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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亲手篆写的喜帖陪你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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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概念里,青梅竹马应该这么被定义:人生最初最朦胧的时光,我们像两支油条互相缠绕,结伴而行,分享成长轨迹里彼此青涩与悲伤,欢喜与惆怅,走到最后,即便有分道扬镳的时刻,回望往昔,仍有一段光阴,是无从替代的地久天长。

    寂寥人散后,何处相思明月楼

    天微亮,初夏清晨的山道上漂浮着氤氲的雾气,山风迎面而来,夹杂着木叶的清香,呼吸一下,就涌出了大团大团温暖的白气。

    青云山的山岚,还残留着春末的气息,若不是这熟悉的雨水洗过的泥土清香如此浓厚,我想我会恍惚自己还在京城的家中篆写喜帖。

    是的,再过十天,就是我和楚仲凡的大喜之日,本该在闺阁里待嫁的新嫁娘在婚礼前夕离家出走,可以想象会给正在欢天喜地筹备婚礼的两家人带来怎样的人仰马翻,但这样的任性,却是我的不得不为之。

    记得长辈常云,成亲的第一好对象就是青梅竹马,因为对于彼此的生长历程一目了然。我和仲凡就是标准的范本——彼此的父亲是同期入国子监的同窗同学,交情好到胜似一家,连住所都要比邻而居,出入得见。共同的生长背景下让我和仲凡两小无猜到大,除了间隔了两年先后拜入青云门下,我们从未从彼此的视线中脱离。

    我想世界上极少有这样的缘分,能够这般从头到脚,贯彻始终,所以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仿佛是心照不宣的默契,彼此的父母把我们召集到一块,自然而然地开始商议起婚姻大事。

    童年的玩伴成为自己同床共枕的夫婿,这个认知过程于我而言,并不算漫长,女孩子对生理及感情上的意识远比同龄的男子要早熟,我喜欢仲凡,其实早在他发现喜欢我之前就已经开始。

    但是仲凡呢?

    从懂事起,我们就默认着服从父母的安排,把对方视为终身伴侣,我有时候会想,如果不是指腹为婚,他还会觉得我与众不同吗?

    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婚礼的日期越发逼近,仲凡也越发忙碌,不过打理的不是我们的婚事,而是他在帮派的种种事宜,记不起我们有多久不曾在一起畅谈掏心,每次乍见的喜悦总在瞥见他的满脸疲惫后一扫而空,随着替代的,是日渐强烈的焦虑和不安:似乎从婚事开始筹备的那一刻,他就刻意回避着我们之间本该有的接触。

    少年梦,笑看春秋,未知愁,曾嬉闹不休

    山岚随日出而消退,随着明朗的山道一路向前,青云门熟悉的建筑逐渐映入眼帘,知客弟子十年如一日地看守在山门前,穿过栽满奇花瑶草的长廊尽头,便是汉白玉铺砌的广场,九只巨鼎陈列其上,鼎中不时有轻烟飘起,其味清而不散,记得当年刚拜师的时候,置身广场之上,似有轻纱于脚下漂浮,看得人满心激荡,恍惚以为这便是仙境。有络绎进出的青云门弟子朝我问候致意,浮云流转,世事变迁,五年前资历最浅的我们,重回门派时,已成了人家口中的师姐。

    一路朝龙首峰环阶而上,隐约传来兵器的碰击声,记得我和仲凡也常喜欢在这里比剑斗法,其实我和他外表给人的反差很大,我的性情急噪,凡事喜欢一马当先,偏偏身子骨不争气,小到大弱不经风,父母因此才属意把我送入青云,不求成为武艺绝代的侠客,只盼望强身健体;而仲凡与我恰恰相反,他是外表看起来文质彬彬,可一拿上三尺青锋,整个人的气质宛若脱胎换骨般,眸光犀利,剑气凌人,又糅杂着本身自带的优雅温润,如果说矛盾的东西往往神秘,那么这种奇异的反差也许就是他当年在师姐妹中炙手可热的原因,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感情的转变。

