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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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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

    一辆豪华轿车停在街角,穿着正式西装,戴白手套的司机下车,恭敬地拉开后车门,服侍主人下车。

    下车的是一个相当年轻的女孩,身上穿着一件波西米亚风的雪白刺绣洋装,上头大量运用了蕾丝和抽折两大流行元素。浪漫的洋装却外搭粗犷的牛仔外套,外套下襬还有几个破洞,呈现出岁月的痕迹。

    纤细的美腿包裹在咖啡色的雪靴里,雪白手腕上挂着一串在军用品店搜刮来的庞克手环,cd的项链也让她随兴地卷在腕上当手炼,如此矛盾的搭配却完全表达出这一季最in的混搭美学(mix&match)。

    女孩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自然鬈的长发绑成一束俏丽的马尾,只在单耳上配戴一只土星造型的耳环,年轻肌肤在阳光下,闪烁着珍珠般的光芒。

    司机有礼地询问:“小姐,请问我要几点来接你?”

    “不用了。”女孩声音清脆地道:“我随便逛逛,待会儿会自己回去的。请你把我的行李送回家,交给陈嫂。”

    “是,那我先回去了。”司机点头。

    快乐地甩着lv的樱桃包,卫沁翎蹦蹦跳跳地沿着红砖道前进。虽然艳阳让她的眼睛有些睁不开,可她的心情依然飞扬,粉脸漾出最甜蜜的笑容。

    呵呵,真好,终于回来了!

    她刚刚由西雅图搭机回来,台湾才是她的家,不管她游历过多少国家,最怀念的还是这块土地。

    只因,这里有她最最心爱的男人!

    轻快的脚步跳啊跳,拐弯后,她来到台北市最繁华的闹区。这儿高楼大厦栉比鳞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栋半圆弧造型的大楼,乳白外墙在骄阳下闪烁着宝石般的光辉,在一栋栋单调的水泥大楼中,这座建筑物显得特别亮丽抢眼,吸引所有人的注意。

    这是一间占地颇大的购物商场,结合了百货公司、电影院、大型健身房、国际级演艺厅等多项功能,它拥有一个非常美丽的法文名字“printemps春天广场”

    沁翎举步走向一楼的露天咖啡座,笑容十分灿烂。今天不是假日,可是露天咖啡区依然座无虚席,柜台前满是排队的人潮。“春天广场”开幕已经一年多了,但它的人潮始终没有断过。

    沁翎假装是要买咖啡的客人,排在队伍的最后面,听着旁人的交谈。

    一个绑着黑人辫子头,穿着萤光绿挖背背心、民族风长裙,打扮得非常新潮的女孩,扬着手上好几个大提袋对朋友说:“呼,好累喔!先喝杯咖啡再上楼血拼吧!这个春天广场还真是有逛头耶!我已经来逛好几次了,每次都只逛个两层楼就快累挂了,一定要喝杯咖啡、吃个贝果,好好补充一下体力,才能再挑战其他楼层。”

    她的朋友笑咪咪地道:“对啊!好奇怪喔,其实台北市的百货公司有十几家,可是只有春天广场让我逛不腻,每次都可以发现到很有趣的新柜。我最崇拜的义大利服装设计师在这里也有专柜呢!真好,都不用像以前一样,必须飞到日本去买。对啦,晚上约在楼上的ktv唱歌吧,这里附设的x柜ktv可是旗舰店,设备超赞的。”

    接着,沁翎又看到另一个打扮优雅,手挽最新款gucci花草竹节包,充满都会风格的女郎在讲手机

    “嗯,我已经让保母带宝宝到春天广场里面的儿童世界去玩了,那里很安全,有游乐区及书局,可以让宝宝玩上一天我?我现在在楼下的咖啡座啊!待会儿要去五楼附设的美容中心做全身护肤。对了,你别忘了晚上要一起上健身房喔!健身房就在楼上,你把车停在地下室,直接上来,晚餐也在这里吃吧,这边的餐厅很多,可以多试试各种口味”

