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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诺之倒是难得心情不错,他微微松手,手掌里的青丝就随风飘落,将头发甩干净,他从记忆里翻出了关于唐家子弟的记忆。蒙信之出行这一年,是江湖青年才俊辈出的一年,不仅邪派血魔宫少主施起以狠辣血腥的行事昭告血魔宫重出江湖,还有一向避世诡秘的蜀中唐家三代弟子唐风横空出世,以及号称能生死人肉白骨来自海外仙门的医仙云想想,和洗剑山庄剑法无双的蒙信之。
想必之前那个和云想想在一起的青年,大概就是唐风了,原主并没有见过他,在云想想的算计下,原主并没有出门游历,眼界狭窄的很,若不是忠心的随侍偶尔会跟他说点江湖发生过的大事,林诺之都不会知道蒙信之这一年如此精彩。
至于云想想……在原主记忆里她是没有武功的,在林诺之刚刚的查探下,也证实了这一点。云想想自称的来自海外仙山,林诺之是不怎么信的,就对方这弱不禁风的身板,手无缚鸡之力的武力,她能从海外安全来到中原不亚于再次穿越。他现在不能确定的是对方到底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世界的,如果是最近的话,一个现代人没有任何工具器材还能混个医仙的称号就太可疑了。若是可以,最好亲眼看看她是怎么医治的,他还真是好奇呢。
林诺之并没有纵马疾驰,只是优哉游哉的从官道偏到了林间小道,他在等云想想先行,刚刚的那一番接触,足够林诺之掌握云想想的行踪了。
虽然《法华神藏经》不能修行,但是林诺之见识广啊,他跟青玄一起见识过黑魔法降头术甚至苗疆蛊毒,虽然早已没落并不完整,但是一些小手段还是很有用的,林诺之作为一只鬼,偷学不要太简单。只是因为只学到了皮毛,所以功法里面并没有显示。
这两年他就培养了一对追踪用的缠丝蛊,毕竟江南不是苗疆,虫子种类也少,而且林诺之以前也没练过这玩意儿,能成功一对也是不容易的。这追踪蛊分为子母两只,子蛊细如发丝,与头发纠缠在一块,靠发丝养分可以活半年,除非中蛊人将头发全部剃光,要不然别想摆脱掉它。母蛊则如蝉大小,振翅能飞,只要距离子蛊不超过十公里,就可以准确找到对方。
林诺之原想下在蒙信之身上的,可惜原主跟他关系不好,他也找不到什么理由与他亲近,他还想什么时候能等到蒙信之,云想想就自己撞上来,再没有比她更好的人选了。她跟唐风相识相伴,还勾结了血魔宫施起,甚至还为了蒙信之来勾引原主……这么一看……这一代杰出才俊都跟她有关系啊,一点武功都不会还那么能蹦跶,他真是佩服的紧。
林诺之估摸着他们就是真吃饭也该吃完了才是,便将母蛊放了出来,他只要看母蛊飞的方向大致就了解他们现在在哪个位置了。母蛊的双翼是半透明的,跟一般的蝉很像却并不一样,但此时它却并没有向哪个方向飞去,反而一直围着林诺之打转,转了十几圈才朝一个方向飞去。他心有疑虑,这是什么情况?按理来说应该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啊?他将母蛊捉回小盒里,脸色变了变。
他觉得他可能小看了唐风,对方善使毒,莫非之前他已经给他下了什么吗?看蛊虫的反应,很有可能也是追踪用的,他太大意了。
林诺之下了马,将外衣脱下系在马身上,随后剑一划,白马吃痛长嘶一声就朝山林深处跑去,他从包袱里换了套里衣和外衣,换下来的衣物掩埋在一颗大树里面。一切收拾好之后,他再度将蛊虫放出来之后它就没有再围着他打转了。林诺之很满意,他并没有走,而是用轻功跃到树尖,茂密而高大的树林很好的掩盖住了他的踪迹。
没过多久,不远处就传来一阵轻灵的脚步,一身黑衣的青年出现在了树下。对方明显有些疑惑,在树下停留了几分钟,最后依然找到了大树下埋好的包袱。
看着里面的换下的衣物,他很挫败的暗骂一声:“该死!”都是云想想这个女人,若不是她一直不依不饶又哭又闹,他也不至于现在才过来。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发现他的追魂香的,明明无色无味,没有经过家族特别训练绝对发现不了才对啊。
果然是初出茅庐,性子就是急,林诺之轻哼,几片叶子朝唐风急射而去,他纵身一跃,浣花剑诀第八式——
唐风刚躲掉叶子,还没开口,一把长剑又抵在了他的颈间……第二次……依然,败得干净利落。唐风脸色铁青:“真是好轻功好剑法,你师承何处?”
