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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刀直入地讲,写作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对占星铺老板大卫来说就是这样。
大卫今年三十三岁,是椿风镇上数一数二的占卜师,独自一人生活,早上七点起床,晚上七点收摊,没有不良嗜好,业余爱好是写书但写作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且枯燥的事。
他是个高地人,原本有一头酒红色的秀发,却因为灵感枯竭早早变成了地中海。
他的眼窝内陷,黑眼圈很深,一点都不像个早睡早起的人那是他夜晚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报社的新稿冥思苦想时留下的病根。
他的皮肤像是尸鬼一样干燥且苍白,时常为了留住大脑中迸发出的灵感而废寝忘食,内脏肠胃深受其害。
为了对付占星师的工作,还有步步紧逼的截稿日,大卫先生日夜操劳,表现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这一切一切的付出,都是为了圆一个谎。
他是一个杀手。
没有感情的杀手。
在白天,他是一个给人指点迷津,依靠星象混饭吃的江湖骗子。
在夜里,他拿起刀子,化身成夜幕中的死神,提着人头去换钱。
与此同时,他还得保持高强度的供稿连载,在太阳报社写一本名叫《龙的罗曼史》的骑士小说,免得让自己的夜生活过得单调了,引来治安官的怀疑。
“按照你说的,大卫先生,你并不喜欢你的工作,对吗?”
伍德坐在占星铺门廊前的椅子上。他挽着露丝大法官的手,表现得彬彬有礼。
大卫面无表情,表情如行尸走肉,给两位贵人倒茶送水,附身答道:“是的。”
露丝立马敲起响指,她打扮得光鲜亮丽,是整条街最靓的那个妞,表现得急不可耐,想把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但你做得很出色!大卫!你刚才说的就很有道理!对了……你刚才怎么说来着?”
大卫的脸部肌肉在抽搐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有不满,有忿恨,有无名火。
但老板的话,他哪儿能不听呢?
于是他将伍德先生与露丝女士的婚姻占卜结果,又念了一遍。
“从阁道三到心月狐,从玉衡星到南斗六,天上所有的星辰都盼着你们能成为一对白头偕老的绝世佳人。”大卫先生绞尽脑汁组织着措辞和语法,用出毕生所学,为老板圆下一个谎。
“对!没错!”露丝抓紧了伍德小少爷的手,兴高采烈地形容道:“你看看,虽然你不喜欢这份工作,但是你完成得很好啦!这就是你的天然优势!你就是这方面的天才!”
咔擦
大卫先生握着杯盏,瓷杯口隐有裂纹。
就在此时,达里欧刚从厕所回来。
她换回了男妆,重新化身为伍德少爷忠诚的男侍从。从她,变回了“他”。
达里欧神色慌张,内心惴惴不安,因为第一眼看见大卫先生时,他就将对方认了出来。
这个占星铺老板大卫,曾经与达里欧在同一个匪帮干脏活,他们都是骷髅会的骨干成员。
达里欧是马匪出身,负责为设伏抢劫商队的兄弟们放哨,用口琴和哨声传递信息,诨号叫【画眉】。
大卫则是骷髅会的杀手,负责看守和保护帮会成员的家眷,如果出现叛徒,那么叛徒的家人会在他的刀下死的干干净净,诨号叫【寻血犬】。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这两个土匪换了主人,在另一个场合,用另一种身份重新相遇了。
占星铺的时钟指针转向正午十二点。
达里欧和大卫对视着。
两人沉默不语,内心各有鬼胎。
就在这时,路德维希宅邸传来第一声凄惨的尖叫给大法官家送新鲜食材的菜农刚刚到达血案现场。
很快,惶恐像是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当各种版本的流言散播到占星铺大门前时。
露丝表现得相当冷静。
伍德神态自若,自斟自饮。
大卫宛如行尸的无神双眼中,有了第一道光,仿佛在平凡无奇的生活中,多了那么点乐子。
达里欧的戏,才刚刚开演。
他抿着嘴,凑到两位贵人身边,将伍德小少爷交代的戏文一字不落的念了出来。
包括“伍德少爷夜访路德维希宅邸”,到“房梁上的腊肉”那一段,完完整整的念完了。
达里欧的脸上满是冷汗,大卫先生笑而不语。
露丝明知故问,有担忧也有兴奋。
“伍德,你昨天晚上去见了路德维希?”
伍德点头:“我肯定会被当做第一嫌疑人,你能帮帮我吗?露丝?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表哥已经死了,此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那你就慢慢说,王都的人还没到镇子上,你可以和我好好谈谈。”露丝看伍德的眼神都变了,像是猎人盯住了陷阱里的猎物。
伍德对露丝的示好爱答不理,他单单望着达里欧看着达里欧的眼睛。
他对达里欧郑重嘱托。
“达里欧,我知道你很害怕,我和露丝还有事要谈,你和大卫先生去店里好好聊聊,昨天晚上,我这条命都是你给的,如果你害怕,就想想我,像你说的我们是生死之交。”
达里欧拭净脸上的冷汗,转而看向大卫先生,看向骷髅会的行刑官。
这个疯丫头暗暗想着。
我这是害怕吗?
