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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青青这大金主的入住,余朝然爷孙俩的日子好过了许多,至少不用余浪再起大早去卖馒头了。余浪便有了充足的时间与余朝然探讨武技,虽然短时间之内丹田依旧难以打通,搏击之术却是进境极快的。
余朝然这次传授余浪武艺时的心态与之前有了很大不同,之前他只希望余浪习武以强身健体为主,传授的都是一些笨重锻体的招数,历经了两番劫难他才意识到孙儿是需要自保甚至是毙敌能力的。因此这一回是倾囊相授,把自己在战场上积累的诸多杀招一一交给余浪。
青青的情况与余浪类似,她虽然通了丹田,养吾剑气达到百炼初境,实战方面也是一张白纸。李白传授她养吾剑气的目的本就不是希望教出一代女侠,只是希望借助内息改善她从小多灾多病的体质。青青跟着余浪一起学习,也有了不少心得。
余浪带着银子去过一趟县衙大牢,希望能使点钱把当时的落难兄弟余诞给赎出来,然而事与愿违。
新牢头曾经见过余浪在大牢里的威风,丝毫不敢怠慢,陪着笑解释道:“那断手断脚的疯子是自己消失不见的,是咱这牢房里的一桩奇事,不信你可以问问其他差役或者犯人。”
“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在大牢里不见了,谢县尊也不管?”余浪问道。
“管啊,当时就办了好一批人呢,小的这才有机会补了缺当上牢头嘛。可是这人就是不见了,再怎么查也查不出头绪,只好作罢。”
牢头所言应该不假,况且余诞这种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油水可榨的人,他们也没必要过多逼迫,虽然这样的逻辑很悲哀,却也是现实。余浪不清楚怎么回事,也只能期盼自己的第一位狱友是逢凶化吉了,毕竟余诞身上颇有些神异之处,应当也是有自己的造化的。
余浪回到家中,刚倒了一碗水喝下肚,却见余朝然乐颠颠得走了进来:“浪儿啊,洗月学院要招人了,你可得好好准备准备。”
“洗月学院?”余浪对这名字陌生得很。
一旁的青青嗤笑道:“亏得你从小在扬州城长大,居然不知道洗月学院。”
余浪好奇道:“小小的书院能有什么了不起,是出了几任状元郎么?”
“那倒不是,洗月书院出了许多声名赫赫的英杰,有的卫国戍边,有的入朝为官,有的侠名远播,不过这些可能对你来说不是那么有吸引力,我觉得你最感兴趣的应该是那一个洗经伐髓的名额……”
余浪确实起了兴趣,这些日子困扰他最多的便是打通丹田的事,他看遍了市面上能搜罗到的典籍,试图从生物学的角度找到切入点,却始终没能如愿,可说是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他赶忙追问道:“洗经伐髓是可以让不能修行的普通人也打通丹田么?”
青青笑着点头:“不过我之前就与你说过,若是你掌握了强行打通丹田的办法,恐怕无数世家公子会把你家门槛踏平,这个名额也有无数人盯着呢。洗月书院的洗经伐髓不仅仅是让不通修行者打通丹田这么简单,甚至可以让已经通了丹田的人重开丹田,获得绝佳的修行资质。只有书院入门大比位列第一者,才能获得这样的资格。”
听到这里余浪的脸色凝重了几分:“那么,大概会有多少人参与洗月书院的入门大比呢?”
青青伸出三个手指:“洗月书院三年才开门接纳一次学子,每次只收二百名弟子,每一次入门大比时,至少会有三千名符合要求的年轻人参与。”
“三千人里争第一。”余浪小声念叨了一番,只觉得肩头被人压了一副沉沉的担子。
距离洗月书院入门大比还有三个月,青青和余浪一同投入了紧张的备战状态。洗月书院崇尚有教无类,达到要求的女子一样能入学,这一点便是青青对洗月书院最欣赏的地方。唐朝皇族出自陇西李氏,本身就有些胡人血脉,行事无忌,加之出了一位武则天,女子的社会地位比起之前与之后都高上一大截,洗月书院的这一举措虽然有些前卫,倒也不算太过惊世骇俗。
余浪这些日子没少和青青对练,他在对于武技的灵活运用上更胜一筹,却始终吃亏在丹田无法聚气,不论是瞬间爆发力或者劲道的绵长,都远逊于青青。如果不靠奇策行险,两人正常拆招的话,最多五十招他就会被青青打败。
距离洗月书院的入门大比只剩三个月,余浪的心情越来越焦灼:修行境界分为百炼、游海、破虚三个境界,每一境界又分上中下三品,眼下我却连百炼下品的青青都远远不如,怎么在三千学子里争那第一?
