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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我在这深深的夜色中走过,努力在迷朦中搜寻着逝去的回忆。一片片支离的回忆。
即便是久久沉溺的忧伤。
这漆黑的夜,悄悄的掩藏着太多的悲伤和眼泪。然而却独独遗忘了无助的我。
为什么,这无垠的苍穹竟吝啬的不愿用几滴雨,掩去我满脸的泪
一、“爱情”
1999年9月1日是一个快乐的日子,明媚的秋阳让人觉得非常的温暖。我踏着午后的树影,第一次走进了学校的图书馆。因为是刚刚报到的新生,没有学生证也没有图书证,只能站在大厅里望了望,仿佛一个孩子在虔诚的听着教堂敲响的钟声,心里充满了好奇与向往却不得不远远的眺望。
两个人从阅览室走了出来,一男一女。男的轻轻地搂着女的肩膀,从我身旁翩然而过。在那一刻,我不再是活着的一个人,而成为一缕无影的空气,在虚空中漂浮。
那一刻,两个有着些许鬼魅气息的字眼一下子从我脑海深处跳了出来——“爱情”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的遇见“爱情”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爱情的无限魔力,虽然只是从我身旁轻轻地走过,但却有如一股灼热地气息狠狠擦过我地脸颊,一下子将他们烧得火热。
原来,在我的全部意识里“爱情”仅仅只是远远躲在不知何处伊甸园中的一枚青青的苹果,虽然充满着芬芳的气息,但却从骨子里透着些许酸酸的味道。即便是这个模糊而含混的定义,也仅仅只是书中的只言片语所讲述的。
我第一次与爱情擦肩而过,就在走进大学校园的第一天。那个暖暖的午后,也许就是我一切故事的开始。即使到了今天,那斑驳的树影,那淡淡的阳光以及那灼热滚烫的气息依然深深地刻写在我记忆的最醒目位置。
二、小俊
讲述我的故事,不能不提一个人——商学院的小俊。虽说名字叫小俊,但他其实并不算英俊,至少我是这样认为。虽然如此,小俊却很讨人喜欢,尤其是他班里的一群女同学,更是个个拿他当个宝似的,有时真的让人觉得有些费解甚至是不可思议。
小俊是我的室友,睡在我的下铺。就如他常常说得那样,不管白天的他怎样活跃,怎样上蹿下跳,但到了晚上,也只有任由我这个呆板、木纳的室友的压迫,还得忍受我因为不停翻身而发出的吱吱的响声,甚至是因此而抖落的满脸灰尘。
没办法,谁叫咱俩是好兄弟呢!每当小俊说这话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很抱歉,但他却从未因此而抱怨过。
看过一本关于潜在意识的书,在书里作者通过异常烦杂的推理河论证,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个人都有充实自己性格的潜在愿望,即使不能在自身得到体现,也会通过选择朋友甚至爱人来实现。
我没有学过心理学,所以无法判断这个理论究竟是对是错,然而我却认为我和小俊能够成为好朋友却多多少少印证了这个理论的正确性。
和小俊的开朗外向不同,我总是让人觉得有些拘谨和内向,总是在应该沉默的时候沉默着,也总是在不应该沉默的时候依旧固守沉默,似乎永远都有些想不完也想不透的心事。久而久之,我在别人的眼中变得有些抑郁。就是到了今天,我依然无法完全摆脱自己这样的性格,也许就是那句老话: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然而我和小俊却成了好朋友,可以说是那种知心会意的朋友。也许没有人看见我们勾肩搭背的在校园里晃荡,也没有人看见我们一起嘻笑怒骂,然而我们却是真正的朋友。在我们之间,似乎永远不需要过多的言辞,总是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之后便已彼此了然。
三、自行车
大学校园的面积要比我想象中的大许多。原本每天走路上课的计划终于在我因连续多次迟到之后,惨淡夭折。
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我不知如何摆脱自己迟到噩梦的时候,一辆二手自行车走进了我的生活,那是一辆淡黄色的山地车,装饰着一些银色的线条,为此我付出了一个半月的零用钱。
我骑自行车的技术应该说还是不错的,在高二的时候参加市里的自行车技巧大赛,虽然最后只得到季军,但却是全场公认表现最稳定的骑手。然而即使如此,我这个高手也有失误的时候。
四、小说
2000年3月的一个周末,原本以为可以好好的睡个懒觉,可是该死的小俊却不停的往宿舍打电话,一会儿说要请我吃早餐,一会儿又叫我替他买份杂志。当电话终于停止了一上午的叫嚣时,我仅存的一些睡意荡然无存。
刚好想起一部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听学兄学姐们说,这部小说最近挺火的,甚至被奉为什么什么经典。既然如此,作为中文系的一名学生,更作为一名即将把自己的青春和汗水都奉献给祖国文艺事业的文学青年,我自然应该学习学习。懒觉既然已经没有办法接着睡,就索性去书城转转,合适就买一本读读。
春日的上午,阳光经过一个冬天的休整,重新活跃起来,暖暖的、懒懒的,洒在脸上就如同母亲的手轻轻地爱抚,让人觉得特别的惬意。但是我最钟爱的季节还是秋天,说不出为什么,只是特别喜欢在起风的日子里走进一条窄窄的巷子,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轻响。
正当我沐浴着这春日的阳光,忽然一声尖叫打破了我暖暖的懒懒的遐想,本能地想将自行车刹住,然而由于去势过猛,我一下子失去了平衡,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到了人行道上。顿时,一阵剧烈地疼痛从我身体的某个地方迅速传到我的大脑。但此时此刻,我的意识已顾不上自己的疼痛,只是顺着尖叫声发出的方向望去。一个淡紫色的身影站在离我不远处,长长的头发一丝丝浸润着太阳的金黄,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如柳丝般婀娜善舞。
淡淡的紫色包裹着一个纤弱的女子。也许是受了我的惊吓,她的脸显得特别的白。这是一种苍茫的白,没有一丝令人欣慰的红润,只有如铅一般的凝重,她呆呆地站立着,就在离我不远处。
“小姐,你没事吧?
“小姐,要不要到医院检查一下?”
这年头“小姐”这样地称谓可以令人产生很丰富的联想,一般情况下我不会以此称呼女孩子,然而当我面对眼前的女子,我实在不知道应当怎样称呼她,情急之下,只有任意脱口而出。但是任凭我如何问她,淡紫色的身影始终一言不发,保持着最初的姿势。过了有一刻钟的时间,虽然我觉得这似乎让我等待了大半天,但手表却精确地告诉我:她呆立了有一刻钟的时间。她似乎缓过神来,愣愣地望了我一眼,又望了望摊倒在人行道上的山地车。这时她似乎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因为我忽然看见她露出了一缕淡淡的浅浅的笑。那淡淡的笑意在她的脸上、身上迅速的传递开去,仿佛雨过的晴空,阳光一现,阴霾荡然无存。就在那一刻,我才发现,眼前的女孩竟是如此的美丽。
现在,诧异呆滞的反倒成了我自己。
“对不起,吓到你了吧?”女孩低声对我说着,那少女的清音虽然隐隐含着些许的歉意,但却丝毫无法遮掩发自内里的纯洁和温柔。
“哦!”我发觉自己有些失态“我没有事。反倒是你,有没有”
“你流血了!”我还没有说完,女孩略带慌乱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顺着她的目光,我才发现自己的手腕内侧被利物拉出了长长一道血痕,血还在不断的向着伤口外渗出。
也许是一种本能的反应,虽然感受到一阵阵无法排解的疼痛,但却依旧淡淡地对女孩说了声“没事!”
“你还是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没事。”
“真的没有事情吗?”
“真的,没事。没事!”
就这样,这个原本春阳暖暖的周末,因为我的受伤而变得灰暗惨淡起来,小说自然是没有买到,倒是山地车被我摔得惨不忍睹。车把弯了,车轮的钢丝也断了好几根。虽然修车师傅帮我换好了钢丝,但车把却怎么也修不好了。
因为倒车事故,我又是上医院包扎,又是去车铺修车,回到宿舍已是夜幕时分。
小俊见我回来,手腕上包着厚厚的纱布,一脸沮丧的神情,便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挂彩啦!是英雄救美呀,还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啊?”
“去你的,就知道说风凉话,小心哪天我也让你来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出我这口恶气!”
