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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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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怀璧费力的睁开眼睛,迎面看到雕花梨木的床顶,浅青色的轻纱帐重重叠叠,如烟似雾。

    她动了动身体,发现自己躺在柔软芳香的床褥上,触感丝滑,显然价值不菲。

    她闭上眼,满足的叹了口气。

    阎王那老头子总算没骗她,这次转世,果然投胎在大富大贵之家。

    才想再睡几个小时,下一秒却有道激动的声音在她耳边尖叫“小姐醒了!小姐醒了!老爷夫人,您们看呀!”

    勉强睁开眼睛。床边这个十八、九岁的鹅蛋脸少女,看打扮,应该是她的贴身丫环吧?哎,糟糕,忘了问阎王老头,她藉以还魂的这个姑娘的丫环们都叫什么名字了。

    万幸的是,没等她开口,少女就扑过来跪下,满眼含著晶亮的泪水“小姐,我是小环啊!您为什么不说话?您还记得我吧?”

    沈怀璧配合的捂住隐隐作疼的脑袋“小环,我头好晕,什么也记不得哎呀,这是什么?”

    难怪她真觉得有点头晕,居然在后脑摸到一个好大的肿包,也不知在哪真撞的。

    床边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但见一个中年美妇满脸是泪的出现在床边。

    “我的女儿啊!”丞相夫人又惊又喜的大叫一声,一把抱住她,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我苦命的女儿啊,你终于醒了,那些庸医都说你没救了!呜哇”

    一个五十多岁,须发花白的男人站在两步外,也在不停地抹眼泪。

    面对宛如八点档洒狗血剧的场面,沈怀璧愣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是了,这一世,她的身份是相府千金,芳龄十八,天朝人氏。父亲是当朝一品丞相,母亲是尚书之女。沈怀璧是他们的独生女,倍受宠爱,家里钱财万贯,奴婢如云。

    而且,她已经有了一名才貌双绝的未婚夫,名叫秦衍之,相貌俊美、学富五车,是新科探花郎。

    听起来,简直是“幸福生活”这四个字的完美写照啊!

    这么好的转世机会,阎王居然会给她沈怀璧,自然是因为她命格非凡,而且被地府列入重点观察档案里的人物,无论在天上地下,都赫赫有名。

    什么?你问她为什么出名?物以稀为贵嘛!

    她,沈怀璧,命格被衰星笼罩,连衰十八世的衰王之王,世世惨遭横死,即使转世到二十一世纪的和平年代,还是逃不过被车撞死的厄运。

    这么衰的命,千万人中才有一个啊!

    终于,在第十八次悲惨面见阎王后,就连阎王也看不过去了,无比同情的跟她商量,说她这样的衰星命格实在太少见,为了防止衰气传染给地府其他人员,地府已经展开一项特别转世救助计画,目的是帮助他们这些衰王之王,破除衰星命格,重返正常命数。

    所以,她的第十九次转世,就投胎到天朝来了。

    对于已故的相府千金,沈怀璧觉得很感激,也很歉疚。如果不是沈小姐失足落水,香消玉殒,哪里能有这么好康的空缺让她递补?

    而且连名字都不用改,那位香消玉殒的沈小姐也叫怀璧。

    沈小姐,你在天有灵,我会代替你好好的活下去的。

    “娘哇”母女俩抱头痛哭,就连一旁伺候的小环都红了眼眶。

    夫人哭够了,擦擦眼泪,哽咽著说:“女儿,你要节哀啊。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保重身体要紧。”

    “嗯咦?”她正要点头应声,却觉得哪里不对。

    要她节哀?节什么哀?

    不是沈小姐自己失足落水吗?现在人活过来了,大家应该高兴才对啊,怎么会反而劝她节哀?

    可能是她脸上的迷茫太明显,沈夫人用手帕擦擦眼泪“我的儿啊,这次你是救回来了,可是你那薄情的未婚夫君,他、他”

    沈怀璧大吃一惊“他怎么了?”

    开什么玩笑,她还没有见过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丈夫咧!

    沈夫人一咬牙,扭头说:“秦公子他在你失足落水,相府上下一片混乱的时候,独自离开了相府失踪了!”

    虾、虾米?

    沈怀璧就像寒冬天被人当头浇了一盆雪水,整个人都僵掉了。

    乍听到噩耗,她只觉得眼前金星一阵乱闪,两个斗大的字在眼前飘来荡去,反反覆覆,明明晃晃。

    弃、妇!