    十五年朝夕相处的少年仿佛在一夕之间,一下子变得英朗挺拔,原本熟悉的脸部线条从圆润转为坚毅,五官逐渐清朗突显,立体分明——每次看到他,总忍不住啧啧称奇,这个从小玩到大的玩伴居然也有当杀手锏的本钱,本以为无关心动,怎知日子一久,竟三三两两懒懒幽幽,驻扎心头。他的身影如同山峰,挡住了我的少女时代所有的阳光,我来不及思考、来不及闪躲,甚至来不及长大成熟。

    值得庆幸的是他知交满天下,四海皆兄弟,但对于男女情事却是异常的迟钝,典型的男女通杀无敌手杀错永远不回头——那种一问三不知的木衲,与其说是不解风情,不如说对牛弹琴更贴切点。所有异性朋友中,也就只和我往来,无论是风影桥上喝酒比剑,还是通天峰上坐观云海,我们沿袭了小时候的亲密无间,他知道我最喜欢小竹峰木索桥边夜扑流萤,我知道他在比剑之后必然要吃上一盘京师正宗的丁香鸭,如果说爱情不只是在对的时间碰到对的人,也要在相爱的时间里有相同的频率,那么这样分毫不差的默契配合,让我几乎以为这就是最初爱情的开始。

    当然,这样结论的前提是,云绯茉没有出现。

    如果不是那天来京叙旧的一洲师兄闲谈中聊起当年仲凡与云绯茉的那段年少往事,我几乎会把那个娇俏的少女埋到记忆深处尘封,然后天真又笃定地以为,楚仲凡喜欢的女子,一定是宋初颜。

    可惜的是,掩耳盗铃与自欺欺人不是我的处事风格,为什么不敢承认呢?当年如果我没有阻止云绯茉与仲凡的最后一面,也许今天喜帖上与仲凡并列在一起的,是另外一个名字。

    身为青云门里老古董之一,通天峰主管正史档案的诸长老依旧是记忆里鹤发童颜精神翟烁的模样,想来门派里主旨就是修真,多的是保健长寿的门道,老当益壮寿延百年实在不是什么技术性的难题。

    “我知道你,你是龙首峰楚仲凡的未婚妻。”

    我离开青云已有五年,经过世事洗礼,模样和气质早已不同,没想到还能让阅人无数的长老辨认出来,我向他行了个礼,对老人家过目不忘的绝佳记忆力表示折服:

    我行了个礼:“没想到长老您还记得我。”

    “怎么会不记得,”长老呵呵一笑,示意我入座:“仲凡三个月前就把你们的喜帖送上山了,真是岁月不饶人,你们刚进门拜师的情形仿佛还在昨日,没想到只一眨眼,就要成家立业了,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婚礼应该就在这几天吧?”

    艰难地扯了个笑,回答不了的问题还是避而不答比较好,我思索了一番,决定还是开门见山:“其实我今天回来,是想向您打听一个人的,当年与仲凡同时入门的龙首峰云绯茉,您还有印象吗?”

    当年的云绯茉与仲凡一样,同是青云七脉会武的八强之一,青云门下收徒严进严出,弟子成百上千,能挤进前八强,修为资质可想而知有多出类拔萃。

    诸长老闻言略加思索,便道:“你是说云绯茉是吧,当年她艺成下山后便回大王村为父守孝,三年不闻音训,三个月前刚回青云门,现在正在小竹峰,对了,仲凡上次回青云散发喜帖时,云绯茉也在受邀之列,记得他们当时还在我这里相谈甚欢呢,怎么,这些仲凡都没有告诉你吗?”

    仲凡果然知道她已经回来了。我艰难地扯唇一笑,匆匆告辞。

    到识情字困为寂寞留,谁解佳人思悠悠

    小竹峰与通天峰以一桥相连,高耸入云,石阶层层,如果不是有过几年的修真底子,这样强度的攀登还真是让人吃不消,不过对于满腹心事的人而言,这般陡长的路途倒是有利于整理思绪。

    青云七脉的明争暗斗在门派里是人尽皆知的秘密,遇事只要不触及门派利益,从来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要不是云绯茉这个名字从仲凡口中出现的频率太高,我想我和她应该不可能产生交集。

    从第一眼见到云绯茉,我便知道,这个女孩子喜欢仲凡,不说龙首峰上高手如云,她却偏偏喜欢和仲凡单独切磋,也不提她性情偏淡,惟独对仲凡赞不绝口,单是观察她凝视仲凡的眼神,便可从中窥探出快要溢满而出的倾慕味道。