手在打颤,身子在发抖。
看看【寻血犬】,他和以前一样,手脚麻利,心和血都是冷的,杀起人来又快又狠!
我是他的对手吗?
少爷说。
只要抓住这头【寻血犬】的杀人证据,就能彻底将露丝拉下马。
我一直很奇怪,这个小家伙为什么站得那么直,他的脊梁和膝盖像是长了骨刺,稍稍弯下去,对他来说都是钻心腕骨的疼,我真是想不明白世上怎么能有这么刺眼的人。
索尼娅女士和我说,就在我跳上刑场的那个瞬间,我的灵魂在闪闪发光。
我一开始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现在,小少爷已经将性命托付于我,他要我想他念他,此时此刻我确实很想念他,生怕他出了半点意外。
我想通了。
他要我念他的姓他叫【普拉克】。
他是我的【勇气】。
达里欧的眼神变得愈发坚定。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二楼。
大卫先生将普拉克家的侍从送到书桌旁。
桌上落了一页页手稿,有不少装订成册的文刊丢在一旁。
大卫的脸上带着笑容.
“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达里欧扫视着狭窄的书房,妄图从藏书中寻到一丝一毫的线索。他答:“见过,我是你的书迷,你给太阳报写文章。”
大卫的笑容僵在脸上。
“其实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写作是一件非常枯燥,非常无聊,难以形容的,机械式劳动。”
达里欧抚摸着桌面上粗糙的纸页。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做呢?”
聊起工作时,大卫先生开始往外吐苦水。这位骷髅会的刽子手早就识破了【画眉】的真实身份。他只是想在昔日的同僚身上,寻求一点认同感。
“有人天生擅长种田,有人天生擅长养猪。这是天赋,你说对吗?”
达里欧点头:“确实如此。”
大卫先生又说:“比如你,你擅长偷窃,喜欢音乐,会吹口琴,会化妆易容。我以前觉得你是我们帮会里最有文化的那个,是个天生的罪犯。”
话题的氛围变得剑拔弩张。
“哦哦哦哦哦!”达里欧翘着食指,嘟起嘴来:“你想好了再说!大卫先生!你先想好!今时不同往日!”
“对,今时不同往日。”大卫先生的眼神变得黯淡无光,似乎还在怀念以前做土匪时的喋血人生。
“不像以前了。”大卫先生感叹道:“我白天给人占卜,晚上写书,给报社投稿,顺便接点私活。”
达里欧追问:“私活是指?”
大卫笑着,往窗外看,看着街道对面的凶案现场。
“是我天生就会做的那种‘私活’,比起无趣的文学故事,它更像是艺术。”
讨论到“艺术”,大卫的大脑开始活跃,灵感像是喷泉一样迸发出来。
“每次干完活,我会用手记把工作内容记下来,隔天回到‘工地’,有很多人来看我的作品,这个时候,我的内心像是泡进了温泉,吃着温泉煮鸡蛋那样舒坦。”
大卫先生捂着心口,把这些年的遭遇,都要分享给曾经的同僚。
“小画眉,我讨厌写作,是的,非常讨厌。”
他的形容着自己的感受。
“在动笔书写故事时,它早早就有了一个范式开篇和结局,不论俗套或新颖,不论阅读门槛的高低,它在我眼里都是那么无聊。它要把生活中所有无趣的都杀死,要制造冲突,要激化矛盾,要热血上头,要痛哭流涕,要盯准话题,要考虑时效,每个角色打上标签,每个故事都得纯粹,让人第一眼,就记得清清楚楚!我就像是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在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眼睛前搔首弄姿,卖弄着自己所剩不多的创作才情,拼了命一样的去获取信息,去增加脑内的信息储备。你知道吗?我离开骷髅会之后写了六本书,因为写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听上去你会笑出声的道理。”
达里欧从包里掏出了礼盒,盒子里有金币。
“说来听听?”
大卫先生怅然,翻弄着立柜里满满的读者来信,他感觉自己太难了。
“杀人,比写书简单。”
谈到“杀人”时。
达里欧的手明显颤了那么一下,可是嘴上却止不住地发笑,笑得荒诞,笑得内心发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大卫先生身心舒畅与同僚阔别重逢时,那种感同身受的愉悦让他心醉神迷。
他找回了身为【寻血犬】时的感觉。
“小画眉,你觉得呢?”
他死死盯着达里欧的眼睛,享受着这一刻。
享受着支配生杀大权时的满足感。
享受着对方流露出来的恐惧。
享受他的“艺术”。
“你成了普拉克家的小侍从,我变成了一个占卜师。你我都戴着面具,见不得光。”大卫先生俯身,揭开礼盒的盖子,看见其中金灿灿的钱币时,眼神有异,又马上恢复正常,他问达里欧:“我知道,你的面具戴久了,就脱不下来了,要往下撕,就得伤筋动骨,变得血淋淋的。你再看看我,我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没有这些累赘,每天都把刀子磨得雪亮,每天都在创作‘艺术’!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的?你是否和我一样?偷偷磨着刀子?还是说,你已经完完全全不记得我的模样了?”
