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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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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早,郑士衷拎着早餐走出第一征信社,而柳慑正打着哈欠准备进入公司。

    “你去哪里?”跷班跷得这么正大光明,不太好吧?

    郑士衷举高装着三明治、广东粥的袋子。“找小媛一起吃早餐。”

    “干么?还怕她想不开?放心吧!以她的个性,绝不会被男人骗一次就自杀的。”

    “我知道小媛很坚强,不过碰到这种事,谁都会心情不好,我这个做干哥哥的开心她一下,也是应该的。”

    “单纯的关心?”

    郑士衷狂翻白眼。“大哥大,我跟小媛之间比开水还清白,麻烦你的思想别太龌龊。”

    “现在是比开水清白,过些日子就难说喽!”柳慑咕哝着。

    “你说什么?”

    “我说大大哥,别说兄弟没提醒你,你若真对小媛没兴趣,尽快离她远一点,否则被啃得连骨头渣也不剩,你哭都来不及。”他们从还在当警察时就爱互相打趣,柳慑叫郑士衷大大哥;郑士衷则唤柳慑大哥大,连黑道大佬见到这对罪犯克星都要后退三步。

    “小媛不是霸王龙,不吃人。”郑士衷拎着早餐往外走。“你啊!有时间跟我耍嘴皮子,不如趴下来睡几分钟,你的眼睛快比熊猫还黑了。”说完,走人。

    “爱情是盲目的。”柳慑继续打哈欠。他不也是盲者之一吗?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妻儿,他已经很久没好好睡顿觉了。

    郑士衷搭计程车来到袁家。他本来是开车的,但是才驶离征信社一百公尺就将车子开上安全岛,下不来了,只好请人来拖吊。

    幸亏现在台北满街计程车,否则靠11号公车走到袁媛家,早餐都可以当下午茶了。

    他按电铃,袁母来应门,郑士衷礼貌性的微笑打招呼,袁母瞬间呆掉。

    任她年过半百,见识万千,但还是免不了痴迷。

    真是夭寿,怎么会有男人的眼睛这样勾魂,简直是天生来祸害女人的。

    “伯母早,请问小媛在吗?”

    袁母呆滞,两个眼睛呈心型。

    “伯母!”郑士衷加大声音喊道。

    “啊!”袁母猛然回神。“士衷,这么早,有事吗?”声音甜得像蜜。

    “我找小媛,她在吗?”

    “不在。”恶狠狠的嗓音,是袁父。他为什么要逼女儿结婚,还不是因为这个桃花眼,勾得袁媛心神不宁就算了,连自个儿老婆看到他也要发花痴,叫他这为人父、为人夫者情何以堪?

    郑士衷知道袁父不喜欢他,虽然原因很好笑;但所谓偏见,就是不管如何解释都不会有成效,不如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既然如此,我不打搅了,再见。”脚底抹油,赶紧闪人。

    “士衷,等一下。”袁母上前一步拉住他。

    郑士衷回眸,再电一下。

    袁母脚软,倒进袁父怀里。

    “伯母叫我有事?”郑士衷问。

    袁母脸红得像颗熟透的苹果。“小媛打昨晚回来就不跟我们说半句话,你如果找到她,帮我们劝上几句,要她别生气了,同时也谢谢你。”

    袁母也是有些内疚的,长得桃花不是他的错,但她家那老头子却因此不愿接受女儿喜欢他的事实,说什么英俊的老公不好照顾,非逼女儿另外相亲结婚不可。

    结果婚是结了,却变成一场大笑话,他们为了这事差点没吵翻天。

    郑士衷点点头。“我会开导小媛的,伯父、伯母也是为了她的幸福着想,才叫她去相亲。这件事是意外,怪不得人。”

    “哎谢谢。”袁母垂下目光;因为老公在后头瞪得她背都快着火了,她不敢再贪恋“美色”

    “不客气。”郑士衷挥挥手,走了。

    袁父推怀里的老妻一把。“人走远了,你还没疯够啊?”

    “谁疯了?”袁母瞪了丈夫一眼。“都怪你,阻止女儿跟士衷在一起,叫她去相亲、相亲,好啦!相了一个有妇之夫,出这么大的丑,你满意啦?”

    “我满意什么?你难道没嫌过郑士衷太有女人缘?”

