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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算了下,两万五千多人中,竟然死亡了四千多人,而这些人的血种已经因为无法寄生,而吸收了这个人的精血元气和魂魄后重新回到了血莲中,化为血种潜伏,所以这些倒下的人才是一团干尸的模样,看了他们一眼,宋启明再没放在心中,他计算了下,自己总共凝练了四万多血种,如今用了一半,还有许多,应该够自己部落的人到来后应用了。
看了看血奴,宋启明得意地一笑,然后大声道:“你们,现在已经得到了我的力量,虽然只是一部分,但那也是强大的很,你们以后会现,你们比其他人活的长,比其他人聪明,比其他人健康强大,得到了这些,唯一要付出的就是,你们的忠诚!”
他在说话的时候,不禁想,不知道怎么控制这些家伙,[血神经]上只有法术施展的方法和大概的效果,其他的都没说,看来要自己摸索了,如果我说完,这些人都跪下誓言,永远效忠我就好了,随着他的话音刚落,那两万一千多人突然全部跪下。
宋启明一愣,就听那些人齐声道:“我等誓,永远效忠主人,永不叛变,生生世世,子子孙孙,永远服从主人的意志,为主人而生,为主人而死,一切都是属于主人!”
听见他们的誓,宋启明和周围看热闹的人都愣了,两万人同时齐声说一句话,那是什么气势?什么场面?宋启明也没想到,自己刚才最想的事情,他们就完全的做了出来,真是,真是,最后只能冒出来一句:“我靠!太扯了吧!”
虽然嘴上说扯,可是他嘴角那得意的笑容却告诉人们,他很高兴,太高兴了,他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让他们听自己的,可是高兴一会他不禁担心起来,不能自己想什么他们就做什么,那样对自己和他们都不是很方便,看来能够精确控制,并且自如控制,还要走一段摸索的长路。
这么大声音传出很远去,尤其是草原上很空阔,声音让已经带领族人和汉人赶到附近的巴拉一愣,他心中闪过一丝犹豫,这个累头人已经完全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了,不知道上天把什么样的神魔送来了人间,附在他的身上,不知道这样对这个部落是好还是坏呢?
他不知道,只能虔诚地祈祷,上天不要让自己的部落灭亡,但他也知道,这只是他的想法罢了,当他把这些人带到尔朱卓的营地,看见营地外草原上的情况又是一呆,不禁犹豫起来,是不是和族里的老人们问问,他们的年岁大,知道的多,也许能有什么办法呢?
可是他的这个想法注定不能实现了,宋启明见到原先的族人来了,算了下数量,也不让他们休息,直接就在营地外的草原上将刚才的话和事情又做了一遍,然后因为巴拉意识上的抗拒而被血种吸干而死,成为少量死亡的人中一个,这让其他人对他的忠诚很怀疑。
不能不说这半个多月来,宋启明对这个部落的影响,无论是他的强大力量和对汉人的恩典,都让胡人和汉人归心不少,所以他问有没有不愿意接受他的力量者,一万五千多人只有不到四千人离开,还多是老人,真正的年轻人没有,中年人只有不到三百,可见如何归心了。
刚才尔朱卓部落四万多人,连老人走了一万五,不过这次同样法术过后一万一千多中的,有近一千人死亡,剩余一万多人才是真正的血奴。
但宋启明觉得叫他们血奴不合适,想了想,看见他们额头的那朵红色血莲,不禁心中一动,他把这两个部落里的血奴叫到一起,约有三万一千左右,看着他们宋启明高声喝道:“你们以后不再是尔朱部落的了,也不契胡族的,不是汉人,不是胡人,你们只是我的族人,是‘红莲族’的人,为了区别其他胡人,你们以后要说汉话,行汉礼,用汉字,起汉名,穿汉服,以后我们都是不同于胡人的红莲人,因为我们头上有朵红莲,因为我们和他们不一样。”
那三万多人等他说完一会,才反应过来,大声欢呼道:“红莲!红莲!红莲!我们都是红莲族!红莲族!红莲族!红莲族万岁!红莲族万岁!主人万岁!”
这些人虽然被修改的精神和肉身,他们的精神狂热地崇拜和服从宋启明,他们的肉身都能被宋启明控制,但他们都被保留了对自己肉身的控制权,同样也保留了他们的独立意识,他们还是他们自己,只是多的一份力量和一个主人罢了。
所以当宋启明告诉他们,他们属于一个新的族,红莲族后,他们从心里感觉到自豪,感觉到一个归属感,感觉到自己和其他人的不同,尤其是那些汉人,他们一直被胡人欺负,现在有了一个强大的主人庇护他们,有了一个强大的族群让他们依靠,还继续保留汉人的一切,怎么能不高兴?
