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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不用。”麻脸矮子恭敬道:“这种瘟疫只在牲畜之间传播,对人类无害。”
“只对牲畜有效?”
“没错,当然也包括城外的野兽。有人在红山见到了被撕碎的尸体,人们猜测那是受感染的怪物干的,因为没有什么野兽能做出那种事,就连狼和山狮也不行。不过猜测终究是猜测,从来没人目睹过真凶的面目,除了那些被咬死的人。但被感染的家畜我们却见了不少,有四匹马、十一头牛、二十三头猪和三十条狗,这些东西每天都有几头会发疯,进而冲破围栏,直逼妇女和小孩。”
“然后呢?”异乡人猛咬一口鱼身,肉汁顺着嘴角流下来,“这些牲畜怎么了?”
“当然是咬人啦!难道它们会给你个爱的抱抱不成?”矮子耸耸肩,“马厩关不住马匹,牛棚也不再拦得住公牛,它们倾巢而出,见人便咬,已经有上百人遭到袭击了。”
“这些人后来怎么了?”
“虚惊一场而已。一开始人们以为他们死定了,也有人说他们不久便会变成嗜血如命的怪物。但是这些谣言不久便不攻自破,因为那些伤者压根没什么事,伤势轻的几日就恢复了元气,稍微重点的也就多卧床休养一段时间罢了。”
“那些牲畜呢?”
“自然是杀掉啦!”掌柜的嚷嚷道:“留着它们确实够危险的。不过听说有个南方来的商人收购了那些动物尸首。世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这种黑心商贩。我猜那蠢驴大概是把肉卖到其他地方去了,只要他自己不说,总有傻子会屁颠屁颠地跑去买他的货!”
“你一定痛恨自己双腿不够长,速度不够快。”异乡人搜刮掉最后一丝细肉,随后把餐盘推开,“我能想象那种场景:你疯狂摆动双脚,费尽力气赶往现场,到头来却发觉货物早已被人哄抢一空。”
掌柜的本就急的面红耳赤,在搞清楚异乡人的语义后更是羞得无地自容。“别拿小的开涮了。”他干巴巴地说,“小人的店面卖的均是最新鲜的肉类呐。”
“这些事女神大人都看着呢。”异乡人扫一眼矮子的光头,随后靠在椅背上用牙签剔牙,“我还想知道一件事,是关于弃誓者的。”
矮子顿时感到轻松不少,毕竟不用在他最忌讳的问题上被层层盘问了。他重新找回了状态,把椅子向前挪了挪,满口黄牙宛若纯金打造。“那您可算问对人了。”他面带骄色的说,“我这里每天人来人往,自然有不少人带来了西边弃誓者的消息。”
异乡人点点头,他很满意这样的答案。这时他的第二道菜上来了。乃是一盘码放整齐、色泽明丽的鱼子酱煎虾。这里的厨子真不赖,他想,看着这道大菜,他顿感方才吃下肚的烤鱼早已消化殆尽。这些虾子均为南方出产,由专人精挑细选、冰封北运而来。它们个个丰满浑圆,肉色红润,眼下正侧卧盘内,与香料鱼酱为伴、掩映青翠配菜之间,静候他的享
用。
“我听说他们最近没了踪迹,是这样吗?”
“您的消息还真是灵通!”矮子附和道,“弃誓者们的确消失了挺长时间,以前时常能听到他们骑着烈马在红鸾河畔大声尖叫,偶尔还有几个试图混进城来的傻子被卫兵们打的嗷嗷叫,不过那都是数月之前的事了,近来他们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丝毫不见踪迹。”
“你有什么看法?”掌柜的抬起头,这才注意到异乡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已经注意到异乡人的这一习惯,他总是喜欢盯着人瞧,盯的他头皮都发了麻。
“没有,老爷。”矮子慌忙躲开他的视线,“您这样问就是抬举我了。我只是个生意人,而且还他妈是个侏儒,躲在吧台后数钱才是我的本分,而侏儒去管弃誓者的闲事显然是傻瓜的行径。”
“聪明的侏儒。”异乡人咬碎一只虾,咔嚓咔嚓的声响让矮子觉得更加不自在,“诸神是公平的,他们剥夺了你某些东西,那就一定会以其他形式补偿你。就拿你来说吧,你虽然不能身披盔甲冲锋陷阵,但你的脑瓜却不失为另一种武器。”
“是务实的侏儒。”掌柜的揉揉鼻头,纠正道:“我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也清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总之卖卖瘟肉之类的把戏就是我所能做的极限了,侏儒全身上下就一颗脑瓜还有些价值,我得爱护它,生生世世爱护它。”
