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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再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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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欲作手怀于腹,嚼入囊中苦味蹙。”

    螳螂用自己如刀一般的手,把蝉怀抱在腹中,一点一点的吃入胃囊里,心里泛起来的苦味,让它忍不住的‘皱眉。’

    此话一出,身体的窍穴剧烈抖动起来,显然是引起了它的强烈共鸣。

    江淮知道,现在正是关键时刻,不能有任何停息。

    所以他急促的说出第三句。

    “体肥肚胖回林探,枝头一妇正相盼。”

    它啊,把自己吃的肚子很大很大,回到早先的林子里看,正好发现,树叶枝头,有一只母螳螂,正在远处向远处眺望等着它。

    与之相对应的是,肚子里的灵窍,颤抖了起来,像是浮现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一般。

    江淮一股作气,说出他作的打油诗最后一句。

    “为族且付郎身命,魂念明朝百螳出。”

    为了族群的繁衍,它付出了自己的性命,死后的他,飞到天上的魂魄,依旧还在想着,明年会不会有上百只新的螳螂出现啊。

    体内灵窍里的异种,传递出一种自豪的情绪。

    是的,这就是我!

    为了族群,宁愿死,但所不惜!

    灵窍一阵抖动,随后异种沉了下去。

    江淮感受了一下,与他完全融合只差了最后一步。

    他不由有些自豪。

    没想到作打油诗这一方面,他还意外的有天赋。

    虽然词句和结构不好,但是,只要这些异种认账就完全没有问题!

    想着想着,江淮突然回忆起他上一次。

    也是做了一首打油诗,也是只差最后一个阶段。

    但上一次,他通过由衷的感叹,成功融合了窍穴!

    “要不这次也试一试?”

    江淮就像是犯傻了一般,突然嘴边冒出一句“是啊,下辈子别做苦命的螳螂了。”

    此话一出,灵窍顿时剧烈抖动。

    ‘我不,我就是要做螳螂,我也为我的族群做出贡献!’

    突然的变化,让江淮吓了一跳。

    为了不让事态变差,他赶忙说道“下辈子还做螳螂,下辈子还做螳螂。”

    可灵窍里的抖动不减。

    江淮一急,一句话破口而出“我是说下辈子,别做苦命的公螳螂了,要做就做母螳螂!”

    灵窍里的异种一愣,随后沉寂了下去。

    虚幻的声音再次出现在江淮的耳中“是啊,下辈子别再做公螳螂了,做公螳螂的感觉...太差劲了。”

    这场小小的危机,就这样被江淮应付了过去。

    但令江淮万万没有想到的是。

    灵窍停止抖动不久后,异种慢慢的沉了下去。

    与此同时。

    身体里的第二灵窍里有一阵微弱光芒闪动。

    这代表着,第二灵窍,融合完成!

    他身旁的典韦,看到这一幕,不由目瞪口呆。

    还是缓了好久才缓过神来。

    随后,他崇拜的看着江淮“不愧是我大哥,真乃绝顶天才!”

    典韦还从没听说过,只需要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成功融合灵窍的呢。

    由此,他不禁更加崇拜他大哥了。

    江淮收心,闻言嘴角抽动。

    天才?

    这陈留城里,乃至大汉十三州里。

    有几个人,

    敢说自己,比你还天才?

    江淮摇了摇头,把冗余的念头甩出脑海,随后说道“今晚上一趟黑山吧。”

    “好。”典韦答应的十分爽快。

    “对了,我先试一试,天赋融入窍穴后的感觉。”

    在典韦得注视下,江淮拔起一株杂草。

    无情收割!

    顿时,江淮感觉,自己手里拿着的,不是一柄杂草,而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

    他想看看威力,便把草狠狠的甩出。

    顿时,

    一大片栗米被欠断,杆子连同上面的麦穗,一同掉在了地上。

    ...

    “哥,这是咱家的田。”典韦忍不住提醒道。

    栗米最好的收成时机还没到呢。

    江淮脸色一红,道“手痒,手痒。”

    典韦罕见的叹了口气,把地上的麦穗全都捡了起来,道“回去就说,全是我手痒割的。”

    “要不然我娘,肯定又会忍不住叨叨你。”

    典父典母都是自来熟,当三个自来熟的人遇到一起,又有了这么特别的经历,关系自然一下子就亲近起来。

    而现在一亲近,长辈作为长辈,自然会用自己的人生经验来叨叨你。

    江淮一想到这,就有些头疼。

    他上辈子,可听他妈叨叨的快腻了。

    一遍两遍,他虚心听讲。

    三遍四遍,他认真学习。

    五遍六遍,他心不在焉。

    七遍八遍,他喊人跟团!

    直到穿越前,也听了百八十遍了,现在一听到长辈叨叨就烦头疼。

    老毛病了都。

    于是他赶忙换了一张脸色,义正辞严的道“弟,这本来就是你弄得,可别赖到我头上。”

    典韦一愣,随后学习江淮的口癖,笑骂道“可真有大哥你的嗷。”

    “哈哈哈。”

    两个人一同笑了起来。

    江淮从典韦怀里拿走一半麦穗,抱在手里。

    “走,回家吧。”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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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留城。

    南边临近城门口的一所小院子里。

    此时,有几个中年男人,正在里面大碗大碗的喝酒。

    “兄弟们,干完这一票,咱们完全可以歇了。”

    “是啊,再也不用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了,大可以干完这一票,回豫州老家买个屋子讨个婆娘,安安心心的过一辈子。”

    “还得小心点,那个好货看着不像是贫苦人家出来的。”

    “呵呵,怕啥,反正她经常去的那个地方,不像是会有人来的样子。”有一个瘦子咬着鸡腿,喝下一口酒,大声嚷嚷道“到时候我去把火一放,就算有人守着她,也该被吸引走注意力了。”

    “况且南城门这边关系已经打通了,只要你们几个手快一点,直接绑走遁出城外,那岂不是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

    “按照那个好货的价格,虽然年纪稍大,但他肯定会开出天价来的!”

    “是啊,我干了十来年,干了没有两百遭,也有一百遭了。”另外一个喝下一碗酒,高声道“照理说,以前的那些也都是好货,不然不会收。可这一次,可算是长眼了。”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这话没毛病,这几天我去翠仙楼,心里都快提不起劲了。”

    “别想了,咱们不配。”

    “妈的,过两天咱也好好爽一爽,尝一尝滋味。”

    “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