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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征战搏杀声四起,今夜的承德虽为了粉饰太平,未下令宵禁,家家户户还都是早早的熄灯就寝。独自一人信步在空旷的街头,宝玉分外的觉得残月特别冷,身边的流水也特别冷,这入夜的空气也特别冷。
因此就越发衬托出前面的那个小摊子的喧杂热烈。
这所摊子极其简陋,惟有七八张油腻的凳子,两三面油污的椅子,一盏气死风灯高悬在一根瘦削得几乎要断折的竹竿上,旁边放了三个热气腾腾的炉子,烘烘的迷离着黑暗。
可是这看来简陋得不能再简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摊子周围,却围满了人。
每来一个主顾,那叼了一根水烟的老头子便顺手揭开炉子盖子,拿起一个碗满满的为来者添上一瓢汤汁也似的东西。那一揭一舀间,哪怕是身在丈外的宝玉也嗅得到那股令人砰然心动的奇异香气,这才使他恍然醒悟过来,原来应该进餐了。
摊上的位置已坐满,而旁边的两根横放的树干也就成了上好的落脚处,一个客人正埋着头喝着碗中的汤,接着用力嚼一口干硬的馍,最后再端起放在旁边的粗瓷酒碗咕嘟咕嘟的大饮一口,吃得不亦乐乎。
这人的身形十分高大壮硕,以至于一个人要占据三个人的地方。旁人见他敞开的胸膛中露出的肥实的胸肌,密密麻麻的黑毛,都有几分骇怕,不敢接近于他。
宝玉却笑了,那是一种十分温暖的笑意:
“铁牛,原来你这厮在这里大吃。怎的,这汤里有狗肉,吃得这般香?”
李逵伸袖抹了抹肥腻的嘴,用蒲扇一般的大手往脸上抹油汗,这才愕然抬头,看清楚是宝玉,面上露出欢快之色,还来不及说话。那主理这摊子的老汉就沙哑着声音道:“什么?”他扬起切肠肚的菜刀来:“汤里还有人肉呢!”他显然已忍压着自己的愤慨。
这人虽然只是个小摊的老板,可是他混饭吃的手艺是绝不容人轻忽的。
宝玉笑笑,也不介意。对李逵道:
“真的好吃?那好,给我也上一碗。”
李逵咧嘴笑道:
“我的好老大,你来得正是时候,俺方才在营里赌钱,输得精光虽说这老陈头听说我是杀元人的,不要我的钱,但吃着怎的也是浑身不大自在,你先帮俺把上三次的帐结了,一共是七两四分纹银。”
旁人见这个翩翩佳公子竟然跑来光顾这等肮脏小摊,心下已是诧异,又见这凶神恶煞的黑大汉居然管他叫老大,更是无不在心中啧啧称奇。
宝玉苦笑摇头,顺手便摸出一张五十两银票递了过去他御下虽严,出手却是异常大方,正所谓用兵之道在于一张一驰。因为他知道李逵好赌,若今日换了旁人,这面额至少也是五百两。
李逵昂然行到老头子身旁将银票递了过去,唱了个肥诺道:
“老陈头,俺只怕还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余下就存在你这里着今后扣吧。对了,再来半斤老白干,一份中碗的汤,五大片牛肉蘸上椒盐。”
若是旁的生意人,见了这五十两进项,自然欢天喜地,招呼不迭。那老头子却平平淡淡的将银票接了过来,也不辨认真伪,随随便便地向怀中一塞,打了酒,平着刀拖了五片巴掌大的白肉,料理了一份蘸水盛在一面盘子里递给李逵,冷冷地道:
“那汤是你吃还是他吃?”
这一问连李逵都为之一楞,道:
“我吃的怎样,我老大吃的又怎样?”
老头倔道:
“他吃的我就不卖。”
李逵也算走南闯北多年地了,还未见过这样脾性古怪的老板,愕然道:
“哪里有连生意都不做的老板?”
老头子额上青筋暴起:
“若不是看在你杀过元狗子的份上,我连你这生意也不做了!”
宝玉此时却行了过来拉住李逵也只有他和典韦能让这黑厮服帖宝玉见这老者皱纹密布的脸上神情激动,一道突兀狰狞的刀疤由眉直拉到唇角,知道其中必有隐情,正色道:
“老人家,在下方才口不择言,还望见谅则个。”
那老头子也未料到宝玉竟然会主动道歉,一时也呐呐的说不出话来。宝玉却微笑道:
“说来惭愧,在下曾在草原上率着这黑厮等斩杀元人数万人,元人端的是恨我入骨,莫非阁下与元人沾亲带故,这才不愿做我生意?”