    修真和烹饪,是仲凡最为沉迷的两个嗜好,不幸的是,这同时也是我的弱项,可是云绯茉就不同,她性格温婉,像生长在关睢那河畔中一株清新的水草,秀雅柔丽地连一分修饰都嫌多余,这样秀气的外表下,却善使一手好剑法,天光云影是以太极玄清道法术将其联结而成的双剑,道法低浅者,难以驱动,她却能使得猎猎生风,灵动如绵。

    除却这些,她还擅长洗手做羹汤:做番茄蛇粉汤时,知道番茄要切薄切匀,才能让汤汁更加酸甜可口;烟熏鹿肉主调味料是五香鹿肉在火上熏烤时要多翻转着撒香料,才能入味

    每当听到她和仲凡谈论这些,我都只能无语问苍天:明明是耳熟能详的字眼,为什么听起来却像是番邦的语言?更让我心惊肉跳的,是仲凡看云绯茉的目光,那种眼神,分明写着欣赏和喜欢。

    虽然对她的入侵恼恨不已,但也不得不承认,云绯茉是我到目前为止遇到过最具威胁感的对手,妥帖细心、温言软语、不骄不噪,如果我是男人,也会对如此动人的女子心生向往,可惜我们之间夹着一个仲凡,便只能站在楚汉两界。在我面前,她并没有掩饰自己对仲凡的好感,对于我所采取的寸步不离的战术,也是了然于心,一般的女孩子面对我与仲凡这么多年累积下来的默契熟捻,要不选择越战越勇更加激进,要不退选择自动放弃败下阵来,可她偏不。

    既不选择前进,也不选择后退,如果我紧迫盯人,她便会退避三舍,我稍微一放松警惕,她就以顶着同门师兄妹比武切磋的理由,名正言顺挨在仲凡的身旁,与他下山采购、谈天说地,试图占据他练武以外所有的时间。

    在这样技巧性的进退自如下,我的紧迫盯人就显得捉襟见肘了,她就像一块试金石,在每一次的交锋中,都让我不得不正视与仲凡感情上的缺口,我以为我们的感情城池固若金汤,可是曾几何时,仲凡的世界已经不是我所自得的那样了若指掌?他和云绯茉相谈甚欢的某些部分,分明是我无力插足的。

    记得那次青云门与焚香谷擂台对决,为了庆祝仲凡以仅剩的两名青云弟子之一进军高台,龙首峰一众师兄弟决定到大竹峰吃四喜丸子来犒劳功臣,等到约定的时辰,却发现去的人只有仲凡和云绯茉两个。

    “我那群师兄弟说想吃宫爆鸡丁和啤酒鸭,让我和绯茉去山下的草庙村采买,颜颜,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说这些的时候,仲凡的神色一派自然,这个神经迟钝的家伙,压根没有意识到他那群师兄弟此举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地牵线搭桥。

    如果是平常,我肯定欣然前往,可偏偏那天肚子隐有疼痛,走两步路都冷汗夹背,实在捱不住,只得苦笑着摇头。仲凡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仍在兴致勃勃地邀约:

    “去吧去吧,绯茉还说草庙村时常有货郎打街,她想买几枝插发的珍珠钗,我刚好也想去维修下护腕。”

    刚好也想?还是有默契啊!不过我想我没这么大方,可以若无其事看着他们幸福美满,于是想也不想地拒绝:“我不去。”

    “你今天是怎么了?”察觉到我态度倏然转冷,他蹙起浓眉:“平常说下山,你比我还兴奋,上次还说很想要顶雾隐面纱呢,怎么今天这么反常?”

    我用手捂住肚子,只觉得浑身酸软乏力,站得久了,连脚都在抖。该怎么说呢?是说今天状态不佳,实在拿不出精力去应付三人行的尴尬局面,还是说太过疲惫害怕待会再看到你和她谈笑风声的画面会撕破前些日子的友善面具,不顾一切爆发出来?!