“哈哈哈哈,没有摔糊涂。到底是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于是我将白天所发生的事情向小俊讲述了一遍,但我却不自觉的将那个淡紫色的女孩悄悄省略了。
“咳,你说你你早说你要找小说嘛!”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买小说的钱都被我用来修理手臂和自行车了。”
“我的意思是说,我有啊。”说着话小俊走到他的床边,从他的床上面拿出一本薄薄的书递到我的面前“是这本吧。”
果然是一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接了过来,顺势翻了翻,发现书页中有些地方似乎被浸湿过,而另外一些地方则留下了明显的油渍。
在我翻动小说的时候,小俊看见了那一团团的油渍。“不好意思,吃饭的时候把书弄脏了其实,这本小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有点无聊,你拿去看吧。”
那一天,我原本准备去买一本小说,然而经过了一系列的事情之后,那本小说却又以这样的方式走到了我的手中。
五、薇怡
我躺在床上,拧亮床头的台灯,慢慢的,细细的品味着那个自诩痞子的家伙讲述自己的一段网络奇缘,那是一个凄美的故事,我仿佛看见作者在那看似诙谐幽默的文字背后所流露出的无奈和无助。尤其当小说到了最后,女主角的那一封饱涵着款款爱意的小小信封出现时,我承认,我受到了感动。那是一种最纯真最细腻的感动。
借着有些泛黄的灯光,我很快就读完了这部薄薄的小说。就在我准备合上最后一页书页的时候,右下角一行娟秀的小字映入了我的眼帘:
“为何美丽总是意味着短暂,而痛苦却又如此悠长。”
我凝视着这一行小字,那种被感动的感觉又一次从我心底油然而生。这时我忽然记起初时仿佛见到的湿痕,细细想来,一定是某个同样受到感动的人流下的行行清泪。这流泪之人,自然不会是我那好友小俊,那么肯定就是这个留言之人无疑了。
顿时,心中油然而升起一股相知的亲切感。当我再看那行娟秀小字的时候,她们仿佛也格外亲切起来。我忽然有股想要做些什么的冲动,于是我找出笔,在那行小字的下面写了起来写好后,又从床头杂乱的书堆中找出一张牛皮纸,小心的将书包好,放在了枕下。
那一夜,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风筝,孤单的在无垠的天际漂浮着,然而我并不感到害怕,因为我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根长长的绳索,牢牢将我系在某个人的心头。
第二天,趁着午饭后的空闲,我拖着小俊就往学校操场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小俊一边忙着与迎面来的姐姐妹妹们打招呼,一边发着牢骚“什么事嘛!神神秘秘的,刚吃完饭也不让人休息休息嗨玫姐姐你好呀!几天不见又漂亮了好多啊!有事不能在吃饭的时候说啊?林姐姐,这两天你看起来可有些清瘦了,要注意身体啊!或者回宿舍说也行呀王妹妹呀!你好你好。那天那个高高帅帅的男生是你的新男朋友吧!你眼光真好呀!我们可以边聊天边睡午觉,多惬意啊”
终于我和小俊走到了操场尽头的篮球场边。那儿有一条长长的石凳,因为偏远,而石凳上总积着厚厚的灰尘,所以平常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来。但我却喜欢时不时的到这儿来坐坐,什么也不想,只是静静的坐着。
那天,我把小俊拉到了那个角落,将他摁坐在石凳上面,虽然不是很乐意,但他还是坐了下来。
“那本书不是你买的吧!”
“怎么?当然不是!你认为我会买这种小说吗?”
“那是谁送你的?”
“你关心这个做什么啊?你如果喜欢的话就拿去好了。谁叫咱们是好兄弟、好哥们儿呢!”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书我可就不还给你了。不过我还是要问你,究竟是谁送给你的?”
“唉,不过是一个网友而已。我和她聊了一段时间,她问我有没有看过这部小说。我说没有。她说我应该找一本来读读,因为我说话的口吻和小说里的痞子很像。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学校,原来是校友,于是她就说要送我一本,然后我们就见了面,还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去麦当劳喝可乐吃薯条那个女孩将生活想象的过于理想化了,不过人长得很漂亮,我们聊了好久哦,可乐都喝了三杯。”
小俊见我一言不发,便匆匆截断了自己的话头。
“你怎么啦?你要我说,自己却又一脸无精打采的样子。”
“她叫什么名字?”
“嗯,好像叫什么薇怡吧。”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然而或许是因为那行小字的缘故,我觉得自己对她仿佛已经非常熟悉。
又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已是2000年的6月,那是我大学第一个年头即将结束的时候。大四的学兄学姐们大都忙完了毕业前的事情,于是什么联谊会、同乡会之类的聚会一个接着一个。我平素很少参加这样的活动,然而欢送枚姐的那一次,当小俊邀请我一起参加的时候我同意了,因为他对我说他会带着他的新女朋友楚薇怡一起参加。虽然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曾经跟我谈起过这个叫“薇怡”的女孩,但我却有种很想见见她的冲动,因为我总觉得这个写着一手娟秀小字的女孩一定也同我一般,容易受到外间的感动。
因为小俊要去接薇怡,所以我们约好晚饭后在学校的南校门碰头,然后一起去参加联谊会。饭后,我早早来到南校门,心中似乎有种情绪在不停的涌动,我的身体也由此而有些迫不及待。
远远的,两个身影向我走来,慢慢变大,慢慢的变得清晰,小俊的身旁,一个淡紫色的身影挽着他的手臂向我走来。
小俊把我介绍给他的新女朋友,而薇怡并没有认出我来,或许她早已经不记得那个摔破了手腕的傻冒了吧。但我却清晰的记得那个淡淡的微笑。
那一刻,我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无法宣泄,更无法排解。
在去联谊会的路上,薇怡一直紧紧挽着小俊的手臂,带着淡淡的微笑,静静的听他山南海北的瞎侃。而我就呆呆的跟着他们身后,注视着他们的背影紧紧的依偎在一起。
那天的联谊会上,大家都玩得很疯,也很开心,只有我一个人默默坐在会场的一个角落,听着他们瞎侃,看着他们跳舞唱歌,但又什么都没有听见,什么都没有看见。
联谊会结束之后,小俊要送薇怡回去,虽然明知不太合适,但我还是与他们薇怡同行。“小俊喝得有点多了”我说。于是,如来时一样,薇怡仍旧紧紧挽着小俊的手臂,仍旧带着淡淡的微笑,而我仍旧静静的走在他们身后,却因为黑夜的缘故,使我失去了仍旧注视他们背影的机会。
仿佛走了很长时间,我们三人终于在顺西路的一幢大楼前停了下来。薇怡和小俊互道了晚安之后,也向我挥了挥手,算是告别吧,然后转身走进楼内。
我和小俊回到宿舍已是午夜时分。他显得很累,刚才的劲头一下子全都消失了,很快便走进了梦乡。而我躺在床上,却没有丝毫想要睡觉的意思,听着小俊微微的鼾声,想着或许现在的他正在梦中牵着薇怡的手翩翩起舞,我的心中又泛起一阵隐隐的疼痛。
忽然,感觉系在身上的那条绳索断了,只剩下一只孤独的风筝在空中漂浮。不知道将要飘向何处。
六、唐婉
自从参加了那次联谊之后,我变得热衷于参加各种聚会。只要是小俊邀请我参加的,我都一概接受。开始的时候小俊有些迷惑,但时间长了他也就慢慢习惯了,还不时对我说:“这样多好,有空就应该多活动活动,多认识两个人。老把自己关在宿舍里,都快变古董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过是想看看薇怡而已。
要是没有聚会的时候,我会时不时的到处走走,当然顺西路是我最常经过的地方。我总是希望能在无意见遇上薇怡,如果这也算无意的话。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始终在自我矛盾的旋涡里挣扎——小俊是我最好的朋友,而薇怡却又总是让我情不自禁。
唐婉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她的出现对我而言可以说是一种解脱。
唐婉是我的学妹,学的是古典文学,人长得也颇有些古典韵味,倒也正好对应。我们的认识是因为学校文学社。当时文学社因为缺人邀请我加入,碍于同乡社长的面子只好勉为其难的应付应付,帮他管理一个讨论小组。而唐婉正好被分在我这组。
说是社团,其实也就是没事的时候大家聚一聚,拉拉家常什么的,因此都很随便,但我却渐渐发现,有一个女孩子虽然每次活动都准时参加但总保持着一种沉默或者说是矜持,似乎总是在思索着什么。
2000年末的一天,我刚从图书馆出来,听见背后有一个女孩子轻轻的叫我“学长”我回过头,是唐婉,她拿着一本书,距离有些远,看不清书名。当她发现我正注视着她的时候,她显得有些紧张,将书紧紧的抱在怀里。
“有事吗?”
“我想请你帮我看看我写的一篇散文。”
“你太抬举我了,我懂什么呀!”
