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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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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这大唐风头正劲的,当属今年殿试的首榜状元郎,那个来自河南道的书生韩昌黎。

    在他就职翰林院大学士之后,就已经有人把他的背景都给挖了出来,直到这些都摆到了明面上,那些原本还有些不服气的文人雅士,也都不得不乖乖闭上了嘴。

    话说这位书生是济南王的义子,这几乎是大唐有点台面的人,都知晓的事情。但说到韩昌黎的另一个身份,就让整个大唐庙堂之中,上至宰相李林甫,下到看管宫门的侍卫统领,尽皆闻之变色。

    大唐杜书圣亲传弟子韩昌黎!

    这是韩昌黎始终未曾在人前提及的一个身份,不过,既然做了翰林院大学士,当今天子身边的红人,自然就没有了什么秘密可言。

    总不可能有人会冒着欺君之罪,为一个书生保守秘密。

    这并不影响韩昌黎的仕途,甚至在得知了此事之后的天子,反倒是龙颜大悦:“女帝有那杜书圣,朕亦有韩昌黎,文治武功皆可敌天下!”

    哪怕韩昌黎迄今为止,在就职之后短短的岁月里,并没有任何大成就,可是天子欣赏,天子高兴,谁还敢说个不字?

    甚至于,朝中的半数大臣都认为,等到老宰相哪天告老还乡了,这宰相的位置,肯定是这位年轻书生的。他才多大?可不就是将来大唐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宰相!

    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今日夜里,韩昌黎披着长袍,伏在文案上,手中执着一根鸡距笔,这可不是大唐普通人家能够用的上的毫笔。

    正瞧见他身前还放着厚厚一摞的奏章,时而拿起一本轻轻翻阅,时而伏案纵笔。

    这可不是什么轻松活计,翰林院大学士之责,是为协助当今天子批阅奏章,事想天子如此劳累,总不可能所有的奏章,都去看那么一遍吧?

    翰林院大学士就负责把那些不应当放入天子眼睛里,不配放到天子眼睛里的奏章给打回去,需要天子刻意留意的奏章,加以注释,……

    年纪轻轻的韩昌黎,并不像寻常的文士一般急躁,他批阅得很仔细,也很认真。

    突然,他瞧见了来至于关内道陇东城刺史的一份奏章,奏章的开篇并不奇怪,如同其他地方的寻常奏章一般,说的大多都是这些日子陇东城周边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没什么大事情,有也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多是一些今天这个都尉和别驾因为一些什么事情,大吵了一架,明天这位司马来府上哭诉日子如何清苦,……

    看上去原本很简单的一份奏章,这类奏章多半也就是被韩昌黎记在另一份奏章之上,奏章之上详细列举了大唐各府州郡的上级官员,是否在这些日子有述职。

    可看到奏章的末尾,韩昌黎猛然愣了下来,他快速地浏览了一遍,又翻回到上一页,再次看了一遍,他放下了手中的笔,如有深思。

    烛光跳动许久,韩昌黎也愣了许久,他猛地一笑,紧接着大笑,他看着奏章上最后的那一段,他几乎可以确定,就是他!

    原本呆在屋门外听候命令的下人,听到了屋子里的有笑声传来,也只敢偷偷回过头去,瞧上几眼,不敢声张,更不敢找其他下人商讨这些事情。

    说多了,都是要掉脑袋的,谁叫屋子里那位,是当今天子身边的红人,红的发紫的那种。

    站在屋外的下人装着很镇定,双手放在小腹上,看着远处的一颗细柳,想要装作根本没听见屋子里的动静。

    可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屋子里的那位,好像真的是在喊他,他这才眨了眨眼,急忙扭转身,冲到了屋子里:“大人。”

    韩昌黎捏着手中的奏章,没有再笑,他用手揉了揉额头,这才缓缓说道:“帮我备马,顺便去招呼一声孟东野,就说你家大人今日要在文酒会里请他喝酒!”

