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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上了船,林家还雇了船夫,从沧洱河一路顺流而下汇入炎水河,再一路顺流去往蕙城,她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她自然是要去看看的,也许,今后,她不会再来了。
给了船夫一些银两,三人登上了蕙城,最先看到的是韦伯汤面摊,青烟可高兴坏了,想了好几年了,好想吃啊。
“韦伯,要三碗汤面,要大碗”坐在面摊前,看着忙碌的韦伯,重归故里的感觉真是好啊。不必说话,也不用交流,看着曾经熟悉的一切依然如昨,时间仿佛就凝固了,自己也从未离开过,又仿佛看到了那个一身乞丐装的九哥,蹭过来要吃一碗剩面,玉影一笑。
“三位,面来了”端着面过来的是一位20多岁的年轻人。
“咦,韦伯呢?”青烟脱口而出。
“噢,姑娘是问我爹吧,我爹两年前就过世了,现在面摊就由我经营了”年轻人放下汤面碗,笑着回答青烟的话。
“那你这招牌就不该叫韦伯汤面,应该叫韦仔汤面”玉影打趣一句。
“哎,我家这招牌有些年头了,况且,人总是要老的嘛,我现在是韦仔,姑娘过几年再来,我就是货真价实的韦伯了”
青烟吃完面,意犹未尽,“老板,再要一碗,我还没吃够呢”。青云泮吃的东西,唉,不提也罢,再回去,得找个好厨师带上。
“你吃得了吗?”玉影看了青烟一眼。
“吃不了那不是还有拿瓦吗?”青烟看了一眼拿瓦。
“等回了青云泮就给你俩成亲,省得成天私底下眉来眼去了,看着烦人”。
拿瓦脸一红,把头埋得更低,只顾吃面,当着没听见。
“别呀, 小姐,可千万别,小姐不成亲,我和拿瓦就不成亲,等小姐成亲了,我们才成亲”。
正吃着面的拿瓦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青烟,那脸上的表情明明就是,“你认真的还是开玩笑的”,住在青云泮,小姐跟谁成亲去。
吃完面,三人往昔日的皇宫方向去,那里曾是玉影的家,皇宫依然在,比之前更宏大了些,不知道曾经的宫殿有没有什么变化。
“要不,咱们夜探皇宫”青烟试探着问。
“探什么探,被人抓住打死多不划算”玉影瞥她一眼又往别处去逛,如今的蕙城比起之前更显富贵繁华,街上小摊小贩成群,各种商铺一家挨着一家,乞讨的人也还有,比之前少了很多,总之看上去是个安定富裕的城市。
“小姐,咱们去买一处宅子,在蕙城住些日子吧,总住客栈,人来人往的不方便”
“行,你去办,既然来了,咱们就多住些日子”玉影觉得这提议不错。
“太好了,我还没在蕙城长住过呢”青烟这是第二次到蕙城,被这繁华眯了眼,有点舍不得走了。
三人在蕙城住下了,这一住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拿瓦和青烟想方设法地要把小姐嫁出去,奈何小姐对那些人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小姐,您究竟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啊”青烟好难,怪自己一时口快说下了等小姐成亲后他们再成亲的话,如今自己酿的果得自己咽。
“我也不知道呢,若是遇到了,我会知道的,你们就别费心思折腾了,你俩随时可以成亲,成亲后你们就在蕙城生活吧,我自己回青云泮去就成”。
“那怎么行呢,说好的生生世世照顾小姐的,我俩绝不离开小姐”。
而林家地头,林七公子醒来后得知玉影姐姐走了,小小的人儿心里非常失落,火雀被他弄丢了,如何向姐姐交待。
周家人,沅炎家人,林家人,发动了所有人去找周五和梁三,找了半个多月一无所获。
林七公子认定火雀是被这两人拿走了,火雀掉金子的事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等他养好伤再去找他们,以那两人的尿性,绝对藏不了多久的,他对此有信心。
“松儿呀,究竟是谁把你伤成这样”当着三家人的面,都在等着他这个唯一经历者说话。
“我们一进山神庙,梁三就直接捅了沅炎一刀,我过去帮忙,也被他捅了一刀,我俩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周五回来了,他说,是沅炎看中了他姐,梁三气不过,要杀了沅炎,而我是目击者,他不能留下我这个活口,所以也要杀了我,我跟梁三打斗时,周五用烛台砸伤了我的头,我晕倒了,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看,小小的人儿这么完整的谎言,竟然可信度十分高,虽然周家人并不知道沅炎三公子何时喜欢过他们家女儿的,可人家暗恋也正常嘛,情敌相见,可不得博命吗。