    难道在第十九次转世,她还是选不过衰星笼罩的宿命?

    要知道,天朝这里的风俗民情就像古代的中国,被丈夫抛弃的女子这辈子是别想再嫁了。

    想她正当十八年华,风华正茂,家世显赫,难道竟要一辈子守活寡,孤零零的过完这一生?

    不要啊!

    沈怀璧浑身一个机伶,连寒毛都竖起来,她反射性的从床上跳起“我不要!我不相信!我”

    正要下床,脚下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下,虚浮的身体不试曝制,顿时往前栽倒。

    她大叫“小环”

    小环正好站在她对面的位置,眼睁睁看到小姐的身体向她压下,脸色变得苍白一片,嘴唇也开始微微打颤“小、小姐”

    但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她就像是下定决心般,脸上闪出坚决的神色,咬紧嘴唇,毅然决然的伸出双臂。

    沈怀璧松了口气。看来这个叫做小环的贴身丫环很贴心呐!

    绽放出一个欣慰的笑脸,她放松的伸开双臂,向小环倒下去。

    我相信你,接住我吧!

    等等!

    她猛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瞪视著自己的手臂。

    圆、圆滚滚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的圆滚滚的手臂?!

    一声沉闷的声响,重物落地。

    小环整个人被压在沈怀璧庞大的身躯下,眼睛翻白,然后一声不吭晕了过去。

    眼睁睁目睹惨剧发生的众人终于反应过来,手忙脚乱的冲过来,合四个中年仆妇之力,终于成功的把沈怀璧从地上拉起来。

    小环被几个要好的姐妹拖到旁边急救。

    沈夫人紧张的上下打量女儿的身体“还好还好,没摔到哪里,只是衣服上沾了点灰。”

    过了好半天,沈夫人觉得情况太过诡异。

    “璧儿,你还好吧?怎么这么久不说话?璧儿?!”她的脸色大变,猛地回头“相公,快过来看看璧儿!你看她的眼睛,这么久都不眨一下,目光呆滞无神,她、她是不是摔傻了!呜,我苦命的女儿”

    沈丞相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不会的,我看璧儿只是一时虽以接受事实,刺激太大罢了,过几天就好了。”

    沈夫人迟疑道:“你是说秦公子失踪的消息?”

    他大怒“不许再提那个姓秦的!我们家璧儿看中他是他的福气,沈家不嫌弃他的出身,把他请进相府里面住,他呢,不仅不知道感激,竟然趁著璧儿落水,场面混乱的机会逃走,害璧儿如此伤心!”

    沈夫人有点不安“算了,他也不一定是故意逃走的,说不定是因为璧儿就在他眼前落水,他却无法搭救璧儿,觉得无颜再见我们,所以才悄悄离开”

    丞相冷嗤一声“不是才怪!自从住进相府,他对璧儿的态度始终不冷不热的,如果她这次真有个什么意外,说不定他还暗自高兴呢!幸好我们女儿福大命大,没有什么大碍,否则就算姓秦的逃到天涯晦角,老夫也不放过他。哼!”丞相夫妇陪著女儿坐了大半个时辰,要不是想到还有一大堆政务需要处理,丞相还舍不得走人。

    沈夫人留在闺房里,又絮叨地说了半个时辰,看女儿始终呆滞的盯著自己手臂,一句话也不说,她没有办法,只好带著一双红肿的眼睛离开了。

    又过了很久,沈怀璧才动了动嘴皮,把屋子里所有的丫环打发到屋外去。

    然后她缓缓移动视线,从自己的手臂望向腰、腹、大腿、小腿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自从清醒以来,总是觉得浑身无力。

    带著上百斤的赘肉移动,当然会非常、非常的累。

    她吃力的走到梳妆台前,坐下,铜镜映出自己的脸。

    什么叫福态,看这张脸就知道了。

    真是面如满月啊!

    这张脸,比她想像中的更圆、更多肉、更福态。

    这位天朝的沈小姐,也比她想像中的更大胆、更强悍、更花痴。

    沈怀璧虽然是衰星,但人并不笨,相反的,因为生活中的种种磨难,让她的洞察力比普通人要敏锐得多。

    比如说,从丞相夫妇的话里,她就听出很多东西

    沈小姐对探花郎爱慕是真,探花郎对沈小姐,那就难说了。

    那位相貌俊美、学富五车的探花郎,沈府未来的乘龙快婿,多半是被沈小姐看中,强行“请进”相府里的。

    本以为会享受到正常的、幸福的人生,谁知转世过来,却发现老公落跑,而她升级为一个超级胖妞,而且还是个令人发指的花痴。

    沈怀璧对著镜子咬牙切齿。

    “阎王你这个老骗子、老混蛋,我都这么衰了,你还忍心欺负我?我现在这样子,就是你们说的‘正常命数’?!”

