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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几人都转战进了屋里聊天去了,独独留下孙凤华姐俩还在打扫战场。
刚刚擦完桌子直直腰的孙凤华回身看去,孙凤洋正在认真的坐在小板凳上刷碗,只不过照比往常不同的是,脸距离盘子似乎更近了。
“度数又长了?”
“嗯!”
看看两人收拾的差不多了,起身的时候孙凤华从兜里掏出买车剩下的三百块钱塞到孙凤洋手里,看见对方推辞,孙凤华解释到,“拿着吧,你总不能看着二叔二婶为难,再说上学也不是一年半载就结束的”
听了她的话,孙凤洋不再多说什么,默默地把钱接过来。
孙凤华买完车没多久,刚准备大展拳脚大干一场的时候,消失了很长时间叶寒冬竟然来信了。
原来这家伙前段时间一直忙着调任的事情,这段时间刚刚稳定下来,恋爱报告上面已经批了,这次来信是想让她去探亲的。
她现在正在忙着她的赚钱大计,哪里有空顾得上他。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这家伙是相当执着,没等她的回信到地方的,紧跟着第二封信就到了。
在这次的信中特意提到,如果她不去,他就每隔两天写一封信,直到她同意去为止。这让孙凤华苦恼不已,难倒这家伙是长了个千里眼么,自己想什么他都知道。
如此频道的来信,家里早已经生疑,眼看着事情瞒不过去了,孙凤华只好先找到她三哥先去做个探路石,同时拉上他也是为了防雷的。自从她姑姑孙小梅的事情发生以后,孙志君一度非常反感军婚的。之前不是没有人有意介绍军人给她,奈何都被孙志君给推了。
然而这次竟然出乎大家的意料,孙志君问了几句之后就开始默而不语,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倒是关淑梅更关心一些,问东问西,就差把人家祖宗十八代都打听一遍了,还感慨的跟孩子分享经验,“你们不知道啊,这看猪看圈,从他们家就能看出,叫叶,什么来着?”
“叶寒冬!”孙凤义接口到。
“对,我跟你说……”眼看着还要长篇大论,被一旁又开始抽烟的孙志君打断。
“那孩子都离开家多少年了,谁知道在外面都经历个啥!不过,凤华也不小了,让她自己看着办吧!”孙志君有他的考量,这几年孩子大了,性格也变了很多,独立,有主见,让他头疼之余,也觉得很是欣慰。这三个孩子,就这一个还比较像自己。
不管怎么说,她的表现他看在眼里,这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与其最后让她埋怨自己,还不如就随她去了。
既然家人这关暂时算是过了,叶寒冬那头催的又紧,索性之前孙凤华
索性还有她三哥在,让孙凤华放心不少。事不宜迟,孙凤华收拾收拾东西准备第二天就出发。之前她也是独来独往惯了的,这次却是多了一个人,那就是她的三嫂车二丫。
手里有了钱,孙凤义当然不是个小气的,恰恰相反,他还是个疼老婆的好男人。所以当他听说孙凤华不准备带什么东西想要去市里买的时候,就让她带着她嫂子一起去了。正好也算顺路送送她。孩子暂时先交给奶奶看一天。
两人的目的明确,直奔市里的商场而去。天气热了,商场上也开始挂起了半袖衣裳、裙子,还有各色的小花布。
现做肯定是来不及了,这段时间她一直忙着砖厂的事情,那地方又不是什么干净的地方,所以她一直都是穿的长袖衣服和裤子。
去见男朋友,当然不能让他丢面子,孙凤华决定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再不能像在家时候那么随便,头发之前嫌麻烦,又让她给剪短了,这段时间虽然长长了一点,但是也只能在脑袋后面扎成一个小揪揪。
自己这身材,曲线有了,奈何高度不够,不过根据她的审美,现在衣服确实不咋地也是真的。
二丫一贯的老毛病,相中的不舍得买,两人身材差不多,被孙凤华带着,买了一条裙子,一个半袖的衬衫,裤子孙凤华实在是看不上,就那健美裤往身上一穿,感觉什么曲线都出来了,总是感觉怪怪的,后来为了配衣服,两人只好买了两条普通的黑色裤子。
当孙凤华把两人都相中的那条裙子穿在身上的时候,二丫在一旁都看呆了,裙子不像时下那些过膝的大长裙子,而是在膝盖稍稍往上一点,正好把孙凤华短腿比例完美分割,天蓝色的颜色也把她原本就白皙的小腿衬的更加莹白。
“凤华,你穿这个太漂亮了!”