    与其说厌倦这样针锋相对的局面,不如说厌恶那个严防死守的自己,女人很少肯正视内心世界里另一个阴暗自我,往往喜欢用太爱对方来解释自己对对方的监视行为,其实大家都很清楚,爱多少都会有一点,但更严重的,是嫉妒、自卑、作威作福、以及证明自己重要的欲望。

    瞥见他身后的云绯茉,后者洞悉一切的目光令我着实沮丧羞恼,于是面无表情地垂下眼睑,转身进屋:“你们去吧,我还是不想去。”

    我不是仲凡的东宫夫人,没有谋杀他每一次心动的权利,何况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的,不是爱情,而是洁癖。

    就在关上房门的那一秒,突然腹痛如绞,脑袋一阵昏眩,黑暗如浓雾,朝我席卷而来。

    花似去年红,佳人何事瘦颜容,偏记昨夜西风,疏疏骤骤,怎奈把心全吹透

    等意识转醒的时候,外头已是万籁俱静,满天星斗了。屋子里灯光摇曳、转换不定,仲凡坐在床沿边,见我醒来,表情陡然如释重负。

    “我在哪里?”呻吟着以手肘支起身子,有一瞬间辨别不清周遭,只清楚房屋的摆设不是自己的厢房。

    “这是沈长老的慈心堂,你刚服下归元散,现在感觉好些了没有?”他俯过身,用臂膀揽过我坐起身。

    “好多了。”我心头微暖,为他那贴心的小动作,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抬头问他:“怎么没和你们师兄弟去大竹峰庆功?”

    他洒然一笑,双手一摊;“你半路昏倒了,我哪有心情吃喝啊?!”半开玩笑的无奈模样让我窃喜,虽然代价大了点,但好歹知道了原来他还是在意我的,可他下一句话就把我打回原形:“要是让琼姨知道你肠胃痉挛昏倒在地的话,我不被我娘他们以‘护架不利’修理一顿才怪哩!”

    一路悉心照顾,原来全是奉母命而来?这家伙以为他是慈善济灾吗?!说一句我本人也很担心你会死?想到云绯茉的面孔,我气上心头,忍不住恶声恶气地就想出口赶人。

    “那我没事了,你现在可以放心走了。”

    谁知仲凡不以为然地一笑,当真就转身启门离开。我错愕地看着他消失于门口,懊恼过后,有热气袭上眼眶。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如果没有长大多好,君自横行侬自淡,升沉不过一秋风。这样我不会懊恼自己复制不了云绯茉那样的精致美好,也不会在意驻扎在仲凡心头的是哪个名字,更不会沮丧他会把另一个女孩子的身影逐渐摆正,而后占据他的整个世界。

    我沉浸在自己的难过里不能自持,浑然不觉悲伤的主题里那个男主角去而复返,手上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药汤。

    瞥见我的眼泪,他有些错愕的低呼,放下烫手的青瓷莲瓣碗,走到床边,没有擦拭的丝绢,只得用衣袖替我擦眼泪,动作轻柔,像怕伤着我一般地小心翼翼。

    “颜颜,你怎么了?为什么哭了,是不是肚子又开始闹腾了?”

    对于女孩儿阴晴不定的情绪变化他向来拙于应对,见我只哭不语,越发着急,只得手足无措地把我拥在怀里,安抚似地轻拍我的背脊:

    “不哭了不哭了,是不是哪里疼?我再去找沈长老来看看好吗?”

    我拼命摇头,怎好再去劳烦长老,何况沈长老医书再高明,翻遍了千金药方估计也找不到一条解脱相思的秘方。见我示意无恙,他松了口气,这才解释道:“我刚才是到厨房端药去了,这加了曼佗罗的止痛汤药不能多熬,我看你醒了,就想药罐也该离火了。”

    我靠在他的臂膀上,喜悦和悲伤同时上涌:实在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人,仿佛天生就掌控着你的泪腺功能:快乐时能让你喜极而泣,冷淡会叫你悲伤没顶,遇到他,你的喜怒哀乐好象都不是自己的,一颗心只能跟他百转千回,起伏不定,生平不会相思,才害相思,就让人领悟到感情竟然是这样一件叫人软弱无力的事情。

