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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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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斯洛甫一下船,便发觉站在码头边的那名少女。

    她有着他所见过最美丽的蜂蜜色肌肤,一双幽黑宝石般,深夜寒星的眼,定定地望着他。

    摘自兰斯洛伯爵系列四苑香之港初稿

    那一夜,大概是张玮慈这一生当中,最富神秘与冒险色彩的一夜。不过老实说,实在出自不得已。

    她坐在诺因屋子的懒骨头里,忍着头皮发麻以及阵阵的鸡皮疙瘩,瞠大眼睛看着那只美丽的女鬼四处飘栘,与公寓其他住客们有说有笑这些男人的胆子实在是大!

    正常人一日一说到鬼,不是应该惊声尖叫吗?怎么他们可以这么泰然自若,仿佛这只女鬼也不过是个人似的

    “来来,可爱的人类小姐,伸出你的左爪来让我看看。”

    布雷克鼻子上贴着一块大大纱布,白色纱布在那张有着深刻五官的俊脸上,怎么看都有几分好笑。

    “什么左爪?左脚吧。”诺因提醒他“你喝多了吧?”

    “哎,随便啦,”布雷克看着张玮慈,一脸无奈“我还没跟你算昨晚你扁我鼻子一拳的帐呢!”

    “我扁你一拳?”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昨晚殴伤布雷克?如果硬要说她有打到什么,就是楼梯间那只迎面飞来的蝙蝠

    “不记得就算啦。”布雷克笑笑,低头检视张玮慈的脚踝。

    那一瞬间,她发誓她见到布雷克与诺因交换一个秘密似的、彼此心知肚明的眼光。

    “亲爱的,”浑身银光的美女踩着轻俏的脚步,如一朵会旋转的玫瑰般移动到张玮慈身边。“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张玮慈惊讶的发觉眼前美人与自己认知的鬼不同,有嚏嚏的脚步声耶!“张玮慈”

    “我叫佩卓,”美人用羽毛扇子遮住嘴,眼睛半眯“很高兴我终于有个室友来作伴,不然我好无聊啊!”表也会无聊?

    “你们不都是昼伏夜出,专以吓人为乐”

    张玮慈用手指比画着,再度发觉布雷克与诺因及佩卓,三人交换一个奇异的眼神

    “失礼,亲爱的玮慈,您真是太失礼了。”佩卓摇摇头,一脸惊惶失措,随时要昏倒的样子。

    “佩卓不是那样的人。”诺因朗声大笑,对眼前这情况感到有趣一个货真价实且满头雾水的人类与一群非人的友善对话,或者他可以把这段情景加入小说里。

    布雷克哼了一声,放下张玮慈的脚踝,非常不以为然。“鬼!表有什么好怕?人类才是最可怕的。”

    就某方面来说,没错,人的确比鬼更加恐怖。

    “总之,不要被好莱坞那些b级恐怖片给洗脑了,”诺因笑着递给她一杯香槟。“佩卓没什么可怕。”

    “但愿我能令人害怕。”清脆如铃的声音咯咯娇笑“叫酒吧里的那些讨厌的臭男人离我远一点。”

    “你还去酒吧玩?”张玮慈挑高了眉头。鬼耶!应当跟灰暗阴郁沉闷这些形容词汇连在一起的女鬼耶!没想到还会去那种地方。

    “偶尔,不常去。”

    她还想再发问,但是佩卓已在自己身边坐下,打断了她卡在喉咙里的问句。

    见诺因与布雷克转身离开,佩卓才用一种钦羡的口吻对她说道:“真羡慕你与诺因,除了他的工作伙伴,他没带过任何一个女人回来公寓,更别说是借住。”

    这话好像在暗示着些什么?玮慈连忙摇头“不不,我跟诺因其实”

    其实只是认识了不到一礼拜的陌生人?张玮慈忽然静默。

    “其实怎么样?”佩卓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我们其实认识不久。”

    佩卓不信的挑高眉头“认识不久,诺因就带你回来?”

