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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主角到来
泡完温泉,看过稻谷后,简卿坐在白狼背上在高空中兜了下风才回部落,正好赶回去准备午饭。
他们回到部落时,恰巧遇见了先前和简卿说过奥莱斯的那个雌性,也就是艾玛。艾玛一看见简卿,就很热情地走过来,拉着简卿的手兴奋地说:“简卿,奥莱斯回来了。”
“是吗?”简卿眼睛一亮,那不是林平安也来了?
“嗯,他还带回来一个雌性,也很白很好看,不过我觉得还是简卿好看一些。”艾玛仔细打量了一下简卿,好像在做对比似的,还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呃,艾玛也很好看啊。”被一个男的说自己长得好看,简卿忍不住恶寒,我这叫阳光帅气好不好,他也不好和人家一个土著雌性解释,就打着哈哈应付了。
又问道:“你知道那个雌性现在在哪里吗?”简卿迫不及待地想认识一下林平安,顺便找机会告诉他稻谷的事,他自己就算知道稻谷在哪,也不会把它们变成大米啊,难道要他用手去剥谷粒?那还是算了。但是林平安就不同了,他既然能把小麦变成面粉,肯定也能将谷子变成大米的。
“奥莱斯带他去族长那里了。”艾玛抬抬下巴,对自己知道这么多简卿不知道的消息有些骄傲。
“哦,我想去认识一下那个雌性,你去不去?”简卿想了一下后,礼貌性地问艾玛。
“啊,我已经看过了,就不去了,反正他会住下来,有的是机会认识。”艾玛摇头,接着说,“我先回去了。”
简卿点头,见艾玛已经离开后,又将视线转向谭晟。
“阿晟,我们去看看那个雌性好不好?”
谭晟开始听到艾玛告诉简卿奥莱斯回来的消息时,脸顿时就一黑,正准备打断他们的话,就听到奥莱斯还带回一个雌性的事,并且对那个雌性很好,脸色就好看了很多。他就算和奥莱斯不熟,也多少知道一些他的性格,奥莱斯能让别人看出来他对一个雌性好,那就是真的好,多半是因为奥莱斯喜欢那个雌性了。
这样一来,简卿和奥莱斯大概是没可能的了,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得守好了简卿,谁叫他家卿卿这么好,引得那么多兽人在一旁虎视眈眈。
“卿卿,我们先回去吃饭,奥莱斯带那个雌性去族长那里了,应该是为了雌性定居的事,等他们安顿好了,我们再去好不好?”谭晟看了看天色,已经快到往常吃饭的时间了,他担心简卿饿到,就耐心地提议。
简卿一想,也是,林平安他们刚回部落,肯定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他还是等他们休整好了再去打扰。
整个下午,简卿都心不在焉的,直到晚上才好一些。
“卿卿,由小说来看,那个林平安的人品和性格都是挺好的,你可以和他坦白自己也是穿越过来的事,但是,我的存在还是隐瞒着比较好。”系统懒懒地趴在简卿腿上,说出的话却是无比的认真。
其实,在林平安到达这个世界时,它就通过神经思维探测了一下林平安,知道林平安确实如小说所写的那样,是一个很好的人,它就放心简卿去接触了,却不会告诉简卿它检测过林平安。
要知道,有时候就算小说里把一个人写得多善良纯真,它也是不会轻易相信的,因为小说只是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很多隐藏在背后的事是读者不知道的,在没有弄清楚小说人物的真实属性时,最好不要将自己太直白地暴露在人前。
而简卿拥有自己这样一个系统的事,还需谨慎一些,多一个人知道,暴露的可能性就会增大一些,它还不想用简卿和自己的安全去考验人性。
“嗯,我明天就去看林平安……系统,我们就要有好吃的啦!”简卿不知道系统的谨慎,但还是答应了不会说出系统的存在,他还是知道系统是一个秘密,不能为外人所知也。
系统再一次默默检讨自己,是它没有照顾好卿卿,才让简卿对吃的这么执着。接下来,要更努力吸收能量才是正道啊。
第二天一大早,简卿就醒过来了,按照他以往赖床的性子,不睡到日上三竿是起不来的。
而谭晟已经从简卿昨天的言行中,模糊地知道,简卿不是对奥莱斯感兴趣,而是对奥莱斯带回来的雌性感兴趣。再联系之前的一些细节,好像是简卿早就知道奥莱斯会带回来一个雌性似的,谭晟皱了皱眉,将这些疑惑压在心底,他只要简卿留在他身边就好,其他的无所谓了。
所以谭晟对简卿的早起毫无意外,还早早地准备好了早餐。
“阿晟,你快去狩猎吧,我自己在家就行。”抹抹嘴巴,简卿精神非常好地对谭晟说。
谭晟眯了眯眼,看出了简卿眼中的期待,也不戳破简卿的真实意图,反正简卿要去见的是雌性,而奥莱斯大概也会出去打猎,他也就不担心简卿会被人拐跑了。