    是喝酒,但不是喝花酒。

    “诺!”下人急忙应了一声,毕恭毕敬行过了礼,这才敢低着头走出了屋子,心中却在思量,这位大人真是奇怪,平日里连屋门都不肯出,今天咋就突然要去那文酒会?

    ……

    却说在茫茫漠北之中,瞧见百余名马贼从远处的沙丘上俯冲而来,明亮的火光,照亮了他们狰狞面容,一个个马贼如同凶神,扬着手中的火把和弯刀。

    奇怪的是,除了马蹄声和夜里的风声,倒是少有这些马贼的吆喝声。

    也对,马贼的吆喝大多也就为了吓跑对方的人,他们也未必就喜欢杀人。可如今这整个商队里,站在众多的货物之前,只剩下两道身影,既然之前不退,现在,他们吆喝的如何大声,也未必会退去。

    领头的马贼在十几米之外就停下了马,身后的马贼总不敢越过他的马头,也纷纷停了下来。

    领头的是一位中年汉子,汉子摸了一把腮帮的胡子,用弯刀指了指不远处的两人:“为何他们都跑了,你们却不跑?”

    郭小九执刀,没有说话,只是眯着眼睛瞧了那马贼一眼。

    奎子从鼻子里喷了一口气,剑在手,底气在胸腔,他高举着头,粗声说道:“我们镖局在大唐没什么名气,在陇东城还是有些的,这一趟,所有的镖师都回去了,那以后在陇东城的生意就没法做了,所以,总得有人留下来为了名声挣扎一下不是。”

    “好气魄!”马贼放下了弯刀:“算是条汉子,要不要跟了我们,有酒有肉有女人,逍遥自在,怎么样?”

    “呵!我在家里有娘子了,也有儿郎了,前半辈子也逍遥够了,犯不着天天做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勾当。”奎子当即回绝道。

    “那你呐,年轻后生?”马贼又将目光落在了郭小九的身上。

    郭小九这才又将目光望了过去,露出了一抹笑意:“哎吆,多谢这位老哥抬举,我呀这算是头一遭闯荡江湖,有些规矩不太明白,总想要弄明白。”

    “什么规矩呀?”马贼有些疑惑,不仅是对郭小九问的,也是对身边的马贼问的。

    “就是,遇到马贼之后,身在江湖之中,是该杀呐?还是坐视不理呐?”郭小九说完,捏着酒囊,笑着抿了一口。

    “好!”马贼不是在笑,也并不是真的在夸赞,他已经举起了手中弯刀:“不识抬举,都给杀了!”

    也就在这马贼话音落下之际,还没等他身后的那些马贼有动静,奎子已经一脚踏出,率先冲了出去,嗓子里发出一声怒吼,奋力一跃,一剑割去了迎面一名马贼的脖颈。

    那马贼才刚瞧见了奎子的身影,就已经断了气。

    随后,奎子一脚将马贼的尸体踹下了马背,已经坐在了马背上,撩起马缰,打了个转,面朝向众多马贼。

    转眼间,奎子已经和十几名马贼厮杀在了一起,奎子的确有些本事,翻转腾挪,应付得游刃有余。

    有个不长眼的马贼,瞧见了站在原地没什么动静的郭小九,以为这个傻小子刚才跟着装大头,现在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却被吓傻了眼。

    那马贼就急忙纵马而来,想要一刀斩了这个小子的头颅。

    他们这些马贼,一生的乐趣,只有三样,杀人、喝酒吃肉、睡娘们。

    当那名马贼距离郭小九极近,想要一刀落下的时候,却捂着脖子双目之中出现了一丝惊恐,嘴张的很大,却根本无法发出声音。

    马贼低头一看,自己的胸脯上,已经洒满了鲜血,他丢了刀,身子向后一扬,就重重倒在了马腹之下。

    郭小九这才乐呵呵地将酒囊收回到了腰际上,扬了扬手中的佩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