    最叫人惆怅的是,那个人,偏偏还不自知。

    不是没想过把自己唱给他听,但女人的矜持和直觉告诉我,与其急急忙忙地告诉他,不如等他自己发现。这样莽撞而唐突地去表白感情,只会适得其反——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之间的感情绝非一个名词可以形容概括,而感情上的共鸣应该是一个从混沌到明晰的过程,这个自我发现才是他最值得珍视的,我告诉他,等于是我在向他索取,而他自己发现的,才是他自己真正想要的。

    “颜颜,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好好谈谈,”他调整好坐姿:“我觉得你最近有些喜怒无常,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还是我哪里做得不够?”他神情严肃,昭示自己虽然慢半拍,但绝非感官迟钝。

    我咬住下唇,仔细思索了一会才开口:“我只是发现,你好象离我越来越远了”对很多事物的看法我们都已经不同步,对方喜欢的事物,自己却觉得寡淡无味,那种灵犀相通的感觉,似在一点点流失:“我总会莫名其妙地害怕,我们会不会也有渐行渐远,终成陌路的一天?!”

    “傻瓜!”我的话音刚落,就被他用手指轻敲了下脑袋:“你想太多了,怎么会有这么一天呢?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十多年来累积下的情分不可能说没就没的,我承认在修真和烹饪上我们不能同步,可是每次有比剑出场的机会,最不遗余力支持我的人不就是你吗;一有新研制的菜品,你都是第一个捧场的,无论我做出来的菜肴味道有多怪,你都毫不介意的试吃;在所有人对我都赞美有加时,你会适时地给我浇冷水保持清醒,而在我疲惫难言的时候,周遭只知道给我个休息的场合,只有你明白我还需要一个安慰的拥抱人的一生,悲喜轮回,能有几个这样的知己?你觉得我会轻易割舍放弃吗?”

    “可是你将来要是成亲生子,我们也不可能再像现在这样形影不离啊,”我眼泪停歇,半撒娇半是抱怨地瞅着他:“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我们门派里那么多的女孩子明里暗里地喜欢你。”不敢指名道姓是云绯茉,只能用‘那么多’来统称,果见仲凡咧嘴一笑,有掩不住的狡黠和自得。

    “我又不是瞎子,怎么可能觉察不出来,不过你知道我的,对于感兴趣的事物我会全神贯注,其他不相干的就没那么多精力去应付了,再退一万步说,我要真到了适婚年龄,按照我们家的情况,第一个考虑的成亲对象,可想而知就是你嘛!”

    他神情一派风光霁月,语气再自然不过,丝毫没有意识到我们在论套的是怎样一个敏感的话题:“反正我是认命了,从小被你欺压到大,也别妄想哪一天会脱离魔爪了”本来我还满脸滚烫,可是听到后来就觉得是指桑骂槐,恼羞成怒下强悍本性直接曝光,抡起花拳秀腿就往他身上扑去,他哈哈大笑,游刃有余地左右接招,两个人像回到了顽童时代,乐不可支地就在床上打闹起来,最后仲凡一个擒夹手,两手分别捏住我双腕顺势就把我压在身下。

    肺中的空气被这一压全然跑光了,脑中一片空白,对上仲凡微笑渐收的面庞,他大概也被这情况吓到,面色因羞窘而涨红,神情完全是不知所措,可目光却是前所未有的专注明亮,我盯着他的瞳孔,那里面分明闪动着困惑和躁动,还有少年欲念的挣扎。

    我也手足无措,只能满面迷蒙地看着他着了魔般缓缓低下头,却在唇瓣碰触前,因为片刻迟疑,所有的动作都在空中静止。

    我承认那时候我是故意的,强压下所有的矜持和羞涩,本能地微抬起下巴,迎上他温热的唇,接触的那一刹那,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胸腔里传递过来的惊叹。

    浅啜辗转的意犹未尽中,四周的空气逐渐加温、醉酒般香醇醉人,从儿时的玩伴过度到现在的恋侣,所有的转变,都从这一吻起开始。

    盼韶华但为佳人留,纵是千江不复流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喜不自禁的记忆里留有太多的盲点,比如我们的关系虽有更进一步,但在仲凡在艺成结业前,从未对掌门长老们说明,门派里的师姐妹也有目睹过我们举止亲密,可当时我们青梅竹马的关系早就人尽皆知,即使偶尔有撞到,却压根没有往另一层意思上想。

