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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大人分别拉住自家孩子,给他们分开。
奇怪的是,这俩熊孩子脸上还挂着彩,斗鸡一样瞪了一会儿,突然就“噗嗤”一声,对着哈哈大笑起来!
诺曼德一颗老心瞬间就松了下来,他狠狠踢了乔曼一脚:“之前我怎么跟你说的?再闯祸就老实在家呆着关禁闭吧,别想跟着我出来了。”
听了这话,乔曼瞬间变成了苦瓜脸。
宫时衣力气不如乔曼大,但他身体柔韧性好,平均算起来,倒也没吃多少亏。主要是这一架打的痛快啊!他把这两天积攒下来的火气,一口气全发泄出去了……呵呵,你们这些熊二代,他穿越之前也从来没受过半分委屈呢,兔子急了也得咬人,得瑟个屁!
笑的太欢实,扯动了脸上的瘀伤,宫时衣也乐极生悲了,整张脸扭曲起来,嘶哈连声。
元绍均黑着脸跟站在一边的黑衣人发火:“愣着做什么,去拿伤药!”
一个黑衣人马上跑开了。
诺曼德陪着笑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回头就教育这混账!十一的伤没事吧?要不然搭我的飞机,咱们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
宫时衣捂着挨了一拳的右脸,颇为大度的摆摆手:“不用,这事儿我们俩都有错,也不必教训他了,我们俩这算是不打不相识。”
乔曼在一边嘿嘿傻笑:“对,不打不相识。”
宫时衣瞪了他一眼,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当镜子照了照,然后整张脸就塌下来了,指着乔曼骂道:“打哪儿不好,非打脸!我过几天就要拍电影了,破了相你拿什么赔我!”
乔曼舔了舔破了一道口的唇角:“你也没手下留情啊!其实没破,就是有点肿,上了药,我估计用不了两天就好了。”
元绍均在旁边冷眼瞧着,两个熊孩子还嘻嘻哈哈地聊上了……不过今天的宫时衣还真是让他刮目相看。
他一直觉得宫时衣性子太软,这样的人,估计从小就被人欺负。
……事实上宫时衣上辈子还真没被人欺负过,倒是所有人争相惯着他呢。
有的人喜欢一个人,恨不得给他塑造一个真空出来,隔绝所有伤害,让他呆在精心打造好的城堡里,活得像个小王子。
元绍均却不想这样,他希望自己喜欢的人能坚强起来,独自即能应对风雨!
一只纯白无害的兔子,他可以宠着,但实话说,这种宠与尊重无关,就连元绍均自己,都不能确定他会不会有一天,就腻了,不喜欢兔子了。
现在的宫时衣肿了半张脸,形容狼狈,远不似先前光鲜,但元绍均这么看着,反觉得他生动了许多……终于忍不住上前使劲儿揉了揉他的头发。
宫时衣双手抱头,把作乱他的大手抓住,使劲儿丢了出去——当着这么多人呢,他可在意形象了。
恰好,这时黑衣人拿了一盒药膏送到元绍均手中,药膏是用一种扁圆形的盒子装着的,颇有古风雅韵。打开一看,里面的膏体是淡黄色的,油脂细密,闻起来有一股中药味,也不知道是用哪几味中药调制出来的。
用湿纸巾净了净手,元绍均从里面挑出玉米粒大小的一块来,按在宫时衣脸上。
宫时衣忍不住嗷的一声,“疼疼疼疼疼,你轻一点嘛。”
“打架的时候怎么不怕疼了?”元绍均没有手下留情,“忍着,揉散了才好得快。”
乔曼在一旁看着,这要是平常的时候,他这种神经粗大的家伙,早趁势要求元绍均将药膏分他一点了,他现在也是伤员啊!可不知怎么的,现在他根本不敢跟元绍均说话,躲到诺曼德后面,乔曼后知后觉地装起了鹌鹑。
等上完了药,宫时衣感觉自己右半边脸都木掉了,眼眶中泪水盈盈打转,他死忍着才没有掉出来,最后苦兮兮地吸了吸鼻子。
他以为元绍均会追问他们打架的原因,但这个男人给他上完药之后,就跟诺曼德接着谈正事去了,留下他和还在装鹌鹑的乔曼,面面相觑。
“你那是什么鬼样子?”宫时衣用右手虚掩着右脸,斜视对面的熊孩子。
熊孩子鬼鬼祟祟地看一眼元绍均他们离开的方向,突然松了一口气,道:“可吓死我了……怪不得别人总说元是最可怕的男人!”
宫时衣很无语:“你是抖m吗?说自己吓死的时候,能不能表情别那么雀跃?”
“你不知道,我从小最崇拜的男人就是元,我还发过誓,以后要成为和他一样的男人!”熊孩子表情可认真了,然后他也没忘了请教宫时衣,“对了,什么叫抖m?”
