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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虹。”伴随着一阵咳嗽,一个柔软中带着坚韧的声音从医院大厅一路唤过来。“小虹,你在哪里?小虹”
“妈,我在这儿。”医院前庭的墙角转出一抹窈窕身影,个儿不高,也就一百六十公分,鹅蛋脸,小巧的鼻子,十七、八岁模样,本是青春年华,却让两颊的苍白破坏了大好朝气。
洪虹左手握着一条红绳,上头绑了颗米老鼠气球,右手高高地举起,对着妈妈笑。
“跑出来也不说一声。”洪母急急地跑到女儿身边,手上的大衣赶紧披上女儿肩膀。“外头风大,快穿上外套,小心再犯病。”
洪虹笑出了两点浅浅梨涡,一颗小虎牙,衬得那张娃娃脸更是天真无邪。
“那边的便利商店在做促销,发气球呢!全部不用钱,所以我来拿一颗。”她说着,给母亲顺顺背。
“妈,反正轮到我检查还要一段时间,你要不要也去家医科挂一下号?看你咳嗽快半个月了也没好。”
“唉呀,我这是老毛病了,回家煎个九层塔蛋吃了就没事啦!不用看医生。”洪母最不耐烦吃葯,只信偏方。
“你陪我做检查是等,去看医生也是等,与其在候诊室前坐着发呆,不如找点事做,去啦!去挂号,你一天到晚跟我讲,有病就要看医生,千万不能拖,你自己却不做,人家要生气喽!”
又是撒娇,又是耍赖的,洪虹好辛苦地将母亲哄进了医院,拿健保卡挂号看病去。
洪母一走,洪虹一脸灿笑像春雪见阳,瞬间消融,无影无踪。
“累死了。”嘟着嘴,她看一眼手上的气球。“什么米老鼠嘛!有够白痴。”手一松,气球随风飘走。
“找点乐子轻松一下。”她转回墙角,走到一只绿色的大盆栽旁,蹲下身,朝着盆栽底部掏摸两下,拿出一包凉烟。
“幸亏没被人拿走。”
想来满医院也就她这个常客有如此雅兴,举凡树洞、盆栽、开饮机底部尽皆藏满香烟、啤酒、蜜饯等对她的身体而言算是违禁品的东西。
洪虹打一出生就因为先天性心脏病而跟医院结下不解之缘,从小就不能跑、不能跳,连太刺激性的食物都不能吃。
为了她,全家人都成了生机饮食爱好者,严格遵守每天九蔬果的规定;并且不准腌的、炸的、烤的、加味精的,可能妨碍身体健康的食物出现在家里的餐桌上。
可是有什么用?长到十八岁,洪虹的身体还是一样破,平均两个月要住一次医院,一住大概就是一个月。
医生说得很明白,遗传性心脏病,葯物只脑控制不继续恶化,要彻底根治唯有一个方法换心。
但说得简单,要做到,也不知要等多久。
当别的孩子都在外头玩耍的时候,她只能躺在床上养病;当同学拚尽全力去挤名校窄门,向着自己的梦想飞驰时,她只能在家里接受函授教育。
甭说医生估计她最多只能活二十年,就算她有命活到三十、四十,念完了学士、硕士、博士,然后呢?以她的破烂身体,她能做什么?世上没有一个老板能接受员工三不五时的因病怠堡吧?
她注定成为别人终生的包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在家人面前装乖一点,百依百顺,少给他们添麻烦,至于私底下嘛一切随兴。
“人生得意须尽欢”嘀咕着,她揭开烟盒,倒出一根烟。“既然满十八了,就要试试烟酒的味道,否则枉来人间走一回。”
这个世界她没有看过、听过、尝试过的东西太多了,既然她注定短命,何不放开手脚,大胆品味人生?就算闭眼,也没有遗憾。
她从牛仔裤口袋里摸出打火机,正要点火。
“小妹妹,这是你的气球吗?”一个低沉的声音突然在她背后响起。
洪虹回过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五官俊美细致,出色得就像临江揽照的水仙。
看着他像水晶又似夜空深邃的眼眸,她不禁呆了。
美她知道形容男人不该用“美”这个字,但眼前的男人却让她想起电影“王的男人”里那个叫孔吉的戏子,除了美或媚之外,没有其他的字眼可以形容他。
可是眼前的男人又比孔吉多了一股灵秀的气质,似蓝天上的白云,注定要吸引众人的目光,引起人想要触摸的欲望。
只是这样的男人可能出现在真实世界中吗?为什么她有一种正透过萤光幕看东西的感觉?情不自禁她伸出手想要确认一下
“乔绍均,你这个混蛋!”忽然,一名俏女郎满脸通红冲过来,扳过男子的脸,兜头就是一巴掌呼过去。
“有你这种男人吗?载女朋友上医院看病,不帮忙开车门、拎包包就算了,车子一停好,就自己往前走,连伸手扶一下感冒的女朋友都懒,我真是看错你了,我们分手!”
