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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狭路相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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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满眼红肿如樱桃般的彩霞梨花带泪地走下马车,她朝逍遥微微鞠躬,言语满是凄意,道:“彩霞乃是一介农家平女,怎堪有命得逍遥恩公的幸宠,不过是痴人说梦了,反正彩霞已经到了常山,便可在此与恩公作别。日后恐难有缘相见,彩霞在此向恩公磕头道别了。”

    逍遥只觉这话听起来耳熟,继而又想起了当初李芸芸也是这般话语的,当下不禁头疼非常。

    唉,人长得太帅总是会惹来些许麻烦的。

    “彩霞,你可别走啊,在这里你不是没有亲戚朋友嘛,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能单独行路呢。”林春忙跑到彩霞身边,好说歹说。

    可是彩霞却不为所动,她真的跪在了逍遥面前。待她正要磕头时,地上传来了一股凉气,随即逍遥人已来到彩霞身前,连忙把彩霞扶起来。逍遥凝视着彩霞那张普通平凡的容颜,此刻逍遥觉得彩霞就好像一道天边的红霞,在夕阳的余辉下自有她的一番极至之美。

    逍遥苦笑道:“你这又是何苦呢?须知我已有两个美妻,不想再多些牵挂,此生心中有两人足矣。”

    “恩公不知,彩霞村中自古便传下一个规矩,凡是对女子有救命之恩,该女此身便只可入嫁他家,除非那人嫌弃于你,否则女子得无条件成为那人的妾室。我的母亲也是因为这样才嫁给我父亲的。”

    说到这里,彩霞不禁垂了螓,娇羞之意在脸上表现无疑。

    逍遥自叹命苦,想来只有找到彩霞的母亲才能了事,当下也不敢答应彩霞,只是允诺道:“在还未找到你母亲之前,你就跟着我,一旦找到你的母亲,你便去重寻自己的幸福。”

    彩霞轻轻点点头,嘴角挂着一丝别人察觉不到的微笑。

    逍遥有种别人砍了一刀的感觉,心下怪怪的,但总找不到原因。

    “好了,好了,彩霞不走了,那我们就进堡吧。”

    林春见逍遥便不是很喜欢彩霞,心下认为自己还是有希望的,于是又欣然起来。

    逍遥转过身,现柴绍和那个女子正直直看着自己,特别是那女子,逍遥从她闪烁不定的眼睛中看到了惊异、好奇和欣赏的情分,不过逍遥此时已经不再是昔日的逍遥了,他对眼前这个貌似仙女的女子已经淡然了,在没有以前那种欢喜,有的只不过是一种纯粹对美的事情的欣赏眼光。

    逍遥朝两人微微一笑,然后同林春带着彩霞直径踏上了去飞云堡的石路。

    不过林春的眼睛接触到那女子赛比天仙的容颜时,顿时窒息了,要不是逍遥狠狠捏了一下他的大腿,他说不定会永远站着不动。

    逍遥在林春的耳边轻声道:“她,你没戏的,有彩霞就够了。”

    林春心想也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那个英俊的公子,只见那人样貌也很是英俊,虽然比不上逍遥,但也算是一个美男子了,林春再道自己有彩霞就足够了。

    于是林春便欣然领逍遥和彩霞上山了。

    “秀柔,咱们也进堡吧。”柴绍吃了一次鳖,英气大不如前了。

    原来她就是江湖四大红颜榜排行第三的李秀柔啊。

    李秀柔见逍遥只是轻轻看了自己一眼,心下不禁泛起了涟漪,要知道她乃是李渊的爱女,自小就极得李渊宠爱,她便是要天上的月亮李渊也要命人百般献计给她摘下天上的皓月。可是逍遥却不同,虽然先前逍遥也是用别人那种贪婪的目光看着自己,可是事隔几天,逍遥看她的眼神竟然全变了。她无法猜测逍遥此时心中的想法,在逍遥那双明净透亮且深邃的眼睛中她根本就看不到什么,逍遥的眼睛仿佛就似头顶的蓝天,偶尔只飘过一朵白云,淡淡的是拂面的清风。

    其实她本是一个温柔娴静、婉约文雅、知书达理的贵族女子,但只因李渊执意要把自己许配的柴绍,故心里萌生了叛逆的性格,虽然柴绍人长的颇为英俊,但却不是她理想中的郎君,柴绍也是一个名门之后,骨子里自然有着官宦之家的习气。而李秀柔自小就通读诗书,最爱的就是如行云野鹤,潇洒一身的江湖浪子,说是浪子自要有一身的才华和不凡的气质,而李秀柔所要的,逍遥恰恰都有。

