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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城。
洛特在渊流城下大败的消息, 连同这两千残兵败将一道回到了城主府。
八千铁骑丢掉了四分之三,元气大伤,三城联军转眼灰飞烟灭,南济城投降, 北济城自保尚且困难, 在渊流城和南济城的夹缝中摇摇欲坠。
老城主在昏迷了三天三夜后,在医生的努力下好不容易恢复一点意识, 乍闻此噩耗, 情绪激动,情况顿时急转直下,一时间, 明珠城人心浮动。
蒂亚不停派人去搜寻洛特的踪影,却始终不曾找到。回来的士兵们都说洛特一个人独自离开了,去了哪里, 谁也不知道。
连同明珠城的首席巫术师索法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
蒂亚坐在书房奢侈的狐裘毯上, 单手支着脸颊, 神色不安:“我的好弟弟究竟逃到哪里去了?”
黑鹰在一旁为他奉茶:“属下会一直派人寻找的。”
蒂亚叹口气:“活要见人, 死要见尸。”
黑鹰不解,蹙眉:“他不回来, 也许是明知不是您的对手,所以隐姓埋名,从此远走高飞了。洛特并没有什么真本事,您何必一直放在心上?”
蒂亚摇头:“他既然跟索法在一起, 必定是暗中谋划着什么诡计,索法的巫术向来以诡谲狠辣见长,保命手段又多,不见到尸体,我总是不能放心。”
黑鹰为他披上一件轻薄的披肩,低沉沉地道:“大人放心,属下拼尽一切,也会保护您的。”
蒂亚无声笑了笑:“至于渊流城那边,我倒觉切断贸易并不划算,只会便宜黑市上那些二道贩子。”
黑鹰为难地道:“这是那帮大贵族的意思,渊流城生意做得太大,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利益,否则,他们当初也不会全力支持洛特发动铁骑。”
“老城主尚在,您根基未稳,不宜与贵族们撕破脸。”
蒂亚苍白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一帮见识短浅的废物!活该被人后来居上,骑到头上!”
骂了一句,他又苦笑道:“有时候,我真是羡慕渊流城,我若敢对那群贵族下手,恐怕第一个身首异处的,就是我们了。”
他眼光微微眨动,露出几分好奇之色:“不知那沈轻泽,究竟怎么做到的?”
蒂亚的话语一顿,复又道:“你有没有听过一个传闻,据说,沈轻泽与渊流城主不合,彼此争权,以至于南济城主之位,悬而未决。”
黑鹰表示不知。这与他何干?
蒂亚勾唇一笑:“你说,若我向沈轻泽抛出橄榄枝,甚至许他明珠城副城主,他会答应来帮我们吗?”
黑鹰一惊,心下有些不是滋味,但蒂亚大人的愿望即是他的愿望。
“只要大人想。”
※※※
翌日,天朗气清。
自从渊流城扩建以后,拓宽道路的同时,沈轻泽也没忘记顺便做一做绿化工作。
主干道两侧规划了人行道,两种车道中间栽满了银杏,而城主府的花园里,种满了桃花。
此时正是桃花盛放的季节,粉嫩的桃花拥簇在城主府古老的砖墙周围,随风飘入窗户敞开的室内。
随着玻璃厂的持续发展,澄净的玻璃制品,如今已经蔓延到渊流城各个角落。
不限于酒杯、餐具或者炼金容器,玻璃窗已经成功取代玻璃花瓶,成了富裕阶层炫耀财富的新时尚。
不同于颜色浑浊透光稀少的毛玻璃,渊流城出产的玻璃窗,纯净透明,采光极佳,不仔细看,甚至叫人误以为窗口空无一物。
一经面世,很快成为了市场的宠儿,哪怕明珠城彻底与渊流城撕破脸,不允许在城里买卖渊流城出品的商品,可几经倒卖的玻璃,仍是黑市里的紧俏货。
试图仿制的工坊不是没有,可要么澄明度远远不及,要么成本极高,产量还低,依然不是渊流城的对手。
渊流城的城主府是最先用上玻璃窗的房屋,清晨的阳光斜打过来,迎着东面的窗子,反射出耀眼的淡金色的光芒,仿佛一轮金日落入凡间,引得过往的民众们啧啧称奇。
城主府三楼主祭卧房。
虚弱debuff的倒计时还没完全结束,沈轻泽陷在柔软的大床里,全身被白色的被单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个脑袋,像只春蛹,睡得极沉。
自来到渊流城,他很少有精力去修剪头发,如今最长的部分已越过肩头,睡觉时,黑发铺散满枕。
颜醉的生物钟准时叫醒了他,蹑手蹑脚爬起床,赤着上身伸个懒腰,腰部以下是白色的直筒睡裤——那是沈轻泽的睡裤。