    “我是说过他太有魅力,女儿跟他在一起,肯定会招来一堆女人的妒忌,但我没说他不好啊!”他是好到她若年轻个几十岁,肯定去倒追!

    “是啊,有魅力,连你的魂都一起勾走了。”

    “老头子吃哪门子醋?”

    “你自己去照照镜子,简直反正我绝对不准女儿嫁他。”

    “有胆你现在去跟女儿说。”袁母气得扭腰转进屋里。

    “我说就说,谁怕谁?”等郑士衷将女儿哄得气消,他就再接再厉说服女儿另找对象,但是这样好像有点对不起郑士衷喔!

    “哼!谁叫那个桃花眼要同时勾引我的老婆和女儿!”气得直喘气,实在很不想承认自己纯粹是在吃醋,但他确实嫉妒得紧。

    太阳西落,满天云霞尽皆染红,郑士衷终于在小鲍园的秋千下找到袁媛。

    “哇,你小媛?”他应该没认错人才对,脸长得像袁嫒,身材、气质也像,独独头发,袁媛是短发啊!但眼前的女孩却披着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

    “衷哥。”袁媛开口打招呼,证明他没认错人。

    “你的头发”他是听说过失恋的人会剪头发,但是她原本是短发啊,怎么会突然变长发?

    “这是假发啦!”袁媛笑着伸手拨一下长发。

    夕阳余晖中,黑发成瀑,圈起一阵眩人的漩涡,瞬间将他的记忆拉到过去

    娇小可爱的冬冬,那一个黄昏对了,他和冬冬就是在这个公园里,同样红霞映天的时光中相识,他追贼跳过秋千架,惊动佳人,螓首回转间,黑发如帘,四道目光相遇,造就了一段情缘。

    那一次的任务,他被记了一支警告,因为他的莽撞行动牵连无辜路人,恶贼捉住冬冬威胁他。

    虽然最后他仍旧捉到了贼,但冬冬却被吓惨了,事后发了三天高烧;可是她没怪他,反而安慰他,一切都是意外。

    温柔的冬冬从此牵住了他的心,直到同样是在这座小鲍园,她被他的仇家打了一枪,浑身鲜血地倒在他怀里,惊诧的大眼死不瞑目地圆瞪着。

    他心碎了,从此不谈情、不说爱,用所有的心神去思念那逝去的至爱。

    “哇!”袁媛看他恍神了,一箭步跳到他面前,扯下假发,吊眼吐舌做一个大鬼脸。“吓到你了吧?”

    郑士衷确实被惊得脸色发白,时空倏然转换,温柔的冬冬变成调皮的袁媛也就罢了,她还

    “你怎么”他张大眼睛,指着她的脸。

    “我不过是买一顶假发戴戴,你有必要这么吃惊吗?”她把玩着假发回到秋千上坐着。“别人失恋都会剪头发以示重新开始,我头发已经够短了,就干脆买顶长发换一下造型,意思一样嘛!”

    他气急败坏地道:“谁管你的假发啦!我是说你的眉毛,为什么全没了?”刚才她戴着假发,长长的刘海遮住了额头,他还没发现她的眉毛不见了;她假发一摘掉,他差点心脏麻痹。

    “剃掉啦!”她随手把假发一扔,空心投篮,直接进了垃圾桶。

    真服了她!他走到她身旁的秋千坐下。“你干么非剃眉毛不可?”一个女孩子把眉毛剃光光,能看吗?

    “哎,我一早去美容院,本来想请设计师帮我剪头发的,可是我结婚前才特地去整理过,设计师说再剪不好看,我那时看着镜子,直接就瞧见眉毛,一时冲动就跟对方借了把刀,顺手把眉毛剃了!之后我才想到我不能剪发,但可以买假发戴,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既然你的假发是用来新生兼遮丑的,干么又把假发丢掉?”说着,他就要去把假发捡回来。

    “这假发当时在店里看很漂亮,但是戴在我头上很丑,不扔留下来做什么?你看,我买了眉笔,以后可以天天画眉毛了。”她打开皮包,掏出一支尚未拆封的眉笔。

    选中这座公园,坐在秋千上,戴着长假发;她的一切作为不过是为了打碎他对冬冬的回忆,拉他正视冬冬已逝的事实,现在活着的,陪在他身边的是她。

    她不在乎他在心里为冬冬留一块地方。

    但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总有一天,他得往前走。

    且让回忆变成单纯的回忆,在现实的生活中,他们仍可携手相依相偎、摆脱孤寂。

    郑士衷一张脸像霜打的茄子,彻底青了。

    “你我实在搞不懂你在想什么,昨晚你明明说你不在乎庄子维的欺骗,今天又如果你真这么气庄子维,我去替你教训他,拜托你别再糟蹋自己好不好?”