“你帮我看看嘛。”
那是一篇描写秋阳的散文,名字叫什么早已经忘记了,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她将秋阳写得有些冷漠,就仿佛是用一个巨大的冰袋将太阳拢了起来,阳光虽然依旧明艳,但温暖却变成了冰凉,有种令人不禁颤栗的感觉。从那一刻开始,我对这个女孩子充满了好奇,不知在她的心里是否正隐藏着什么。
慢慢的,接触多了,在我和唐婉之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开始渐渐滋生着。唐婉在我面前偶尔会有些小女孩的情态,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有一种抱住她然后疼爱她一辈子的冲动。
2001年的寒假是在寂寞中度过的,没有心思走亲访友,也没有心思做自己的事情,心里总是觉得空空落落的。每天清晨看着楼下的车近了又远了,于是一天又开始了;每天傍晚看着对面的灯亮了又灭了,于是一天又结束了。每每在这样的时候,我便开始思念一个女孩,但她却像梦一样朦胧,让我无法看清她的面容。直到一天下午家里的电话响起,一个声音从电话的那头传来:“学长,新年快乐!”迷雾一下子散去,我终于看清楚了站在雾中的唐婉,穿着橘红的风衣
寒假结束后,我回到宿舍,又一次从枕下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拿了出来,轻轻的抚摩着书页,一页又一页。“该结束了。”我对自己说。是的,该结束了,我将那本小说扔进了我床头凌乱的书堆中。
我开始时不时的给唐婉打个电话,时不时的同她一起吃饭,时不时的陪她逛逛街。但我们之间依然有着一段若远若近的距离,似乎有什么却又什么都没有。我们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都一直保持着这种别人看来无法理解的距离,因为在他们眼中,我们早就成了一对儿了。
那时的我们就好象生活在一层薄薄的窗纸两边,彼此都能望见对方,然而又都无法看见对方脸上那层淡淡的渴望的红潮。如果没有那场车祸,我想我们这种明明暗暗的关系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那场车祸虽然使我平生第一次踏足了生与死的边界,但却帮助我们最终捅破了那层窗纸。
七、车祸
车祸发生在2001年的8月。那一年的暑假酷热难耐,整个城市都仿佛一条老狗,只能伏在地上吐着长长的舌头。我在这样一个酷热的下午,勉强离开了图书馆凉爽的风扇,因为我必须去为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补习她那门很差的语文。挣钱虽是小事,但关系到信誉问题的时候,小事也就变成了大事。我就抱着这样一种坚毅的决心跨出了图书馆去找小俊。
之所以要找小俊,是因为那次倒车事故之后,小俊严令禁止我骑山地车,虽然我苦苦哀求,他也只是勉强同意我做家教的时候骑一骑,但是条件就是车钥匙得交由他来保管。为此我和他争辩过“你又不会骑车,你拿钥匙做什么?”“把钥匙放在你身上我不放心!”那口气好象山地车本来就是他的一样。不过念在他也是关心我,所以最后我妥协了,将钥匙交给了他。
出了校门我直奔一家名为“有缘有网”的网吧。他果然在那儿,正与一群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网友们一起狂打一款网络游戏——cs。现在的网吧里随处可见这样的游戏,但那时候,这还算是比较新潮的东西。我拍了拍小俊的肩膀,他本能的一闪,于是电脑屏幕上一个警察模样的家伙中枪倒地,还溅起一滩腥黑的血浆。
“你拍我干什么啊?害我又死掉了!”
“死了你还能跟我嚷嚷啊?快给我钥匙,我要去当老师了!”
“是呀!我们伟大的工程师即将奔赴前线。我是不是应该给你开个欢送会呀!免得你一去不回,让我们连回忆都少了不少鲜亮的颜色。”
“给老子滚开。给我!”
“哎呀!好粗鲁的老师。我滚开了还能给你钥匙?”小俊边掏着裤兜边嘀咕着,最后终于将钥匙递到了我的手上。
忙完这些正式出发的时候已经是两点过了,与人约好两点半的,只好赶紧跨上山地车急匆匆而去。但是就在我的手握住车把的时候,我一下子看见了那个摔得无法修复的弯曲,不知怎么的,薇怡那淡淡的微笑忽然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
已经好久没有想起那个微笑。也许是注定我将在那一天体验人生的另一重更深的意义吧!车祸的具体情况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能回忆起一辆明黄色的奔驰大货车向着我迎面驶来,火辣辣的太阳将自己的热情不停的抛洒在那明黄的车身上,反射出刺眼的光晕,然后一切便发生了。每当我向别人讲述这段经历的时候,他们总会诧异我何以能清楚的记起这样的细节,却完全忘记了车祸的过程。有时甚至是我自己都会怀疑那场车祸会不会只是我记忆中的一个幻觉,然而胸口上长长的伤疤告诉我,这是真正的事实。也许这就是那种强迫忘记心理吧,当人的回忆足以令人达到痛苦的极限时,人体的潜在意识便会自动将这一部分记忆删除。
当我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我所感受到的第一个感觉是四周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消毒水的气味,然而就在我身边却又有一丝淡淡的熏衣草的香气。跟着是第二个感觉,一种脸与脸相贴,眉与眉齐举的奇妙感觉,然而那张脸却让我分明感到有些许的凉意。我慢慢的睁开眼睛,四周的光线还有些暗淡,却已经能够分辨出各种事物了。在我病床的周围,摆满了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的医学仪器。我的手臂上、脸上、胸口粘满了测试用的线头。
唐婉就跪坐着倚在我的床边。她的脸紧紧的贴着我的脸,她的双手也紧紧的握着我的左手。她的呼吸虽然不算均匀但很平缓。她已经睡着了。我不忍惊醒她,但又害怕她着凉,于是伸出右手想将我身上的毛巾拉过去替她盖上。然而就在这一举手之间,一阵剧烈的疼痛让我忍不住叫出了声。唐婉从梦中惊醒过来,懵懂的望了我一眼说:“疼吗?没有关系的,很快就会”忽然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叫了起来:“学长,你醒了,你真的醒了!你终于醒过来了。很疼吗?我去叫医生。”边说着话她摁亮了房里的日光灯,灯光刺得我有些睁不开眼睛。
唐婉再回来的时候,她的身后跟了两位医生,他们一边高兴地说着诸如“醒了就好。”“真是奇迹。”之类的话,一边忙碌着为我做着各项检查,我偷眼望了望唐婉,她穿着一件橘红色的短袖衬衫。我忽然觉得她今天真的好美,即便是脸上明显的泪痕和红肿的双眼都无法掩盖住那种发自身体内部世界的美丽。
那天夜里,唐婉和我说了很多很多。她告诉我,小俊每天都来看我,每天总坐在我的床边边抽打自己,边埋怨自己不该乱说话。她还告诉我学校最近发生的新鲜事儿,比如谁和谁成了一对儿,谁和谁又闹起了分手。
那天夜里,我第一次轻轻的叫了一声“婉儿”
那场车祸让我在医院里足足躺了近一个学期,唐婉自然是每天都在医院里陪着我,替我做这做那,小俊也常常来看看我,陪我说说话,将一些学校里发生的事情用他独特的诙谐方式为我演义一番。记得我醒来后的第二天小俊踏进病房的时候,我望着他他也看着我,那一刻我们都没有说话,但彼此却感觉更加亲近了。
学生发生了车祸,学校自然要联系家长。我醒来的第三天,父亲和母亲从老家赶了过来。两位老人望着他们躺在病床上的儿子难过极了,就仿佛痛的是他们而不是我一样。母亲固然是泪如泉涌,就连一向沉稳的父亲也不禁开始强忍眼泪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二老足足陪了我近两个月,随着我身体一天天的好起来,在我的一再坚持下,他们终于答应回去了。就在即将离开的时候,母亲忽然将唐婉叫到病房外面。足足过了有半个钟头,两人才一前一后的回到了病房。母亲的脸上写满了兴高采烈的神情,这是我醒来以后第一次看见母亲高兴的表情。而跟在母亲后面走进来的唐婉则是一副少见的羞答答的摸样。就这样,父亲和母亲离开了我的病房回到了他们各自的工作岗位。但临走时的那一幕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薇怡也曾来看望过我,但只有一次。我记得那是父亲和母亲走后的第一个周末。天气已经开始变得凉爽。薇怡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薄毛衣,依旧挽着小俊的手臂出现在我的面前。“薇怡出去实习了两个月,所以直到今天才来看你。”小俊对我说。我点了点头,他们坐了下来。虽然薇怡在我的病床前足足呆了有大半天的时间,但除去最初的几句问候,她没有再说过一句话。她就象一只温顺的小绵羊,静静的依偎着自己的主人陷入了深深的梦境。经历了这许多事情再一次见到薇怡的时候,心里虽然仍旧有些许的悸动,但已经坦然了许多。
八、礼物
出院没多久就是圣诞节了,虽然表面上唐婉并不在乎这西洋人的节日,但我知道,她其实一直在期盼着收到我的礼物。共同经历了医院里的日子,我们已经不再仅仅只是朋友,这点我们都很清楚。在圣诞节这样的日子里,如果不能给自己的女朋友送上一份礼物,那么不仅女孩子会觉得失望,恐怕就连我们自己都会感到有些不安吧。正因为如此,小俊一早便忙于采购各种圣诞礼物,因为他的“女朋友”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只好按照性格、喜好等等分门别类的列表,然后再依次选择合适的礼物。我曾见过他那本记录着这些详细资料的“帐簿”密密麻麻的名字看得我都快头晕了,但他却能从中找出最适合的礼物,那份认真和细致的态度常常令我为之折服。不过“帐簿”里面没有薇怡的名字,因为薇怡实在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为了帮助我挑选送给唐婉的圣诞礼物,也为了替薇怡挑选礼物,星期三一大早小俊便将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拖了出来。
“今天不用上课吗?”我一边揉着朦胧的睡眼一边问。
“我帮你看过了,没有课。”
“我是说你!我当然没有课。”
“你什么时候见我在这种关键时刻会有课?”
