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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时候会对另外一个人,生起了一种“相随千里不觉远”的感觉。
这种感觉,可以是对亲人,也可以是对友人,甚至对自己不相识、未谋面却仰慕、敬重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会发生。
──可有没令你产生这样感觉的人?
──还是,仍有没有这种感觉?
对方恨少而言,却肯定有。
男女都有。
男的,他是对沈虎禅。
──世上有一种人,你为他做事、打拚、卖命乃至牺牲,仿佛都是理所当然,也心甘情愿的;对方恨少而言,沈虎禅就有这种魅力。
女的当然就是明珠。
──对明珠为何会这样子,方恨少也说不上所以然来。
他对温柔也好。
好得就像对唐宝牛、张炭一样。他可以为她不惜树敌,不问是非,都一定帮她。在别人遗弃她的时候,他一定支持她;在她需要朋友的时候,他也一定会在她身边。
他待温柔就像兄弟。
──一朝是兄弟,一辈子都是兄弟。
一旦成了兄弟,那就不问贵贱,不求利害,他做错了不背弃他,他做对了就全力鼓励他,并肩作战,有难同当,那种在他今天得意时你叫他“大哥”明朝他失意时你倒打一靶,跟他划清界限的,是猪朋狗友、酒肉之交,跟“兄弟”八辈子扯不上关系。
只要成了兄弟,你就准备成为他有难时的支点,无助时的支撑,雪中送炭时烧热的炭,而不只是在他已繁华似锦之际,攀附上去的那一朵可有可无的花。
可是,伴著明珠,方恨少觉得她才像花,他自己只像瓜。
傻瓜的瓜。
方恨少也喜欢玩乐。他以为走在细雨中,迎风吟诗,在月夜里,把酒浅酌,已经是很惬意的事了。
明珠也好玩。
却不是这般玩法。
入夜之后,下过一场一场大雷雨,他们就奔在雨中,雨势颇劲急,明珠在雨中,一面奔走,一面还要跟他比赛:
谁眨眼多谁便算输!
──问题是,雨那么大,那么密,又那么急,打在眼睑上,加上奔驰的速度,很痛,有时,直接打在眼睛里,不霎一下眼是不行的。
明珠却硬要比这个。
明珠有一对明眸,比真正的明珠还明亮些。
方恨少也有一双大眼。
他的眼睛就似童话里的小公主都拥有的那一种水灵灵的大眼睛,眸子黑而亮,眼白雪而明,可是,一场比赛下来,跑到今忘寺,他一双眼已给雨水打红了。
几乎还打肿了哩。
后来,俟今忘寺前蔡般若跟钟诗情与梁四连战二番之后,大雨已歇,换作雨细淅沥下,明珠拖着方恨少就走:
“我们追四公子去。”
对这一点,方恨少显然并不乐意。
“为甚么要追他?”
“我要找机会报仇。”明珠这样告诉他,带着她一向乐天知命的性情里少见的恨意“我要杀冷不防。‘如是我闻’与‘姑妄听之’在一道儿,不好对付。趁他今夜落单,掩上去杀了他也好,伤了他也罢,一雪他们当日奸污我们母女之仇。”
方恨少一听就火起。
“该杀。”
──况且,他无意间拾获了钟诗情的“天网彩伞”也想物归原主。
他听明珠说过:在她身在“南天门”时,钟诗情这“女天王”很厚待她,所以,他也对钟诗情生起好感来。
刚才,还出语助了钟诗情一把,把蔡般若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
不知怎的,蔡般若看来能赢敢输,堂堂大宗师气派,武功又高不可测,杀着凌厉,恪守信诺,但方恨少却总有点不喜欢他,好象觉得这本来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却终于硬把自己变成了一座冷冷硬硬的神祗塑像。
他也不知这感觉从何而来。
但他最有兴趣的,还是当明珠说出的第二个理由:
“只要跟四少爷走,就一定可以见得到两个人。”
“两个人?”
方恨少初时听得漫不经心,别说两个人,刚才今忘寺那一役,连两百个奇人异士全都见着了。
“两个熟人。”
明珠再加补充。
“谁?”
“沈虎禅?沈大哥?!”
方恨少最巴望的是见到他。
最近,有关沈虎禅的流言也着实太多了,何况,方恨少正遇上的一些棘手问题,难以解决,恐怕非要沈虎禅相帮不可。
“不是。”明珠卖关子的说“是翡翠姊姊和唐宝牛。”
方恨少一听,兴致就来了。
自从在“金陵楼”一别,方恨少就没见过唐宝牛了,明珠告诉过他,沈虎禅正在设法透过翡翠,接近将军、并进行绑架计划。
由于翡翠是这计划的“引子”她当然知晓这件事的始末。
她既然知道了,明珠就一定会知道。
她们是好姐妹,有着共同的身世,共同的亲情,以及共同的尴尬与悲戚。
所以,她们也有着别人所不能共赏的欢悦与知心。
她们曾私下约订:假如有其中任何一个发财了、富贵起来了,都一定要记得老友、顾住姊妹,不负此情。
不过,对于她们怎么才能富贵腾达得起来一事,翡翠、明珠以及当时还有另一位有着同样相近遭遇的姊妹水晶,都只能苦笑。
──像她们这样的“沦落人”有谁会“扶”她们一把?还有甚么机会能让她们攫住?
大概除了嫁人吧。
──嫁到个好夫婿,至少,便可以从良了。
不过,像她们已沦落“青楼”谁愿意要她们?谁还当她们是好女子?谁会要一个坏女子?敬重她们是个好女子?
她们只当彼此的约定是说笑。
她们活着,就像好一些人一样,并没有抱着甚么期望,只想让自己多些欢笑,至少,在还在青春的时候春风得意一些,一生中,能报恩就报恩,最好连仇也报了。
是以,她们勤于练武。
──练武做甚么?
也许,必要时,可以防身;或许,在别人欺侮她们的时候,可以反击;更且,时机来临的时候,可以报仇雪恨。
她们一个喜欢跳舞。
她勤以舞踊。
她把舞艺练成了绝技。
她是翡翠。
另一个爱唱歌。
因而常放声歌唱。
她的歌是她的天浴,是她的洗涤。
她是明珠。
还有一个叫水晶的,在一段时期里飘飘忽忽的出现过,后又因故糊里糊涂的消失了。
大家也没刻意去追索她的下落──只知道她活着,活得比她们都好。
翡翠、明珠只知道她叫水晶。她们都或认为她最漂亮。
水晶的嗜好是:
睡眠。
所以她的拿手绝技也是:
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