    所以云绯茉在下山返乡之前,应该是不知道我和仲凡已经跨了过单纯的玩伴关系,才会在她启程回乡之前,在遍寻仲凡不着时,托我转交那封信。

    正沉浸在回忆里,一声“宋初颜”让我猛然惊醒,诧异之下应声回头,只见站在身后的是位身着婆娑云裳的秀雅佳人,云鬓花颜,明眸贝齿,身上淡淡的茉莉清香仿佛是招牌标记——

    “云绯茉?!”我失声惊叫,引来中庭边上几位习剑的师妹频频侧目,没想到才踏入小竹峰顶的中庭就碰到她,倒是她快步上前,挽住我的手臂,往人迹罕至的翠竹林走去,语气里有掩盖不住的惊讶和喜悦:

    “没想到真的是你呀!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是准备回锅继续修炼,还是来找水月师叔洽谈要事的呢?”

    “都不是。”我硬挤了个笑容,几乎无法回视她坦然又热情的目光,视线下移,落在她的衣饰上,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身段依旧曼妙,只除了腰身有些臃肿

    腰身?我篡地反应过来,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抬头看她:“你怀孕了?!”

    “是啊,”云绯茉呵呵一笑,边走边神色温柔地摸了摸腹部:“我这次回来,就是准备待产的,小竹峰环境清幽,气候宜人,最适合孕妇安胎了。”

    怎么会这样?!“那你已经成亲了?”

    她对我的反应啼笑皆非:“不然你以为我怎么会怀孕!?我去年岁末就已经成亲,现在孩子只差四个月就可以出来见人了。其他的姑娘要是在我们这种年纪,孩子都有好几个了,像你和仲凡,不是也准备在这个月里成亲?”她笑如春花,言语间洋溢着浓浓的幸福,突然间像是感觉到了什么,歪着头迟疑地问:“对了,上次听仲凡说,你们的婚期好象就在十天后吧?怎么你这个准新娘不在准备嫁衣,倒是出现在这里呀?!”

    连珠带炮似的问题攻得我无力招架,只能趁勇气尚未消失前,深深吸一口气,轻声道:

    “其实我这次来,是来找你的。”

    “找我?”她柳眉微颦,满脸不解,直到我从衣襟中摸出一张牛皮信封递给她时,上面那四个‘楚仲凡收’簪花小楷才令她如梦初醒。

    “咦?!这,这不是”

    我苦笑一声,迅速眨去眼眶中的水气,却压抑不下满心的后悔和酸涩:

    “这就是我今天找你的来意你还记得吗?当年你即将回香时,托我转交给仲凡的信笺,说是傍晚在龙首峰的紫竹林见,可是当时我没有转告给仲凡。”

    也许每个人的心底,都潜伏着一只魔,在你最薄弱的软肋处虎视眈眈。仲凡之于我,就是这样一道魔障,他对云绯茉是否无动于衷,我没有笃定的信心。如果爱情是一场拉锯战,那么受伤的总是付出比较多的那一个,正是他们投入得太多,所以看似有无限勇气,实则心中非常恐惧——付出了十倍努力才得到的东西,自然会让人患得患失。

    也曾彷徨犹豫,但终究还是横下心来私自藏匿起这封信笺,让他们的故事提前结束,也让一切的可能性划下了休止符。

    云绯茉低首沉思,似把记忆里某些片段串联成章,再抬起头时,已是面无表情:“这件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又自揭伤疤呢?而且还是在你和仲凡即将拜堂成亲的前夕?你不怕我把这件事告诉他,让你们的婚事就此作罢?”