“一旁的售货员也跟着夸赞道,是啊,你真有眼光,这么一穿,看着,跟刚才简直判若两人!”售货员一时激动,差点把实话说了出来。两人刚进来那会,看着就是农村来的,现在一捯饬,气度立马不一样了,看着比城里人还洋气。
孙凤华看见一旁羡慕不已的二丫,就知道她肯定是喜欢但舍不得花钱。于是,他直接让售货员按照同样大小给她也买了件。“我三哥让你出来就是让你花钱的,你啥都没买,回去他该不高兴了!”
二丫听见她的歪理,抖了抖手里的衣服裤子给她瞧,“净瞎说,那这些都是捡来的啊?”
“”
路过卖鞋的,为了配自己刚刚买的裙子,她又买了一双带点小跟的白色凉鞋,想怂恿二丫跟自己一起买,结果二丫一句话他就闭嘴了。
“我买这就是浪费,你说在屯子那种地方能穿出来个啥?这条裙子要不是你硬拉着我买,我都不买。你穿啥都好看,放我身上就浪费了!”
“……”
眼看着两人也买的差不多了,两人一共花了不到五十块钱,孙凤华再次感慨了一下东西是真便宜啊!
要出商店门口的时候,孙凤华去了趟厕所,把之前穿身上的新买的裙子换下来,又换回自己原来的那身。
出来的时候二丫还纳闷,“挺好看的怎么换下来了?”
“呆会儿车上人挤人的全是味,还是到地方再换吧!”
二丫一直把她送上了火车才转去对面的客车站。
孙凤华这次依旧去的是M市,不同的是这次她不是去倒卖东西,而是去看自己的男朋友。
之前叶寒冬来信的时候她看到地址还惊讶了一下,这地方她太熟悉了,曾经差不多大半个月她来回跑了三趟呢!
想着想着,迷迷糊糊的她就睡着了。之前就已经去信告诉了叶寒冬自己出发的日子,他应该会去接她。所以孙凤华压根就不用担心自己找不着的问题。
火车本应该是第二天上午到的,由于晚点了,孙凤华随着火车晃晃悠悠进站停稳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她没有直接出站,而是先找了个厕所把衣服换了,见男朋友可不能马虎大意了,这么长时间没见,务必要让他惊艳到。
所以她把裙子和凉鞋统统换上,头发也在头顶扎了个半丸子头,看看脸色还好,年轻就是资本。对着巴掌大的镜子美美的摆了两个姿势她就出来了。倒不是她美够了,而是公厕的味道,孙凤华摇摇头,唉,不提也罢!
她走出站台的时候,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叶寒冬的身影,不是她对他有多么的熟悉,能够在人群中第一眼就能认出他,而是因为他太扎眼了。
在一群黑白灰中,独独放进了一抹绿,尤其那抹绿色的身影还特别高,那就非常好辨认了。
长时间不见面突然间的四目相对,怕你孙凤华很是无所适从,那种感觉,明明没见面的时候偶尔会想起,那个记忆里的高大帅气的身影,通信也会很自然,可是猛然一见面,突然间又觉得很陌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才好。
叶寒冬率先打破沉默,上前自然的接过她手里的包,笑着转身走在前头,“还没吃饭吧,走,我先领你去吃饭!”
他是什么眼力,自然发觉到她眼里的变化,本来还想调侃一下她怎么下了火车还换衣服,看她的表现,他也只好乖乖闭嘴。
孙凤华只有在后面默默的跟从着。
“我之前去了你家,还住了两晚!”一顿饭的功夫,孙凤华又找回了当初在叶家的感觉,自己吃不了的饭菜,全被叶寒冬一股脑的扒拉进了自己的碗里。
“哦,我听金秋说了。”
吃完饭以后,叶寒冬领着她走了差不多两里地的样子,来到一个路口处等着,看见孙凤华老实的低头看着地面,叶寒冬开口解释到,“队里平时每周出来采买两次,今天咱们正好搭个顺风车!”
“……”
“这里离队上不算远,走路的话差不多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看着孙凤华依旧没有开口的意思,他只好闭嘴。谁知道没过一会的功夫,就看见原本老实站着的小人儿竟然开始打起晃来,要不是他眼疾手快,差点就摔个跟斗了!
这一晃,孙凤华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正在叶寒冬的怀里,霎时老脸一红,赶忙从对方怀里挣脱,掩饰性的咳嗽两下,“那个,昨天晚上旁边做了个大姐,手里领两个小的,身上还背一个更小的,哭闹的不行,我看她实在辛苦,就把座位让给她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