    这时,沁翎看到百货公司专用的接驳车在侧门前停住,车上载满了乘客,每个下车的人几乎都拿着“春天广场”发出的dm,三五成群地热烈讨论着,一副准备要好好厮杀一番的血拼表情。

    见状,她的笑容更深,也更甜蜜了。虽然出国两个月了,不过她还是可以肯定,在竞争激烈的百货商场中“春天广场”依然独领風騒,是台北市最美丽的地标,也是流行与时尚的代名词。

    在这里,不但可以买到来自世界各国的精品,还可以满足一家老小的各种需求,不管是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甚至包括看电影、上健身房、看艺文活动、美容护肤通通一网打尽。

    沁翎美眸满是骄傲,呵呵,她真的好崇拜鹰荻峰喔,他不但是她的未婚夫,也是她的最爱、她的骄傲!

    鹰家排行老三的鹰荻峰和她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荻峰大她五岁,两家打从移民西雅图后就毗邻而居,孩子们都是一起长大的。荻峰从小就有过人的艺术天赋,在国外拿到艺术和商业管理的双学位后,他就回到台湾创业,成立了“春天广场”

    荻峰不但拥有独特的艺术眼光,更拥有身为最高决策者该有的商场敏锐度和判断能力,在他精准而大胆的领导下“春天广场”刻意走高格调的精致路线,以和市场上的其他对手作区隔。

    也因此,它打从一开幕就成为话题、焦点。不但台北人喜欢它、视它为时尚与便利的代名词,连中南部的人也趋之若鹜,还有人专程包车北上,只为一睹它美丽多变的风貌。

    “春天广场”的优雅风格甚至扬名海外。常常有香港观光客一到台北就指定要去“春天广场”然后一边逛,一边赞叹它的精致与完美。这里也常常出现日本客人,他们说在这里就可以采购到欧洲较冷门的顶级名牌,再也不用舟车劳顿地飞到欧洲去了。

    沁翎进入名牌林立的一楼,浏览一个个美丽的橱窗。许多国人较不熟悉的国外名牌,在这里都可以找到,其中还有很多品牌的代理权,是她陪着荻峰亲赴异国成功争取来的呢!

    “春天广场”就像是她跟鹰荻峰的爱情结晶,打从刚开始筹划时,她就亲自参与每一项计划、每一个环节、每一场会议。从小在国外长大,也在欧洲念书的她,逛过很多知名卖场,因此,她提供荻峰诸多建议,告诉他女孩子喜欢什么样的卖场、希望卖场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等等。

    从卖场的外观建筑、室内的参观动线,一直到“春天广场”的市场地位、核心竞争力,甚至到售货人员的服装设计与职前训练,还有百货公司发给会员的纪念品或流行季刊等,每一个细节,荻峰都认真地跟她讨论过,也非常尊重她的意见。因此,说“春天”是两人的爱情结晶,真是恰如其分。

    噢,她在想什么啊?都还没结婚就想到什么爱情结晶,真是不知羞!她红着脸,打了自己一下。

    两人订婚也一年多了,一年多前,荻峰知道自己回台湾创业后一定会很忙碌,所以刻意在回台湾之前先挪出大约十天的假期,陪她飞到义大利去度假,两人慢慢地玩遍义大利,从米兰、威尼斯、翡冷翠一直玩到罗马。

    在罗马的那个晚上,两人携手来到著名的许愿池,当她正想拿出银币丢到许愿池里许愿时,荻峰却出其不意地取出戒指向她求婚。

    虽然她早就认定自己会嫁给这个男人,但,在夜色朦胧的许愿池前,当帅气逼人的荻峰单膝下跪求婚,以炽热的目光向她诉说爱意时,她还是喜极而泣了。她又哭又笑,扑入他怀中,答应要当他的未婚妻,让他为她戴上订婚戒指,两人快乐地计划美好的未来。