    我艰涩地扯了扯唇角:“我既然决定上山来找你,就已做好承担一切后果的思想准备了。”但凡存在的事物,终会留下痕迹,尤其当你做过一件当时觉得义无返顾,后来却开始后悔的事情时,它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隐没,而是会残留在你的记忆深处,长成一颗瘤,时时刻刻地影响你、提醒你自己曾犯下的错误和罪行。

    我不想顶着这样的罪恶感嫁给仲凡,哪怕是他得知真相后取消婚约,也好过这样无休止的自我谴责,当初既然有本事任性去爱,那么现在也该有本事坚强离开。

    “这些年来,我总在想,如果那天我把信笺给了仲凡,你们会怎么样?也许他对于你的离去有更强烈的反应,从而得知自己真正的感情,那么我们三个人的今天,就是不一样的结果,甚至,今天为仲凡披上嫁裳的人可能不是我,而是你。”

    云绯茉听完却是直摇头,想也不想就断然否决:“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

    她凝起神色,一字一句,无比认真道:“因为仲凡当年亲口告诉我,他选择的人是你。”

    现在换我楞在当场,她面色平静地道:“所以你不必太过自责,因为有没有这封信都不能影响或者逆转真相。当年我把信交给你后,在下山的时候,就碰到了仲凡。”

    “仲凡他拒绝了我。”

    我震惊地看着她,不知心头是什么滋味,要怎样勇敢,才能自己曾经的伤口在昔日的情敌面前揭露?

    “你知道吗?仲凡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男子。”短暂静默后,才听见云绯茉再度开口,略带惆怅的嗓音似从回忆的井底发出来的,带着蹉叹,在井壁上撞来撞去,回音动荡。

    “他天资非凡,为人处事又是妥帖淳厚,让每一个和他相处过的人都感觉如沐春风,记得在龙首峰时,看他每天练剑的身影是我最享受的乐趣,”她微微一笑,目视前方,继续说道:“可惜一出龙首峰,他的身旁必定有你相随,你的触角伸及了每个仲凡会出现的场合,别人即使有心,也在这样的强势下败阵,包括我在内,整整三年时间,都只能在旁边看着你们。”

    “我知道感情的事始终有先来后到,中途插队本不应该,后来也是实在压抑不住了,才鼓起勇气放手一博。可惜的是碰上你,我从没遇到过这么恐怖的对手,死缠烂打严阵以待,为了应付你,几乎花费了我所有的心思,如果说我的这段感情因为仲凡而遗憾,那么真正让它刻骨铭心的,却是因为你。”

    她轻扬娥首,神色中讨厌、有嫉妒、还有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敬佩,我看着她,只觉得心下戚戚,当年自己对她,何尝不抱着这些复杂的心情?

    “你还记得那次青云门与焚香谷擂台对决后大竹峰之约吗?本来只有龙首峰的弟子才能应邀的,可是仲凡坚持要让你参加,我想对于男人而言,只有对自己真正认定的人,才会如此力派众议吧。”

    我有些怔忪,而云绯茉说到这里则是冷冷地瞥了我一眼,仿佛在看一个身在福中却浑然不觉的痴人,继续道:

    “还有,那天你昏倒在屋里,仲凡背着你到通天峰求医,我直到现在也忘不了他当时的神情,仿佛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崩塌颠倒,直到沈长老再三保证你是肠胃紊乱失去意识,他才冷静下来——我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才不得不承认,你和仲凡之间,已经累积了太多煎不断的牵扯和羁绊,早就没有第三者可以插足的余地了。”

    “我回乡之后,常常想起你们,当然也有过不能如愿以偿的遗憾,不过流年换转,再多的甘心也早就释然,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微妙,太过圆满的东西往往食之无味,反倒因为遗憾才有感动,因为残缺才有震撼,”她洒然一笑,仿佛当年的伤感失落早已云开雾散,曾经那么真的感情,最后也只剩下闻风忆起。

    “什么是缘分?上苍给了你机会,这就叫缘,而你抓住了这个机会,还牢牢不放手,这就叫分,如果连你和仲凡这样得天独厚的都不能白头到老,那我就再也不肯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才能称得上是天作之合。”

    她眼睛里盈满了温柔与淡定,有一种萧索过后的平静,缓慢而又清晰,我不由自主地顺着她的目光轻移,但见一个熟悉的挺拔身影,正顶着烈日骄阳,顺着石阶,气喘吁吁,挥汗而上。

    愿如初,总是无忧,或执手,风月与共

    蓊郁浓翠的竹林深处,树影斑驳,夏风飘逸,过处沙沙作响,阳光被头顶的竹叶剪裁成各种形状,散映在我们的衣裳上,整个竹林,只有我和仲凡凝视着彼此,不知对望了多久,最后还是由我打破了沉默。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从发现那封信开始。”他竭力平稳呼吸,沉声道:“知道你突然留书出走,还说要暂停婚事,吓坏了多少人吗?我们的家人全都聚集在一块,探讨你出走的动机,所有人,甚至包括我自己,都一致认定是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才导致你逃婚离家颜颜,能告诉我为什么吗?是不是我真的做错了什么?”