“关于弃誓者,我还想知道的更多些。”也许是太单调了,异乡人竟将一只河虾拿在手中把玩起来。就像七岁孩童那样,他把河虾想象成一只正在水沟里兴风作浪的怪物,而那柄亮银餐叉却变成了降妖伏魔的法器。他摆弄着,口中念念有词,最终法器终于降服了怪物,而怪物的后果便是一口被他吞下腹去。
“他们有个首领,叫巴修尔·雷德。”眼见异乡人吃的口干舌燥,麻脸矮子识趣地替他斟了啤酒。“半魔战争结束起他们便存在了,这些人不愿遵守《雷鸣契约》(巨人族灭亡后,为了保留他们遗留下的财产,人族高层签订了这份契约,要求所有人不得对巨人遗产图谋不轨)。艾丁42年夏至,也就是契约生效的日子,巴修尔·雷德率领三百铁骑横渡红鸾河而去,从此便以‘弃誓者’自称。他们掳掠巨人遗产,与边境大盗沆瀣一气,大发不义之财。之后更是在巨人遗迹中修建城池,企图建立所谓的‘自由者之都’。在金钱利益的诱导下,四年内加入弃誓者队伍的人少说也有三四千。人数的剧增也使巴修尔的野心膨胀,他早已不满偷鸡摸狗的地下交易,转而企图以武力途径构建其在边境的专属贸易网络。金袍卫士便是专门为了抵御他们而生的,他们一守北镇便是四年,期间与弃誓者发生的冲突不计其数。多年下来,双方各有损失,巴修尔却也不曾将其势力范围东移丝毫。直到四个月前,在金袍卫于红石岭大破弃誓者起,就再也没人见过那群野人了。”
“这还真是件怪事。”异
乡人终于吃完了所有煎虾,就连位于底层的碎屑也毫不放过。他慵懒地靠在椅背上,手里攥着酒杯,其实他已经不太喝得下了。“我想这两件事一定存在某种联系。”他低声揣测,“可能弃誓者自己家里也闹了瘟疫,所以根本没时间跑来打搅你们。”
掌柜的显然有些累了,他转身瞧瞧灯盏里的蜡烛,不知不觉它们已经烧去了一大截。他从椅子上弹起来,扭扭僵硬的脖子,然后从柜台里翻出几支新蜡烛准备点上。“如果您没有别的事情要问——”他略显困倦的说,“就请您上楼歇息去吧,小店准备打烊了。”
异乡人转过身,这才发现大厅早已空空如也。外面雨势如注,门槛外的黑水汇集为小溪汩汩流向远方。他缓缓起身,过饱的胃使他行动都略微不便。他站了一小会儿,待双腿恢复知觉,便提起行李准备登楼。
“老爷!”他听得一声刺耳呼声,不免转身观望。是那名十五岁的马僮,而他口里的“老爷”实则是指吧台后的侏儒。“戴拉克大人来了,就在门外。”
麻脸矮子险些跌倒,他飞快回头,顾不得手中的活计,飞也似的冲出门去。接着异乡人便听到了他那标志性的大嗓门:“过来!山姆!还有你,皮娜!帮忙把这些马看好!凯特和西姆,你们负责打理这些货!哦!戴拉克大人!您老辛苦了,快到屋子里避避雨吧!这些事交给下人们就好!”
接着他听到另一个低得多,也清脆得多的声音。“不行啊!老巴鲁!这边有匹马出问题了!该死!你们可真是够蠢的!拉住它!乔里,别让它乱蹦!巴鲁先生,您还是躲开些好!我搞定这畜生就去找您!操!它不受控制了!乔里!马上离开那儿!马上!”
随后他听到了男人的尖叫声、马匹的嘶鸣声以及木条应声断裂的声音。
说时迟那时快,异乡人一个箭步冲向门外。透过密集雨点,他勉强看到一只魔鬼般的黑影正疯狂撕咬另一个跌倒在地的、小得多、也瘦得多的形体。
“马又咬人啦!”黑暗中传来一阵呼喊,接着冒出一张惊恐万状的脸。此人正是掌柜巴鲁,他慌不择路,不知是地面湿滑还是踩到了石块儿,他竟径直撞在了异乡人怀里。“马又开始咬人了!”他重复道:“您也看到了,老爷,看您带着剑,请您帮帮我们!”
异乡人点点头,动作细微几不可见。他重新帮侏儒找回平衡,而后顺势将宝剑从鞘中拔出。伴着一声清脆回响,侏儒只觉得眼前一亮,下一秒便找不到异乡人的身影了。
他已然出现于案发现场!那发狂烈马乃是一匹肥壮高大的棕色骏马,不知是何原因,它的双目竟闪出道道红光,从口鼻间喷薄而出的热气更是带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这一场景不免让他回忆起昨日被他猎杀的硕大毛怪。同此马一样,它也是双目通红,臭气薰人,不过他已砍下它的头颅,将之挂于马背,准备将其当作献给北镇城主的见面礼。