神闲地,还当这里是在自己家中咧,跷着二郎腿,扬一扬唇角,又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糖炒栗子,丢进嘴里咀嚼,端起菊花茶,还想继续喝时,忽闻脚步声,这回却是从前院往后院而来,他连忙放下杯子,闪身就从月窗窜向后院,翻墙而出,没入黑暗中。

    “巧儿,醒醒呀,想睡就到床上好生躺着,这样没盖被子睡在凉椅上,秋风一吹,明天可要闹头疼。”

    林大婶端着莲子汤进门来,唤醒了林巧儿。林巧儿悠悠转醒,还有点惊魂未定,瞧见眼前立着的是母亲,有点恍惚,怀疑自己方才是不是作梦?对于梦中的一切,她感觉十分模糊,只记得看书时,听见奇怪的声响,她欲出房查看──之后,她就完全没有印象了。但仿佛间,她好似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强烈的男性气息,混和着烟丝和糖炒栗子的辛辣甜香味儿,让她神思昏然,却极有安全感,对方虽是陌生人,但胆小的她,却一点也不害怕。

    好奇怪,想到自己会不会是章回小说看多了,竟作起春梦,她不禁脸一红,羞涩极了,捡起掉落在地上的书本,默默吃完母亲端来的莲子汤。

    “你和爹爹也早点休息,别忙太晚好吗?”

    “就要睡了,就要睡了,你先歇下,免得你若病了,我和你爹忙翻了天还得分神来照顾你。”

    母亲说的很实在,她便乖乖躺下。

    她闭眼入眠,恍惚中,隐约还可闻得到那陌生男子强烈的气味,以及混合了烟丝和糖炒栗子的辛辣香甜

    第二日醒来后,她收拾房间,发现桌上一本倒叩着的革命群疑,上面黏着些栗子渣渣,觉得有点奇怪,心想自己最近莫非太忙太累,又熬夜温书,竟连书架也乱得一塌糊涂,书都掉落下来也没发现,连忙收拾妥当,决意将那可笑的梦境忘掉,将心思放到舞衣的设计缝制上,帮父母分忧解劳。

    “巧儿啊,你设计样式就好,你设计的舞衣最受欢迎,其他裁缝的事,就由我和你妈来做吧。”

    林老爹可是万般舍不得女儿干这些苦活。

    “爹,您放心,这点小事累不倒我的。”

    林巧儿嫣然一笑,拿起几件半成品细缝起滚蕾丝边的衣袖来。

    缝了几件,隔壁的邱大婶来送茶水。因近日来,林裁缝夫妇忙得不可开交,特以钟点计费请隔壁的邱大婶来帮忙杂务。

    只见她肥胖的身躯晃进屋里,一路叨念着,还向林大婶使着眼神说:“那个念艺术的又在巷口等你们家巧儿啦!”

    “哎呀!糟糕,我差点忘了!”

    林巧儿跳起来,她今天虽然早上没课,却和蒋孟庭约好要去买些文具,这一尽快竟然给忘了。

    “赶快去,赶快去,别让人久等了,剩下的我和你娘会处理。”

    林老爹抬起老花眼镜,挥挥手说。

    “是啊,你赶快去,中餐吃点好的,别又尽省钱。”最近收入好,林大婶塞了一把钱到女儿手中。

    邱大婶一副笑得很暧昧的样子,让林巧儿微微皱眉,仿佛大家硬是将她和蒋孟庭给揍成一对。

    都什么时代了,思想还如此迂腐?男女走得近,就一定是情侣吗?林巧儿真搞不懂这些三姑六婆,幸亏她的父母态度开明,也对她完全信任,并不强加异样眼光,只是两老从小看着孟庭长大,对蒋孟庭印象不错就是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猜疑,最近两人有约,蒋孟庭都是等在巷口。

    她向父母告别后,撑起一把秀致的油纸伞,步出门去。

    这把淡湖绿色的油纸伞上,画着泼墨睡莲,伞下的丽人儿亦是一身湖水绿改良式旗袍,她算不上是绝世美女,却自有一股难得的清丽,脸上脂粉未施却白里透红、水嫩润滑,像婴儿肌肤吹弹可破,也正因为她的皮肤太过细致也太过敏感,如果直接在太阳底下曝晒,很快就会红肿受伤,所以只要遇上艳阳天,林巧儿出门必得撑上阳伞来保护自己。