    镜子无语,只是默默的映出她那张潇月脸。

    唉!抱怨归抱怨,日子还是要过的。

    没办法,她也只能再次认命了。

    反正她经历的倒楣事多不胜数,更夸张的事都遇过,已经锻炼出超级强韧的心理承受力。

    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胖了点,走路喘了点,身躯庞大了点嘛。

    老公落跑了?做个单身贵族也不错。

    只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怀念她上一世的身材。

    现在这具身体,目测一百公斤。脑袋是一颗小圆球,身躯是一颗大圆球,从下往上看不到脖子,从上往下看不到脚。

    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

    现在想起来,小环没被她当场压死,实在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没死也去了半条命,小环到现在还没有清醒,病恹恹的卧床调养。

    有这个血淋淋的例子在前,接下来的几日,她的随身丫环们整天战战兢兢,她走没有两步,身边就响起一片大呼小叫,唯恐她又被什么东西绊倒。

    直到最后,她不胜其烦,随便找了几个借口,把这些丫环全部远远的打发到其他地方去。

    开玩笑,她正准备开始减肥咧,有她们在,她还要不要减啊!

    思来想去,最后很没创意的选定后花园作为她减肥的场所。

    第一,这里幽静雅致,环境好啊!

    第二,芳草萋萋,树木丛生,是天然的隐蔽场所。

    她转世的这个朝代,大概还没有发明减肥操这样的东西,一个大家闺秀如果突然在原地狂摆腰臀,多半会被人认为患了失心疯吧!

    气喘吁吁的走到后花园,沈怀璧喘得几乎坑谙气,扶著院墙休息了大半天,终于缓过气来,最后选定一棵大槐树下面的草地。

    左右无人,马上行动。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她哼著自编的健康歌,努力挥舞庞大的臂膀,奋力在草地上跳跃、扭腰、踢腿、摆臀。

    兴致所至,她决定挑战极限,试一次大劈腿。

    沉重的身体慢慢往地面压去,腿筋和草地同时发出呻吟。

    一道倒抽冷气的声音,清清楚楚的从背后传来。

    沈怀璧大吃一惊,身体摇晃,顿时失去控制,砰的摔到地上,两条小胖腿结结实实劈开一百八十度。

    她抱著腿,疼得眼前发黑,连叫也叫不出来,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妈的咧,无论被谁看见了,威胁利诱,死不认帐!

    噙满泪水的眼睛,勉强聚起大小姐的威严,忿然瞪向身后。

    “哪个奴才,好大的狗胆!居然偷窥本小姐”下面的话自动消音。

    瞪视著草皮边缘站立的年轻男人,沈怀璧的眼睛慢慢睁大,嘴巴也慢慢张大。

    这、这是她眼花了吗?

    这相貌、这身材

    “帅!真帅!真是极品的帅!”

    她只觉得眼前光芒闪耀,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千瓦的舞台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极品帅哥的面容,也照亮了她沮丧的内心。

    她伸手揉了揉眼睛。

    这帅哥穿了一袭淡青色的丝绸长衫,一袭乌黑长发,用明珠冠绾起。身材修长,气质卓然,一看就是大户出身的公子。

    沈怀璧的目光由上到下,又由下到上,在他的周身巡视几遍,最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落到他的面容上,顿时又是一阵晕眩。

    帅!帅到只能用“极品”来形容。她从来没见过五官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就像罗曼史小说里描写的完美典范。

    但除了相貌之外,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这个男人所特有的。

    就此如现在,男人抬起眼皮,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沈怀璧的心脏猛地收缩。她知道,自己完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发光体,只消一个眼神,就足以把她电晕过去。

    她扶著大槐树,吃力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浮灰,对男人福了一福。

    “请问这位公子是?”

    男人微微拧眉,沉吟了片刻,说道:“在下是沈相爷的访客,今日拜访贵府,多有叨扰了。这位便是沈小姐吧?”