    双方家长早就看好他们这对一起长大的情侣,订婚后,鹰妈妈更是常常挽着她的手,眉开眼笑地说要她快点嫁入鹰家,成为她名正言顺的媳妇儿。

    结婚?思及此,沁翎的笑容更加羞涩了。虽然双方家长一再催促,不过她倒是不急,因为两人年纪都很轻,荻峰今年二十七岁,她也才二十二岁而已。况且,婚礼只不过是个形式罢了,她很笃定自己一定会嫁给荻峰的,因为他不但是她的初恋,也是她的唯一。

    打从孩提时代,她就喜欢黏在荻峰身边当个跟屁虫,不管他去哪里,她都要跟,就算被其他孩童嘲笑也无所谓,而且不论在学校发生任何事,她第一个就想与荻峰分享。因为他,她尝到了初恋的酸甜苦辣、初吻的甜蜜,她第一次体会到何谓怦然心动?何谓朝思暮想?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他。

    其实她的身边并不是没有其他男性,由于她的父母亲很热中交际,因此家里常常举办派对,自然也就有许多年龄相仿的男孩在她身边围绕。念书后,她的追求者更是多如过江之鲫,尤其是独自到西班牙念书时,她的美貌还让她在一入学就引起一阵轰动呢!

    不过,不管他们的条件有多优秀,对她而言都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她的心只为荻峰一人而开启,她的眼里只容得下他。从小,她就梦想能成为他的新娘。

    沁翎痹篇大批血拼的人潮,悄悄走到角落,那里有一部高阶主管专用的电梯。她从皮包中掏出特殊磁卡,刷卡后,电梯门才开启。

    进入电梯后,沁翎紧张地对着镜子整理头发。嗯,虽然经过长途飞行,而且在飞机上也没睡好,但幸好她的气色看起来还不错,头发没乱,口红的颜色也很完美。虽然下飞机前忘了夹睫毛,不过整个人看起来还是神采奕奕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沁翎不禁噗哧一笑。真好玩,虽然两人已认识快二十年了,而且都订了婚,可是一直到现在,每回要跟荻峰见面时她还是好兴奋、好期待,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般,紧张地整理仪容,希望能在他面前呈现出最美好的一面。

    好想见荻峰喔!

    随着电梯逐渐往上爬,沁翎的情绪更加紧张,心跳也更快了。自从荻峰回台湾创业后,她也从西雅图搬回台北定居,陪他一起打拚,一年只有两个月时间会回西雅图陪家人。

    可是这两个月她人虽在西雅图,却天天跟荻峰通电话,热线不断。就算陪着年迈的父母亲出游,她也总会偷偷地想着台北现在是几点了?荻峰还在公司吗?下班没?有没有按时吃饭?她母亲就常常笑说养女儿真不值得啊,都还没嫁过去,一颗心就完完全全向着别人了。

    可是她真的好想见荻峰嘛!迸人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跟他已经分开两个月了,整整六十天呢!浓烈的思念几乎让她发狂了,因此打从飞机一落地,她就以最快的速度冲去通关、领行李,一路上拚命叫司机开快一点,因为她想要马上见到荻峰!

    “当”!电梯门开了,这一层楼是高阶主管的办公区。

    沁翎在总公司的职称是时尚总监,当然也拥有自己的办公室。虽然她这位总监不隶属于公司的正规编制,也不用每天乖乖打卡上班,不过,她也不是白白挂名的。打从公司草创以来,有什么重大的决策她一定会亲自参与,事必躬亲地打点跟每一个专柜的合作关系,并负责从国外引进更多的品牌。因此不是她自夸“春天广场”能执时尚界之牛耳,她可是居功厥伟呢!