这倒是真的。小俊好象总是很有时间,但是每周至少出现三到四次这样的“关键时刻”似乎有点太多了。不过即便是这样,小俊的成绩也还算不错,至少没有一门课程因为不及格而被勒令重修。这点多多少少让我觉得羡慕。我曾经数次要求他将个中秘诀传授给我,但他总是笑一笑,然后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兄弟,不是当哥的不肯教你,是你压根儿学不会!”其实他比我还小着有半岁呢。
友谊商厦位于市中心的星辉广场西侧,虽然离我们学校比较远,但因为卖的东西相对其他商厦而言不仅物美而且价廉,所以深受我们这些学生的爱戴。毕竟,我们还属于纯粹的消费者,即便是打打工、做做家教什么的,所挣的钱也不过就是些贴补而已,没有奢侈的资本。
坐上85路公交车,一个不小心坐在了残疾人专座上。售票员从我身旁经过,看了我一眼,也没有多说什么。经过了一站,又经过了一站。公交车上的人越来越多,座位已经坐满了,就连过道上也挤满了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一个个你挨着我,我靠着你,驾驶员稍微踩一下油门或者刹车,车厢内立马能掀起一层人浪来。到我们上车后的第七个公交车站,一位残疾人挤进了车厢,他用求助的目光看了看自己身旁的乘客,最后将目光锁定在我的身上,准确的说应该是我身体侧后方的某个地方。我正准备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前面的售票员发话了:“戴眼镜的小伙子,别东张西望了,占着人家的专座了,你好意思吗?”我诧异的望了望她,又望了望四周的乘客,站着的人个个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正义姿态,仿佛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而坐着的人则个个没事儿人似的,好象我根本就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虽然有些恼恨那个刻薄的售票员,但她并没有错,况且这起码的人性良知我还是具备的。于是红着脸将专座让给了刚刚挤上来的残疾人。他什么也没有说,一屁股坐下了。
我好容易挤到了另一侧的车窗边,注视着窗外的城市。她正象一个跨入青春期的孩子,从骨骼到皮肉都在全力向外伸展。但快速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这不,我们的公交车又停了下来。没有办法,交通压力太大。在我的印象中,这个城市的交通状况一直很差,堵车早已成为一个太过自然的现象,自然得人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自然到如果有一天你所坐的车行驶在路上竟然没有遇上堵车,你的心里就会不塌实,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被整个社会抛弃了。
公交车就这样三步一小停五步一大停地艰难的向前挪着,应该说今天我和小俊的运气还算不错,车速虽然慢了些,但总算还没有因为堵车而进退不能。
到达星辉广场已经十点过了,这是一个以绿地和斜坡为主的休闲广场,广场的正中有一个月牙型的小池,小池里安装了各种各样的彩灯。每当夜色降临之后,伴随着广场上轻柔的钢琴曲,水中的彩灯亮起,或明或暗,时闪时烁,与夜空交相辉映互为影射,倒也别有一番味道。每当经过这里,我总是不禁会想,究竟是因为这小池而为整个广场命名呢,还是为了顺应这广场的名字而刻意掘出这小池呢?就是到了今天,偶尔经过那里时,我也会不禁又一次想起这个问题,但我却从来没有真正要找出答案的意思。
在85路公交车广场站下车后,顿时觉得整个人轻松了许多,不用再靠着别人的肩,抵着别人的背,只要往那里一站就有一个空间从三维的各个角度为你留了出来,怎能不叫人感觉轻松呢。
还没来得及缓口气,小俊已迫不及待的拉起我向友谊商厦走去,因为圣诞节的关系,沿街的各个店铺各大商场都祭起了降价促销的大旗。或者直言几折,或者买此送彼,又或者买足了多少东西就送现金多少,真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得就是能多分块圣诞宴席上的蛋糕。这年头,什么都可以重要,但钱一定最重要;什么都可以不要,但钱一定要。
到了友谊商厦的门口,我着实被吓了一跳。人太多了,进进出出,活脱脱将一85路公交车厢摆这儿了。
“发什么愣啊,走吧。”小俊在我前面大声嚷了一句。我估计他肯定不是生气,只是这里人实在太多了,说话声音小一点就会被这鼎沸的人声所淹没。
“怎么这么多人呀!”
“多吗?今天算少的!如果你明天来的话,估计你现在只能站那里。”说着话,小俊指了指路边的电话亭。
“怎么还要打电话预约?”
“傻瓜,不是预约,是你得在那里排队。”
“夸张了吧!”我望了望那个电话亭,它离我们站立的地方至少有100米的距离。
“相信我,绝对没有!”小俊的样子也确实不象在骗我“走吧!还在发什么呆啊!”
随着人流我们涌进了商厦的大门,又涌上了二楼。这里有不少美丽的饰品,还有些女孩子喜欢的提包、香水之类。
“你想好要买什么了吗?”
“不知道,你觉得呢?”
“她比较喜欢什么东西?”
“不知道。”
“那她的性格如何呢?”
“不知道。”
“你究竟知道什么呀?你真是她的男朋友吗?”
“这个我知道。当然是!”我一句话刚出口,小俊被我搞得哭笑不得,叹了口气。
“干脆买条手链吧,既是一种贴在身上的关怀,又不会显得过分招摇。”
“你小子好象懂得不少啊!”
“废话!”
“好了,就听你的。”
走到首饰专卖区,一款款美丽的手链静静的躺在铺着天鹅绒的柜台里,仿佛一个个美丽的女子竟相展示着自己无暇的面孔和曼妙的身姿。
小俊一款款指给我看,并详细为我分析它适合送给怎样的女孩。我一边听着他的介绍,一边仔细的看着。忽然,柜台边上一条银色的项链悄悄的进入我的眼帘。它有一股与众不同的气度,虽然外型朴素无华,却透着些许内敛的光芒。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你看,那条怎么样?”
“哪条?”
“就边上那条,长的”
“傻瓜,那不是手链,那是脚链。”
“脚链。”我重复着,忽然想起在我老家流传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脚链!太好了,就买它了。服务员,替我包起来。”
买好了礼物,我也就不肯再继续留在这个拥挤的空间之内。于是抛弃了小俊一个人走出了商厦大门,走到了一个长椅上坐了下来。忍不住又将那条链子拿了出来。
我就这样坐在友谊商厦门边的长椅上静静的观赏着那条令我心动的链子,直到小俊买好东西出来为止。他为薇怡买了一瓶香水,据说还是专门从法国空运过来的。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里,男主角送给女主角的也是一瓶香水,可见天下的女人对于香水都有一种独特的偏爱。不过我是一个愚钝的人,所以直到今天我依然不知道法国香水和花露水之间究竟有什么差别。
九、平安夜
每年的平安夜,学校各个学院都会组织各种各样的舞会,同学之间、同乡之间也会有很多聚会。2000年的平安夜小俊一连参加了五个聚会,喝得是大醉而回。
2001年的平安夜却显得有些冷清,冷风瑟瑟吹人肌骨。我和唐婉走在满地的黄叶间,细细的体味着这寒意。
“你看这满地落叶,”我指了指路边“他们用自己短暂的一生为一棵棵大树创造营养,就是到了最后,老了,死了,落了,也不忘将自己最后的一点点血肉糜烂掉”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那些落叶时,心里一下子涌起了一股特别的情绪,让我不由自主的说了出来。
唐婉微微的抖了一下。
“冷吗,婉儿?”
“不,你为什么”
虽然唐婉说她不冷,但我仍抓住了她的手,像冰一样的小手被我呵护着开始慢慢暖和起来。
我不再说话,唐婉也不再说话。我们牵着手静静的走着,踩着落叶发出沙沙的响声。我们就这样慢慢的走着,没有目的也没有方向,只是随意的向前再向前。下午过后,白天离去的脚步明显加快了,还不到七点,天已经暗得足以让人迷失了。还好,路灯亮了,于是沿着路灯昏黄的指引继续向前。
我们走了很久,没有丝毫的疲倦。开始时整条街道只有我们两个人,但后来人却忽然多了起来,他们行色匆匆向着同一个方向走去。原本我是不喜欢热闹的,但毕竟是平安夜,于是随着众人慢慢的汇入了一片人的海洋。
过去听人用人海来形容人多时总会觉得有些虚华,然而这一夜我真正体会到了这人海的滋味。不算太大的星光广场挤满了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不管是教师、是学生还是售货员、公务员甚至是乞丐都一股脑的聚集到了一起,没有边缘与中心的差异,没有尊贵与卑贱的区别,有的只是人声鼎沸。
我不自觉的将唐婉的小手用力的握了握。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群中多了些小贩的身影,他们一边奋力的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一边推销着手中的荧光棒和玩具锤,那是一种充气的锤,有大的也有小的。渐渐的人群中荧光棒和玩具锤越来越多,仿佛一下子,广场昏暗的灯光显得越发的昏暗了,因为有无数的荧光在不停的舞动着。玩具锤也开始挥舞起来,认识的不认识的,打招呼不再是一句“你好”取而代之的是当头一锤。挥锤的不会是打人泄愤,受锤的也泰然处之。一下子乒乒砰砰不绝于耳,嘻嘻哈哈响彻夜空。我也买了两个玩具锤,自己握了一个,另一个递给了唐婉。
人还在不断的涌来,广场前的街道已经被彻底堵塞了。为防止意外发生,警察也出动了,整个广场仿佛变成了一个即将爆炸的危险品。不过站在路边的警察们却并不像平时那样的严肃,他们也完全溶入了这欢乐的气氛中了。甚至当有人将招呼之锤砸到他们头上时,他们也都乐呵呵的接受了。
时间就这样在人群的喧闹中慢慢的流逝着,忽然有人开始大声的倒数起来:“1000、999、998、997”跟着倒数的人越来越多,逐渐变成了一个整齐的声音在夜空里回环。
我忽然想起口袋里的礼物,拉起唐婉向广场的边缘挤去。途中恰好遇上一队高中生摸样的男女,于是一锤又一锤接连着落在了我的头上。
好容易挤到一个僻静处,我放开唐婉的手,拿出了那条脚链,借着路灯淡黄的光送到她的面前。
“喜欢吗?”