闪电一样地出场,然后旋风般地离去,酷啊!
洪虹呆滞地看着那个据说叫“乔绍均”的男子,白皙的俊颜上慢慢红肿、浮现一个巴掌印,真是唉,这么漂亮的脸怎么打得下去?打坏了,不心疼吗?
乔绍均倒是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一脸的茫然。
洪虹觉得他有点可怜,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香烟、又看看他。“要不要来一根放松一下?”
乔绍均又愣了一会儿,才低沉地开口:“女孩子抽烟会生不出小孩喔!”
洪虹翻了个白眼,发现他会挨巴掌是正常的,这么不会说话的男人,她长到十八岁第一回看到。
“先生,我们才刚见面,你说话一定要这么直接吗?”
他低头想了一下。“但我说的是事实。”
“我知道是事实,但你可以婉转一点。我请你抽烟是好意,你没必要一盆冷水泼过来。”
“什么样的口吻才叫婉转?”
“比如说:小姐,抽烟对身体不好,为了你的健康着想,还是少抽一点比较好。”
“意思不是一样?”
她翻了个白眼,这个男人脑子里一定少了一根筋,才会木头木脑的,一副小毕呆样。
“或许话的意思是一样的,但听进别人耳里,感觉却大不相同,就好像嗯,你会载女朋友来看病,可见是关心她的,那为什么不替她开车门,扶她走过来?怎么会把人丢着,自己走自己的?”
说到女朋友,乔绍均不自觉摸一下被打痛的脸,又热又烫的,从来不晓得那女人手劲这么大,既然有如此强横的力气,难道还不会自己开车门、走路,需要他帮忙?
不解啊!他一肚子问号。
“不管怎么说抽烟的坏处,只要能让人听懂就好,有差别吗?至于刚才已经和我分手的女友,她自己能开车门、能走路,何必我去多事?”
洪虹眨眨眼看着这张美到不行的脸,再眨眨眼,真的很漂亮啊!但为什么如此美丽的人脑袋里装的尽是一堆稻草?
“乔先生,我真的很好奇,你个性这么不体贴,是怎么追到女朋友的?”
“女朋友要追吗?”
“难道还会自己送上门?”
“是啊!”他点头。“她们说喜欢我,要当我女朋友,我就有女朋友啦!”
“她们?”洪虹很讶异。“你到底有几个女朋友?”
乔绍均扳着手指数了半天还是数不清。“应该有十来个吧!”
“你劈腿”她唾弃这个用情不专的男人。
他沉默了片刻。“对不起,请问我有十来个女朋友跟劈腿有什么关系?再说我也不会劈腿,那个动作对我而言困难度太高。”
恐龙!侏罗纪生物!这时代还有不知道“劈腿”这个词的人吗?他真该被放进博物馆里展览了。
洪虹一阵啼笑皆非。
“所谓劈腿,不是真的去做劈腿的动作,而是指你用情不专,脚踏好几条船。”
他懂了,但问题是“难道她们要求我做她们的男朋友,我还能拒绝?”
“你喜欢就接受,不喜欢就拒绝啊!”“可是她们都说很喜欢我、很崇拜我,没有我就活不下去。我若拒绝,她们真的死了,我不是成了杀人凶手?”
“天啊,你们那种关系叫男女朋友?叫交往吗?根本就是偶像跟粉丝间的关系嘛!”
“但我不是偶像,我不会唱歌、也不会演戏;还有,粉丝是什么?冬粉的一种?”
让她死了吧!代沟、代沟啊!人家说三岁一代沟,她与他嘛这中间的沟大概可以媲美马里亚纳海沟了。
“粉丝是指崇拜者,也就是说你那些女朋友是敬仰你,而非喜欢你。爱情跟崇拜是不同的。”说着,她摆摆手。“还有,跟你说话好累,让我坐一下先。”
她就近找一张长椅坐下喘口气。
乔绍均才觉得跟这位小妹妹说话很累呢!一堆莫名其妙的用语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说话吗?他们的国语到底是怎么学的?