达里欧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寻血犬】两只血丝满布的通红眼眸对方的身形高大,几乎要盖住书房小窗透进来的所有阳光,像是一只妖怪。
“我确信,我们之前见过面。”他将礼盒往大卫先生面前推,“少爷要我来找你买东西。”
大卫问:“买什么?买书吗?”
达里欧解释道:“买枪。”
大卫将朱莉小姐的配枪往桌上一放。
沉重的枪托仿佛敲在达里欧的心脏上。
“你说的是它?”
枪管上染着暗紫色血污,已经干透了。
伍德要达里欧来找证据,找的就是它。
王都的人来了,这把枪在谁手上,就有话语的主动权。
达里欧一言不发,将金币盒晃得叮当响。
大卫当着达里欧的面,将转轮手枪收回了衣兜里。
“不够哦。不够。”
达里欧唯唯诺诺地问:“如果加钱……”
大卫打断道:“小画眉,你是了解我的。我费尽心机,躲在这个小屋子里搞艺术。不是为了钱,艺术能用钱买到吗?”
达里欧算是明白了。
“你开个价吧。”
大卫说:“我要你的命,在这个镇子上,知道我真实身份的,只剩下你啦。”
“我不想死。”达里欧退了一万步:“枪我不要了,钱我也不要了,我拿钱买书行吗?就这样,你继续搞你的艺术,我不玩了。”
大卫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将礼盒收下,当着达里欧的面点清钱币,表情变得欢欣雀跃,哼着小调,几乎要跳起舞来。
“你喜欢偷东西。小画眉。”大卫给新读者斟上热茶:“不会来偷我的东西吧?”
达里欧猛地摇头,从桌上拿起一个笔记本,找来蘸墨钢笔。
“我看过你的书!真的!写的特别好!”
“你喜欢吗?”大卫眼睛都亮了。
达里欧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语气像是见了偶像那样。
“喜欢!特别喜欢!我能向你请教一下你的写作技巧吗?大卫先生,你在报纸上连载的最新章!我能先一步看到吗?”
“当然可以!来!你给我当个书记员。”大卫拍着手,舔舐嘴唇。开始组织语言,继续他《龙的罗曼史》的书写。
就这样,达里欧用手写的方式,将大卫先生口述的故事内容记载下来,直到一整瓶墨水都写干了才算完。
大卫说得口干舌燥,茶汤喝了两壶,一时尿急,想往厕所去。
达里欧大大方方站起身来,俨然一副狂热读者的模样,张开双臂,眼睛里冒着小星星。
“大卫先生!等一下!请等一下!我能抱抱你吗?”
“可以!”
【寻血犬】大大方方拥抱着【小画眉】。
等两人完成了友谊的拥抱仪式。
大卫赶去一楼茅厕放水。
达里欧从袖套里掏出了一本小手册,是从大卫身上偷来的。
正如这位作家所说的,这是大卫身上的工作记录。
上边完整地记下了路德维希宅邸发生的杀人案,以及与雇主露丝大法官的交涉内容,还有一纸草稿合同,是露丝大法官的赃款交易证明。
就在这两分钟不到的时间里。
达里欧从房间中寻来相同的手册本,对着大卫的工作记录临摹复写,连带两人的笔迹风格,复制出赝品。
在这个瞬间!达里欧手脑齐动!内心所有的创作欲都涌现了出来,恨不得把肚子里的墨水全都往纸上泼洒!
他深深体会到了大卫先生口中“枯燥又无聊”的写作生活。
他想我是疯了,如果【寻血犬】知道了,我一定会死!
等大卫心急火燎地跑上楼,刚好看见地板上遗落的工作记录又撞见达里欧偷偷翻弄着木架,聚精会神地翻看着著作和藏书。
大卫终于松了一口气,不露声色地捡回了工作记录。
达里欧心有余悸,像是从刑场的断头台滚下地,说话的声音却四平八稳。
“先生,你说过,你讨厌写作?可是刚才你明明很开心。”
大卫先生捂着脸,笑得特别开心。
“是的,我讨厌它。”
他从容不迫地将罪证塞回衣兜。
“我最讨厌它的地方就是”
擦干净头上的冷汗,重新变得没有感情。
“我无法拒绝它给我带来的快乐。”
达里欧站起身,是要退场了,他要离开这个让他喘不过气的小书房。
“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大卫先生喊住了达里欧。
那个瞬间,达里欧感觉自己要死了。
“别忘了书。”大卫将自己书写的著作递了过去。
达里欧拿上一本厚实的文摘,像是行尸一样点了点头。
一声不吭地往楼下飞跑。
他心里想着“她”的事。
要是这事情办成了!
少爷这觉,她得狠狠地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