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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往事

作者:大狼起来喝药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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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明空找到了胡德顺藏在书里的密码,那是一串数字,简单分段后,他发现这串数字的组成本质上是一个日期。

    大概算了算,将日期定位后,任明空又发现了另一件事。

    这个日期就在那年自己点炮后不久。

    两者之间会有什么关系吗?

    任明空抱着匣子,一位一位对应着拨到了正确的密码上,他有预感,答案就在里面了。

    胡大爷还是不是自己的胡大爷,全看这个匣子里是什么了。

    随着任明空将八位密码一一拨好,清脆的锁芯归位声响起。

    任明空深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扣住匣子盖的边缘,轻轻一抬。

    在匣子里,躺着一把普普通通的水果刀,上面有一些黑黑的污渍和铁锈,在把手上,用汉字写着xx出品的字样。

    这只是一把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的水果刀。

    但是任明空在看到这把刀时,脑袋突兀地抽痛起来,越来越痛,他抱着头摔在了地,痛苦地打着滚,嘶叫着……终于,尘封多年的记忆如水般涌出。

    那天……下着冬季难得一见的暴雨。

    自己握着这把刀在垃圾堆里藏了三个小时,冲破雨幕,奋力刺穿了那个社会大哥的喉咙、心脏还有眼眶,对方并没有料想到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竟然会做出这样疯狂的行为。

    刀尖搅碎了他的内脏,鲜血被暴雨冲刷得仿佛粉色的颜料,而小任明空就是那个肆意挥舞的画师。

    对方踢了任清娴二十七脚,自己在他身上划出了二十七个口子。

    每一刀下去,都会溅出大股温热的血,有的喷到小任明空的脸上,滴落到他闪露着可怕神色的眼睛里。

    终于,喷出的鲜血越来越弱,那个人早已停止了挣扎,他那被撕得粉碎的声带发不出一点求救的讯号。

    任明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恨这个人。

    也许是对方把任清娴当胆小的野狗一样拳打脚踢,也许是自己心里藏着某些恐怖又变态的东西。

    自己是个偏执又疯狂的人,一直都是。

    真的有人会觉得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还能阳光开朗天天向上?可笑。

    就在小任明空如吃饱的鬣狗一般从尸体上站起来的时候,他陡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人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那是胡大爷。

    那一瞬间,他想:要是胡大爷打算把自己交给警察,那把对方也一起杀掉。

    但是胡大爷却走过来蹲下,一把抱住了任明空,毫不在意他身上新鲜的血和手里刚刚杀了人的刀。

    “人和刀,老胡我都帮你处理掉,你放心。”胡大爷的声音在雨幕中显得那么的不真实,“你还小,还有那么多时间,好好陪你的家人。”

    任明空的脑袋搭在胡大爷的肩膀上,似是颓然无力地靠了上去,他的眼神里满是茫然。

    那天将白狐撞下来,靠在对方的肩上时,任明空也是这个无力的姿态。

    仿佛时间的轮回。

    躺在地上的任明空仿佛脱水的鱼,大口呼吸着氧气,额头淋漓的汗沿着脸颊淌下,在地上湿了一片。

    他终于想起来了那个社会大哥去了哪里,也想起来了自己为什么跟胡大爷那么亲近。

    他的记忆似乎每一次受到重创都会自我封闭。

    “我小时候……竟然这么疯?”任明空喃喃着。

    其实他现在也没好到哪里去,跟白狐以赌命的打法来战斗,在别人看来,一样是疯子。

    一切的线索串起来之后,任明空搞明白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胡大爷的父亲在上个世纪随军西渡而来,落脚蓉城,夫人是岛国人,孩子也是纯正的岛国血统,胡大爷自小接受的便是传统的教育,但这与他成长的这片土地格格不入。

    哪儿有游子不念家?

    也难怪自己从来没见过胡大爷的儿子,现在想来,大概是早早地就被胡大爷送回岛国去了,直到后来觉醒了超凡能力,加入鬼怪红莲,才终于回来。

    任明空突然懂了胡大爷为什么会让自己好好陪陪家人。

    因为,他和他儿子分隔两地数十年未能谋面啊。

    任明空望着天花板愣愣地发着呆。

    所以,自己杀了胡大爷的儿子?

    不,是他要杀我。

    但他可以不杀我……

    我也不是一定要杀他……

    任明空终于明白了胡大爷的复杂心情。

    自己好比他的干儿子,干儿子和亲儿子打起来,拼了个你死我活,不管是谁活下来,胡大爷都接受不了。

    哎……

    其实胡亿天要是不那么一步步给自己压力,自己或许也不会想出那么要命的打法。

    躺在地上的任明空突然感觉眼皮有些沉重,他困了。

    不想动……就在这里睡一觉吧。

    眼神迷离中,任明空仿佛看见了自己那死鬼老爹的脸,看见了那片树叶标本,看见了德艺双缺的胡德顺,也看见了自己。

    怎么这么多破事啊。

    任明空不理解,他一开始只是想有一个得过且过的生活罢了,但从降生开始便有诸般不顺。

    长大后,为了不被时代抛弃,为了能活下去,他卑屈着身子混个了报社的工作,但却被舔狗不得好死的谶言给彻底击垮。

    在这个平庸即正义的时代,他似乎是绝大多数人中一个,面对残酷的现实逆来顺受,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活着。

    为了那个死鬼老爹?

    为了胡大爷?

    为了于知一?

    扯淡。

    是为了自己。

    任明空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好人,他的善良很宝贵也很珍惜,绝不轻易示人。

    自私、利己、随心所欲,这才是任明空。

    随着尘封的记忆再次出现在脑海中,任明空感觉自己身体里有什么疯狂的部分在渐渐苏醒了,那是他被风尘磨平的棱角,是他无处宣泄的愤怒。

    也许得感谢自己的特殊,当时的记忆和情绪得以这样保存到现在,能够像一滴浓墨一样晕染开来。

    虽然重活了一次,但任明空从几个月前到现在,依旧很茫然。

    但现在他突然懂了,自己是为了什么活着。

    是心里深藏的疯狂,激发着他去狠狠地踏上每一个人的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