“嗯,很漂亮。”
“来我给你戴上。”说着话,我蹲下,将脚链小心的扣在了唐婉的右脚踝。
“为什么送我脚链?”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在我老家有一座很高的山,常年积雪不化。山上住着一户人家,这户人家有一个女儿,长得就像那山尖的冰雪一样纯洁美丽。有一天,山下上来了一个青年,当他第一眼看见女孩的时候就深深的爱上了她,而女孩也对青年一见倾心。正当两人为自己美丽的爱情憧憬着一个完美的结局的时候,变故来了。女孩的父母害怕山外来的青年会将自己唯一的孩子骗走,他们极力反对两人的结合,他们阻挠两人见面,他们甚至狠心的将自己的女儿锁在冰冷的木屋里,任由他独自哭泣。但这一切都不能分开那两颗紧紧合在一起的心。两人的真情虽然最终感化了女孩的父母,但女孩的父亲却要求青年必须留在山上,并且为此给了青年一个考验,那就是要青年在雪山的顶上独自生活十天。那个青年虽然知道这件事情非常困难,但为了他心爱的姑娘他义无返顾的去了。青年以自己顽强的意志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争斗,然而第十天也就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彻底埋葬了两个年轻恋人的希望。和这希望一起被埋葬的,还有青年冰冷的尸体。对女孩而言,第十一天的曙光来得如此的缓慢,然而来得更加缓慢的是那青年的音讯。她等不及了,她再也不顾父母的反对,她冲向山顶,她要去迎接她的新郎。然而她在漫漫的积雪中只找到了那个青年戴着的一条项链。项链上有一个心形的链坠。她小心翼翼的打开坠子,一边是一张小小的照片,一家三口,中间是青年带着微笑,另一边是一张小小的纸片,写着‘留给我美丽的新娘’。望着项链,望着坠子,望着相片,望着纸片,女孩放声大哭,悲戚的声音在山谷间回荡着,久久不肯散去。当女孩的父母赶到的时候,女孩已经从山崖上跳了下去,人们找到她的尸体的时候,发现她的右脚踝上缠绕着一条项链”
故事终于讲完了,唐婉始终没有出声,但我却看见她的眼泪正顺着脸庞慢慢的滑落。
“为什么要给我讲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过了许久,唐婉轻轻的问我。
“婉儿,我只想告诉你,在我的生命中,这就是那条项链,它系着我和我的新娘,也系着我永生永世的承诺”
“0”广场上传来阵阵欢呼声。
圣诞节到了。
十、情变
如果没有那次意外的变故,我想一定会好好珍惜着唐婉直到老了死了,因为这是我对她也是我对自己许下的诺言。
然而
小俊在他的生日那一天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背回了宿舍,但他却在路上便睡着了。其实他睡得并不塌实,时不时会发出一两句梦中的呓语,听不清楚,但却有薇怡的名字。
半夜的时候,我被一阵低低的抽泣声惊醒,是小俊。我没有发出声音。默默的听着他压抑的颤音。我没有问他为什么,因为我知道他和薇怡分手了。我可以理解他的悲伤,也可以理解他表面的不在乎。毕竟这么久以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也是至今为止唯一一次看见小俊为一个女孩的离去而在夜里哭泣。他很认真,但他们最后却还是不得不以分手而结束。
悲伤和疼痛是难免的,因为他们都曾为彼此付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感情。然而分手也终归是一种必然,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太大的差异和太多的矛盾。有人说“性格决定了命运”也许就是他们完全不同的性格最终将两人拖上了完全不同的命运,而他们关系的最终破裂也正是两个不同命运的起点。
虽然这样说,但小俊和薇怡分手的导火线却是那本放在我床上的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那天小俊将薇怡带到宿舍,薇怡无意间发现这本小说竟然放在我的床上,她很震惊,因为在她看来,这本小说无疑是她和小俊两人的红娘,是他们感情的见证。然而小俊却如此随意的将这承载了她太多浪漫幻想的东西送给了另外一个男人。这无疑是对她的不尊重,更是对她感情的不尊重。再加上小俊“辉煌”爱情史,于是一切一下子变得不可收拾。
事后,我带着小说去向薇怡解释,我跟她讲了自己去买书的过程,跟他讲了路上发生的状况,跟她讲我是如何倒霉,小俊又是如何将书借给了我。最后我又一次郑重的告诉她,小俊不过是借给我,并不是真的送给我。
“小俊其实很珍视这本小说的。你看,还专门做了书皮包着。”
我将书递到薇怡的面前“今天趁这个机会,我正好将书物归原主。”
薇怡伸手将书接了过去,她的神色有些凝重,眉宇间有一丝疑惑有一丝摇摆还有一些不确定。我无法判断她心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只觉得这个女孩在人潮中显得如此无助,如此令人怜惜。忽然的她开始哭泣。那个淡紫色的身影,那浅浅的微笑,那一切浸泡着痛苦的快乐,那一切残忍的回忆一下子从记忆的最深处跳了出来,它们仿佛商量好了似的,一个个在我面前闪过,最后全部定格在眼前的时候,我的眼中只剩下一个楚楚可怜的薇怡。
我不知道是怎样一种冲动驱使着我,在那一刹那我仿佛失去了思想,失去了意识,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一下子将薇怡紧紧的抱在了怀里。书从薇怡的手中滑落,碰到青石地板发出一声沉闷的回响,我无心理会那响声,只觉得应该用自己的一切去保护这个怀中的女孩,因为她的憔悴令我如此心痛。薇怡俯在我的肩膀上,喃喃自语“这不是事实这不是原因”
那天我和薇怡坐在校门外的一家小餐馆里,喝了很多啤酒。开始时,我们只是静静的谁也不曾说话。渐渐的,喝的多了,话也就开始多了起来,到最后,我们都有些迷糊了。
“薇怡,你知道吗?其实那次去买书的路上碰见的人就是你呀!”
“是吗?噢,我想起来了。对了,是这样的。不过你看起来好土哦”
“你看起来好美淡紫色的微笑”
“呵呵,那天把你吓着了吧我好象在想什么事情太投入了”
“对了。薇怡,书的最后一页上那一行小字是你写的吗?”
“什么字?”
“为何美丽总是意味着短暂,而痛苦却又如此悠长。”
“你看到了”
“你的字也很好看像你一样”
“呵呵,我看看。”
薇怡拿出了那本小说,翻到了最后一页,虽然很快,但我仍能感觉到她在那些洒满油污处的短暂停顿。
“呵呵,还真写得挺不错呢咦,怎么还有一行字也许,我们正是用痛苦的悠长苦心培育着短暂的美丽痛苦因为悠长而愈加痛苦而美丽却因为短暂而更显美丽谁写的?是你吗?”
“写得不好,见笑了。”
“很好啊!”