    沁翎愉快地往前走,突然,脑门传来一阵晕眩感。头好昏她赶紧扶着墙壁休息一下,这才想起自己忘记吃葯了。

    几个月前,她开始偶尔会感到头晕,严重时甚至会晕到想吐,连站都站不稳。本来她是不以为意的,年轻女孩嘛,多多少少都会有点贫血、头晕的症状。

    后来,有一次在荻峰面前又发病,晕到脸色惨白,差点昏倒,把荻峰给吓坏了,三更半夜就带着她冲到医院挂急诊,经过检查,医生说是“内耳平衡失调”所引发的“眩晕症”并不严重,吃一阵子的葯就会改善了。

    “真是的,也不过忘记吃一次葯就头晕,这毛病还真讨厌。”沁翎翻开包包,找到自己的葯盒,可是她身边没带矿泉水耶算了,还是先去找荻峰,到他的办公室后再吃葯吧!

    她掏出一瓶薄荷油抹在太阳穴上,深深吸一大口气,再缓缓地吐出,接着又继续吸气、吐气,连续几次之后,情况总算缓和下来了。

    “真讨厌,为什么会头晕嘛?我人好好的,怎么会内耳平衡失调呢?真奇怪”沁翎好纳闷。

    事实上,这个问题她也曾经请教过医生,医生说,会引发内耳平衡失调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压力引起,有人则是重感冒后,内耳积水而影响平衡。由于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所以病因也不同。

    当时医生只是一再强调,请她按时吃葯,倘若服葯一年仍未改善的话,再做进一步的精密检查。

    “我才不要去做什么详细检查呢,我最讨厌看医生了,一进医院就浑身不对劲。”沁翎嘟着粉嫩的唇瓣,把薄荷油扔入包包内。

    “咦?总监,你回来啦?好久不见了!”

    沁翎一抬头,就看到荻峰的秘书许小姐抱着一迭卷宗站在她面前。

    她笑笑。“对啊,刚刚下飞机。”

    许小姐关心地问:“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脸色怎么怪怪的?”

    沁翎开朗一笑。“没事啦!可能是在飞机上没睡好,所以有点头晕。”

    “那就好。”许秘书点点头,指着后方的会议室说:“执行长正在跟主乖篇会,不过会议应该快结束了,待会儿执行长看到你一定会很开心的。对了,要不要我帮你泡杯咖啡?”她知道这对未婚夫妻的感情如胶似漆。

    “不用了,我需要什么自己来就好,你去忙吧!”

    “好,那我先下楼去送公文了。”许秘书很欣赏沁翎这一点她从不以未来老板娘自居。在公司不管遇到任何员工,她都是笑脸相迎,亲切地跟他们闲话家常,绝对不会对员工颐指气使。

    沁翎来到荻峰的办公室,门口是秘书区,隔成两个位子。荻峰有两位机要秘书,一位是许秘书,另一位就是正坐在位子上的詹秘书。

    眼看她正低着头在忙,没发现她,沁翎微笑地主动开口。“詹秘书,你好。”

    詹宜瑛闻声抬起头来,脸上顿时闪过一丝惊讶,还有一缕不易被人察觉的不悦。她马上起身,道:“总监,你好。执行长正在开会。”

    “我知道,我先进去等他。”沁翎点头。

    推开门扉时,她忽地回头,嫣然一笑。“对了,待会儿执行长开完会后,请你不要告诉他我已经到了。”她刻意提早回国,为的就是要给他一个惊喜。

    “我知道。”詹宜瑛应着,眼底的情绪更加翻腾。

    进入以灰蓝和米白为主调的偌大办公室后,一股熟悉感立即包围沁翎。她好喜欢这间办公室,公司草创初期,她就常常窝在这里陪荻峰加班,陪他想出一个又一个的点子。两人甚至常常披着毛毯坐在电脑前,一起加班到天亮。

    荻峰多年的习惯没变,仍在茶几上点着来自峇里岛的线香,那股香味令人心旷神怡。沁翎把手提包扔到一边,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伸直长腿。

