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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锻炼从婴儿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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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前明月光,低头思故乡”

    你没听错,正是1岁半的我——林枫正在高声的朗诵着诗歌。本来嘛,照理说像已经26岁的我,不对,加起现在的1岁已经27岁多了,还念这样的诗,应该不好意思了才对,不对,是应该很丢脸才对。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大了还高声朗诵这样的诗,这还得重头说起。

    还记得上章讲过的吧?对,就是我老妈把一本唐诗三百首丢给我,并要我一个月背完。当时一想到一天要背10首诗一个月才能背完,双眼一抹黑就晕了过去。其实真正背起来的时候才知道,我靠,我记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一首诗基本上看过两三遍就记住了。唐诗三百首我只用了一个星期就背完了,我还真佩服自己啊我果然是天才来着,上一世我怎么就没发现哩?

    其实后来仔细想想,小孩子本身记忆力就特别强,幼儿时期的孩子正处于记忆力的黄金时期,再加上我成人的意识,所以一首诗看过几遍就能记住也很正常了。

    只是记住归记住了,对于诗的理解却平平,不要说这一世,就是上一世我本身对诗歌就不太感冒。虽然能理解诗的字面意思,可是对诗的意境就不太有感觉的。

    老妈见我一星期就背完了唐诗三百首,简直惊为天人,我现在还记得当时老妈那吃惊的眼神,可把我给得意得。本来我还以为背完就了事了,没想到老妈却一首一首的给我讲解起诗里的意思来,其实我老妈讲得也没多好,她能讲的我都懂,就是不懂的,诗下面不是还有注解嘛,难道我还不会看么?

    但是老妈还是一遍又一遍的给我讲解,我也没法,只有一遍一遍的跟着听,还一遍一遍的跟着读,你别说,我这一遍一遍的读下去,还真的理解出点什么意思来,那应该就是所谓的意境吧。

    这下子,我还真来兴趣了,有事没事就把诗给朗诵出来,越是一遍遍的朗诵下来,对诗里面的意境体会就越深刻。正印了古人一句话:读书百遍,其意自现。

    到了最后我不得不感慨,经典就是经典,能千古流传下来的诗,还真是有它的独到之处。

    就这样以后的几个月中,我都沉迷在唐诗的海洋里。大部分时间里,都用来钻研起唐诗

    本来我还想称热钻研一下其它的古文的,像什么四书五经啊什么的通通看上一遍,我上一世本身对古文也有兴趣,特别是一些关于历史啊,传说什么的也看过一些,不过我文言文底子太差,看起来特别吃力,所以久而久之就没那个时间去钻研了。现在有时间也有那个心情了,无奈却没这个条件,我老妈的收藏里就唐诗三百首这一部书,就是她教书的学校里也根本找不到我想要的书,所以只得作罢。现在这个时代啊,我们这个偏避的小地方,好多学生连基本的教科书都没有,你还能指望学校能有图书馆?

    现在一岁半的我,说话吐字已经很清晰了,也能正常行走了,不再用“四只脚”爬呀爬的。虽然听说来好像很轻松,你们可知道我有多少心酸苦辣么?这一步步下来都是血泪史啊!

    还记得我第一次用双脚的力量站起来的时候,心情那个激动啊,当时我心里就想着某个人的一句话:我的一小步,就是人类的一大步。于是我就激动的迹开了我这一大步,结果一个不稳“扑通”一声就摔在了地上。痛得我眼泪直在眼睛里面打转,我不停的用心里暗示自己,我是成年人,我不哭,我是成年人,我不哭。

    可是真td疼啊!于是我就放声大哭了起来去***成年人,去***我不哭,我靠,我现在还是婴儿!哦,不对,现在应该是幼儿了。

    就在这两步一小摔,三步一大摔的情况下,我就慢慢学会了走步

    唉,当个小孩可真不容易。

    虽然过程很狼狈,但结果还是很令人兴慰的。看到家里人一个一个的夸我,我骄傲的抬起了头——虽然我是成年人,但被人夸还是很令人高兴地。

    仅仅是学会走跑跳,那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那只是一个开始。因为我知道我有一个机会。上一世,就在我10岁那年,我老爸在外出差,认识了一个朋友,而我会拜他为干爹,而我这个干爹可是会武功的,对,你没听错,就是武功。他有多厉害我不知道,反正我没看过他出手,但是我可是真正见识过他的气功。

    我记得当时我们正在吃饭,我爸还有我干爹以及我爸的另一个朋友在聊天,聊着聊着,我爸的另一个朋友就说他前天脚给摔着了,关节部位肿了一大块,现在都还没销。干爹听后,就叫他把发肿的部位给他看看,我当时就在干爹的身旁,我看见那人的膝盖部份肿了一大块起来,有拳头般大小,然后只看见干爹把手轻轻盖在发肿的部位,来回的抹了抹,我靠,那肿块就那样销掉了!

    干爹本来是想传我武艺的,因为他就一个女儿,想让我继成他的衣钵,可是我当时太贪玩,也吃不了那个苦,最后不了了之了。后来时常想起,追悔莫急。

    现在上天又给了我一次机会,我当然不能再次错过。所以我要从现在做起,慢慢锻炼基本功,好在上一世干爹教过我基本的修炼方法,使我不致于一抹黑瞎抓。

    说起练武,最最基本的功夫是什么?我想是个中国人都知道,那就是扎马步。嗯,对,那我就先从扎马步开始。于是我就先扎起了马步,嗯,姿势还不错,毕竟咱以前也练过。10秒种过后,我“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好像那个我现在毕竟刚学会走路没多久,扎马步对我难道大了点,先换点别的吧。

    然后我就开始练臂力,根据上一世干爹教给我的方法:首先准备一根木棍,木棍中间系一条绳子,绳子的长度为前胸到脚底,绳子的另一头系一块砖块。使用的时候,双手笔直伸在胸前,双手抓住木棍的两端,然后用手腕的力量旋转木棍,这样绳子会慢慢的缠在木棍上,从而带动砖头往上升,一直升到尽头再放下,然后再旋转木棍,如此反复。

    当准备好木棍和绳子时,我就开始到处找砖,哈,在屋里的某处角落里还真让我发现了几块,用尽吃奶的尽,终于搬了一块砖来,用绳子系好,ok,一切就绪,然后我就开始用手腕旋转木棍该死的怎么转不动?

    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可砖头就是纹丝不动。我把木棍往一边一丢——嗯,对现在的我来说,这个难度太大了点,先换换别的吧。

    干爹的方法对现在的我好像都不太实用,有没有现在我能用的方法?我想想啊,有啦,干爹教我一种跑步的方法,这个应该简单,只要注意落脚时脚尖先着地,抬脚时尽量往屁股上踢就行。

    就是一种跑步的方法,这回应该没什么难度了吧?想完我抬脚就跑,右脚起跑,左脚尽量往后收,向屁股踢去,然后一个重心不稳“扑嗵”一声,摔了个狗肯屎。那个疼啊我不停的对自己说不要哭,不要哭,我是成年人,我是成年人

    可是真td很疼啊!

    “哇啊啊啊啊”^^!

    ———又见分割线——

    本书决绝是yy的,但是不会y的看了就想吐,这个请大家放心。

    还有,新书须要大家支持,我会保证每天两到三章的。

    再一次感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