    她轻轻叹了口气,她是这么偏爱晴天,喜爱阳光的灿然明亮,却必须这样遮遮掩掩,无法尽情享受阳光热烈的拥抱。

    她的存在,就像个奇特的矛盾,生就如此纤敏的体质,偏就投胎在不富裕的人家。

    听长辈们说,她一出生时就会笑,不像一般婴儿那么皱巴巴地;她的皮肤白皙如玉,大家都啧啧称奇,忍不住叹道:“歹竹出好笋!”她的生父林孝荣坐在一旁,乐得嘴都合不拢,丝毫不以为忤,反觉与有荣焉,癯瘦的脸庞上,问题严肃皱着的眉头松了,长年因裁缝工作而弯了的腰杆也挺得比以往都直。

    她的母亲也并不美,只是长相平凡的妇道人家,做事俐落爽快,有点粗手粗脚地,偏偏林巧儿从小就漂亮秀气,真不知是遗传了谁?尤其是那股天生的优雅气质,随着年龄增长,整个人越发出落得标致娟雅。

    对这样的她,父母疼如掌上明珠,把一切粗重操劳的事务都揽在身上,丝毫不要宝贝女儿动手,其他家境相仿的街坊女孩,却是从小就得烧饭洗衣,稍稍年长些,还得到富贵人家去帮佣赚取微薄薪资贴补家用。林巧儿不仅不必做这些,还从小就有书读,被当个千金小姐般养育照顾着。

    “巧儿,今儿个不必上学啊?”

    林巧儿才走出胡同,街坊上兰亭私塾的女教席罗慕兰碰巧探出门来,向巧儿打了趎招呼,手上还握着一本旧旧的外国杂志。

    “罗老师最近好啊!”巧儿盈盈一笑,有礼地鞠躬致意。

    “好什么好?哪好得起来?世风日下,师道难存,大家都上洋学堂去,谁还来私塾念书,日子益发难捱了。”

    罗慕兰扶了扶眼镜,清丽如幽兰的脸庞上几许萧索,她穿着长及小腿的青色旗袍,满身浓浓的书卷味儿,严肃而拘谨,加上眉心的一颗淡紫色的小痣,因双眉微蹙,表情更显得暮气沉沉。

    巧儿又是一笑,她已经很习惯罗老师的夸张,事实上,邻里间能上洋学堂的人家不多,尤其思想传统的长者都还是将孩子先送到私塾受点教育的。

    而罗慕兰掌管的私塾在这一区是很有历史的,她的父亲是前朝秀才,生前诲人无数,过世后就将私塾留给了女儿,在那个年代,女教席是几乎没有的,罗慕兰可谓开风气之先,尤其她接手后,将私塾办得有声有色,在当地成为一时的话题。只不过她也因为眼界过高,错过了几桩婚姻机会后,至今年龄虽届三十五,却仍云英未嫁。

    “你瞧,至圣先师孔子的诞辰都快到了,想我作育英才十数载,却是有谁还记得我,来这里探望我呢?只有庭前芭蕉日夜沙沙,扰人清梦罢了,唉!”

    “届时我一定会来的呀,我哪一年没来呢?”

    孔子诞辰?不是还早的很!罗老师的自怜自艾,也实在太太太严重了。林巧儿暗暗偷笑。

    “所有学生里,就属你最贴心,”罗慕兰总算露出笑容,话也顺势拐了个弯“但老师是想啊,每年你都送些文房四宝、点心糖果的,倒也还合用,只不过送的那些衣裳呀”罗慕兰欲言又止的。

    哦噢,这可能才是重点喔?难怪她方才走出了胡同,罗老师就眼尖瞧见她,拦了出来,显然不知等候她多久了。林巧儿好笑极了,耐心等候下文。

    “那些衣裳呀,你爹呢,针线功夫好,布料又选的结实,总穿不坏,”罗慕兰笑得很谄媚,亮晃晃的镜片下挤出了淡淡的鱼尾纹,话锋一转接着说:“我是想呢,如果你今年也打算送衣裳,不如,就送一件舞衣如何呀?”