    她有女性特有的直觉,这一年下来,当然察觉得出詹宜瑛对她的敌意。

    沁翎更清楚那股敌意由何而来,答案很简单,因为詹宜瑛也爱上了荻峰。

    坦白说,只要是女人,应该很难不爱上荻峰吧?毕竟他是那么的嵚崎磊落,不但仪表非凡,而且气质儒雅,浑身散发着一股睿智的气息,任何人只要待在他身边,都会为他的风采所倾倒。

    许秘书已经有个交往多年的男朋友,预定在年底结婚。至于詹宜瑛沁翎可以肯定,她非常迷恋荻峰!是以,尽管她一直小心地隐藏对她的敌意,但身为女人,沁翎依然察觉她的心思。

    为何会允许一个暗恋荻峰的女人继续留在他身边,甚至成为他倚重的机要秘书呢?关于这一点,沁翎不是没有警觉性,也不是故作大方,她只是单纯地认为詹宜瑛的工作能力很强,心思既缜密又灵敏,很适合担任秘书一职,因此只要她在工作上没有犯什么大错,就不能胡乱地开除她。

    就算以后她成了执行长夫人,也不会滥用特权随意开除任何人的。

    至于詹宜瑛的心思她不想去理会。因为她对荻峰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她深信他们的感情不是任何人可以介入的。

    沁翎有点儿口渴,站起来为自己煮了杯咖啡,才刚煮好,便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紧接着,一道低沈的嗓音也在门板外响起

    “詹秘书,待会儿把上个月各楼层的营收状况整理给我。还有,请许秘书把会议纪录传给在欧洲的采购主任。”

    “是的,执行长。”

    荻峰要进来了!沁翎赶紧冲到门边去,紧张地贴住墙壁,等到木门开启,一道高大颀长的身影出现在她眼前后,她立即兴奋地扑上前去,从背后抱住他。

    “surprise!”她笑喊着,一只脚轻巧地往后抬起,踢上木门。

    一缕馨香扑鼻而来,鹰荻峰迅速转身,惊喜地看着她。“沁翎是你!你怎么提前回来了?”他明明记得她要下周才会回来的啊!

    “人家好想你嘛!开不开心?”沁翎甜笑着,喜悦地看着未婚夫。噢,她好迷恋他啊!即便相识近二十年了,可她依然常常痴望着他英挺俊朗的五官,像是永远看不够这张脸似的。

    他好俊帅,又好酷,举手投足间尽是浑然天成的贵族气息。她最迷恋他的眼睛了,既深邃、又魅惑,彷佛上等的黑曜石般,会随着光线变化而折射出不同的光芒。

    当然,最令她迷恋的就是,每当两人缠绵时,他的黑瞳总会跳跃着熊熊烈火,危险而诱惑的眼神会令她更加酥软。他的手、他性感的双唇总会将她带到天堂。

    踮起脚尖,沁翎主动在他脸上落下一串颊吻,偎入他的怀中撒娇。“人家好想你喔!这两个月的时间过得好慢呢,要不是妈咪和爹地不准我太早回台湾,人家早就回来陪你了。妈咪还常取笑我,说真是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愁。峰,你想不想我?”

    “想,我当然想你。”鹰荻峰用力搂住她香软的身躯,把她抱到沙发上,阒黑眼瞳满是宠溺与怜爱。

    倘若被外人撞见这一幕,一定会以为自己眼花了,因为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冷血悍将鹰荻峰,竟也会有如此柔情万千的一面。

    在外人面前,他是作风低调,但谈判手腕犀利精准的年轻执行长。人人钦佩他过人的才华,却也畏惧他的睿智威严,因此没有人敢贸然接近他,深怕会被他浑身散发的冷冽给冻伤。

    只有在沁翎面前,他才可以卸下所有的重担与武装,像个孩子似地开怀大笑。

    他最喜欢沁翎甜蜜的笑容了,他想一生一世地宠爱她,让她永远绽放出最灿烂的笑靥。

    经由她的笑容,荻峰可以看到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也可以看到自己青涩、略微稚气的青春期,因为他们两人是一起成长的,一路分享对方的心情,共享喜怒哀乐,拥有密不可分的回忆。