被沈轻泽强制要求不准裸睡的城主大人,很是不爽,他低头看一眼长到脚跟的睡裤,又回头瞅瞅睡得正熟的青年。
昨天穿着的军装一件件散落在地毯上,他懒得去捡,索性打开沈轻泽的衣柜,里面挂着几件裁缝为他量身定做的祭袍,一套朴素的农夫套装,还有一件白衬衫和牛仔裤。
颜醉记得,当初第一次遇见沈轻泽时,就穿着这身,款式和衣料都是他不曾见过的。
他有些好奇地拎出那件白衬衫,触手十分柔软,带着一股干净的皂角香气。
沈轻泽穿着它时,看上去斯文又白皙,像个文质彬彬的贵族少爷。
他的主祭,人都属于他,衣服当然也是。
于是他理直气壮地套上了沈轻泽的衬衫,青年比他高半个头,衣服勉强能穿,只是稍嫌宽松。
换上了现代休闲装的颜醉,越发显得长手长脚。没有皮带,他也不懂拉链怎么用,索性不去管它。
侍从已经把早餐端来了,搁在外间的餐桌上,颜醉端起牛乳抿一口,唇角残留着几滴白沫,拇指轻轻拭去。
颜醉端着牛乳杯,悄无声息来到沈轻泽床边坐下,青年仍在沉睡,眉宇时蹙时舒,也不知梦见了什么。
颜醉轻轻撩开他的额发,指尖隔空描摹对方的轮廓。
沈轻泽半边脸埋在枕头里,露出高挺的鼻梁,瘦削的下巴,唇角微微下撇,显出几分生人勿近的冷淡。
他的皮肤很白,被晨曦的微光覆上了一层暖色,脖子被被单遮住,只隐约露出半个玫瑰色的吻痕。
那是他昨晚留下的杰作。颜醉瞧得心痒痒,有些心猿意马。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沈轻泽这厮比初见时更加英俊了,平时四处奔波处理公务,总有些仰慕的目光往他身上瞟。
从前被这样的眼光包围,颜醉早已习惯,不以为意,但是换作沈轻泽,颜醉就浑身长了刺似的不舒服。
想到这里,颜醉忽而觉得这家伙平时还是不笑的好。
杯子里的牛乳快凉了,沈轻泽依然没有苏醒的迹象。
颜醉心念微动,勾了勾嘴角,指尖沾了些牛乳,轻轻抹在对方脸上,重点照顾了嘴唇,玩得不亦乐乎。
颜醉抹完他的脸,欣赏片刻,想到自己全身都裹在他的衣衫里,被他的气息包围,喉咙愈发干渴,昨夜被强迫压下去的火气,转眼又开始蠢蠢欲动。
他挑了挑眉,悄摸掀开被子一角,探手进去……
“你在干嘛?”
沈轻泽沙哑的声音透着刚刚转醒的惺忪,突兀自背后响起。
正在干坏事的颜醉吓得一抖,打翻了杯子,牛乳瞬间从杯子里撒出来,好死不死淋湿了牛仔裤中间的地方。
沈轻泽在床头撑起上身,懒洋洋地打个哈欠,总觉得脸上有点黏糊糊的,他随手一抹——摸到一手乳白色不明液体。
沈轻泽:“……”
他眯起眼,目光落在颜醉眼神乱瞟的脸上。
对方似乎是刚起床,一头墨黑的长发随意挽在肩头,穿着自己的白衬衫,衣襟大敞着,纽扣一颗没系,从胸膛到小腹,露出一片肌理分明的皮肤。
沈轻泽紧抿着嘴,眼光不由顺着细窄的腰线往下,同人鱼线一道收藏进松垮的牛仔裤里,拉链也没有系,裤腿太长,只露出一半脚背,赤脚踩在地毯上。
不得不说,颜醉长手长脚穿着宽松休闲装的模样,实在别有一番风味……如果没有那些诡异液体的话。
看着裤子上那片可疑的乳白色湿痕,沈轻泽神情一言难尽:“你刚刚在干什么?”
颜醉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不小心弄脏了你的裤子……”
联想到脸上黏糊糊的东西,沈轻泽脸色一沉,不知哪个字点燃了他,一把拽住颜醉的手腕,往怀里用力一带,拧身摁在床上,覆上那双唇。
颜醉轻喘一声,搂住他的脖子,闭着眼享受对方难得的主动。
沈轻泽撑在他两侧,嗓音低哑:“城主大人。穿着我的衣服做这种事情。你的矜持呢?”
颜醉顿觉冤枉,他还没得逞呢,就被捉了个正着。
他正想说自己什么也没做,话到嘴边,舌尖舔过下齿,又凑到对方耳边,动了动嘴唇,轻飘飘不知说了些什么。
沈轻泽耳后腾起一片热意,被子底下躁得慌:“颜、醉!”
“唉?”颜醉懒洋洋应一声,指腹擦过对方脸颊的牛乳,又送进自己嘴里舔掉。
一白一红,色彩鲜明,沈轻泽简直要炸,狠狠咽下喉结,一把掀开被子,赤着脚跑下床,躲进了隔壁浴室。
颜醉坐在床边,一边慢条斯理地脱下弄脏的牛仔裤,换上军裤,一边侧耳倾听浴室里隐约传来的声音。
良久,还没动静。
颜醉走到门边,轻扣:“沈轻泽?”
吱嘎一声,门是虚掩着的,只一推便开了。
颜醉:“噫……”
作者有话要说:颜:本城主是进去呢,还是进去呢,还是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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