“难道你不该自报家门?”林诺之淡淡的说,“还是说仗着你是唐家人就能有恃无恐?”
“唐风。”唐风咬牙切齿,难道这个人不是仗着自己身手比他好更有恃无恐吗?
“洗剑山庄,林诺之。”他握剑的手很稳,剑身就像放在剑架上,连丝微光变化都没有,他的语气也很平淡,根本不像手一划就能杀人,反而像在和人谈论今天的天气一般,“你我不过一点小摩擦,唐风公子何苦?”
“你是第一个!”唐风瞪他,“我记住你了。”
“小孩子打架,输了就不干吗?”林诺之哂笑,“我善身法剑术,你善暗器用毒,本就没有一较高低的必要,你说呢?”
林诺之其实是不介意杀了他的,不过唐家向来护短,他跟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实在没必要惹这一个麻烦。
唐风脸色发红,也不知道是被对方那句“小孩子打架”给气的,还是因戳中了心思害羞的。其实对方说的对,跟他比试毫无意义,除非是立生死状,哪怕两次被对方将剑架在了脖子上,他也依然没有用出杀手锏,他做事向来无忌,却也不滥杀无辜。今日出手逼对方让位只是存了试探的心思,他本能觉得对方并不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谁知不仅不是,还能让他落到下风,他的反应能力应变能力完全比不过对方,一时间他又很不甘心众目睽睽之下被下了面子,总想赶紧找回场子,也好叫对方看看,他也不是这么菜的。
现在真是……又丢了一次脸。
林诺之只从对方眼睛里看到了怒火郁闷愤懑,唯独没有杀气,出乎意料的还有他的眼睛很清澈,黑白分明。
他轻轻一笑,将剑回鞘:“我们握手言和如何?我是最近才从家里出来游历的,唐兄应该也是吧?”
唐风冷哼一声,撇过头去:“不要乱攀亲戚,谁是你兄弟。”
林诺之无所谓:“好吧,唐公子。”
唐风脸又憋红了,忍不住转过头去瞪了他一眼:“算了,唐兄就唐兄吧。”一副就是看你可怜勉为其难才答应你的样子,实在欠揍。
林诺之握紧了手又松开,见唐风又扭过头去,一副不想跟你说话的样子,脸上扯起个假模假样的笑容:“在下年方十八,唐公子若是比我小,我确实不该叫唐兄才对。”
林诺之脚步微动,躲过一枚飞镖,唐风已经又摆好一副高冷傲慢的表情:“我比你大,你就得叫唐兄,好了,既然你也是出来游历,那就跟我一起吧。”
愚蠢的凡人快跪谢吧,林诺之觉得对方表情大概就是这样的意思。
“那就先回去,对了你的马?”
林诺之扯按了按额角:“到了集市再买一匹吧。”
“和你同行的女子呢?”若是两人已分道扬镳,林诺之可不愿意放弃他的目标。
唐风很不耐:“在驿站呢,女人好麻烦,一点点头发哭天喊地的。”
“呵呵……”
少无人烟的密林渐渐恢复了原本的安静,只是远去的两人都没有注意到,一男子就坐在他们不远处的树上,这棵树正好与林诺之那颗相对,树干粗壮遮掩住了人的身形,只是他并没有刻意掩盖自己的呼吸,依然无人发觉,可见功力之高深。
男子倚在树上,姿势慵懒,双眼阖着,若不是手里还抚弄着一只碧玉箫,简直就如死了一般,连胸膛起伏都不可见。
林诺之倒是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冷傲不可一世的唐家子弟实际上很好相处,甚至可以说很纯良还带着点不谙世事的天真,这一切都掩盖在他骄傲的外表之下。
大概是人与人之间真的有种气场,气场相合总是容易成为朋友,也可能是唐风觉得反正自己最丢脸的一面林诺之已经见过两次了,所以不知不觉就将自己最真实的自我展示给了他。
回到驿站时,两人已经可以一口一个“唐兄”和“诺之”互叫了。
所谓不打不相识,男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来的就是这么快和诡异……
驿站里这会儿只剩下一半的人,云想想正一个人伏在一张桌子上,看不见脸,只有不断抖动的肩膀在昭示着主人的心情,那一头乱翘的短发在这个人人都是长发的年代实在是十分醒目。
林诺之和唐风的联袂归来叫里面剩下的人都有些目瞪口呆,尤其是他们之间和睦愉快的气氛……
云想想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连忙抬头,哭得有点肿的眼睛红彤彤的,见到唐风和林诺之顿时就蹦了起来,又是喜上眉梢又是怒火冲天:“唐大哥,你把他抓回来了?快给他点颜色看看,竟然敢!动!我!的!头!发!我要他生不如死啊啊!”
这妹子咋那么眼瞎呢,围观群众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