    “如果你指的是我剃眉毛,那真的与庄子维无关。”她心里想的是他。“再说眉毛用画的就行啦,还能天天换眉型,十天半个月就长齐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你赶紧画吧!”让他对着一张没有眉毛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想起无脸鬼的故事。

    “现在?”

    “难不成画眉毛还要翻黄历、挑吉时?”

    “但是我没带镜子,不会画啊!”她摸摸原本长眉毛的地方,再瞧一眼手中的眉笔。“不然你帮我画?”

    “我?算了,我去帮你把假发捡回来。”让刘海盖着她的额,他才不会瞧着就反胃。

    “你捡回来我也不戴了,都丢进垃圾桶了,天晓得沾了多少细菌,休想再让我碰它。”

    “你这样一根眉毛都没有,也不怕被笑?”

    “所以叫你帮我画啊!”“我又不是女人,哪里会画眉毛?”

    “随便撇两下,不会吓到人就好,我又不讲究。”

    哪有女人不在乎美丑的?他看着她手里的眉笔,非常苦恼。

    他是可以不理她,让她去吓人,反正丢脸的是她,又与他无关。

    但现在对着这张恐怖面容的是他啊!他现在才知道没有眉毛的脸看起来有多可怕。

    拿起眉笔,它比他练身体的哑铃还重。

    “真的要我画,也许我会画成两条毛毛虫喔?”

    “你就是画成两座山也无所谓,我又看不见。”她大方地把脸凑向他,近到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又热又急。

    他的心律也乱了,一下子跳离秋千架。“你干么突然靠这么过来?”

    对上她的大眼,他突然手足无措,不小心踢翻了脚边的塑胶袋,里头装了他特地买的早餐,但现在时间已经是傍晚,再美味的餐点也酸腐发臭了。

    “哇,什么东西这么难闻?”袁媛也跟着跳离秋千,一下子蹦到他身畔,就是要贴着他。

    郑士衷捏着鼻子。“早餐啦!我买了两份准备找你一起吃,谁知道你一早就出门,我到处找你,都忘记吃了。”结果两份心意因此变味。

    这就是为什么她离不开他的原因。这样一个温柔贴心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她却碰见了,叫她如何忘了他?

    她试过要与他保持距离的,但每次她受伤,给她最多慰藉的就是他,搞到最后,她上了瘾,变成没有他,她的日子就活不出滋味。

    袁媛的个性并不软弱,做不来默默付出,等某一天郑士衷突然开窍爱上她的事。

    她决定主动追求属于她的幸福。

    “也就是说你找了我一天,都没吃饭?”她狡猾地笑望着他。

    “对啦!”饿死他了。

    “你不会打我手机?”

    他急忘了,不行吗?桃花眼闪过一抹仓皇。

    她强硬地将一张脸凑近他。“帮我画眉毛。”

    他苦恼地望着她光秃秃的脸。“早知道你失踪一整天是去搞这玩意儿,我绝对不会到处找你。”

    “好啦,晓得你很辛苦。喏,你帮我画好眉毛,我请你去打市吃东西,从第一摊吃到最后一摊,把漏下的三餐都补回来。”

    “我又不是猪。”瞪着她,他动手开始画眉毛。

    她让那一眼瞪得浑身一颤,两条腿像麻花一样拚命乱抖。

    “不要动。”他扳正她的脸,已经够怕了,她还动来动去,真想弄两条毛毛虫在脸上?

    “衷哥”她看着他的眼睛。“我现在才发现你不止笑着时电眼勾魂,生气瞪人时,更加厉害。”

    他俊颜闪过一抹红。“找死啊?”