    她也觉得奇怪。张玮慈先是摇头,又是点头,她本以为诺因也许对每个人都很好,然而从之前佩卓的说法中,他又不像是会随便捡人带回家。

    只见佩卓不知在思索什么,低声咕哝几句,张玮慈发誓绝对不是自己耳朵有问题,她的的确确从佩卓的口中听到一个“狼”字。

    “我想,”佩卓再度抬起头,对着她微笑“我很信任诺因,也信任他带回来的朋友,毕竟狼诺因的直觉一向很准确的。”

    这次,张玮慈十分确定她含在嘴里的话是个狼字。“狼?什么狼?”

    “喔?我刚刚有说这个字吗?”佩卓打开扇子,一双大眼躲在扇子后头,睐呀睐地“你听错了吧。”

    “可是你刚刚分明有说到狼这个字。”

    “耳力真好,我是指诺因有狼的直觉,他带回来的人,绝对没有问题,不会危害到我们的。”

    危害?

    张玮慈还想问清楚点,佩卓已经站起身,翩然离去。

    那夜,张玮慈睡得十分不安稳。

    她的梦境中出现了那只在中央公园乱跑的大白狼,只是白狼旋即变化成人身,转过头,竟见那一脸浓密胡子的诺因,对着她微微一笑醒转后,她满身是汗。

    一边讶异于自己为何老是想起那只狼,一边又惊讶自己把大白狼与和善可亲的大胡子联在一起。

    现在她回想起来,突然发觉那时那只白狼用不疾不徐的脚步紧追着她,并非是要吃掉自己

    她怎么迟钝得到现在才感觉到?

    可是,怎么想也觉得不可能

    张玮慈为自己的想像力之丰富哑然失笑,她是怎么了她,狼跟人怎么可能画上等号,又不是欧洲中世纪时期,有狩猎女巫、信仰撒旦的传说,还有狼人呢

    当张玮慈醒来时,已经早上九点多了。她一打开房门,就见门前放着一只托盘,里面有三明治、牛奶咖啡和水果,还有一张佩卓写的纸条

    尝尝小女子的手艺吧。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十分优雅。

    她用手戳戳那些食物,怀疑的左看右看。应该不是从墓地回收的吧?

    饥饿战胜了理智,三明治看起来是那么的好吃,不管了,先吃再说。

    她一边吃着爱心早餐,心想,原来,跟鬼同居也还不错嘛

    吃过早餐收拾好,她走下楼,没忘记答应诺因与布雷克的事情她得帮忙打理诺因家中。

    张玮慈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那团混乱不像是一天两天就能收拾好的,加上屋子那么大,想必有得她累的。

    正当她举起手,想按下门铃,却见大门微微露出一条缝,他居然忘了锁门!

    忍不住摇摇头,对大胡子的健忘程度不敢恭维。走进门里后,她顺手把门带上。

    一进门,只见那设计得应该非常简洁俐落现代感的大厅,依然是满满的垃圾与书报,现在又多了几件乱丢的衣服,有衬衫也有大衣,还有没洗过的t恤怎么看,都是一个乱字。

    她一边拨开垃圾走进房间,一边叫唤“诺因?诺因?”

    诺因闻声,没多想的叼着烟、打着赤膊,只穿着条牛仔裤从工作室走出来。

    两人一打照面,他看看眼前的东方女孩,摸摸自己赤裸的胸膛,忽然院了起来“抱歉,我去穿件衣服”连忙的退回工作室里。

    张玮慈还呆在原地,张大嘴,感觉脸颊火烫,心头小鹿乱撞。

    大胡子看起来虎背熊腰,十分魁梧,没想到胸膛也结实得叫女性同胞心跳加速,甚至连胸膛上面的胸毛

    从小看日本美型漫画长大的她,第一次发觉,原来,长在身上的毛发也可以这么性感!

    呼哇,或者因为是诺因,所以感觉特别的心跳不已?

    或者该说她运气不错,看到这么好的风景。

    躲回房里的诺因,忍不住为自己莫名其妙的举动感到疑惑。

    只不过是打个赤赙,怎么一看到那东方女孩,他人就慌得像第一次谈恋爱?

    无意识地嘴一张,烟直直落下,还在燃烧的烟头烫到他脚背上,他吃痛的脚一抬,又踩到地上不知啥尖锐物品

    “狗屎!”痛!

