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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有着许多故事,它们如同海滩上的沙粒,在阳光下闪耀着斑斓的光辉。早已习惯了太多的圆满,缺陷,却不可避免地触痛了我的神经。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一切在刚好遇见的时候遇见。姻缘,镜花水月,总教人情不自禁的沉迷,进而病态的将虚幻画成了圆满,破灭了时间。我要尝试的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缺憾,于是有了这个故事。
——题记
一缕幽香,牵起思绪,回到那逐渐淡漠的年代。记忆有些模糊,摇晃,仿佛陈旧的黑白的默片,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无声却渐渐地醒来。
萤火虫,实在没人要就跟我吧!戏谑的眼神深处藏着深深的疼惜。
好啊,等我三年,当是为那没良心的守节吧!女子抬头,似笑非笑地,如果三年之后你未娶我未婚,我就嫁给你。
彼时,兰梦刚与男友刘浩分手,与我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萤火虫是她的网名,签名很有个性:小小的世界,大大的天地。当然叫她萤火虫还有个原因,就是她不许我再像儿时那般叫她小不点了。
未分手前,兰梦对刘浩好得叫人嫉妒。衣服洗净、晾干、叠好,再亲自送到男生宿舍楼下,让刘浩下来拿就行;吃饭也是,那个时候刘浩与我一起玩网游,整日玩得昏天黑地的,几乎都是兰梦买好了饭菜叫人替她送来。为此,我常拿刘浩打趣:有这么一个贤妻良母,你小子还不知道珍惜,将佳人晾在一边,如此暴殄天物,迟早要遭报应。
你喜欢,你就拿去。我刘浩身边什么时候缺过女人。你跟她不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么?什么时候我帮你们拾掇拾掇。刘浩总是一副无所谓得欠揍的表情。
心底涩然生疼,这么些年我始终待在她的身边,原本是想等她习惯了有我存在的时候,一切便自然的水到渠成了,不曾想,我还是错了呵。
哥,给我介绍个男朋友吧?人家今年都十八岁了,小轩她们说女孩子二十岁之前没谈过恋爱,她们的人生就算不得完整。女孩清亮的眼神里有着对爱情甜蜜的憧憬。
好啊。明天哥正好有个同学聚会,你就以学妹的身份来吧。本以为是一时的玩笑,熟料她却当了真,果真蹦蹦跳跳的来了。
十八岁,当真是一个对爱情充满了幻想的年龄。什么一见钟情,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爱情就像串烧,无论怎样语不着调词不及意,总能酿造出甜言,蒸发成蜜语。
一见钟情呵,兰梦和刘浩的爱情就在我面前,像一幕肥皂剧,开始、发展、高潮,然后落幕,草草散场。
我就像一名忠实的旁观者,随着剧情的发展悲喜交集。于是有了文章开始那一段对白,早一步,晚一步,玩笑之间许下了无心的诺言。
世事从来无常,早一步遇上她的是我,早一步爱上她的也是我,只是,欠缺了一点说出的时间。
回忆是遗憾,也是温暖。三年,我在职场上摸爬打滚,激烈搏杀,身边的女子来来往往,我却像一尊石像,无动于衷。非是达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超脱之境,而是实在提不起精神去打理或者经营自己的爱情。
兰梦果如其言,爽性坚决,三年中有过不同的男子在她身边打转,她却不看一眼。我再次悲喜交集。悲的是刘浩给她造成的伤害竟然花去了她三年的时间,而且还有继续的迹象;喜的是诺言的期限已到,不知她是有心还是无意的遵守。我心怀忐忑,她真愿意嫁给我么?
哥,小轩她们说忘掉一段感情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始另一段,是吗?
是的,试着启航,试着远离,那你就能看见新的希望。
可是我试过了,真的试过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痛得无法呼吸。看来,我是无法走出这一场自己编造的梦境了啊!哥,你也是吧?要不梦里怎么时常叫着婉儿姐的名字呢?
我立时怔住,无声的苦笑,婉儿,呵,当真是我心底一块不忍触及的暗伤啊!
婉儿是我的初恋,在那个心境空明的不允许沾染一点尘埃的年纪,爱上就意味着全心全意,不可救药直至万劫不复。在此引用小轩的一句总结:那个时候的爱情,其实就是男生都喜欢长得漂亮或者性格特立独行的女孩子,女孩子都喜欢成绩好或者能够耍酷的男生。当初听得小轩说出此句,我一时惊为天人。我与婉儿不也正是这样的吗?我以为我们是不同的,我们的爱情应该是天长地久不争朝夕的,看来我还是错了。到头来谁也没能逃出轮回的因果,规律的束缚。
婉儿性格温柔,生得娇俏可爱,兼且还有着小女子的俏皮和妩媚,直接无视我的防御,让我丢盔弃甲,乖乖做了她的俘虏。
痕,我答应过妈妈,不上大学是不谈恋爱的。
那你现在呢?