    沈怀璧叹气。当然是我了。整个相府里除了小姐,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体型的吗?

    “正是小女子,不知公子贵姓?”

    男人的眉头又拧了下。看起来,他对她主动向男子搭讪的行为,还是持保守态度的。

    过了片刻,他才回答“在下姓李,木子李。”

    李姓在天朝是个大姓。看来即使是极品帅哥,也难免会有个这么通俗的姓氏。

    沈怀璧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看看李帅哥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要再追问他的名字了。

    于是她低头不语,结果李帅哥反而开口了。

    “小姐贵为相府千金,刚才何苦自虐?”

    很好。看来他还是很有理智的,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只是以为她的脑袋有点秀逗而已。

    她没办法向这时代的人解释减肥操的概念,只好换了个说法。

    “小女子并非自虐,而是藉由肢体动作调剂身心,试图减低苦闷。”肥胖的人真是非常苦闷啊!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同情“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小姐请节哀。”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又要她节哀?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只是调剂身心而已,况且也没什么需要节哀的事啊!”话刚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他自称是“沈相爷的访客”既然跟丞相有所来往,想来也是官场中人,又怎么会不知道秦衍之落跑的事情。

    满朝的人都知道沈小姐倾慕秦探花,为此不借动用势力,把他强抢进相府,准备拜堂成亲。

    她投胎过来,虽然连秦探花的面都没有见过,但毕竟这个身体是沈小姐的,以前的那笔烂帐还是要算到她头上。

    未婚夫落跑了,她却说“没什么需要悲哀的事”只要是男人都会气恼她的薄情寡义吧!

    果然,李公子的神色倏地冷淡下来。

    背著双手,在原地慢慢踱了两步,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秦探花失踪不过几日,沈小姐就如此言语,当真薄情得很。”又轻声笑了笑“究竟是沈小姐在这短短数日之内就已经宽慰心情,忘记故人呢,还是说,沈小姐从未对秦探花真心过?”

    这是什么话?

    她就算再不了解事情始末,也知道当日的沈小姐肯定是喜欢秦探花的。

    如果不喜欢他,又怎么甘愿败坏自己名声,派人把男人抢回府成亲?

    包何况,她都已经死了。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女人,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用这种轻蔑的态度下评论。

    沈怀璧马上反驳说:“她我自然是喜欢秦衍之的,只是”

    李公子挑眉“只是?”

    “只是那个啊,小女子我落水之后,后脑撞到大石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包括和秦公子的种种过往。”

    他淡淡道:“落水失忆?原来如此。”声音虽然平和,眉宇间却带著隐约的讥讽之色。

    她更加着急的解释“是真的!我撞到水底的石头,后脑上起了好大一个包,到现在还没有消退呢。不信,你可以问府里的下人,醒来之后,有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

    李公子只是又笑了笑。

    沈怀璧不是傻子,对于他的轻蔑、鄙夷,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说了半天,人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到最后,他甚至忍耐的拧起眉头。

    那种感觉,就像是容忍一个三流的戏子,在自己的视线里拙劣的表演。

    也许他的心里,根本就看不起从前的那位沈小姐。

    其实这也不奇怪,动用相府势力逼迫一个男人娶自己,却还是被抛弃的女人,被人看不起,也是在所难免。

    沈怀璧却不禁感到悲哀。

    沈小姐的家世也算是显赫,只因为她是胖妞,长得丑,所以就注定要被抛弃?

    沈怀璧又委屈又心凉,对李公子满心的爱慕,顿时全转化为怨气。

    他是帅哥又怎么样?帅哥就可以用这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态度随意批判人吗?

    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她的脸色一沉,冷冷道:“这里是后花园,相府内宅,请恕女眷不方便待客,不论您是朝廷哪位王爷,有事请明日再来吧!”

    李公子愣了下。

    沈怀璧强忍住想再看他几眼的念头,一甩头,很有气势的大步走开了。

    李公子被孤零零的丢在后花园,他想了想,低下头,仔细查验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

    普通的衣衫、普通的腰带、普通的鞋、普通的玉佩等一下!

    他的目光盯住系玉佩的穗带。

    五彩的穗带,其中一根色泽金黄,是皇室专用色。

    指尖微微用力,把那根惹事的金黄穗带扯下来。

    “真是失败的微服探访啊”原本想私下来看看强抢男人的千金长什么样子,没想到

    康王李文征拈著穗带,站在大槐树下,喃喃的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