被宝玉这一说一激,那老头子目呲欲裂,脸都挣得通红,呼哧呼哧地急得直喘气,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欲待开口,却忽然又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颤抖着手自旁边那口从未揭开的小锅中舀了一碗浓羹给宝玉,又塞了一张又冷又硬的薄面饼给他。
宝玉目的达到,学着李逵的模样在树干上半蹲半坐下来,先喝一口汤再咬一口饼。光线昏暗,也看不清楚那汤的色泽,只觉得一口喝下去,满口都是烫烫的鲜,再咬一口寡淡无味而冷硬的馍,只觉得馍的干硬竟将汤汁的热烫长鲸吸水也似的包纳,水乳交融的调和在一起,此时再咀嚼一下,这才发觉原来口中还有被炖得软硬适度的牛肚片,这种口感,味觉,以及食料奇妙的交融,是宝玉之前所始料未及的。
而好容易恋恋不舍的将这美味咽落肚中,正等再咬一口,口中却又承前启后的涌出一股清香的略苦草葯气息,端的是余味袅袅。李逵又将手旁粗瓷酒碗递了过来,宝玉也不嫌弃,将碗中残酒一饮而尽,因为喝得未免有些急,面上顿时泛起一团红晕。
酒是劣酒,辛辣割喉,偏偏在入喉之前拈起一片盘中白肉就酒咽下,那却又是一种奇妙的协调统合,一辣一肥,最后腹中还要冒出一股由内而外的缓慢热度,那种感觉非酒意,非汤中本身蕴蓄的热力,而是来自于自身的活力,使得颇为疲惫的宝玉的精神也为之一振。
“好一道葯膳!”
宝玉竖指赞道。
可是那老头子闻所未闻,又依然以那副爱理不理人的模样蜷缩在了锅旁凳上,过分宽敞的破旧大衣分外烘托出一种风烛残年的骄傲孤僻,还有几分孤家寡人的冷漠凄凉。
这时宝玉才从旁人口中得知,这老陈头早年便凭着这手绝活儿在塞外口上闯荡,攒下了好些身家,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遇上了前来劫掠的元军,一家老小七口人死得精光大净,他也身受重伤,脸上的那条疤就是那时候给一刀砍下的。自此孤单一人在此处摆摊,每月所积留出来的余蓄全都捐给了军中,因此他在这非常时期开工做生意,寻常兵丁知晓他底细,也不来阻他。
宝玉听了缘由,心中肃然起敬,这么一名风烛残年的老人,却还是心怀国仇家恨,眼见得是至死不逾。这种执着也是难能可贵的了。他忽然撮唇打了个呼哨,旁边自有人行出领命,宝玉低声吩咐了几句,那人匆匆而去,返回的时候手中还多了一卷黑色的物事。
宝玉拿着那卷物事行到老者身前,躬身尊敬道:
“在下冒昧,见尊驾之处还未有招牌,特赠此物权作酒旗。”
老头子微闭了目,面容如同古井不波,没有丝毫表示。在旁边给他打下手的一名老婆子叹息道:
“你这小伙子的心意倒好,只可惜他家的招牌都在劫难中被元狗子一把火给烧了干净,自此他就不再挂这东西了。”
宝玉展开手中之物,只见那是一面宽七尺长四尺,周围缀了许多流苏的黑色阔布,其质地非丝非布,似是以羊毛织就,其上还有大团大团的暗红色污质。旁边围观之人大多不识此物,纷纷摇头,口中称奇,只有数人神情惊疑不定,交头接耳,似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物事。
宝玉微笑道:
“老板你可知道此乃何物?我所以冒昧以此物相赠为酒旗,那是因为普天之下,寻常酒肆根本就不敢,或者说不配以此物为招牌,惟有你老这个小小酒摊配得上!”
那老头子听他说得郑重,不禁也略开眼帘扫描而过,岂知这一看,他整个人都变了,变成一种狂喜狂怒交织的表情,这老头子仿佛被什么锋锐的东西刺了一下的跳了起来,一把捏住了宝玉手中的这面物事,凑到鼻上一嗅惊道:
“这上面染的可是人血?”
宝玉缓缓点头,神情中有几分悲壮,又有几分自傲:
“为了夺取这面元人万人队的大氅,短短盏茶功夫,敌我双方死伤人数便过了千,在我拾起这面象征元人军威军容的旗帜的时候,它已经被浸泡在了血浆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