当我和薇怡离开那间小酒馆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校门已经关闭。要在平时倒也好办,轻而易举就能翻过这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大铁门。不过因为有薇怡的存在,况且也喝了这许多的酒,最终我们没有能够翻过那道铁门。
也不知道最后我们是怎样相互扶持着走到了一家小宾馆,开了房间,走了进去,关上门,倒在了床上
这个时代对于住宿的管理早已不像过去那样严格,只要先将房间费交了,再加上一百元押金,随便亮一下身份证就可以开到房间,至于你是一个人或是两个人,是一男一女或是两男或是两女却是没有人理会的。
当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首先感受到的是头疼,有种欲先裂之而后快的感觉。然后是诧异自己身处的地方。最后发现了身旁还在沉睡的薇怡,以及散落在整个房间里的衣衫。我急忙翻身下床,想要赶紧穿上自己的衣服,但在翻开被子的时候,床单上一点点红晕一下子映入我的眼帘,像是深冬的腊梅,傲然笑看漫天的白雪
我颓然的坐回床上,一下子想起了唐婉,还有那条脚链。
曾经,在我的心里,薇怡就是一个最私隐的秘密,我总是很小心的将那个淡紫色的身影静静的藏在心的最深处。因为那里有一个小小的匣子,装着我恬然的幻想和悄悄的思念,平日里,我总是紧紧的将那个匣子锁着。然而在我坚强的意志软化的时候,那个散发着淡淡紫色的地方却又会一次又一次将我带入梦的深处。每每午夜梦回的时候,当我睁开疲倦的双眼,在黑夜的衣衫下,细细回味梦中的情景,仿佛整个梦境都带着些许神秘的紫色。有多少次,我沉浸在自己织就的淡紫色幻影里,又有多少次因为黎明的到来而流下一行无声而冰冷的眼泪。
我曾经是多么希望那梦中的一切能够不再只是梦境,哪怕只有一刹那的真实。可是当这样的时刻真的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当我面对着赤裸的自己的时候,心里却是如此的沮丧。
我在过去与现在中挣扎,我在梦幻和现实里徘徊。
我无法面对仍旧熟睡的薇怡,也无法面对正在静静思念我的唐婉,甚至无法面对我自己。
黑夜总要过去,黎明的曙光透过小酒店满是尘土的窗户玻璃小心翼翼的探到了我的身旁,静静的照在薇怡有些苍白的脸上。
一秒、两秒、三秒我心中默默的数着,而薇怡依然还在静静的沉睡,呼吸均匀而有力。直到隔壁传来一阵似乎经过极力压抑的呵斥以及紧随其后的哭泣。薇怡醒了。
我很难描述当时的情景,只记得她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望了望我,又望了望小小的房间,似乎想起了什么,一下子将被子拉起蒙在身前。我的脸刹时变得滚烫,有些不知所措,觉得自己似乎应该说点什么,但又总是说不出口。我不敢看她,我猜测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忐忑不安。
“把那本书给我。”薇怡忽然说道,我一阵茫然。
“把书给我。”我忽然醒悟过来,薇怡指的是那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我站起身,在凌乱的房间里寻找,最后终于在桌子下面找到了。
薇怡又一次翻开那本书,这一次翻动得很慢,仿佛是一页一页的细细摩挲。终于翻到了最后一页。
“也许,我们正是用痛苦的悠长,苦心培育着短暂的美丽。痛苦因为悠长愈加痛苦,而美丽却因为短暂而更显美丽”
念完之后,薇怡不再说话,我们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许久之后,薇怡将那本书递还给我。
“好好收着吧,像爱护你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着它。”
十一、抉择
那夜之后,我那颗原本已经在唐婉的温柔中慢慢平静的心又乱了。
那夜之后,薇怡很少在我的面前出现,应该是在刻意的回避着我,而我却始终处于一种茫然的状态中,麻木的重复着过去的生活,然而一切却在我的茫然中悄悄的发生着变化。对于我的茫然,唐婉似乎一点没有发现,她还是那样温柔那样善解人意,还是那样静静的爱着我,而我却再也不敢正视她清澈得有如一捧清泉的眼睛。因为她的纯洁令我觉得无比羞愧。也许在过去,我还可以用理性与感性的歪论来安慰自己,我可以对自己说:爱上薇怡是我无法抗拒的情绪,是感性的,是无法完全受到自我所控制的,而守护着婉儿则是我的理性选择,是凌驾于感性之上的意志,同样真实。可是现在呢?现在还有什么感性?还有什么理性?
最可怜的是薇怡。那个刚刚受到感情伤害的女孩却又一次受到了伤害,而且这样的伤害或许比前一次的伤害来的更为沉重。即便我是无心的,但我却实实在在的伤害了那个一直被我珍藏在心里的女孩。
那一段时间,我的脑子里一直有两个身影,她们总是一前一后地出现,然后又一前一后的离开。即便是在梦里,这咒语般的影像也时常出现,同样是一前一后,却又分不清前面的是谁,后面的又是谁,只觉得那迷幻的色彩很冷,像冰一样。
那一段时间,当我牵着唐婉的手在过去常常走过的小巷里穿行的时候,我再也听不见落叶的轻响,脑子里只有那个淡紫色的微笑,而当我翻开那本小说的时候,我的心头又开始思念那个温柔的身影。在我最失落的时候,是那个温柔的身影牵着我走出了阴影,然而当阳光就要出现的时候,一阵风却又吹来漫天淡紫色的云。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面对这两个女孩,我的情感与意识在不停的摇摆。小俊终于发现了我的失常举止。
一天深夜的时候,我望着宿舍那唯一的囚窗似的窗户,一抹浅黛色的云微微将月的洁白遮去了一小块,就如同一缕轻纱,让那轮皓洁的月亮多了些许妩媚与妖冶之态。
“美吗?”小俊的声音从下铺传了上来,有些轻但很清晰。
“嗯?”
“我是说月亮!”
“哦。”
“美吗?”
“嗯。”
“这么晚不睡,就是为了看月亮?”
“还有星星。”
“恐怕还有嫦娥吧!嘿嘿嘿嘿我发觉你最近有点怪。”
“我不就是个怪人吗?”
“这点我不否认,不过我是说你最近特别的怪,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是吗?为什么?”小俊的一句话让我忽然有了一些不祥的感觉,仿佛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但却无法清楚的感觉到究竟是什么。
“什么为什么?”
“哦,对不起,我只是有些事情还没有想明白罢了。”
“其实,你用不着对我隐瞒。”
“隐瞒什么?”
“你和薇怡之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我”
“其实我知道你一直对她有好感我看见那本小说还在你那儿这没有什么,你不必介意,我和她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我想,我应该流的眼泪也早就流干了没有什么遗憾了但是唐婉怎么办?她可是个不错的女孩”
那一夜我和小俊谈了很久,我告诉了他关于我和唐婉的一切,还有我和薇怡不经意的邂逅,也告诉了他我的痛苦,我的困惑,我的无奈和无助。当然,我还是隐瞒了那夜发生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隐瞒,但我确实没有勇气告诉他这个真相。那一夜我第一次发现小俊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总是一副浪荡不羁的模样,其实也有纯朴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面。
那一夜我们虽然谈得很晚,但第二天我依旧醒得很早,因为要陪唐婉买东西。经过一夜,问题虽然并没有解决,我也依旧陷在艰难的困局中,但心情总归好了许多。这或多或少都是因为小俊的理解,其实在我心里实在是非常看重这个朋友的。
穿好衣服,跳下床,因为力用得大了些,铁床剧烈的摇晃起来。小俊顺势翻了个身,但没有醒来。我悄悄的走到门口,又悄悄的掩上门,向女生宿舍走去。
远远的便看见唐婉在宿舍前踱着步,虽然走得很慢,但步子却踏得有些凌乱。
“走吧,婉儿。”
“啊!来了。”唐婉犹如受到电击一般惊恐的表情里还搀杂着一些痛苦的味道。
“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事,就是想事情想岔了,没事。”
“想什么呢?”我拉起唐婉的手想着校门走去“是在想我吗?”
“呵呵,也许是吧。”
“啊,才仅仅是‘也许’呀!”
一个上午我就陪着唐婉在星辉广场附近的几个商场里逛来逛去,从这个商场到那个商场,从那个商场又回到这个商场;从一楼到五楼,又从五楼回到一楼。
“婉儿,好累呀!坐会儿吧。”我一屁股坐在了友谊商厦三楼角落里的一个消防栓上。
“亏你还是个男人呢,走这几步就累了呀!”唐婉的话有些硬,似乎不象她平日的语气。
“真的累了。”
“好吧,那就坐坐好了。”说着话,唐婉轻轻的在我身旁坐了下来。
又逛了一会儿,唐婉看中了一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布娃娃。当我准备掏钱买下来的时候,她却拉住了我。
“还是我自己来吧。”
“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想给自己买个布娃娃。”
买了布娃娃,我们走到一家快餐店门口。这家快餐店是我和唐婉最爱光顾的地方,说不出原因,只是特别喜欢和她一起坐在临街的沙发上,透过落地玻璃看着外面。
“饿了,进去吃点东西吧。”我不等唐婉回答,拉起她的手,推开厚厚的玻璃门走了进去。
“你吃什么?我去排队。”
“随便。”
“快餐店里不卖这种雪糕的。喏,只有圣代。”
“那就要圣代好了。”
“好吧,你先去找座位。”
唐婉选的是过去我们常常坐的那个位置,说来也奇怪,那个位置好象与我们特别有缘似的,每次去的时候总是刚好空着。
当我把冰淇淋放在唐婉面前时,她正在痴痴的望着街上匆匆往来的人群。
“在看什么?”我轻轻的问了一声,害怕会吓着她。
“没什么。”
“哦。”
一阵沉默。
“你说,他们为什么总是一幅行色匆匆的样子呢?”唐婉忽然问我。
“谁?什么人?”
“就是他们啊。”说着话,唐婉指了指街上的人行道。
“因为他们有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吧。”
“不对!”
“啊?”
“因为他们有他们各自的方向!”
“差不多吧,我就是这”
“而我们的方向是什么呢?”
那一餐是我吃得最快的一次,但唐婉却什么也没有吃,只是略微尝了尝那杯和着草莓香气的圣代冰淇淋。
准备回学校的时候,唐婉将我拉到形辉广场的一个角落里。我们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儿,站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那天夜里,我怎么也睡不着,反复回想着白天的情景,回想着唐婉那忽然变的生硬的语气,回想着她执意自己买布娃娃,回想着我们站在那个角落,一遍又一遍。心里总有一种不安,似乎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
第二天我一早便到女生宿舍门口等着,可是一直没有看见唐婉的身影,直到快上课的时候,才看见唐婉的好朋友晓梅走了出来。
“晓梅。”
“哦,你好啊。”
“婉儿呢,怎么没有和你一起啊?”