林七公子将全部的脏水都泼到失踪了的周五和梁三身上,他要让他们死,让他们无可辩解,要让他们永远回不来。
林七公子养好伤后,便开始了秘密寻找二人,找了很多年都无果,可他不死心,火雀是他们林家的东西,是玉影姐姐的,找寻火雀成了他一生的执念。
三年后,蕙城又有战乱发生,拿瓦匆匆赶回家,“小姐,小姐,蕙城要乱了,咱们快点走,青烟,青烟,赶紧收拾东西,咱们回青云泮去”蕙城的美食也吃够了,普通人的生活也享受了,如今战乱又要来了,也不知道是谁要来打谁,赶紧溜才是上上策,走迟了,恐怕连船都租不到,当然,他们不用租船,三年前林家人送他们的船还一直泊在炎水河里,在码头上,船夫一直好好打理着的。
他们又回了青云泮,青云泮一如他们离开时一样,没有任何变化,在青云泮住了几年后,突然某天,青烟说,“唉,又想吃韦伯的汤面了,也不知道现在的蕙城怎么样”。
“那咱们就去看看吧,吃碗面就走,如何”玉影也想念蕙城了,青云泮终究是太冷清了。
于是三人又驾着那艘船来了蕙城。
而林七公子,一生都在找梁三和周五二人,功夫不负苦心人,他终于在十多年后,在离木多镇很远的一个山村里,找到了两人,他们象个傻子一样活着,被村里人使唤,给人当牛做马以图换口饭吃,未娶妻未生子,终身都是两个流浪汉。
林七公子将两人带回,秘密关进了游鹰堂的地下室里,逼问他们火雀的下落,可两人那傻样,除了吃喝拉撒,其他啥也不知道。
林七公子坚信火雀已经落入了其他人手里,这两人就是被人弄傻的,他们对于他已经没有意义了,于是将他们放了,周家人终于在一个早晨发现傻了的表兄弟俩人,喜极而泣,将两人接回家,好生侍候着,两个傻子活了70多岁才寿终正寝,在那时代已经是超级高龄了。
而林七公子活了120多岁,终身也没能找到火雀,临死前,他画出了火雀的模样,将寻找火雀的重任交待给接班人,关于火雀的秘密,火雀需要林家人的血将其激活,激活后的火雀会变大,会掉金子,金子要用木头接住。
接任林家家长的曾孙辈郑重地向这位老祖宗承诺,一定会继承遗志,寻找到火雀。
“你知道我因何能活这么久吗?周家那俩傻子都活了七十多岁,你们就不觉得有古怪?”林怀松害怕曾孙们不信。
“因为那位老祖宗成仙了,她给我渡了一口真气啊,你看我一生劳碌,却无病无痛,如今是寿元尽了啊”。虽然这些都是他臆想的,可却句句都是事实,
“周家那两傻子,不过是多看了两眼火雀,却也长寿至七十多岁,你再看咱们林家,是不是个个都比别人家的人长寿且少病痛”。
认真听着太爷爷临终前嘱托的林重峻顺着太爷爷思路想着,果然呢,林家的人一直都少病少痛,而且人还都比较长寿,木多镇人都说是林家祖坟埋得好,福荫后人,怎么如今听太爷爷的意思,好像和祖坟无关呢。
“别想那祖坟的事,那是因为那位得道的祖宗在咱们家住了一日两夜,而且是住在你太爷爷我的院子里的,所以你明白为什么你们小时候都要放在我这屋里养着了吗?”
“那是因为这屋里有仙气罩着呀!”
“其他人住在她的侍女和侍卫住过的屋子,也是得到荫庇的,你懂了吗?”
林重峻除了点头,一时也说不出什么别的话来。
“重峻呀,林家比你聪惠比你有能力的人很多,知道为什么选你作家主吗,因为你够听话,够孝顺,太爷爷交待这些给你,你会认真执行绝对不会阳奉阴违的对不?”
“嗯,孙儿保证绝对按太爷爷吩咐的去做,寻找火雀,寻找那位得道的仙人”。
林怀松交待完这些后事,将自己画的火雀的图样递给林重峻,又将玉影的画像也给他,觉得自己心事已了,爽快地闭了双眼,放心地去死了。
从此林家开启了寻找火雀的漫长人生,而玉影则是在蕙城和青云泮之间来来回回,在青云泮觉得冷清了,就到蕙城来感受一下繁华,每一次到蕙城都是一个新朝代,皇帝换了,一些习俗变了,服饰也有些小变化,每次离开后交待给守房子的仆人,钱花完了若主人未回来,就自行离开吧。每次都期待下一次来房子还在,但是每次都失望,每次来都要重新置办一个家,唯一不变的是,韦伯汤面的摊子一直在,他们一代代韦家男儿由韦仔变成韦伯,一直经营着这个汤面摊,既没扩大也没消失,和玉影一起见证着蕙城岁月的变迁。
第一卷完结,敬请期待第二卷。
这是一个小时候从长辈那里听来的故事,她当时说,前几年还在城里见到过那位女子,我使劲追问,她又说别胡思乱想,于是我稍稍加工编成了这个故事。
书中的所有地名都是现实里有的,只不过不在同一个地方,我的家乡真实有杀人垭这个地方的,我后来生活的地方确实有刀口关,小静山是由“大瑶山”改名来的,木多镇是由“贫石镇”改名来的。还有后文中的坟弯,茶溪,隐仙桥等地名,都是真实存在的。为了不被对号入座给读者造成困扰,故而稍加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