    “诺因,你还好吗?”张玮慈听到门板后传来一声低低的咒骂,关心的出声询问。

    “很好,”痛得半死。

    “没什么。”诺因胡乱捞起身边一件t恤,套上之后才打开门。

    “我不知道是你,”他抱歉的笑笑“通常会进来的不是布雷克就是法蓝他们,所以”

    “我看门没关,就自己进来了。”

    张玮慈也满脸通红,脑海里的画面还停留在那宽阔结实的胸膛。“我说过要帮你整理房子的”

    “我都忘了。”他在拟下一本书的大纲,根本忘记这档事。“可是你的脚踝不是扭伤了吗?要不要再多休息几天?”

    “今天好多了,”没那么痛了“我想我可以开始帮忙。”

    “不用了吧!”诺因环视左右环境,老实说,这样脏乱的环境叫他有种安心感。“我看你就多休息一阵子,等好一点再收拾也无所谓。”

    “可是这样的环境”

    到处是乱七八糟叠放的书、外套衣服t恤,她踮高脚,想看看诺因背后的工作室,想必里头的情况一定更加恐怖。

    没想到她左脚一施力,一阵剧痛马上袭上,她受不住的又跪倒下去,若不是诺因强而有力的臂膀及时抱住她,她已经倒在地板上了。

    “你现在这个情况,哪能做事呢?”他赶紧把她抱进工作室里,放在椅子上“现在还痛吗?”

    看样子伤势比她以为的还严重一点。张玮慈只能点点头。

    诺因轻柔地执起她的脚踝,不赞同地啧啧出声。

    “我很感谢你要帮我收拾这一地狼藉,但是你现在的状况根本不适合做事,我看你还是好好休息吧。”

    “可是”

    倔强的她还想说些什么,他抬头望她一眼,像是知悉她的牛脾气。“如果你很坚持一定要帮我做点什么,不如帮我做点东西吃。l

    他肚子传来一阵配合的咕噜声,张玮慈一听,噗地笑了开来。

    “好,我帮你弄点什么吃吃。”确定她的脚踝可以移动不会再引发疼痛,诺因才让她离开。

    “厨房在后面,冰箱里的东西随你用。”他指指方向,调皮的对她合掌鞠躬“拜托了,我从昨晚到现在都还没吃东西。”

    她点点头,来到厨房中,大胡子家里到处都乱,只有厨房整齐光洁如新可见他鲜少使用。

    原以为打开那对开式的大冰箱会看到一堆食物,没想到满冰箱都是番茄。

    番茄番茄番茄,除了清一色的红番茄,没别的食物。诺因只吃番茄吗?张玮慈疑惑的看看蛋架,心想若有个蛋还可以做番茄炒蛋,却发现那里也只放着小番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番茄,她实在做不出什么料理来。张玮慈只好回到诺因的工作室。

    “诺因?”这次她知道敲门。

    “嗯?”诺因从荧幕前抬起头“怎么了?”

    她对他抱歉的笑笑,指指厨房的方向“你的冰箱”

    “冰箱?”他记得上礼拜才去采买过一次食物“怎么了吗?”

    “冰箱里除了番茄,还是只有番茄,你只吃番茄过活吗?”

    布雷克这家伙!

    “该死的吸血鬼!”

    “吸血鬼?”

    诺因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溜了嘴“布雷克只吃红色食物,我们都开玩笑称呼他是吸血鬼”

    “喔。”

    张玮慈心想,这个公寓里面有鬼,就算再多一只吸血鬼,她也不会怕了,忽地又想起那天那只蝙蝠她脑海中莫名地出现一幅画面蝙蝠与布雷克那张俊脸画上等号。哈,如果佩卓是鬼,布雷克是吸血鬼,那诺因呢?狼?奇怪,为什么她总觉得那只狼与诺因脱不了关系,就像梦中的画面那样?

    “这样好了,”诺因手掌一拍,唤回了她神游的思绪“我们先去买食物吧!不然冰箱老是一堆可怕的番茄,实在是受不了。”

    她甩甩头,对诺因的提议点头微笑,一边要自己忘记方才的胡思乱想。

    她看着诺因的坚实臂膀,想起他宽阔性感的胸膛还有那匹步履徐缓的狼她怎么又把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与动物画上等号呢?她一定发疯了,脑袋烧坏了

    两人躲进车里,今天下雪,外面的气温十分低,张玮慈虽然用羽绒外套把自己包个死紧,但仍忍不住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亚热带的台湾鼻子。她再度为过敏的呼吸器官叹气。

    没想到,诺因从后座拉来一件大衣,扔给她“你穿这样根本不够嘛!”