而且是自内心的高兴,就连许多刚才不愿意接受宋启明力量的胡人和汉人都动摇了,他们想重新接受,可是宋启明连看都没看他们,而是命令,这些人中除非是同这三万红莲族人有亲属关系的,红莲族人愿意接受他们一起生活的外,其余的必须带自己的财产离开,这个族群不接受他们了。
对于宋启明的这个命令,红莲族人都很赞同,就是有些有亲属关系的,也不愿意接受他们,看来他们虽然被保留了自我意识,可是依旧还是被法术影响了,心中的取舍已经完全的开始以本族的利益,主人的利益为先,而家人已经不重要了,狂热!这就是狂热!一种有点失去理智的思想。
但宋启明却很喜欢,虽然他告诉自己要冷静,要淡然,可是被人崇拜和服从的感觉,依旧让他飘飘欲飞一样,短时间竟然无法压服这份感觉。
可是该做的事情还要做,在闹哄了几天后,终于将那些当初不愿意接受他力量的人分了出去,这些人大约有一万多人,胡汉都有,而剩余的一万多人多是老人,都留在红莲族中,走的一万多人都带着自己的财产,在红莲族的监督下,不敢多拿一头羊,他们有的散落成为零散牧人,大多数组合在一起。
对于他们组合的那几个小部落,宋启明根本就没看上眼,整理了部落的财务后,他将在原先部落的分组方法再用到红莲族里,唯一不同的就是,这次单身女人和未嫁少女都被单独分类,形成一个娘子军,是他专门为自己炼法而配备的,当然,炼法完成后会允许她们嫁人也必须嫁人,除非宋启明特别喜欢的。
其余的青壮男人大约有六千多人,组成一只军队,被命名为‘红莲军’简单训练后,宋启明就带领他们踏上了征途,去征服草原上其他部落,获得血液、元气和魂魄,还有新的血奴,他要建立一个强大的部落,让自己的生活更好,也让自己的力量更强大起来,不被别人摆布。
日升月落,时间飞逝,日日月月,轮回不休,大草原的秋天满目苍黄,秋风如刀,大草原的冬天白雪茫茫,千里不见牛羊,但是大草原的春天却是最美丽的季节,新草长出,满眼都是醉人的嫩绿,春风虽然比中原要强烈些,春雨虽然要寒冷些,做不到江南那样吹面不寒杨柳风,沾衣不湿杏花雨,但也别有一种美丽,至少在草原人看来很美,因为这是一个饱含生机的季节。
纵然是当初被从关里抓来的汉人,他们在这里生活了许多年后,也对这里的一切都产生了一种亲切,虽然他们还想着家乡。
芦花站在营地的边缘,看着营地栅栏外的大草原,看着远处如白云一样的羊群,看着不远处沿营地栅栏走来的一队衣服整齐的孩子,他们是在巡逻,虽然都很稚嫩,可是一个个绷着小脸,很认真地走着,并且警惕地四外看着,仿佛真能抓到潜入的奸细一样。
身边十几个白老妪正在煮二十几锅热气腾腾地马肉,已经快熟的马肉,肉香四溢,那些经过的孩子都偷偷地直咽唾液,她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安宁那么的美好,当然如果丈夫在身边就好了,虽然他只有一只胳臂,可却是个男子汉,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也象他一样勇敢。
想到这她下意识地抚摩着已经微微凸起小腹,嘴角露出一抹温柔的笑,这时候就听旁边离她最近的一个煮马肉的老女人笑着道:“芦花啊!孩子怀了才不到五个月,怎么?着急生了?呵呵呵!肉已经煮好了,你是在这里看着锅呢,还是跟我们去送肉给姑娘们啊?”
芦花红了下脸道:“你们去送吧,我看着锅吧,我可不去看那些女孩子,她们被主人给糟蹋的都起不来了,连吃喝都要给人送到跟前,那样子,真是的,也不知道主人哪里来的那么大劲头!整天都不歇,还要我们单独给她们做吃的,可气的是说什么,开小灶不能占用大家的东西,耽误大家吃饭,不让我们占据厨房,这么多炉塘,还怕起火,竟然把我们赶到营地边缘来吹风,哼!”说话的那老女人一边和其他人一样往一个木桶里盛肉和汤一边嘘了一声道:“嘘!小声点,主人是你可以说的吗?再说了,那些姑娘虽然一时间不能动,可是许多姑娘说,她们以前也是这样,陪完了一次主人都是这个样子,不过几天后就好了,好了后比以前更结实和强大呢!”
说到这里她羡慕地看了看芦花额头的那朵红莲,低声道:“听说那些和主人好过的女子,恢复后连男人都不是她们的对手,无论是力量还是其他,真是羡慕死人啊,可惜主人不要老人,不要你这样的有主的女人,只要没嫁的姑娘和年轻寡妇,而且还要挑选,能挑上的才不到三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