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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厄运的序曲 二

作者:当年也混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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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魁斯山脉中部一个不知名的山脚下,一队身穿各色铠甲,手持长枪背着大剑的骑士们,正在蜿蜒曲折的山道上艰难跋涉着。平原上在他们胯下风雷电驰,此刻却被牵在身后的坐骑,成了他们在这条到处都是悬崖峭壁山道上前进的最大累赘。尽管这样,却没有一个人丢弃这些品种高贵,耐力十足的格罗林根战马。作为一个骑士,对坐骑的信任,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超过了生死与共的战友。如果说战马就是他们的第二生命,这一点毫不为过。

    数天翻山越林的急行,即使以坚韧著称的光明大教堂的护殿骑士,脸上也露出了一些疲态,而紧跟齐来的小牢骚,也在小范围的蔓延着。

    作为一整队装备精良,平均武力值处于中阶上级的美尼德帝国中央大教堂护殿骑士,即使不这样偷偷摸摸的跋山涉水,沿着平坦宽广的商路,通过将整个阿尔魁斯山脉一分为二的恶巫峡谷,再急行半天就可以轻易的到达那些信奉黑暗异端们的外围聚集地,不管是半兽人的营地还是暗黑族的聚集地,凭他们的实力可以轻松的捞起晋升所需的功绩,如果侥幸杀死某个被教廷通缉的异端头目,那么,在金刚山神圣教廷的总枢,教皇为你亲手戴上象征荣耀和成就的勋章也不是没有可能。

    只是,他们每一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一次决不是去“圣战”,看着走在队伍中间一群黑甲骑士严密保护下的那个满脸皱痕的法师,护殿骑士们心里便一阵窝囊。

    所谓的圣战是指神圣同盟内部以国家为单位,在神圣教廷的引导下,向阿尔魁斯山脉另一端的暗黑之地发起只为剿灭异端的战争,而参与者除了少数的教廷骑士外,大都是一生下来就有了骑士称号的贵族青年才俊。与其说是一场战争,倒不如说是一场略带惊险意味的冒险之旅。

    然后根据猎杀异端的多少,回国后由皇帝和枢密主教共同恒定他们的功绩,这样在他们骑士称号的前面根据功绩的大小,往往会置于“帝国”“皇家”“银十字”这些代表荣耀的称号。这也是这些贵族二世祖们以后晋升和炫耀的资本。所以每四年一次的圣战,任何一个希望后代有所作为的贵族,都会把自己的继承者们赶去“镀金”。

    确实是镀金。在一众家族骑士的环绕下,只要这些贵族少爷们不是太过狂妄,又或者运气特别糟糕,他们甚至不需要亲自动手,就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异端头颅的数目,而后回国换取荣耀。这已经成为了贵族之间的潜规则!

    现在不止是护殿骑士们一肚子的牢骚,就连这队护殿骑士的队长格林也是一脸的郁闷,临行他曾经问过帝国中央大教堂的红衣主教狄米特,说斯德曼家族出了德龙裴隆这个大异端,我们为什么还要去解救他的儿子?狄米特主教在胸前画了十字,一句话就把格林打发了,“主说,没有宽恕,哪来的救赎。”

    事实上这位至从当上红衣大主教那一刻起,就立志向教皇宝座发起冲锋的狄米特主教,这几年过得的并不舒心。美尼德帝国是个骑士的国度,骑士精神根深蒂固,在没有神迹展露的时代,要想在这样的国度传播主神的信仰和荣光,很难有太大的成效,而斯德曼家族在帝国民间声望极高,神圣教廷与斯德曼家族因为德龙裴隆的事情势同水火,这让教义的传播愈发举步维艰。

    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而德龙裴隆大闹金刚山一事已经过去十几年了,是以狄米特主教一直在寻求与斯德曼家族重修于好的机会,而现在去暗黑之地营救斯德曼家族的继承人无疑是个绝佳的机会,要知道护殿骑士的武器上附带圣炎是所有暗黑生物的天敌。

    就这样,一只集合了帝国四名宫廷法师,神圣教廷护殿骑士,还有斯德曼家族闻惊天下的黑甲骑士和第四骑士府的部分高手护卫,组成了一个千余人的大队,翻山越岭成直线杀向了暗黑之地的黑谭沼泽。

    黑谭沼泽,蛇族神庙地下石牢。

    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格里菲利都会哼出《十面埋伏》为战友送别,才开始是他一个人哼,而后是康朵和着他的拍子哼,再然后石室中越来越多的人一起哼,就像一个合唱团一样,他们用悲壮的旋律,来送别战友。

    在歌声中,在每一天的石门开启那一刻,他们再也没有恐慌的挤压,虽然他们中很多人到死也没弄明白格里菲利哼的什么,他们也不需要去明白,那是非笔墨可以形容的美境,但会令你心伤,那旋律飞扬,更高、更远,超越任何在黑暗中的人所梦想的,如一只小鸟飞进了这灰色的鸟笼,让这些围墙消失了,令石牢中所有的犯人….感到一刻的自由。

    太阳升起又落下,石门开启又关闭。

    昏暗的石牢里,没有白天黑夜,他们把石门下一次开启称明天。

    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当成了祭品,那未知的圣物却还在沉睡中。

    缺少了食物补充体力的他们,连片刻的站立都成了奢望,事实上你也不能指望把老鼠看成美味的蛇人,能给他们准备什么像样的食物,每天丢几个野果子度命已经算不错的了。

    格里菲利把脑袋躺在康朵的大腿上,这是他连续二十几天厚颜无耻加死磨硬缠换来的成绩,也许是康朵没有多余的力气把他推开了,也就听之任之,嗯,只要他手不乱摸就好。

    看着石牢中仅剩的十余人,格里菲利说道:“康朵,明天把我送出去吧。”既然死亡不可避免,那么,就像个男人一样的死去吧。

    康朵摇了摇头,曾经水灵的眸子已经变得黯然失色,“格里,你还痛么?”

    是的,格里菲利很痛,任谁肋骨断了快一个月没有得到救治,也会痛到麻木的。对格里菲利而言,也许只有在梦里,当梦境深处那哀怨的声线响起时,他才会暂时忘却疼痛,沉溺在歌声中。

    “比起与你生死离别,身体上的这点痛,又怎么比的了心里的痛。”格里菲利深情的望着康朵,她们的手已经握在了一起。

    “格里,不要,我…”康朵附在格里菲利胸前无声的抽泣,她从没想过,那一夜肮脏的邂逅,时至今日竟让她如此的不舍。

    每当上面神庙里的血气浓郁之时,格里菲利在脑海中就生出一股想要出去的念头,随着祭坛饿封印被逐步揭起,这种念头愈发强烈的几乎到了折磨人的地步,再想起至他重生后就像烙印在脑海中那句“闻着血液的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格里菲利顿时觉得,也许上面,真的是他灵魂的归宿。

    他捧起康朵那微凉的脸颊,温柔的拂去一串串泪痕,“康朵,明天,不要哭,我不想,看到,你用泪水,为我送行,那样,我会不安心的,我发誓,不论地狱天堂,我会一直等你。”

    “不论地狱天堂,我一定会去找你。”康朵的声音,冰冷而不容置疑,一如,她向父亲承诺执掌帅旗时一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