    又是舞衣?难不成罗老师也想打扮得美美的去参加舞会?

    林巧儿好玩地瞧着罗慕兰老师,她此刻正羞答答地微红着脸呢。

    “也不怕丢人现眼,哼!”蓦地,背后响起一声嘲弄。

    原来是简唐山老师。他的简唐私塾就开在兰亭私塾的斜对面,与罗慕兰就像死对头一样,老死不相往来,见面就斗,谁也看谁不顺眼。

    一身藏青色长袍的他,不知何时经过此处,听见他们的对话,满脸的嗤之以鼻。

    “你这个臭简唐,我和我学生说话碍着你啦?堂堂一个私塾教席,却偷听别人说话,你羞是不羞?亏你还为人师表!我呸!”

    罗慕兰是一见到他如见仇人,张口就开骂!

    “你的学生?我才呸咧!巧儿最初可是先随我习三字经、千家文的,是你厚颜无耻硬抢走的,若非我这个启蒙老师教得好,早早为她打下扎实基础,凭你也教得出这样聪慧多才的学生吗?”

    简唐山也不甘示弱,温文孺雅的手几乎指到了罗慕兰的美人痣上。罗慕兰啪一声打掉了他的手。

    “我抢你的学生?你这个六指穷酸,也不怕舌下长疔,喉头生疮。是你心术不正,老是用那对色迷迷的贼眼瞧着美丽的巧儿,要不是我发现了去警告林老爹,谁知道你这个老色鬼会做出什么败坏师道的缺德事?”

    大概是基因突变,简唐山的确比常人多了一根食指,成为他的特征,朋友常雅称他为六指书生,偏偏罗慕兰总是嘲笑他为六指穷酸。

    “你你你这是──哎,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想我简唐山一生行事磊落,光明正大,岂会对一个当初才六岁的女娃儿动邪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早说过,教育大业岂能让女流之辈来担当,如此气量狭孝目光短浅,心存邪见者,竟妄执教鞭,乃我大中华子弟之耻呀,可悲可叹至极!”

    简唐山虽是一派文士风范,此刻是一脸冤屈地捶胸顿足。

    “老天有眼,明察秋毫啊!巧儿,这事儿你该最清楚,想昔日为师的我,除了认真教学外,可曾对你有过任何不逊之言行?你要老实说,别让为师的蒙上不白之冤,这可是奇耻大辱啊!”林巧儿杵在一旁,但笑不语。她能说什么呢?两方都曾是她的老师,说什么都不对,而她也看惯了这对欢喜冤家斗嘴、争吵不休的戏码了。

    “哼,以为巧儿尊师重道,就想拿出老师的威严欺压她吗?巧儿咱们别理他,”罗慕兰啐了一口,将林巧儿拉到一旁,翻开手上的外国杂志,指着其中穿着蓝色礼服的模特儿图片说:“我想啊,舞衣接近这样方式,应该会挺适合我的,你看如何?”

    林巧儿还没回答,简唐山就又多管闲事地凑过脸来,扬着多出来的第六指指着杂志上的图片,冷嘲热讽地怪叫着。

    “啊炳!你?哈哈哈,你要穿这种连肩膀都包不住的破布去参加舞会?哈哈哈,笑死人了,哈哈哈”“我几时说要参加舞会了?你你你、你不要血口喷人,毁我清誉。”罗慕兰气得跳起来,颇有将简唐山当场撕碎的态势。

    “别乱来,君子动口不动手──”简唐山才嚷嚷着,未料罗慕兰竟张嘴就朝简唐山的第六指咬下去,痛得简唐山龇牙咧嘴地抽回手。

    罗慕兰继而冷笑道:“你是瞎子吃馄饨,心里有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早早就到林老爹家去订制了一套燕尾服,真好笑,哈哈哈!凭你那副长相,八千度近视眼镜挂在鼻梁上,老夫子穿燕尾服,不正恰似一只猫头鹰吗?哈哈哈”瞧他们愈骂愈不像话了,劝也劝不得,又不好意思在两位老师面前笑出声来,怕失之不敬,但实在太好笑了,林巧儿憋着气,打算先溜为妙,悄悄地向前移步。

    “巧儿,别忘了,要蓝色滚蕾丝边的哟!”