“她已经走了呀!怎么,你不知道?”
“走了?去哪里了?”
“说是回家一段时间。”
“回家?怎么没有告诉我呢?那她什么时候回来啊?”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她只说想回家看看,也许就一两天吧对了,她走的时候说有个布娃娃,叫你帮她照顾下。你等等,我去替你拿。”
晓梅将那个娃娃抱了出来,还是两条小辫子,只是多了件紫色的衣服和一双橙色的袜子。
从那一天开始,唐婉似乎一下子消失在了空气里,教室、图书馆、食堂、还有那条小巷,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我一个接着一个的找,找了一遍又一遍。到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对她的了解是多么的少。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家在哪座城市。晓梅也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从那一天开始,我会时常的走到街上,希望能在下一个路口遇见那个令我思念的女孩。我会时常的拿起路边的电话,一次又一次的拨打那个熟悉的电话:13xx5210715。她曾经说“521”代表着“我爱你”而“0715”正好是我的生日。
我没有能够再次遇到唐婉,电话里总是那一句不变的话:“对不起,您所拨达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梢后再拨。”
我甚至开始怀疑过去的记忆是否只是自己做的一场美丽的梦,而唐婉只是我梦中的一个幻影罢了。然而怀里的布娃娃却是真实的,同样真实的还有记忆中唐婉说过的话:“我们的方向是什么呢”
从那天开始,我常常喝醉,倒在校园冷清的树影里,直到小俊把我背回宿舍。我总是在醉与醒的边缘摇摆,我害怕自己的意识太过清醒,我害怕自己陷入无法自拔的悲伤。
一天早上,我被小俊从酒精所营造的麻醉中摇醒,大脑一片茫然。
“学校出了件大事!”
“什么事呀?吵我睡觉小心我揍你。”
“有人被开除了。”
“又不是我关我屁事我要睡觉!”
“被开除的是薇怡!”
“薇怡。薇怡?薇怡!”
我的头脑一下子清醒过来,这时我才发觉这一段时间以来我竟没有一次想起过那个曾经受到我伤害的女孩。唐婉的离开终于让我从左右摇摆的困局里解脱了出来,虽然最后失去了,但至少让我知道了自己心中最需要的究竟是谁。
“我知道唐婉的离去对你的打击很大,原本不打算告诉你薇怡的事情,但是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决定告诉你。”
“为什么会这样?”
“不知道。现在学校里的传言很多,乱七八糟的,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说她得罪了学院的领导,有人说她违反学校规定在外面打工,还有人说她傍上了大款,甚至有人说她怀上了孩子”
小俊的话仿佛是一颗重型炸弹,我只觉得双耳一阵轰鸣,接着便是一阵眩晕。好在不算太严重,勉强挺住没有倒下。
“她马上就要离校了,不去送送吗?”
“走吧。”我翻身准备下床。
“你总得把衣服穿上吧。”
我穿好了衣服,迟疑了一下,拿出了那本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走出宿舍,天还不太亮,一丝风也没有,让人觉得分外的昏沉压抑。薇怡选择这样的时刻离开无疑是不愿再看到别人异样的目光。
我和小俊走到她的身旁,我顺势从她手中接过了那个略显沉重的背包。同时,悄悄的将那本小说放在了背包外侧的口袋里。小俊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薇怡,像是忽然记起了什么。
“对不起,差点忘了还有点事儿。薇怡,路上小心,别想太多了,注意保重身体。我就不送你了。”说着话,他已经转身离开了。不曾回头。
薇怡望着他的背影,眼神中有一丝不舍慢慢溢出。
即将踏上远去列车的时候,薇怡静静的对我说:“其实我们的相识是一个错误,你也不用太介意那夜的事情。我们谁都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错的是时间,错的是地点,错的是那个时间与地点的交汇”
“能告诉我你究竟为什么被开除吗?”
“这是我的私事,不要再提了好吗?我不愿再去想这件事。”
一阵沉默,直到汽笛声将这沉默打破。于是,薇怡走了,从此消失在了我的生命中。
十二、布娃娃
随后的日子里,我只能时常将那个布娃娃抱在怀里,注视着它。因为注视它就仿佛看见了唐婉。仿佛看见了她的笑,仿佛看见了她的温柔,仿佛看见了她离开时的背影。她究竟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一位学弟来到我们宿舍,看到了我的布娃娃。
“好奇怪。”他自言自语的说。
“怎么了?”我疑惑的问他。
“为什么有一双袜子?”
“为什么不能有袜子?”
“我记得我买的那个娃娃就没有这样的袜子。”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不同的娃娃有不同的衣服,当然也就会有不同的袜子呀。”
“有衣服不奇怪啊,可是好象很少看到有袜子的布娃娃况且这袜子好象是后来钉上去的!”
“咦,对呀!真的是后来钉上去的呀。这袜子一定是婉儿后来钉上去的,还有衣服一定也是。我怎么一直没有注意呢!”
我摸着那双并不算特别的橙色袜子,就仿佛握住了唐婉的手,因为这是她亲手钉上去的。
忽然,在布娃娃的右脚上,我摸到一根细细的东西。也许是出于好奇吧,我找来剪子,小心的将布娃娃右脚的袜子剪开,原来里面藏着一条脚链。取出来一看,正是我送给唐婉的那一条。那一刻,心中有种说不出的难受,因为唐婉既然将这条脚链退还给我,说明她不再相信我的誓言,说明她不会回头的决心。猛然想起布娃娃的身上还多了件衣服,索性也小心的除了下来。在那件小小的紫色衣服内侧竟然有一个小小的布包,紧紧的缝在衣服上,极难发现。要不是摸到脚链,我想自己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想到,这个布娃娃身上居然会藏有这许多东西。
我小心的拆开了布包,首先掉出来的是一张电话卡,正是我常常拨打,却总是不通的那张。紧接着掉出来的是一张小小的信笺。
屿:
你现在还好吗?
也不知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是不是在秋天,我希望是的,因为你最喜欢秋天。
你还会想我吗?我相信我一定还在想你。
你不用找我,就让我们把最美好的回忆都珍藏起来吧,如果,可以的话。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因为我知道,在你的心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我知道你很难在我们之间做出选择。看着你痛苦的样子,我真的好难过。
不要想了,就让我替你选择吧,让我的离开换来你真正的解脱。还记得你给我讲过的那个故事,我就像那个女孩一样,以殉道者的无畏来面对命运的残酷无情。
我不愿你掏钱买这个娃娃,是因为我希望你看见她的时候能够想起我。还有那条脚链,去送给那个女孩吧,她一定比我更适合。
最后,祝你永远幸福。
爱你的婉儿
信笺的背后,还有一行:“不要看太多伤感的小说,这样会让你变得更加忧郁。我喜欢看你开怀的笑容,可惜,我再也看不到了。”
我久久凝视着那一页薄薄的信笺,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的读着,一遍又一遍。每读一遍就仿佛是又重温了一次与唐婉一起的时光,可惜它总是那么短。
十三、手机
毕业的那一年,冯小刚的贺岁大片叫手机,讲述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虽然还没有公映,但在校园里却掀起了一股手机热。我也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因为是朋友转让的,很便宜,也还比较新。
正准备去买一张电话卡,忽然想起唐婉留下的那张,于是装了上去,充了话费。
大学生活眼看就要结束了,大部分人却都显得格外的悠闲。课程大都已经修完,随便在图书馆里拼拼凑凑、剪剪贴贴也就把毕业论文弄了出来,于是剩下的时间就是找工作、聚会。但这种悠闲却只是表面上的。因为工作难找,所以这样的悠闲多多少少会让人觉得有些虚浮而躁动。小俊却格外的沉稳,不为别的,只是他的父亲早已替他打点好了一切,只等拿到毕业征就可以到一家国有大型企业报到。
我没有固定的出路,所以整日里忙着做自荐书、跑招聘会。辛苦了大半个学期终于有一家不错的公司对我表示了兴趣,约定第二天下午与我联系。到了第二天,我总盼望着手机能早点响起。临近中午的时候,手机终于响了,不过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喂,请问是哪位?”
电话那头没有人说话,但我听见了喧闹、嘈杂的背景声。
“喂,能听见吗,请说话。”
依旧没有回应,但对方却没有挂断电话的意思。
忽然一个身影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我冲口而出“婉儿,是你吗?”
“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对方挂断了电话。
当我按照这个号码回拨过去时,对方已经关掉了手机。我心中一阵喜悦,我可以肯定那个不出声的人就是唐婉,而我手中至少有了她的手机号码。
那家公司在三点半的时候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只要能通过三天后的面试就可以马上和我签定合同。这的确是令人高兴的事情,我真想立刻把这个喜讯告诉唐婉,但不停的拨打她的电话却总是处于关机状态。直到第三天,也就是我参见面试的那一天。电话通了,然而接电话的人并不是唐婉。
“喂,你好。”
“是婉儿吗?”
“对不起,我不是唐婉。你是淳屿吗?”
我心中的失落油然而生“你认识我?”
“唐婉托我转告你:请你不要再找她,她祝你幸福。”
“为什么不要找她?你能把她的地址告诉我吗?”
“对不起。”
“至少请你告诉我,她现在过得好吗?”