“你为什么要说‘坐一下先’,你的形容词和动词都用错了。”
这下子洪虹的脑袋真的打结了,半晌,嘀咕道:“你要嘛是古董、要嘛就是白痴,连周星星的招牌话都不知道。”
“不是周星星,是周星驰,我看过他的电影,也很喜欢少林足球。”他很认真地说。“随便改别人的名字是很不礼貌的。”
她简直快吐血了。“绰号,你懂不懂?只是一个称呼,你有必要这么计较吗?”
“熟悉的亲朋好友之间才会互相取绰号,你认识周星驰吗?”
“粉丝或媒体都会给偶像取绰号,周杰伦又叫周董,同理可证,称周星驰为周星星又有什么不对?”
“古怪的理论。”
“你的脑袋才古怪好不好?”洪虹歪着头打量他良久。“你明明不老啊!看起来不过三十岁,怎么比我那个快七十的奶奶还古板?你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
“我今年三十六,而且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怪。”他被她看得有点不自在,小妹妹年纪轻轻,古灵精怪,让他应对起来无比吃力。
“还有,我就住在医院对面那栋大楼里,是从家里搭电梯到地下室停车场,然后开车过来的,不是‘冒’出来的。”跟她说十分钟的话,他的寿命会短十年,受不了,他要走了。“小妹妹,这个气球是你的吧?请抓好,别再让它飞走了。”
“我不是小妹妹,我十八岁,成年了,我叫洪虹,你可以叫我洪小姐或小虹,就是不准叫小妹妹。”小女孩最忌讳被人叫小了。
看不出来,他以为她不过十四、五岁,原来满十八了。但就算她十八岁,他都三十六了,叫一声小妹妹也不为过吧?
小女孩的想法真的很难懂,他也觉得他们之间有代沟了。
洪虹把他递过来的气球又拨回去。“这气球我不要了,送给你。”
呃,他一个大男人要颗米老鼠气球做什么?“你不要也不能随便乱扔啊!乱丢垃圾是不对的。”
“我又没乱扔,我是把气球送给你,还有,你要不要去跟你前女友,那位小姐道歉?”她眼角瞄到一抹有些熟悉的身影正从远处迅速地飙过来。
“道什么歉?我们已经分手了,她说”他还没说完。
“乔绍均,你这个死猪头,我在停车场等那么久你也不追过来道歉,我恨死你了,再也不理你了!”啪地,俏女郎又是一巴掌呼上乔绍均另一边完整无瑕的脸颊,然后转身走人。
洪虹趴在长椅上笑到肚子好痛,活了十八年,头一次见到这样精采的戏,不枉人生走一回啊!
倒是乔绍均一脸无辜。“刚刚不是说过分手了,为什么又要我去追?”
救命,洪虹快笑死了,这个男人真是天兵,快来个人救救她吧!天啊,她肚子快笑破了。
乔绍均呢他左脸先挨了一巴掌,肿起来,右脸又挨一巴掌,正慢慢红肿中,这整张脸发福,还真有几分像他“前女友”说的,死猪头一颗。
乔绍均坐在客厅里,手上拿着一个琴头他是一个小提琴制作家,十八岁那年移居芝加哥,后来拜了世界知名的小提琴制作家matsuda为师,一直到六年前父亲过世,他才为了处理丧事回到台湾。
matsuda制作的小提琴可谓当世最佳,米多莉、姜康、塞缪尔麦歌德和许多世界知名的交响乐团成员都使用他的作品。
乔绍均身为他的得意弟子,作品自然价值不菲。
但乔绍均的作品并不多,他可以花一个日夜挖出曲线优雅的f孔;花两个星期雕刻琴头美丽的螺旋形装饰线;花一个月,每天上一层漆,使小提琴表面的反光能沿着琴身的形状连成一圈;但他可能得花三、五年,甚至是十年,去寻找一块上好的木材,并且等待它适应气候,再开始切割琴身。
每一把上好的小提琴面世对他而言都是一个契机,所以他的每一个作品都是天价。而在时机不对的时候,他就以修琴为生。
他制琴的条件很多,但修琴就没有任何规矩了,不管是价值多少的琴,他都用同样谨慎并且追求完美的态度去维护它们。
这让他很快在小提琴界建立起良好的名声,一些好事者还送了他一个响亮的绰号小提琴王子。
从此他麻烦不断。
铃!电话声响,麻烦来了。
乔绍均皱着眉头瞪着电话,就是不出手接,电话很快转到答录机,然后传出一个娇嗔的声音:“均均,人家好想你喔!找了你一个星期了,你什么时候有空给人家回个电嘛!爱你的小灵。”
乔绍均无奈地叹了好长一口气,陈灵上星期不是才甩了他两巴掌,跟他分手了吗?那干么还照三餐加宵夜地打电话找他?