    “好像是。”咕哝着道了声谢,披上大衣感觉终于好多了,至少那冷空气不再丝丝留进衣服的空隙,窜进骨子里。

    大衣上残留着一股不刺鼻的男性古龙水味,清爽简单,相当好闻舒服,就像诺因给人的感觉温和好亲近,在彪悍壮硕外型之下,是个温柔的男人。

    见她用大衣把自己裹得紧密后,他才摇下车窗。

    “诺因,你不冷吗?”外面气温少说也有零下十度,他还摇下车窗?

    “我”只见他喉头动了一动,脸色有点紧张的“我不大喜欢待在完全密闭的空间”

    “幽闭恐惧症?”她想起她一个高中同学也有这样的症状。

    “好像是,虽然不大严重,”再度紧张的咽口口水“可是还是不喜欢。”

    张玮慈见他这样紧张,也就由得他去,反正裹在大衣里,倒也不会冷。诺因一路开车来到超市,撑起伞与她一块进去。不过见她穿着那件过大的大衣,那模样实在引人发噱。

    “我怕冷,”她低头看看过长的衣摆,尴尬的解释“真的很怕你穿这样不会冷?”

    他只穿着件套头高领毛衣与牛仔裤,简单的衣着更衬托他的好身材。“冷?”

    狼人天性中根本没有这个字。“不会冷啊。”

    好吧,她双手抱着衣摆,随着他走进超市幸好里头温暖多了。她看看周围人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连忙把大衣脱下放在推车里。

    “不怕感冒?”诺因关心的问,虽然她穿着那件不合身大衣的样子实在有趣,但是他也不希望再见到她病恹恹的样子。

    “没关系,里面比较暖和。”

    她推着推车的模样,不知怎地老让他想起迪士尼卡通中那两只花栗鼠奇奇与蒂蒂的滑稽画面。

    接过推车,诺因微笑道:“让我来吧。”

    接下来的画面,让张玮慈睁大了眼。

    他们来到肉品区,诺因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她眼睛所能见到的带骨牛肉与带着鲜血的肉块扫进推车里,至于蔬果区则是完全无视。

    “诺因,”她出神地看着满推车的鲜红肉块“你不考虑买点蔬菜吗?”

    “我讨厌蔬菜。”像个偏食的小男孩一样,他咕哝地应了声。

    一个肉食动物!

    “你能健康的活到现在,没有得高血压、胆固醇过高等疾病,真是老天保佑。”她夺过推车掌控权,放回一些肉品清出空间,把车子推到蔬果区,拿了菠菜、莴苣、水梨、桃子等青菜水果。

    狼怎么会喜欢吃草呢?它们只有在生病时才会去找草葯吃,而且狼的世界里也没有高血压、胆固醇这些鬼东西。

    诺因苦着脸看她放进一样又一样的植物。“我实在不喜欢吃这些”

    “你试试看,我会料理得很好吃的。”她拿起一袋马铃薯,接着是青椒。

    他突然觉得此刻蜂蜜女孩变成女暴君。没办法的他只好皱着眉,看她豪迈的把蔬果放进推车里,另外她还拿了面包牛奶之类的食物以及一袋米。

    “我不会煮饭。”看她拿起那袋米,他连忙表态“我唯一会做的就是煎牛排”

    “没关系,我会,你等着吃就好。”

    自从跟父亲闹翻后,张玮慈便搬出家中,在外面赁屋居住。为了省钱,她学料

    理煮三餐,没想到这一煮煮出兴趣来,不但煎煮炒炸样样精通,甚至还会做义大利、泰式等料理。

    他见她胸有成竹,也就乖乖让她搬回一样样的食材。可想想不对,他的手又举了起来“还有,我只吃肉,不吃蔬菜水果。”

    这个挑剔的家伙!她翻了翻白眼,拍胸脯保证“我绝对会让你吃不出来我在里面加了蔬菜,这样可以吗?”

    “好吧”可怜兮兮,外加心不甘情不愿的回答。

    结完帐,两人把大包小包的食物放到后车箱,诺因准备发动引擎回家时,张玮慈终于忍不住问

    “大胡子,你都吃些什么?”这样偏食真的没有问题吗?