正埋头赶路的余浪被一阵皮鞭的抽打声惊得缓过神来。
回过头,却是前些日子夺了余家宅子的方脸书生李文山。他卷着袖管,用手里的鞭子狠狠抽打一个筋肉结实的黑人。
余浪心想这大概就是大唐常见的昆仑奴了——大唐国力强盛,海上贸易频仍,一些国家的奴隶主会运些黑人奴隶贩卖到大唐,这些人便被称为昆仑奴。
那昆仑奴被打得皮开肉绽,却仅仅咬住牙关,不愿开口讨饶。
余浪看着心里难受,便笑着向李文山打招呼:“文山叔,这昆仑奴犯了什么错,值得下这么重的手?也不怕伤到手腕?”
“哈哈,是余浪啊,有日子没见了,听说你和你阿翁搬到平安里去了,哎哟,那地方可脏得很呢,住的习惯不?有空到叔那儿住几天,就你们以前在集贤里的大宅子啊。”
余浪忍住怒意摆了摆手:“劳文山叔挂心了,我和阿翁在平安里住得挺好,也请你多积点德,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我看这昆仑奴面相看起来挺老实的,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李文山这才接过话头:“这畜生,干活的时候只能顶三个人的力气,吃饭的时候却要吃五人份的饭,你说气人不气人,我还不如养头猪,起码杀了还能炖肉吃。今天我就要把他中午吃的米都给打吐出来。”
余浪拦住李文山:“既然文山叔嫌这昆仑奴吃饭太多,不如把他卖给我吧。”
李文山转了转眼珠,也不知转了什么坏念头,立马板下脸来狮子大开口,要了市场价两倍的银子。
余浪懒得和这浑人计较,他自信这些银子以后凭自己的本事能还得起青青,便痛快地掏了银子。李文山这人别的好没有,见到银子就很好说话,当即拿出了相关文书交给余浪,若是没有这些文书,这昆仑奴可能会被当做黑户被官府征走。
围观的乡邻都叹余浪好心肠,只是一味这么让着李文山迟早要出事,他们可都知道这李文山是吃软怕硬的主,你让他一寸,他就敢占一丈。
余浪本意是想把这昆仑奴给放了,可又觉得不妥,昆仑奴的样貌太显眼了,就这么走在路上还得被人抓去当奴隶,索性带回家。
昆仑奴只懂些简单的汉语,向余浪表达了谢意之后,就熟门熟路地帮着余朝然干起活来。他虽然言语不多,眼睛里对于余家人的感激却甚是真挚,粗活累活事事争先。
青青对这憨憨的昆仑奴倒是挺喜爱的,平日里斗嘴斗不过余浪,饭桌上转而拿这昆仑奴调笑。
余浪有个小小的癖好,就是爱取名字,之前在大牢里生死关头尚且给余诞取了名,这次又给昆仑奴去了个名字叫奥巴巴。
奥巴巴似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咧开一嘴白牙给余浪来了一首本土的灵魂乐,听得余浪抱头鼠窜,那是相当的,难听。青青则在一边笑得前仰后合,可算是找到能治余浪的招了。
余朝然捧着茶盏看三人嬉戏打闹,只觉得心里甚是安慰:浪儿成长得很快,行事又稳重,看来我这把老骨头终究可以散了。
带大了两任少主,余朝然可说是无负于徐敬业的嘱托了,他回屋取出木匣里的一封信,抖着手抚摸信笺上的字,流下凄楚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