“她现在挺好的,你就不要再惦记了。”
“你能替我捎句话给她吗?”
“你说吧。”
“请你告诉她,我今天就要去面试了谢谢你。”
面试还算顺利,用工合同也签了,但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几个兄弟说要替我庆祝庆祝,只好去了。
几杯酒下肚,脸也红了,脖子也粗了,就连说话都带上了平时少见的豪迈气概。
趁着酒劲,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按下了唐婉的号码。电话通了,不过电话那头没有人说话。
“婉儿我找到工作了现在在喝酒高兴!真他妈的高兴”我一个人东拉西扯说了一大通,可是电话那头依旧没有声音。
“婉儿,我想你,我真的想你”说着话,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声音也变得梗塞。
“不能喝就少喝点嘛!”唐婉终于说话了。
“婉儿,你在哪儿呀?我我我真的好想你,求求你让我见见你吧!”
“学长,我”
那天晚上我在电话这头哽咽着,而电话那头的唐婉也在抽泣。最后她终于告诉了我她的住址。
我立刻坐当晚的列车赶往她所在的那座北方城市。抵达的时候正是凌晨时分,空气清新而寒冷。我按着唐婉说的地址找了过去。当我到达她家门口的时候,我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是一座真正的大房子,欧式的建筑风格,前面还有一片面积不小的草坪。
我静静的站在门外等着,直到破晓的时候。我拿出电话,拨通了号码。一会之后,二楼左边一个房间的灯亮了,从窗户望过去似乎有一个身影在晃动。
“婉儿,睡醒了吗?”
“嗯。你呢?”
“我正在看着你的影子。”
“啊。”
窗户里的那个身影又晃动起来,并且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黑。终于,窗户打开了,唐婉将头探了出来。
“快把衣服穿上,小心着凉。”
唐婉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一下子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紧紧的抱着,然后深情的吻了下去
“婉儿,我不许你再离开我!”
“学长。”
“来,我给你戴上,不要再送给别人了,知道吗!”边说着话,我掏出了那根脚链,重新系在了唐婉的右脚踝。“记住,我要你永生永世都和我在一起!明白吗?是永生永世!”
十四、表哥
原本我们应该就此开始续写我们美丽的爱情故事,然而美满却注定了今生与我无缘。
在那座北方城市,唐婉的父亲和母亲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是当地的头面人物。虽然他们很爱他们的女儿,但要他们接受我这个在朴实平凡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确实不容易。当他们得知我的出现时,他们开始采取一些他们认为正确的合理的方法劝说他们的女儿,同时也劝说我。这样的劝说并没有取得预想中的结果,于是又一个人出现了。他就是惠辰——唐婉的表哥。
惠辰比唐婉大了三岁。说是表哥,其实根本没有血缘上的关系,只是因为两家家长的关系一向很好,两人又是从小到大的玩伴,久而久之,没有亲戚关系也变成了亲戚,两家的家长早已认定惠辰和唐婉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惠辰确实也爱上了这个小他三岁的妹妹,时不时的在唐婉的面前提说以后结婚生子的话题。可是唐婉却始终把他当成一个哥哥看待。在唐婉考上大学的那一年,惠辰到美国留学去了,据说学的是mba也就是工商管理硕士,但几年过去了,却似乎没有能够取得什么象样的成绩。
因为我的出现,身在美国的惠辰紧急赶了回来。他回来的目的就是要把唐婉从我身边夺走。然而不管怎样,我却坚信我和唐婉的爱情能够战胜一切困难险阻。
开始的时候惠辰找唐婉谈心,希望她能自觉悔悟,但唐婉根本不理会他的话,到后来甚至拒绝见他。惠辰见从唐婉那儿不能取得突破就转而开始威胁我,要我主动放弃。
一天午后,唐婉被她的父母叫了回去,我只好独自回到旅舍。惠辰已经在我的房间里等着我。那是我第一次与他面对面的站在一起。我注视着他。他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幅猥琐的样子,相反他长得高大而且帅气。
“你找我有事吗?”
“明知故问!”
“如果你是要我放弃婉儿的话,那么真的很抱歉,我只能令你失望了。”
“你真的这么肯定?”
“我不能没有婉儿!”
“你可以的!”
“不!我办不到!婉儿也办不到!”
惠辰正在努力压抑自己的愤怒。“你是个聪明人,你应该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
“你这是在威胁我?”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丢下这句话,惠辰摔门而去。
我一个人站在忽然变得空旷的房间里,斜斜的阳光从窗户外面照到我的脸上。猛然想起唐婉曾给我看过的那篇散文。我忽然明白了。原来秋阳真的是冰冷的。
我不畏惧威胁,也没有向唐婉提说惠辰找我的事情,还是一如既往的和她一起散步,一起看电影,一起吃小饭馆,一起上网。一起泡吧,像任何一对年轻恋人一样出双入对亲亲我我。这样的行为对唐婉的父母以及惠辰而言不亚于一种挑衅,至少在他们看来是这样,他们认为我无耻的在唐婉和惠辰之间充当了第三者的角色。
他们开始行动,他们要想尽办法破坏我们,拆散我们。最后他们终于达到了目的,但是代价是惨重的
那是2003年5月31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迫于唐婉父母的压力,我和她决定逃回那座南方城市,因为我们至少在那里生活过,并且我在那里还有份工作。私奔的计划里,我们商量好什么也不带走,但唐婉最终还是将她最常用的笔记本电脑带走了。正是这个笔记本电脑的失踪,泄露了我们全部的秘密。
在我们赶往火车站的路上,惠辰带着一群人赶了上来,其中两个人将唐婉架住,其他的人一拥而上,将我拖到路边一处僻静的地方一阵拳打脚踢。之后惠辰走到我的面前。
“你竟敢带婉儿私奔!说话呀!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我要你永远滚出这个城市!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表哥,你放了他吧,你放了他”唐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婉儿,你太令我失望了!你居然为了这么一个人而私奔!”
“表哥,我求求你,放过他吧。”
“不要求他,婉儿。让他打,他打的越重越能够证明你为我做出的牺牲是值得的”啪的一声,我的脸上挨了重重一记耳光。
“我叫你逞英雄!说呀,再说呀!”那张俊俏的脸因为愤怒而变得扭曲,可憎。
“你不要再打他了,表哥,我求求你住手。”
“你好可怜,你这个可怜虫,就算你把我打死了,婉儿也不会爱上你的!哈哈哈哈,你注定了失败!你除了会像疯狗一样的咆哮之外还会什么?你是一个懦夫,只能靠着大声吼叫为你壮胆”啪,我的脸上又挨了重重一记耳光。
惠辰已经完全愤怒了,怒火让他忘记了一切,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随手拾起一截旁边工地遗弃的铁棍狠命向我挥来。
“不要!”只听见一声声嘶力竭的喊声之后,一个身影挣脱了束缚,一下子扑倒在我怀里。与此同时,惠辰手中的铁棍也狠狠的砸了下来,正好砸在我怀中的唐婉的背上。
一口鲜血从唐婉小巧的嘴里喷出。鲜红的血一部分落在了泥地里,另一部分落在了我的身上。看到这样的景象,那群打手一下子四散逃去了,只留下一个吓呆了的惠辰,还有我以及怀中的唐婉。
“你痛吗?”唐婉用力将手伸到我的面前,一寸一寸向我的脸靠拢。
“不痛。”我伸出手,将她的手抓住,按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
“不要哭我没有事”虽然这样说,但唐婉的声音却越来越小。
“你个笨蛋,还不快点叫救护车。”我冲着那个吓傻了的惠辰大叫,他如梦初醒般,赶紧掏出电话叫救护车。
“没事脚脚”我感到唐婉的手越来越冷,也许比冰还要冷。
“脚链是吗,婉儿?我拿给你。”我小心的从唐婉右脚踝取下了那条脚链,放在她冰冷的手心。
“学长是我违背了承诺脚链你送”唐婉又将脚链放在我的手上。
“不!不要再说了!我不要听!婉儿,你要挺住,我不能没有你!婉儿,你答应我,一定要挺住啊婉儿婉儿”
当救护车赶到的时候,唐婉已经变得冰冷。我静静的,小心翼翼的再一次将那条脚链扣在了她的右脚踝。
“我就像那个女孩一样,以殉道者的无畏来面对命运的残酷无情”
后记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那座南方城市的,但生活依然还得继续,只是我更加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躺在自己小小的空间里看着那个布娃娃,她总是那样笑着,笑得好甜好美,却不知道我总是抱着它默默的流泪,默默的思念那个和它一样可爱的女孩。
前不久,我偶然遇到了小俊,自从大学毕业之后这是我们第一次碰面。我们聊了很久,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和人交谈了。离别的时候,小俊忽然对我说:“知道吗?薇怡疯了!”
我的脑子里一下子又闯过那夜醉醒后的情景。
“听说她被学校开除真的是因为怀了身孕回去之后家里人觉得丢人,而她又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孩子因为先天不足夭折了”
我顾不得听他继续讲下去,逃也似的转身离开了。
2004年12月18日上午08:20草拟于回浪屿
2005年11月03日下午13:22二稿完成于回浪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