    罗慕兰一边手叉着腰和简唐山对骂,一边还不忘扬声提醒渐行渐远的林巧儿。

    林巧儿已经快憋不住了,只好背着她猛点头,快步转出街坊,才放胆躲在伞下笑个不停。

    正在对面巷口东张西望的蒋孟庭,远远地瞧见那熟悉的油纸伞,就牵着破旧的脚踏车快步向前。

    他浓眉大眼、长手长脚,穿着简单,白衬衫袖子卷到肘间,下摆就随便放在卡其长裤外,带着点儿满不在乎的洒脱劲儿。

    “什么事那么好笑?”

    蒋孟庭来到林巧儿身边,林巧见着他,点头招呼,仍是忍不住一直笑着。

    蒋孟庭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还以为自己的穿着外貌出了什么问题,一下子摸摸脸,一下子抓抓发,整了整服装仪容。

    躲在伞下的林巧儿笑得直抖颤着,起码抖了有五分钟,才终于笑顺了气。

    “到底什么事那么好笑?”蒋孟庭好奇死了。

    “遇见罗老师和简老师了,他们”

    林巧儿将方才的事约略说了一遍,仍是忍不住边说边笑;蒋孟庭亦曾受教于罗、简二人门下,对他们自是熟悉的,也听得哈哈大笑。

    笑够了,蒋孟庭却并不打算轻易饶过迟到的林巧儿。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临出门时前,多帮父亲缝了几件衣袖,没想到就迟了;又遇上二位老师,多耽搁了多些时候,才会迟至现在。”林巧儿俏皮地吐了吐舌尖,露出笑颜道歉兼打趣又说:“不过今日天气晴朗,你何妨就当晒晒太阳,晒走一身霉气也不错嘛!”

    “嗯哼!晒太阳我倒是不怕,但你轻松说声不好意思就行了吗?天底下可没有这么便宜的事儿,你得再当我一次模特儿,外加茶叶蛋三个,嗯,就这么说定了。”蒋孟庭实事求是,比出三根手指,耸了耸眉毛。

    念艺术系的他是个穷光蛋,哪花得起钱请模特儿?为了练习素描功夫,每回都是找各种理由霸道地赖上林巧儿,谁叫她是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的好朋友呢?而一想到巧儿做的茶叶蛋,他就忍不住口水流满地,这下逮到机会,岂可轻易放过?

    林巧儿噗哧一笑。

    “你这是一厢情愿,假如我不肯呢?”

    “不肯?哼,那那我以后就不替你画油纸伞,也不替你画扇子。”

    蒋孟庭用手指爬梳了满头微鬈的黑发,贼贼地笑着说。

    他知道林巧儿不可一日离伞,雨天晴天都得用上,又十足怕热,夏季是手不离扇,偏她不爱普通花样,所以伞与扇面上的图样,向来都仰赖他的艺术之笔。

    “本性难改,好赖皮的家伙!”

    林巧儿又好气又好笑,谁叫蒋孟庭是她青梅竹马的好友呢!两人一起长大,投缘的不得了,却是纯而又纯的友情,生不起一点异样情愫,而愈是这样纯粹的男女友情,愈是教人珍惜。

    “好嘛,一言九鼎,我就再当一次模特儿,但是你可得真的找时间,帮我画一把好扇子,夏日近了,很快用得着。”

    林巧儿极喜爱蒋孟庭的绘画,他学的是油画,却也画得一手好国画,连字都写得好,可惜没有家世背景,学艺术也就特别辛苦。

    “说好罗,这样你就还欠我,嗯──加上这次,共还有三次!”

    蒋孟庭拿出随身的小记事本记上,笑得好灿烂。

    林巧儿就像瞧着亲弟弟般,微笑中有股真心的疼惜。

    之后,两人买了文具,在书局里遇到几个同学,一起吃了简单的午餐,然后分道扬镳,各自到系上听课去。

    课堂上,昨夜怪异的梦境,时而又闪入林巧儿的脑海中,她轻咬着笔梢,暗笑自己的神经质,老师在台上说得天花乱坠,她也无心去听了,干脆偷偷在桌下设计起舞衣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