    “不是的”他的自责显而易见,我瞧着难受,眼泪簌簌而下,把头埋到他的肩窝里:“不是你的问题,是我自己有心结没有解开”

    “心结?”仲凡的声音纳闷不解。

    “如果我们不是青梅竹马,你还会觉得我特别吗?如果不是早就知道彼此会成为自己的另一半,你是不是还会对我倾心?”我抬起泪眼,把问题抛给他,如期地看到仲凡怔楞在地:“如果当初你先遇见是云绯茉”

    他的神色顿时了然,想也不想就直接打断我:“我从来不做那种假设。”太过斩钉截铁的语气,反倒令我楞住。

    他叹了口气,神情涕笑皆非:“颜颜,你不明白男人,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了伤筋动骨的代价的,尤其当他们认定了自己的终身伴侣后,除非遭遇重大变故,否则很少再去质疑。而且感情中也没有那么多的假设,谁遇见谁,会衍生什么样的故事,很多时候,契机其实不在我们的掌控当中——人生需要那么多如果做什么呢?既然上天已有安排,顺其自然临水推舟便是。”

    “我要承认,曾经也反问过自己,对身边人是否有过审美疲劳?是否更向往一段半路惊艳的遇见,”他有些羞涩的骚了搔头,语气却很坦诚:“该怎么和你说呢?我只是一个凡俗的男人,男人来自本能的猎奇心和征服欲当然都有,对于美好动人的异性,也容易产生好感,可是仅仅只有这些是不够的——男人对于女人,心动只是开始,真正决定要携手一生,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我先遇到的是你,跟我分享成长轨迹里所有好与坏的人也是你,再也没有人如你这般知我懂我,所以我不必担心修炼心法时会走火入魔,因为有你在,你会把我拉回来,如果丢失了你,就算还有成千上万个亲友,我也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他俯下头,嗓音低低的,在我耳边呢喃,仿佛是温柔的夜风,格外地扣人心弦:“你知道的,很多时候,缘分就是那样,只有陪你一起经历过那些事的那个人,才能进驻到你的生命中,此后无论再来多少个人,错过了那阵子,就错过了一辈子。”

    明明没有陈酒,空气中却漂浮着似要溺人的甜蜜,明明没有疼痛,眼眶却在酝酿着喜悦泪滴,我们都是这个尘世的个体,纵使再怎么懂得对方,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的零距离,我们自以为两个人的想法相差无几,但彼此的空间仍有一大片的空白和盲点,迟钝如仲凡,他不明白女人在幸福达到极至时会徒感慌乱,如同我也始终不曾了解,在男人们看似木衲不擅言情的背后,对感情的诠释竟然如此精准细腻。

    告别诸位长老和云绯茉后,我和仲凡相偕下山,傍晚的山色斑斓,我们就披着夕色,不急不缓地牵手漫步在山林小道里,两个人谈论着婚礼的细节,顺便把一路春光妥帖收藏。

    或许平凡的幸福就是这样的吧:既不轰烈,亦不刻骨铭心,却一直温软;它没有神话的铺垫,更缺乏传奇的渲染,但氤氲着平常剧情所特有的平和恬淡,所有欲擒故纵的心思手段在这满腔澎湃的爱意面前全然派不上用场,任你花招百出,我自兵来将挡。

    有人说十世修来同船渡,百世修来共枕眠。我不清楚百世之前,我和仲凡在什么样的背景、以什么样的身份、有过怎样的故事,何以心动,何以结缘,才能在那么漫长的时光里于红尘中莽莽撞撞,跌宕起伏,修到了这一世。

    但无论前世如何谱写,轮回无论运转,仍然感激,我们能拥有这一世——先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然后是推心置腹的至交好友,最后成了携手与共的白首夫妻。

    畅扬人生,与尔共享,轰烈快事,彼此分尝,最圆满不过,最欢喜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