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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设定

作者:软耳朵的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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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和好基友诉苦说这文没法更了,好基友说,那是你的文

    一言惊醒梦中人啊,我想写的,不是考据,只是我自己对于红楼梦的一个幻想

    怎么写怎么安排我来定,虐史氏虐二房到底,嫡妻万岁,言情无罪

    我负责写文,考据可不是我的责任

    只是感觉很对不起编编啊,他刚准备给我上榜单我就来了这一手

    估计收藏会刷刷往下掉吧

    这文彻底架空,吐槽只为好玩,设定也许真有此事也许没有(人家都可以设定神仙满地跑了我为什么就不能设定一个特殊一点的!)

    以下是继承人的顺序(不包括王族皇族):

    l.嫡子(这个应该没争议吧)

    2.过继的五代内同宗嫡子(注意,嫡!)

    这两者可全权继承私产祖产;

    无嫡子又无法过继同宗嫡子的可以:

    3.纳妾,良妾所出又过继于嫡母名下的庶子,可继承五分祖产(不包括爵位),无嫡姐妹则私产全继,包括父、嫡母、生母的,有嫡出姐妹则不继嫡母嫁妆;

    不过继嫡母名下,不继祖产,继父、生母私产,嫡母无女则嫁妆归还原族,有则全继嫁妆

    贱妾所出庶子不许过继,不继祖产,继父私产三成、生母私产(如果有的话);无嫡女,嫡母嫁妆归还原族,有则嫡女继父私产二成、嫁妆全继;遗者归父族。

    4,过继独生嫡女嫡次子,必须在孩子三岁、无姓之前完成,否则无效,过继要两族族长同意并在官府备案,继承情况看具体操作

    纳妾一旦有子,不再过继

    5抱养,但这难知孩子血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会考虑。

    这是大体规则,总体来说全面保护嫡妻利益,有了嫡子就不应该有庶子,否则有荒淫的嫌疑,但总有些人不知道(如暴发户、商人);无子的一般是过继同宗子优先,特殊情况纳个良妾,再特殊情况像林如海那样无同宗无同族连个庶子都养不活的过继外孙或捡一个养去(其实这种非常少见,林如海是被曹公炮灰掉了……)

    接受不了有人宁可过继也不愿意要庶子的请离开

    休妻不是随便就行的,即使嫡妻有错另一方也有薄情无义的嫌疑,如果被休的妻子穿红衣上吊去了,很好,男方的家声都别想要了。

    贾敏给林如海纳的有良妾有贱妾,但生下庶子的是贱妾,这个问题上二人各打五十大板;如果那个孩子能长大,可能按第4条处理,也可能黛玉和他平分家产,看林如海态度。

    宝钗出嫁时还是皇商之女,按良妾论;

    世家大族多有三十五或四十无子方可纳妾的家规,但有的人宁可过继同宗嫡子甚至几房合一子也不要庶出;林如海因为贾敏的缘故,没到岁数就纳妾了;

    最后一条,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考据党退散!我就是来虐人的!

    上述设定参照“家规”君提供的资料,在此说一句多谢;

    其实你们根本不必吵,这个背景设定估计也只有一二条有出场的机会,后两条很可能被虫无视掉……

    此文架空,吐槽从此与内容无关,不再考据,但我还是想说一句:古人真的没我们想象的那样荒、淫!嫡子庶子一起满地跑的无规矩之家给我退散!(可惜,贾家退散不了)

    另外,有亲说这文是流水账,虫很惭愧,今日起加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