    她掩嘴,嘻嘻直笑。“要死也得等明天领完薪水再死,二十几万呢!可不能便宜了公司。”

    真的很想掐死她

    “懒得理你。”眉毛画好,他把眉笔丢还给她,没脸看她,因为画得太丑了,两道直线画在她脸上,标准的一字眉。

    “那我理你好啦!”嘻皮笑脸攀住他。“要有公德心,把地上的垃圾收一收,我请你吃饭。”

    “就会说,怎么不帮忙?”抱怨着,手里没停下收拾的动作。

    “太臭了,我会吐。”她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况且我刚刚才伤过心,你忍心让我再伤胃?”

    “我一点都看不出你有伤心的样子。”终于还公园一个清洁了。他拍拍手,环顾四周,夕阳将没,红霞逐渐被黑云取代,再过不久,天空会整个变暗,星星一颗接着一颗亮起来。

    传说人死后会变成天边一颗星,不知道那漫天繁星中,哪一颗是冬冬变的

    “吃饭了。”袁媛突然扑到他背上。“驾,马儿快跑,我们去夜市吃好料的。”

    “喂!”什么东西嘛!又把他的幻想打碎了。“下来,你快压死我了。”

    “不要,我又累又饿,要休息。”赖定他、缠死他。

    “我这个四处奔波找你的人都没喊累,你有什么资格喊?”

    “当然有。我一大早没吃早餐就出门,在美容院门口站着等人家开门,结果只洗了头,然后自己剃眉毛,又去假发店买假发,四处乱逛,到了公园,从一点就在这里荡秋千荡到现在,疲倦和饥饿是理所当然的。”

    原来她还是在乎庄子维的欺骗,把眉毛剃光,真傻他不吭声了,背着她慢慢走出公园。

    “衷哥,你怎么知道要来公园找我?”莫非他俩心有灵犀一点通。

    “不晓得,随便乱晃就晃来了。”巧合吧!“那你又怎么会来这里?”

    “这座公园对我有特殊意义啊!”她就是在这里认识他的。“我的初恋。”

    “你的初恋是在这里发生的?”太不可思议了。“我也是,太巧了。”他在这儿遇见冬冬。

    有什么好讶异的?他一天到晚在这里凭吊去世的恋人,某一天,她偶然经过,被他魅惑又哀伤的眼神吸引,于是送上一颗芳心,再老梗下过的相遇,比八点档还要八点档。

    “大楼林立的城市看似繁华,其实很寂寞。在水泥丛林中,绿色无疑是最容易卸除人们心防的,所以很多感情都在公园里发生,没什么巧不巧的。”

    “你说得对。”因此他不爱去灵骨塔祭拜冬冬,总爱到公园回忆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小嫒,你的初恋情人叫什么名字?现在在哪里?”

    那个白痴叫郑士衷,正背着她。“不告诉你。”但她不会跟他说,因为说了他十成十会逃走。“有本事你自己去找。”

    “拿这个刁难我?你忘记我干什么行业了?十天,我就把对方的生辰八字都挖出来。”如果是个好对象,正好可以安慰失恋的她。

    “我要他的生辰八字干什么?你把他整个人送来给我还差不多。”

    “初恋最美。”所以他忘不了冬冬,而袁媛心里则始终挂着初恋情人。“了解,我会帮你查一查,如果对方至今未婚,又没有不良嗜好,我就帮你重圆旧梦。”

    “这点不必查了,对方保证没结婚,也没不良嗜好。”她很了解他的。

    “你该不会到现在还偷偷观察着对方吧?”

    她还趴在他背上让他背呢!“对啊!不行吗?”

    “那个人我认不认识?”有范围才好找。

    “挺熟的。”

    他开始在脑海里过滤自己的朋友,年纪与袁媛适合,能教她念念不忘的,人选不会太多,十根手指数得完。

    “三天,我就把你的初恋情人送上你家。”

    “耶?”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她觉得不太妙。“你确信听懂了我的话?”

    “你的初恋情人是我认识的朋友之一,你们在公园认识。这么明显的线索我还找不到人,第一征信社可以关门了。”

    她现在就想去砸了第一征信社的招牌,郑士衷那颗木头脑袋,实在太了不起了。

    “你要能找到人,我包一百万媒人礼给你。”顺便把自己倒贴给他,这个大笨蛋,为何这么不解风情?为何她低下头,一口咬住他的肩膀。

    “哇!你别咬啊,我尽快帮你找人就是,松口。”疼死他了。

    笨蛋、白痴、木头,智障可是,她喜欢。继续咬,但力道放松了一点,要一直咬到他记住她,记进了心坎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