    诺因很自然的回答“肉啊,我喜欢吃新鲜的牛肉,牛排最好五分或三分熟”妈呀!大胡子不但是肉食主义者,还是个野蛮民族未进化!她眉头挑得高高约“你不觉得五分熟的牛肉还鲜血淋漓的”

    “这样味道才甜美嘛!”

    想起美好的五分熟牛肉,他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你一定得试试看,吃过三分熟,你才知道什么叫做肉的极致美味。”

    玮慈挫败的按着前额。她知道吃东西是个人口味,她也不想改变他的饮食习惯,但是三分熟好吧!他如果不生病,那么她也不反对。

    “我只要求一件事。”

    “什么?”

    “你吃你的带血牛肉,我吃我的,你千万别想我也吃那种东西。”

    “真是!你真是太不懂事了!”诺因瞪大眼,倒抽口气,夸张的说着“那可是天下美味啊!”“对你而言的天下美味。”她咕哝地回应。

    诺因看她那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笑了开来“好好,那你要负责帮我煮饭。”

    “一言为定!”

    看样子小矮人不像他,视下厨为畏途。

    他们中国人怎么说来着?

    君子远庖厨?

    还有什么?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转头看看身边的东方女孩,集女子与小人于一身,果真很难养。

    中国古老的智慧啊“你在看什么?不看路?”张玮慈接触到他打量的眼光,赶紧用双手捧起他的胡子脸,转向前方“看路,别看我。”

    她的手柔软但并非相当细致,感觉得出来是一双熟于家事的手,可是留在他肌肤上的触感却十分十分的好。

    很温柔,很实在的一双手,抚摩着他的下颚,几乎令他舒服得想从喉咙里呼噜起来。

    当她抽回双手,他几乎要哀叫了。

    “诺因,我怎么觉得你快要睡着了?”

    她见他半眯着眼,露出一脸像是狗儿在享受主人抚摩的满足表情,她连忙推推他“看路,快开车吧。”

    只见他扁着嘴,一脸不悦的踩下油门。

    这种感觉好熟悉

    她想起小时候家里养了只哈士奇最接近狼的血统的狗。每当她轻轻抚摩它的下巴时,它也会露出类似方才诺因那种享受的表情,而她一抽回手,狗儿便会以埋怨的眼神看着她。

    诺因的行为怎么会跟哈上奇那么相似?

    是错觉吧?不过她怎么老是把他跟一些犬类生物联想在一起?真是太奇怪,也太莫名其妙了。

    这种古怪又失礼的念头,可千万别叫他知道。

    毕竟有哪个人喜欢自己被比喻成狼啊狈的,也许某些男人喜欢被比喻成黑豹,但狗?免了。

    狼?可能好一点。

    一匹狡猾冷静,埋伏在草丛里,闪烁一双金黄色眼睛,身形巨大壮硕,行动矫健的狼。

    不过,这种形容用在诺因身上也不大对。

    虽然他身材巨大结实,但是他并不狡猾,至少,他给她的感觉是如此。

    “换你在看着我了。”诺因低沉的笑声传来。“你在看什么?我的胡子吗?”

    “不,不是。”她怎么样都无法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但被他这么一问,她也好奇起来,掩盖在大胡子底下的他,是长得什么样子呢?

    他有着高挺如同罗马神祇雕像的鼻子,银灰色的发略显得有些长,浓眉下是一双温和的灰色眼眸。

    如果他刮掉胡子,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她真是越看越好奇,忍不住笑了起来。

    前方就是公寓了,诺因将车子停好便熄火了,转头见她笑得那样开怀,不明所以地问:“怎么了?”

    “我在想你刮掉胡子后会是什么样子。”

    “就是跟你们一样啊。”他拉开车门,却发现怎么也推不开。

    张玮慈觉得他的话有点怪,摇摇头“不一样吧!”想像中,他刹去胡子,应该有个方正的下颚,英俊的脸孔。

    “玮慈。”低沉的声音唤回她纷飞的思绪。

    “嗯?”

    “你推推看你那边的车门。”她依言照做,接着发觉车门无论怎么推就是文风不动。

    “打不开!”诺因闻言,试着发动车子,但车子就是不动。

    而回来的路上怕冷风太强,他只把窗户打开了约三分之一

    “老天。”诺因转过头看着她,面色如土地说道:“我们被困在车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