……
两个小时后,乔曼被他爹诺曼德绑上了飞机,一脸留恋不舍地走人了。
临走之前,他还有夙愿未清呢:“等下回见面,咱们再比大小啊!”
宫时衣:“……呵呵。”
认识熊孩子,倒也不是没有收获,两个人还一起开了一会儿快艇,宫时衣曾经开过一次,远谈不上熟练,乔曼比他专业多了,反正疯玩了两个小时,到乔曼走的时候,宫时衣已经可以独自掌控快艇,在海上快乐地兜风了。
现在外人走了,就到了元绍均秋后算账的时候。
“到底为什么打架?”
“还能为什么,一言不合呗。我跟你说啊,那个乔曼可是你的铁杆粉丝,对你那叫一个狂热崇拜啊!他还觉得我配不上你呢。”宫时衣哪敢说毛没长齐还有比大小的事,机智地聊起了别的。
元绍均也知道他肯定隐瞒了关键信息,不过既然宫时衣不肯说,他也不想深挖,换了一个问题问道:“跟一个比你小两岁的孩子打了一场架,还稍落下风……说说看你现在有什么感想?”
宫时衣回答的很实在:“感想就是,我真是太弱了,得学一点防身术,下次碰上这样的事,打得他满地找牙!”
元绍均用不信任的眼光看他:“可你吃得下苦吗?”
“怎么吃不下?”宫时衣信心满满,“我从小练瑜伽,吃的苦也不少了。不过为了形体考虑,那些练了之后就肩上能跑马双手似磨盘的,肯定不能考虑。”
元绍均嘴角一抽:“既然这样,我来找人教你吧,省的你学一顿花拳绣腿,白白浪费精力。”
“好的,”宫时衣笑的很甜,“那我先谢谢啦~”
……
时间若是过的慢起来,可以度日如年,而若快起来,又真如白驹过隙。
出海之前,宫时衣觉得三天的时间,可怎么熬啊!等真的上了船,发现也没什么难熬的,反而过的很充实,不缺趣味。
元绍均不是他臆想中精♂虫入脑的老流♂氓,相反,除了喜欢拉拉手什么的,他还算是守礼君子。三天的相处中,宫时衣发现,几乎没有什么是这个男人不会的,用一个比较古风的词汇形容,就是“允文允武”——写得了毛笔字作的了画,玩得了枪跑得了马,他甚至还会开飞机!
两个人在最后的时间里疯了一把,宫时衣被半逼半哄着,陪他玩了一回低空跳伞……当他们从直升飞机上俯冲而下,降落伞砰的一声打开,极目之处,天是蓝的还是蓝的,天地茫茫,又寂寥又空阔,宫时衣置身其中,只感觉脑子里嗡的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被打碎了外壳。他禁不住高声尖叫起来,那种畅意醺然之感,每每令人不断回味。
元绍均亲自将宫时衣送回家,这才离开。
宫时衣安顿好了,就给经纪人南希打电话。
南希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忍不住抱怨道:“你还知道回来啊?什么时候去度假不好,偏偏赶在这个时候……亏了《龙谷》剧组这两天没有催你进组。”
宫时衣只能连声抱歉,然后把锅全推给他“哥”:“谁知道他那么不着调呢!”
南希呵呵一声:“我才不信,找理由也请找个靠谱一点的吧?”
宫时衣觉得肯定是六月雪唱片加给他的“窦娥debuff”还没到消散时间呢,不然他怎么能冤枉成这样?
两个人约好了见面时间,宫时衣总算是静下心来,将整个剧本通读了两遍,不说做到烂熟于心吧,至少也是心中有数。
等到了约定时间,刚一见到人,南希就惊地顿住脚步,她将宫时衣上下打量几遍,“你该不会是整容去了吧?”
听到这话,宫时衣面上不显,心里却受用极了:“什么样的整容三天就能过恢复期?”
多亏之前受伤涂的药膏效用神奇,在昨天的时候,他的脸上就几乎看不出什么了,今天更是任谁都看不出来他不久前还受过伤。可能是药膏滋润的缘故,他的皮肤看上去还细腻了许多,满满的胶原蛋白,这一路上,尽管戴着墨镜,仍有不知道多少人看他看直了眼。
“我的意思是说,你这几天到底经历了什么,感觉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一样……”南希坐在宫时衣的对面,现在他们正在一家不大的咖啡店里,宫时衣早来了几分钟,已经帮两个人都点好了咖啡。
“脱胎换骨?”宫时衣将信将疑地摇摇头,“太夸张了吧?”
南希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这其实只是一种感觉,外貌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他的精气神,却提升了一个档次!如果说原来的宫时衣,还奶油味很重,容易让人联想到娇生惯养的小王子、温室中培育出来的花朵,那么现在的宫时衣,气势提升,弥补了年龄上的不足,终于成为内里初具坚韧风骨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