    但是柴绍就是缺少了逍遥那种气质,所以李秀柔故意使自己刁蛮任性,时常辱骂别人,以此来损坏自己在柴绍心中的形象。

    本来她是足不出户的,李渊视之如宝,常人根本无法见其真面,只知李渊之女貌比天仙,绝妙世无双。可是李渊见自己的爱女对柴绍颇为冷淡,于是心生一计决定让两人结伴浪迹江湖,好培养感情。

    可李渊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他这一着可谓是一步走错满盘皆输,半路上竟然杀出了个程咬金——嘿,程咬金的义兄,逍遥。

    眼见逍遥三人逍遥在山岚之中,李秀柔心中竟又一丝莫明的欣喜,不过喜从何来她却是不知,欣然下了马。同柴绍一同上山。

    林春果如其说,飞云堡主刘飞云对他确是疼爱有嘉,视如亲生儿子一般。

    逍遥听林春说过,林春的母亲是刘飞云最疼的妹妹,她在林春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临终前千万嘱咐刘飞云要好好待林春。爱妹所托,刘飞云自然是永难忘怀,且林春人长得很颇为帅气,虽然体质不佳,但为人爽朗,待人热情,是飞云堡众人的开心果,时常做一些逗众人开怀的事情。

    此时刘飞云正坐在一张虎皮大椅之上,听林春说,这张虎皮就是刘飞云十三岁那年从一只老虎身上扒下来的。

    林春的说的时候绘声绘色,神色之中无不透露着对刘飞云的崇敬之意。同时,林春还说刘飞云是绝对不会抢夺良家妇女的,会做这等事情的只有刘飞云的第二个儿子,刘青山。

    逍遥见过刘飞云,这才现刘飞云绝对像一个英雄,只见他气态非凡,方正国脸,剑眉虎目,阳刚之气展露无疑。对刘飞云逍遥的脸上也不由得露出异色,这才叫英雄啊。与宇文化及相比,刘飞云可是正派得多了。

    但只不过是像罢了。

    人往往都有两面的,逍遥如此,天下众人都是如此。

    逍遥永远都不会轻信于别人,除非那个人是他最心爱的人或者是自己最相信的兄弟,否则一切免谈。逍遥知道,最像英雄的人未必是英雄,说不准倒是一个十足的狗熊。表面做一套,背地里却做另一套。

    别太相信自己的眼睛,要坚信自己的心。

    这不知道是哪一个名家说的,逍遥紧记在心了。

    所以,逍遥往往会被感情所蒙蔽,做出一些违背天下大道的事情。但是到最后他仍不后悔,这并不是说他怙恶不悛,而是逍遥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对的,他的心中没有正恶之分,只有对错之别,天下之间本就没有正恶之分,正义邪恶只不过都是别人所说的,凭口而造,随口而消。

    佛语有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又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逍遥是深知这一点的,所以在他的心中没有绝对的正义,更没有绝对的邪恶,只有是非对错。

    天下大道在于人心,人心所向乃曰正义,人心所背,却曰邪恶。但事情何尝不是相反的呢?

    当林春介绍逍遥时,逍遥只是朝刘飞云微微鞠躬,并没有像其他客人一般大颂其功德,大谈其名利,逍遥要事先就叫林春向刘飞云要一间安静偏僻的房间,林春凭着自己的“特殊”身份自然就为逍遥处理好了一切,至此逍遥与林春之间的间隔就越的窄了。

    刘飞云乃是一代宗师,他一个人创立飞云堡,在短短十几年内使飞云堡的声望在江湖之中如日中天,其凌云刀法自是达到了至高的境界,堪称凌云刀霸,纵是凌万城如此功力,在百招能必败于刘飞云刀下。他一见到逍遥就觉此子定非池中之物,又听林春说逍遥乃是他请来的贴身护卫,当下不禁多看了逍遥几眼。不过,刘飞云此次请来贵壳很多,他自然要忙于应酬,对逍遥也只是多看几眼罢了。

    逍遥自是敌不过凌万城,所以对付刘飞云不能明着来,只能暗着干。

    哼,刘飞云我不管你是不是真正的英雄,只凭你的小儿子夺我爱妻之仇,我逍遥便要你飞云堡上下鸡犬不宁。

    原来,林春从一个家丁口中得知,刘青山确实在几天前在河旁抓了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不过刘青山并没有将那女子怎么样,如今只把那女子困在阁楼之中,当林春将这件事情告诉逍遥时,逍遥心下大定,随即脸上浮现出了邪恶的笑容。

    林春突然现,原来人的笑容竟然如此可怕。

    逍遥将彩霞安置在自己左侧一间厢房内,而林春的房间则在逍遥的右侧。因林春特别嘱咐的关系,往来的人并不多,所以逍遥一直都呆在房间内,一边思索着救人的计划,一边修炼寒冰决。

    夜了,逍遥一人偷偷步出了飞云堡。

    更正一下,刘飞云不是林春的姨夫,是舅舅,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