铃!电话又响了,老调再弹一次:“绍均,是我,你最爱的小媚啦!今天是人家的生日,朋友给我开了个舞会,你一定要来喔!”
乔绍均用力摇头,他不喜欢参加舞会,他讨厌热闹,甚至讨厌与人交际,幸好他的工作也不需要他去做那些事;所以他是绝对不会去参加舞会的。
铃!电话第三次响起。
“小均,我啦!阿铃,我感冒了,好难受,你有没有空来接我去看医生?”
乔绍均没空,他好不容易等待一块上好的鱼鳞云杉到最佳情况,正可以做块一流面板,打算吃完午饭开始动工,怎么有空去接阿铃上医院看病?
当作不知道、当作不知道他考虑要不要把电话线拔了,好吵,一个早上最少响了十通电话,这让他怎么静心工作?
都是那个“小提琴王子”的绰号害的,让他被一堆女人当成什么稀有动物团团围住,害他脱不了身。
记得洪虹曾问他怎么有这么多个女朋友,她以为他想啊?他不知道多希望孤家寡人一个,没烦没恼。
可惜每次他一开口拒绝女人的求爱,她们就寻死觅活的,迫不得已,他只好全盘接受了。
他晓得脚踏条船是不好的行为,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压根儿不懂得与人交际,甚至可以说是有一点自闭,根本应付不来这么一大票女朋友。
他梦想单身、渴望单身,最好是可以一个人躲进地洞里,任何人都不见眼角偏偏瞥到那颗绑在沙发把手上软趴趴的米老鼠气球。
那是洪虹硬送给他的,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送一个大男人米老鼠气球?他更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将气球带回家?他又不是三岁小孩,还玩那玩意儿。
“女人,你的名字叫怪物。”他对着米老鼠气球说,实在对女人很没辙。
当然,怪物中的怪物,她的名字叫洪虹。
她跟他说一些什么粉丝、劈腿、周星星之类的话,十有八九他都不懂,他真的这么落伍吗?还是她太前卫了?
但照她后来自己说的,她已经算正常了,还叫他上msn看看别人的对话,那些火星文才算前卫。
不过他没那么无聊,她的话已经够让他脑袋打结,他没兴趣再把自己搞得更糊涂。
铃!
这是今天第几通电话了?反正也算不清啦!
电话答录机里传来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小均,我是阿铃,我的体温又升高了,现在都三十九度半了,你快来救命啊!”乔绍均手中的琴头差点掉下去,重病缠身为什么要找他?应该打电话去叫救护车才对啊!可恶。
但他还是愤愤地放下了手边的工作,拿起车钥匙准备载人看医生去。
不过
他是接到了阿铃,但有一点他很好奇,阿铃在电话中说自己病得很严重,怎么他侧眼瞄着她描绘精致的脸庞,一个重感冒快死的女人在去看医生前还要精心打扮,穿着又露胸又露腿的,这会不会让病情加重?
敖带说明一件事,自上星期被洪虹提点过后,今天他可是帮阿铃提了包包,陪阿铃从停车场走进医院,还帮忙挂了号,才让阿铃自己去候诊室等看病。
“阿铃,你在这里等,我还有事,先回去了。”
阿铃很明显愣了一下。“你不陪我?”
“那要等好久耶!”他指着看诊灯说。“我还有工作,没时间耗在这里。”
阿铃的脸瞬间变得通红。“是我重要还是工作重要?”
这还用问吗?乔绍均用很理所当然的口吻说:“当然是工作。”
啪!阿铃赏了他一巴掌。
“混蛋,乔绍均,你这个薄情人,我算是看清你了,我们分手。”话落,哭着跑走。
乔绍均呆呆地摸着他可怜的、最近灾难不断的脸;这年头难道连说实话也有罪?
“哈哈哈”一个抑制不住的笑声在乔绍均背后响起。
很耳熟,乔绍均诧异地回头。“洪虹”怪物之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