嘻嘻。不告诉你。
我便自以为是的当她默认了,小心甚至虔诚的经营着我们的爱情。然而,婉儿与我之间并没有什么承诺,她那样的女子早抱了游戏的心态,又怎么舍得安分。那段时日,婉儿一直与几个男生保持着暧昧的关系,我无法容忍不能容忍,于是想抽身而退,熟料却已病入膏肓,在爱情的沼泽里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痕,你怎么就不会对人家说点好听的,哪个女子不喜欢甜言蜜语不喜欢浪漫的啊?你的小说里不是有那么多美丽而凄伤的句子么,哼,自言自语都行,却舍不得对人家说说。
不得不承认,撅了嘴,红着眼,神色嗔怨哀戚的婉儿绝对有超过十万付高压的杀伤力。那举手投足间总有种叫人情不自禁沉溺其中的妖异的魔力。我却极端木讷,故作不知,毕竟重复自己小说里的桥段总觉得诡异,好笑甚至不可思议。平平淡淡,细水长流,才是爱情的本真,密语甜言不过是些有益的点缀,并非是那般不可或缺的啊!况且,那也实在不是我的性格。
婉儿说我平板木讷,了然无趣,我说她是爱慕虚荣,舍本逐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谁也不肯妥协,婉儿要的浪漫,我给不了;我要的平淡,婉儿也不喜欢,她喜欢的是浮华和精彩。爱情发展到了这一步,所有骨子里深藏的矛盾都开始激化,分手是可以想见的结局。于是,高考后,她北上,我南下,虽最终没有说出分手的话,但天各一方,谁也无心拾起天涯海角的遥望。如此分手,倒也体面,毕竟那是一段最真实的爱恋,对我来说尤其如此。
兰梦失恋后,我静静的陪在她身边,如斯三年,她对我的依赖与日俱增。如果按照正常的戏路演绎,终究会是花好月圆的结局吧?然而,婉儿隔了十年再次出现,彻底的搅乱了我平静恬淡的生活。
婉儿大学毕业后,也来到了我所在的城市。两条相交的直线,错过了便不再有交集。都是绝顶聪明的男女,这样的道理自然心照不宣。因此,尽管知道彼此的存在,却从不曾联系。可是有一天雨夜,婉儿病重,孤苦无依之下突然想起我的好来,一个电话打来,凄凄婉婉,哀哀切切,让我的心再次溃烂、滴血。于是,抛开一切,急急忙忙的赶了去。那时,兰梦已经答应了我的正式求婚。
哥,我不想做婉儿姐的影子。
哼,我也不是二手货品回收站。
那样失去理智不计后果的话语让兰梦也是一怔,看来我们终究还是对对方的过去耿耿于怀的啊!
哥,你在意我的过去吗?
傻瓜,我们要的只是现在和将来呵。你在意我的过去吗,萤火虫?
不在意,只要哥的心里只想着我就好。
那么,就让哥照顾你一辈子吧!
当初向兰梦求婚时的话语犹在耳畔,那般信誓旦旦。谁知,一转眼,老天便嘲讽的笑着,给了我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一月后,兰梦嫁给了她的一名同事,并给我发了一份大红金字的请柬。我心如刀绞,悔之莫及,于是将自己的一切当作贺礼留给了兰梦,悄然北上,前去投靠在商场上如鱼得水左右逢源的刘浩。
多年未见的老友,久别重逢,自然少不得摆酒设宴接风洗尘。那一天的饭局,只有我们两人,喝道酒酣耳热之际,半昏半醒之时,刘浩听我静静地说起兰梦嫁人之事,一反常态,竟然对我破口大骂。
痕,你就是个混蛋,天底下最大的混蛋,亏得兰梦那般真心待你。你却狼心狗肺,不识好歹。当初兰梦与我相恋,不过是一场做给你看的好戏而已。人家的心里一直就只有你的啊!
md,那她还和你打kiss,还还和你上床。
哪个男人没有自尊,哪个男人不爱虚荣,谎言开了头就再也刹不住。刘浩苦笑,我发誓,她手指头都没让我碰过。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为什么?
为什么?哼,我嫉妒。我恨你,为什么先一步遇上她的是你而不是我,为什么明明知道你的心里还有别人的影子,她却给了你那么多的时间,甘心情愿的等你?一个女子的青春又有几年,谁又能花去几个无望等待的时间?刘浩咆哮了一阵,终于叹了口气,还有,也是她不要我告诉你的。
这样残酷的真相如万箭攒刺,将我的心刺得千疮百孔。早一步,晚一步,我们就如此错过了彼此的那一艘渡船。
其实,我的心里藏着一句话始终没有告诉过兰梦和刘浩。当我下定决心向兰梦正式求婚的那天,我的心里就再也没有了婉儿的影子。后来去看她,不过是出于人性的善良和朋友的关怀罢了。可惜,我知道,没有人信。
窗外,灯火辉煌,霓虹在夜色里闪烁,然而无论怎样明亮的灯火都无法照彻我心底的阴霾。早一步,晚一步,轮回的时间,再也画不成圆满。
“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脑中蓦地窜出少游的词句,让我的灵魂瞬间四分五裂,在岁月的河上颠沛流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