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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脉络和写作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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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网络文学的概念

    在我看来,网络文学的本质是网络时代的文学

    也就是说文学在新时代的发展

    这里面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个,网文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

    它的出现是和中国文学的发展脉络、中国近现代一百多年的社会有直接的关系

    第二个,网文是未来文坛的主流

    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作家,都会逐渐被淘汰,会落伍

    我在河北省作协曾经讲过一堂课,叫《网络文学进化论》

    里面讲了文学的脉络和沿袭

    我这里说网络文学这四个字

    包括我写的网络文学新人指南,其实都是一种特指的称谓

    也就是网络时期的新文学的意思

    这个概念,是网络文学可以屹立于文学世界的基础

    也可以破除网络文学垃圾论和网络文学天才论这两种无知者的言论

    如果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网络之前的旧文学时代的最高峰的话

    那么他也代表着落幕

    其实大家想一下就明白了

    当莫言、贾平凹他们已经挥不动笔的时候,文坛的主力军来自于哪里?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根基,并不妄自菲薄

    这是我讲的第一个意思

    这一节比较简单,但是很重要,叫正名。

    就这方面,给大家10分钟的时间。

    第二:讲作品写什么和作者的进阶

    出一道题

    大家能不能讲一下,原始社会里,原始人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是怎样传递信息的?

    大家抓住了核心

    其实就是两点

    第一点是种族延续

    第二点是娱乐

    从第一点里面衍生出来的是教育

    教育的核心是避险

    大家从上一节可以了解到:一切文学的本质无非是两种:教育和娱乐

    那么对于作家来说,也就是分出来两条线

    一条偏向于教书育人,一条偏向于娱乐,这两条没有什么好坏、高低之分

    举个例子来说,我们现在的很多社科书

    比如《职场计中计》

    其实是偏向于教育人的,让人避害趋利的

    其实就是教育一脉的

    再比如《杜拉拉升职记》,其实是偏向于娱乐的,但是也带着一定的职场教育作用,对吧?

    那么对作家来说!作家分为:两个境界,四个层次

    第一个境界是什么呢?

    第一,写自己

    这个境界包括三个层次的作者。

    第一种层次:略懂一点文学写作技巧的新作者,对教育和娱乐两条线并不清楚,只是有一点点的写作冲动,我要写,我要表达我的内心,我要向世界呼喊,证明我的存在。

    第二种层次:已经很明白自己的定位,到底是写教育还是娱乐线,并且具有成熟的写作经验,能熟练的运用各种写作手法,对套路异常清晰。

    第三种层次:开始形成自己的写作理论和独特的个人风格,即便不是畅销书作者,也会拥有一批铁杆的粉丝。

    这是第一个境界“写自己”的三个层次的作者,大家可以对照一下,自己处于哪个层次。

    这三个层次其实基本上覆盖了100%的写作者。写自己的意思,最通俗的说法,其实就是网文里的代入感,也就是作者投射了自己的人生阅历、经验、想法去表达一个世界,一个事件,一个人。

    第二个境界,是什么样的呢?

    这个境界不好描述,我尝试着给大家说一下

    冷眼旁观与热情参与的结合

    我举三本书的例子

    第一本是《阿Q正传》

    第二本是《百年孤独》

    第三本是《生死疲劳》

    这三本书,没一本让人有代入感的,而且特别荒诞,但是都有三个最基本的内容在里面。

    这里我就直接进入作品的写作了哈,不另外分节了,其实作品和作者本来就结合的很紧密

    这三个内容是什么呢?

    或者说最高明的作家写的是什么内容?用的是什么风格?

    第一个:写世界

    第二个:写事件

    第三个:写个人

    拿《阿Q正传》来说,整个故事是荒诞的,但又是现实的。

    世界这个词,在不同的小说里有不同的指代,有点像环境,但又比环境宽泛,比如说玄幻小说里的异界、都市小说里的现实、历史小说里的古代世界、科幻小说里的未来世界。

    阿Q正传写的是一个什么世界呢?

    在鲁迅那个时候是都市小说的现实,在我们看来是历史小说的过去。

    第二个,写事件,写典型事件。

    在这本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时代的变革性事件,

    大家记得是什么么?

    是大革命,是清亡民兴,在这个时代里,一个阿Q这样的人是怎样生活的。他具有典型性格,这种典型性格甚至是民族性的体现,代表了几亿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

    懦弱、欺软怕硬。

    又自欺欺人。

    看着荒诞,但是具有很强的批判现实的作用,这就是大师级的手法,能把荒诞和现实结合在一起。看着好玩,又让人反省的痛彻骨髓。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完美的结合了教育和娱乐,同时又超过了第一境界的第三个阶段,进入了第二个境界。

    那《百年孤独》呢?

    这本书NB的大发了,魔幻现实主义的鼻祖和代表

    马尔克斯拿过诺贝尔文学奖,还影响了一大批作家,包括莫言

    这本书是没有代入感的

    没有阅读的快感,没有爽点

    但是为什么NB?

    因为已经超越了《阿Q正传》

    从写作手法和写作技巧上,高人一等

    但是在写世界,写事件,写个人上,是基本同档次的,手法也是一样荒诞和现实相结合。

    你看着像真的,又肯定不是真的

    人长了猴子尾巴,你说可以叫返祖现象,但是谁都知道那是虚构的

    哥伦比亚70年的历史,浓缩在一本不足30万字的书里面

    莫言的《生死疲劳》

    主角“我”,变成了一头驴

    写的是什么世界?

    49年以后,驴眼看人,荒诞不经

    但是高密乡(莫言虚构的一个地方)

    里发生的各种事,却是农村里经常发生的

    看着可笑、可气、可佈

    原来,我们是这样的人

    我讲这些,对大家来说,很可能一辈子也用不到,大家也不要好高骛远

    写作也是有门槛,讲天赋的,你不要去轻易尝试写第二境界的书

    因为你第一境界都没经过呢

    就像一个小孩子,还不会爬,就让他们去参加100米跑,还要怪他们拿不了世界冠军

    本篇是我在#血酬兄弟会#的交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