    他知道沁翎的小脑袋瓜子在想什么,也了解这个小女人每一个微笑所代表的涵义,一如沁翎知他那么深。荻峰始终记得,在西雅图念中学时,曾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数学竞赛,与来自世界各国的数学高手一较高下。

    从小,他就拥有非常明确的数理观念,学业上的表现也都非常优异。不过那一次,他因为重感冒所以表现失常,在国际竞赛上严重失利,输得一塌糊涂。

    坦白说,那个经验对当时的他来说,是人生中最大的打击,毕竟他从小到大都是一帆风顺,而且不但肩负众人的期待,也对自己要求甚高,因此从来没有尝过惨败的滋味。

    那天回家后,家里没有人敢跟他说半句话,父母亲和兄弟们都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灰败的脸色,欲言又止。因为他的表现一直是那么的出色,所以众人实在是不知该如何安慰他。

    隔天是假日,他一整天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不吃不喝的,鹰家上上下下都弥漫着一股低气压,但还是没有人敢进来打搅他。一直到了下午,才上中学一年级的沁翎蹦蹦跳跳地闯入他的书房,漂亮的小脸充满朝气与笑容,与里头的沉重气氛形成强烈的对比。

    进入书房后,她毫不理会脸色阴沈的鹰荻峰,没有劝解也没有开导,径自哼着歌,窝在舒适的藤椅上看着自己带来的漫画,就像以往她陪他念书时一样。

    一边看漫画,沁翎还一边拿出自己带来的巧克力,吃得津津有味,神情非常愉悦。

    直到她快吃光整包零食时,才悄悄地挨近面色凝重的他,一句话也不说,温柔地从背后抱住他,漂亮的眼睛闪着暖暖的笑意,伸出一只手递给他一颗巧克力。

    默默地看着她递来的零食,许久,他终于对沁翎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接过巧克力,撕开锡箔纸,他先让沁翎吃一口,自己再咬一口,然后就这么你一口、我一口,非常亲密地合吃掉最后一颗巧克力。

    巧克力甜入心房,那股甜美的滋味,他到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在脑子里,也记得当时书房内的温度,记得书房里散发着香味的百合,记得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在沁翎脸上折射出的光辉

    后来,他跟沁翎一直窝在书房里,两人一起聊天、一起上网、一起打电动、一起计划着要参加哪一个夏令营,气氛非常热络而轻松,彷佛考试失利那件事情不曾发生过一般。

    晚餐时间,当他跟沁翎一起出现时,鹰家人全都松了一大口气,因为他们知道危机解除了。

    那次之后,他母亲就深切地明白,普天之下唯一可以轻松制住这个儿子的,就是小他五岁的卫沁翎。只有她可以接近他的心,只有她最懂该如何跟他相处,也只有她可以让他露出最真诚的笑容。

    对他而言,沁翎天真的笑靥就是他最大的精神支柱。出身名门的他对自己的要求很严苛,凡事都力求完美。别人都以为他天生就是如此的完美,却不知他肩上承受了多少压力。

    只有在沁翎面前,他可以平心静气地接受自己的缺点,接受自己的失败,因为他不把她当外人看,她就像是他的一部分,早已完完全全地融入他的生命中。

    所以,他很早就跟沁翎订婚了,订婚时他只有二十六岁,沁翎也才刚满二十一岁。他并不觉得自己太早决定终身大事,因为对他而言,往后的每一个日子本来就应该有沁翎的陪伴。每天早上起床时,他第一个想看到的人就是她。他喜欢让她依赖,喜欢看她撒娇的样子。

    某种精神程度上,其实他也深深地依赖着她。

    疼爱她、宠她,对他而言已经是最自然、最天经地义的事了。

    他根本无法想象,没有沁翎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