“嗯,我出去了,你乖乖待在部落里。”谭晟温柔地摸了摸简卿的头,细心叮嘱道,然后转身走出去。
待谭晟离开有一会儿后,简卿立马蹦起来,抱着系统将院门掩好,就跑出去了。
询问一位路过的雌性,知道奥莱斯的家在哪里后,简卿谢过人就直奔林平安所在的地方。
奥莱斯的家很好辨认,因为他家的院子里有一个很明显的标志,那是一棵很高很壮的长着红色叶子的树,红树从院子里伸出来,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大半个院子的阳光。
“扣、扣”简卿礼貌性地敲响了门,不一会儿,院门打开,走出一位穿着兽皮衣的年轻男子,大概二十多岁,长得是眉清目秀,就算是在陌生的世界,也没有折损他那一身的书卷气息,不愧是作者笔下的主角君。
“你好,是来找奥莱斯的吗?他已经出去了。”林平安已经习惯一些人来找奥莱斯了,从昨天来部落开始,就有好几个年轻男人来找他了。
“不是,我是来找你的!嗯,难道你没发现我和这里的其他人有不一样的地方吗?”简卿眨巴眨巴眼,准备逗一下这个温润的男人。
林平安很聪明,作为一位研究中医的人,有一项基本的技能,那就是察言观色,由外及里。打量了一下面前外貌出色的少年,半晌,他抖着手指着简卿问,“你,你也是穿越过来的?”
林平安的内心很激动,在陌生的世界能遇上一个同乡,就和‘他乡遇故知’一样,或者应该更胜一筹,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对,我也是穿越过来的。”简卿干脆点头,本来还想逗一下林平安的,在察觉到他的激动后,就不忍心调侃了。毕竟,他看小说时,就知道林平安没有他那么幸运,他从始至终都有系统陪着他,保护他。而林平安呢,他一个人在危险的森林里挣扎着求生存,几次面临着生死危机,要不是心理素质好,估计早就崩溃了。
“快进来吧,我们进去说话。”林平安按捺住想要问出口的话,引着简卿走进屋里。
两人坐下后,相互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大概是同为穿越者,林平安和简卿都有意亲近,也算是一见如故吧。
“那,简卿……你知道我们在这里是被当做雌性的吗?”林平安犹豫了一会后,还是问了。他在刚认识奥莱斯时就了解了这里的情况,被当做雌性看待是他一直不想接受的,特别是来部落后,他隐约间察觉了奥莱斯想和自己成为伴侣的心思,这让他对奥莱斯有些排斥。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男人,虽然他还没有谈过恋爱,但他是知道自己的性取向非常正常的。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却要被当做雌性,一时之间,林平安很混乱。
“知道啊,我并不介意,”简卿耸耸肩,然后靠近林平安,小声说道,“告诉你哦,我本来就喜欢男人的。”
“啊?”林平安十分震惊,在原来的世界,他只听说过却还没有接触过这个圈子的。
“你歧视吗?”简卿歪了歪头,问得很轻松。
“不,我不歧视的,这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林平安连忙摇头,他确实不反感这些,就像他说的一样,这是个人自己的选择,别人没有资格去评论。更何况,他始终觉得,只要是真的爱,就没有那些落俗的限制。
“是不是在为难奥莱斯追求你啊?”知道剧情的简卿故意打趣地问道。
林平安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尴尬地扯了扯嘴角。
“林大哥,其实,像我们这样死后重生在另一个世界,就已经是老天的恩赐了,何必去纠结烦恼‘是不是雌性’、‘被雄性追求’这些问题呢?喜欢了,就接受;不喜欢,就拒绝;不用在乎太多,只要生活得快乐就好。而且,这里的兽人对伴侣都很忠诚的,我虽然没见过奥莱斯,但听说过他是一位很好的雄性,如果有可能,给他一个机会,在这里找到一位可以陪伴终生的人,也是一件好事呢。”
简卿并不懂得多大的道理,只是看小说时,知道林平安在奥莱斯追求他时,总会一个人在纠结,本来一个乐观向上的人,却走不出自己画的圈子,让旁观的人都忍不住着急。所以,他想要帮助一下他们,至少能开解那么一点点。
林平安汗颜,他都二十多了,却还没有一个十八岁的小男生看得明白,是啊,好不容易得到的重生,他为什么还要拘泥在过去的思维中呢?
他本就不是一个纠结的人,随遇而安的性格让林平安总是能很快地适应新的环境。所以,他决定入乡随俗,好好地生活才不枉新生。
至于找伴侣的事,就顺其自然吧,他不再刻意地排斥、逃避,如果奥莱斯能打动他,和奥莱斯结为伴侣也不是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